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 19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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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一個人的頭發真的可以反應一個人的精神面貌,這話一點兒也不錯。

剪掉了一頭臟辮兒的野馬確實煥然一新,而且讓人眼前一亮,我看他完全可以走臺灣偶像小清新的路線。臺灣的阮經天啊、鳳小岳啊、趙又廷啊這些新生代偶像,在三十六七歲的野馬面前完全都可以靠邊站了——他看起來比他們還要年輕帥氣。

我才發現,野馬不僅看起來如此的年輕,而且他的五官竟然是這麽的好看。他雖然不是像嚴默的長相那樣一下子就可以把人吸引住,但是只要細細的品味野馬的五官,就會發現他其實是很耐看的類型,而且是越看越好看,不招人煩。

野馬的眼睛雖然不像Andy那麽大,但是眼眶很深邃,眼睛因為黑白分明所以顯得很明亮、很有神,而且我才發現,他竟然和嚴默一樣也是漂亮的桃花眼!野馬的嘴唇唇峰分明、薄厚合適,顏色有一點兒深但是也很好看,只是他臉上的胡子不知道什麽原因沒刮幹凈,顯得有些邋遢,但是好像這又正好順應了現在“型男”的潮流。說實話,野馬的鼻子有些誇張突兀,看起來像是異族人的鼻子那麽高大,這是他五官中比較缺憾的一點。

不過以前我不知道為什麽總覺得野馬是個很壯、很魁梧,甚至有些胖的人,直到今天他把頭發剪短我才發現,他其實身材還不錯,不胖不瘦的,而且他還是個標準的小臉兒,加之他那個短短的流海兒,顯得他臉型特別好:額頭寬寬的,而下巴則恰到好處的收了下來,形成了一個非常標準的歐式下巴。

他的那頭亂發掩蓋了他所有出彩兒的地方,甚至還誇張的把他本來優勢的地方變了形,這麽說來他也是和嚴默一樣成心把自己弄難看的人吧?

呃,野馬他不是漢族人吧?到現在我才想起來,野馬來自西北,姓馬,十馬九回……那他應該是回民吧?可是我看他好像也沒少吃那個……肉啊。算了,管他是什麽民族的呢,說不定他會一口咬定他是漢人,然後跟我扯他祖上有外國血統什麽的。他要是一口跟我咬定他是猶太人後裔,我還真拿他沒轍……還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什麽都別問他了吧。

總之,現在的野馬看起來已經是非常非常養眼了,這樣一來他的相親大計我覺得就沒什麽太大問題了。相親這種事當然是憑眼緣的,如果第一眼感覺不好,人再有多好恐怕也沒時間接觸、沒時間了解與發現了。以前野馬那樣子連我見了都害怕,除了吸引那些怪怪少女好像對別的女性的吸引力不會很大;不過再看他現在的樣子,我覺得他現在不僅能吸引暗黑少女,估計連良家婦女也都要被他那雙電眼電死了!

“怎麽樣?哥們兒精神嗎?”野馬一張臉都快貼到鏡子上了,擠眉弄眼的胡捋著他臉上的頭發茬子問到,“當你女婿不給你和老默兒丟人吧?”

“你還沒完沒了了!”我斜了他一眼。

不過人靠衣裝馬靠鞍,我雖然覺得野馬現在這樣挺帥的,但是我對他身上那身裝扮還是不滿意,那件看起來又臟又破T恤再加上那條褲襠快了到膝蓋上的垮褲,他當自己是加勒比海盜嗎?而且除了衣服他好像還有什麽地方不對勁,只是我一時說不出來。

“哥們兒,你這手藝真地道!不過我就是覺得這一下子腦袋輕了吧還挺別扭的,老覺得頭皮發涼。”野馬終於胡捋完他那張臉了,轉身向阿龍豎了豎大拇指,“但是我媽要看見我現在這樣肯定特喜歡。哎,以後我要是理發找你弄行嗎?”

