凡煙小說

第一百一十八章:步步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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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哪還再敢反駁什麽,急忙跟著董事長去了公司的食堂,剛才還興事重重,現在是真的惶恐不安,我一個普通的公司職員,能和董事長坐在一起午餐,要說心裏不緊張,那是自己欺騙自己。不過我的請求,到底還是成功了,想想也不枉我白白站了那麽久。

我們中午的夥食很簡單,都是些很普通的飯菜,也沒有酒。董事長說,為了不影響工作,希望大家切忌喝酒,如果在此期間發現誰喝酒,一定要嚴加懲處。然後董事長又看了看我說:“施夢迪,調查小組裏只有你一位女同志,你就暫且在調查小組裏當個秘書吧!知道秘書的職責是什麽嗎?你不僅要跟著調查小組,記錄一切調查數據,掌握調查信息,還要做到上傳下達,及時向我匯報一切調查情況。”

“是,董事長。”我點頭回覆到。

也就是從這時起,我便把整個人交給了調查小組,我跟著全組人員開始對我們的掌上電腦生產程序,每個生產環節進行全面的檢查。從科研室到工廠,從工廠到每個負責技術安裝的工人,反反覆覆進行核對。最終耗費了接近一個多月的時間,也沒有查出有任何違規操作的生產程序。而受害人都已經傷好出院了,他的家屬沒有起訴銷售代理商,而是直接起訴的生產廠家,要求廠家賠付精神損失費,醫療費,財產損失費等總計為一百多萬元。

有人說到:“這簡直就是獅子大開口,就算他的人身受到了傷害,財產上也受到了損失,也不至於這麽多錢吧?”

又有人說:“我們公司已經負擔了全部醫療費,也賠付了平板電腦款項,還要什麽經濟損失?這就叫得寸進尺!”

調查組組長說:“董事長,我們只聽受害人單方面訴訟,不足為信,我們也應該請律師來為我們辯護。”

董事長說到:“這是必須的,人人都可以用法律伸張正義,如果是受害人因為自己原因導致平板電腦爆炸的,我們決不能縱容以此作為騙取錢財的不正之風,假如是因為我們的產品不合格造成的傷害,我們有責任承擔一切後果,責無旁貸。”

會後,董事長親自請了一個資深律師,幫著公司打官司。律師提議,公司最好請當地司法部門協助,以慰問受害者為由,要求到受害者家裏見面,實際上是去掌握受害者的真實情況,做到心中有數。假如能用司法調節達成賠付協議,讓傷害者一方撤訴更好。

董事長很讚同他的建議,因為打官司需要一個漫長的過程,公司實在沒有太多精力放在這上面,所以讓調查組抽出人員與律師同行。

我得知這個消息後,對組長問:“組長,您打算派幾個人去見受害人家長?”

“三五個人吧!”

“那我也想去。”

“你也去?”

“嗯,我想去看看受害人恢覆的怎麽樣了,我真的想知道平板電腦爆炸時到底有多大威力。”

“那好吧!”組長答應了我的請求。

......

受害人的家不在上海,需要到別的省市去。於是我們坐了飛機又坐火車,而後還要在當地公安機關的協助陪同下才到受害人的家。當我見到受害人的時候,根本看不出他臉上還有傷痕。以此我可以斷定,受害人一定在產品爆炸的時候相距甚遠。他的家人介紹是孩子玩游戲時爆炸的,另外公安機關也做過詢問,這更是毋庸置疑的事。

受害人家長得知我們的來意時,對我們表現的不冷也不熱,只把我們讓到客廳裏倒了水。於是組長對受害人也很同情,主動對他們說了很多道歉的話,說:“對不起,我們公司也在加緊調查此事,如果是產品問題,我們一定會負責到底。”而後就和家長商談關於賠付一事。

我則對那男孩子說,要看看平板電腦是在哪個屋裏爆炸的,讓他帶我去看看。

男孩子雖然很不情願,但還是帶我去看了。

原來是在男孩子的臥室,但是我已經找不到任何痕跡,同時我察覺到我在和男孩子說話的同時,他的眼睛是不敢正視我的,給我的感覺他是很內向的孩子,不太善於言辭。

我問他:“上幾年級了?”

他說:“初三。”

我說:“姐姐好羨慕你這個年齡的孩子,姐姐在你這個年齡時可是學校裏的學霸,每當取得好的成績,父母都以我為榮,你是不是學習也很好啊?姐姐相信你是個聰明的孩子,只是沈迷游戲可不是好事,會影響學習的。”

其實我說這話的時候,自己也很羞愧,我曾經又何嘗不是差點誤入歧途呢!但正因為我有過那樣的經歷,才會勸誡那些處在稚嫩懵懂時期的學生,珍惜時光,熱愛學習。

“不!我沒有沈迷游戲。”

男孩子終於開了口:“我不過是偷著玩了幾次。”

“這麽說那平板電腦不是你的?”

男孩子點點頭:“不是,是我媽媽的。”

“好弟弟!姐姐就知道你是個有上進心的孩子,也是個誠實的孩子。姐姐正好沒有弟弟,以後你若願意做姐姐的弟弟,就經常和姐姐聯系,有什麽困難,姐姐可以幫你的。”

男孩子眼睛裏流露出感激的目光:“真的嗎?你可以幫我?”

“真的,姐姐可以把電話號碼留給你,你隨時可以和姐姐打電話。”

“嗯。”男孩子露出了笑容。

......

我們離開他們家的時候,男孩子還對著我擺擺手,叫了聲:“姐姐!”

我欣慰地對他囑咐到:“好好學習啊!姐姐等著你中考取得好成績,到時候別忘了給姐姐打電話!”

“知道了!”男孩子依依不舍地看著我們離去。

......

回到旅店,我們小組的人和律師商討接下來怎麽做。

小組組長說:“我們和受害人家長也商談了賠付事宜,另外我們也沒發現受害人經濟上受什麽損失,也沒有在屋內找到爆炸遺留的痕跡,要說損失也就是那個平板電腦的價值加上受害人的住院費極其精神損失費。所以我們認為受害人要求賠付的一百多萬數額太大,但受害人家長仍然堅持,要和解的話就必須給這麽多,也就是此行沒有達成調節協議,我們還可以通過司法調節再試一試,如果受害人還是不肯撤訴,我們也只能等著法院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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