“行,溫陽有我電話。”阿龍一邊答著一邊收拾他的工具。

“那能打折嗎?友情價?”野馬得寸進尺的問到。

“你還真好意思!”我奚落了野馬一句。

我不知道阿龍現在剪一次頭發到底要收多少錢,我只知道以前我和許欣一起來弄頭發阿龍是不收我們錢的,後來我再回來他這兒不好意思不給他錢,便死皮賴臉的在他這兒辦了一張2000塊錢的卡,可是用了得有小兩年了都沒用完。

但是我在網上看過他們這兒的價目表,一個什麽總監隨便剪一個頭發都要好幾百,如果讓阿龍老板來執剪明算賬的話,說不定我那2000塊錢還不夠用一次的呢。所以如果不是野馬那頭亂發實在太讓我頭疼了,我也不至於麻煩阿龍親自出馬。不說結賬的時候給多少錢,能讓阿龍放棄釣魚過來這其實已經是個挺大的人情兒了。

“這有什麽不好意思的啊?是吧兄弟?”野馬很不見外的拍了拍阿龍的背,“以後你要是去我店裏紋身,我也給你打折。”

“開紋身店的?”阿龍問了一句之後看了看野馬的胳膊。

還好野馬當初自己紋的那個骷髏頭被嚴默改成了一個漂亮的圖騰圖案,要不然他那胳膊絕對是砸自己生意的。

“怎麽樣?不錯吧?”野馬見阿龍對他的胳膊上的圖案有興趣便來了精神,當即脫了他那件破T恤給阿龍展示上了他的那個半胛——同樣是嚴默的傑作——一匹繞了半個膀子的奔騰駿馬。

“不錯啊!”阿龍端詳了一通之後給予了肯定,然後問到,“你店裏師傅紋的?”

“她老公紋的。”野馬露著他那大白膀子沖我揚了揚頭,“她老公是我那兒的大拿。”

“行啊,哪天去看看,我正好想紋個圖案,你們店叫什麽?在哪兒?”

“聲色犬馬,就在那……”

“聲色犬馬?”結果還沒等野馬說完阿龍先問上了,“是嚴默開的那家店嗎?”

“你認真老默兒?!”這回野馬可興奮上了。

結果阿龍搖了搖頭,說到:“不認識,只是一直挺喜歡他的歌兒的。我前女友以前有一次和我說她認識嚴默,還說和他挺熟的,我還當她吹牛呢。”

“嘿!這世界可真夠小的。那你前女友認識我們小陽陽嗎?”野馬白癡一樣問到。

結果阿龍就更白癡的看了我半天,才問到:“那……你男朋友……就是嚴默?”

“嗯。”我笑了笑,心底卻在罵這兩個男人真是蠢透了,到底是多蠢的人才能問出他們倆這樣的蠢問題來?

“那你……他……”阿龍語無倫次的指了指我的腿,然後又支吾了半天才對我說了句:“嗐,其實也沒什麽。兩個人能在一起是緣份,不管怎麽樣都應該珍惜。”

“是啊。”我輕聲的答到。

看來嚴默的事情真的是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了,我本來是非常害怕有人提及嚴默的腿的。可是不知道為什麽當阿龍剛才指著我的腿慌慌張張說話的時候,我卻突然釋然了——連嚴默都敢那樣站在舞臺上勇敢的面對一切,我又何必害怕呢?我相信只要我們不害怕,就沒有任何人、沒有任何事能夠傷害到我們了——無欲則剛嘛。

“我是覺得……”阿龍拿著他那套剪頭發的工具站在那裏,低著頭繼續磕磕吧吧的說了起來,只是我不太懂他到底想說什麽,“倆人只要相愛過不管結局怎麽樣,都應該祝福;當然,如果能有個孩子真的挺好的……幫我問大欣欣好……算了還是別問了。”

阿龍慌慌張張的把一把剪子掉到了地上,他彎腰撿起來之後卻對我說到:“我得去釣魚去了,今天約了漁友,那我就先失陪了,他們再坐會兒。”

說完他就轉身走了,把我和野馬晾在了這間獨立的工作室裏。

“哎,還沒結賬呢?”我一邊說一邊著急的跑去墻角的衣架上拿我的包,翻找著裏面的錢包找卡,結果越著急越找不著。

“已經記賬了。”阿龍頭都沒回的說了這麽一句就不見了影子。

“嘿!這哥們兒可真夠神的!字字珠璣,我一句沒聽懂。”野馬大笑著走過來又摟住了我的肩膀,“釣魚?丫心還挺靜的。”

我甩開了野馬的胳膊,指著他的耳朵說到:“把你耳朵上那東西摘了。”

我終於弄明白他到底哪裏不對了——他耳朵上戴了一對兒翅膀樣兒的黑白相間的耳擴,看起來馬上就要把他的耳朵撕裂一樣,也不知道他疼不疼。

以前嚴默也會在耳朵上戴耳釘,但是從來沒有戴過像野馬這樣誇張的耳擴;而且從我再和嚴默在一起以後我發現他耳朵上甚至身上基本上都沒有再戴過首飾了,現在的嚴默變得簡簡單單的了。他的脖子上偶爾會戴我們平安夜買的那對情侶款的施華洛世奇的吉它項鏈,但也只僅僅是為了配合我而戴。現在的嚴默完全返璞歸真了,人便也變得平實多了。

“多好看啊!”野馬不聽我的,搖頭晃腦的對我說,“可貴了這對兒。”

“說好今天聽我的,你要是不聽我的自己去買衣服吧。”我抱著胸站在那裏不走了。

“好吧好吧,”野馬很不情願的把耳朵上那對兒怪東西摘了下去,然後問我到,“咱們現在去哪兒?”

“就在這兒逛吧。”我鼓勵的給了野馬一個微笑,覺得他摘掉耳朵上的東西已經變得比剛才還要帥了,如果再換一身衣服一定迷死人了,“這兒的東西還不錯,有幾個牌子的東西值得買。”

“這兒的東西特貴吧?”野馬壓低聲音對我說到,“在這兒買件T恤還不得上百啊?”

我當時差點兒氣結。

有時候我真不知道嚴默和野馬到底是什麽年代的人,買件T恤上百真算不上特貴吧?而且在這種店裏我不知道能不能買到百十來塊錢的T恤。

“你今天預算多少?”我深深吸了一口氣,問野馬到。

“五百。”野馬伸出手掌沖我得意的比劃了比劃,一手的戒指,手腕上還有一條拴狗鏈一樣粗的手鏈,還好是銀色的。

“把戒指都摘了,頂多留一個;還有手鏈也摘了。”我對他說到。

五百塊錢,估計連今天這個頭發都不夠剪的,這麽說來犬馬的定價真的是太平實了。

“哦!”野馬這次倒是挺聽話,沒有狡辯就把他那一手的戒指手鏈都摘了。

“算了,帶你去個更好的地方吧,這兒逛著沒勁。”我迅速的根據野馬的預算調整了戰略。

唉,相個親就要花這麽多的錢,娶房媳婦就更難了,在現在這個社會當個男人真不容易,生存壓力太大了。我不由得為野馬感慨上了,然後就忘了我曾經想要把他打扮成個型男的計劃了。

就文藝小清新吧,省錢。

“行,就穿著這身吧。”我讚許的看著煥然一新的野馬說到。

優衣庫的衣服價格算是親民,男裝的樣式也不錯,很適合營造悶騷小清新潮男的形象。

我給野馬選了幾套衣服讓他試,結果這套淺藍色豎條紋襯衣和深色直筒修身牛仔褲他穿起來最好看,而且因為褲子在打折所以這一身衣服才三百出頭,這樣他還可以再買雙鞋,完全沒有超出預算。

“這色兒太嫩了吧?”野馬站在更衣室門口跟我扭捏了起來,“我沒穿過這麽淺色的衣服,我覺得還不如我剛才穿那件T恤呢。”

“你趕快把你那破T恤扔了吧,這身才適合你,而且這顏色顯得你特幹凈。快出來,我要去那邊看看。”溜達了一下午現在看野馬終於選好了衣服我也就放了心,於是想要再在這裏轉轉,剛才我看見幾件T恤好像還挺適合嚴默的。

結果野馬聽我這麽一說卻著急了:“哎哎哎,你別急著走啊,等我把衣服換了的。”

“別換了,就這麽穿著吧,比你剛才那身好看多了。”我的心已經飛了,催著野馬說到,“快點兒!”

“哦!”野馬極不情願的抱著他原來的衣服從更衣室裏走了出來。

“嗯,真帥!”我幫他把襯衣拉平,然後推著他說到,“快去結賬!記得把吊牌摘了。”

如今的野馬才真的可以稱之為“帥”了,就連收款臺的小姑娘都一個勁兒的沖野馬放電,完全不顧忌野馬的身邊還有我這麽一個女伴兒在。

不過野馬還有許多小細節需要改造,但是這種改造恐怕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完成的,也許有些改變是需要他先從思想上改變的。

“哎,你看這件T恤怎麽樣?”我一邊選著男式T恤一邊問野馬。

“嗯……還行。”野馬提著他那袋子舊衣服,很認真的看了看我拿手中的T恤說到,“不過夠了,不用再買了。這樣我還有300塊錢,還能請你吃頓好的,一會兒想吃什麽?”

“這件姐姐送給你。”我說著把那件T恤放到的手中的筐裏繼續選了起來。

“不用不用,”不知道是不是淺顏色的衣服映的,我竟然覺得野馬的臉發起了紅來,只見他試圖搶過筐裏的衣服說到,“真的夠了,不用再買了。”

“幹嘛?”我把筐挪到了一邊瞪著野馬說到,“這是你老板吩咐我的,別煩我。靠邊兒,剩下是給你老板買的了。”

“哦。”野馬楞了一下便笑了,然後很狗腿的還是搶過了我的筐,對我說到,“那就謝謝老板娘了,這種提筐的粗重活兒讓小的來幹就行了。”

“嘁!”我笑著把筐給了野馬就更加專心的挑了起來。

我發現這兒有幾件印花T恤真的挺好看的,設計感十足,而且價格也很便宜,基本上都是79塊錢一件,於是不一會兒我就挑了五六件扔在了筐裏。

“老板娘,”一直跟在我身後的野馬湊到我耳邊小聲的說到,“差不多了吧?買這麽多我老板得穿到什麽時候啊?”

“多麽?”我看了看筐裏的衣服又看了看野馬,“一天換一件,這也就夠穿一個禮拜的。”

“天天換?”野馬瞪大了眼睛看著我,“也太騷了吧?”

“怎麽說話呢你?大夏天的,出那麽多汗,衣服當然要天天換了。你也要記住,尤其和女孩子出去的時候,千萬身上不能有汗味兒,這樣很不禮貌;還有衣服上也不能有那種沒曬幹的味兒,特難聞,記住了啊。”我白了野馬一眼也覺得T恤買的差不多了,便準備去結賬了。

結果野馬擼起袖子使勁聞了聞自己胳膊說到:“我今天沒有汗味兒,早上出來之前洗的澡。”

“嗯,表揚你,今天做得挺好的,要堅持。相親去那天更要註意,還有,不要想起什麽來就說什麽,多聽聽人家姑娘說的話。”我像叮囑兒子一樣叮囑著野馬,就怕他這次相親不成功。

可誰知道走著走著我又被內褲和家居服吸引住了。

“哎,你們男的,喜歡穿三角褲還是平角褲?”我拿起一條可愛的紫粉色四角男士內褲問野馬。

“都不喜歡穿,”野馬嬉皮笑臉的說到,“我喜歡光著。一破褲頭竟然敢40塊錢,他們搶錢啊?”

“行了,你可以閉嘴了,剛和你說完別想起來什麽就說什麽,你就給我犯,這樣和姑娘說話顯得很浮浪。好好反省一下吧,沒有我的命令你不許再說話了。”我完全是一副家長的態度。

我對野馬下達了命令之後又挑了起來,這次挑的都是顏色艷麗的內褲。不像T恤,挑的不是黑色的就是灰色的,要不然就是棕色的軍綠色的,我也不知道我為什麽會給嚴默挑這麽活潑的內褲。

除此以外我還看上了一條中褲,正好和女士的一條家居褲可以配成一套。只是我不知道嚴默是否會願意穿中褲露出他的腿……不過中褲反正就在家裏穿應該沒什麽關系吧?在家就是應該放松的,不能這麽熱的天一直把腿裹在長褲裏吧。於是我還是拿了一男一女兩條花色一樣的家居中褲。

看著沒多少東西,但是結賬的時候才發現這就這麽點兒東西也小1000塊錢了,看來錢這東西真不禁花。不過再看看那大大小小的購物袋我又高興了,購物確實能讓我心情愉快。

“喏,給你。”結過賬我在那一大堆購物袋中找出了那個裝著給野馬的T恤的購物袋遞給他。

“嗯嗯。”野馬緊閉著嘴對我出怪樣。

“幹嘛?什麽意思?”我不解的看著他。

“嗯嗯。”他繼續沖我出怪樣。

“你幹什麽?好好說話。”我沖他皺起了眉頭。

“我操,終於能說話了,憋死我了。”野馬長長的出了一口氣,然後沖我搖了搖他手中的袋子說到,“謝謝啦。不過你可真是個……”

“什麽?”

“敗家娘兒們!”野馬躲得我遠遠的說到,“你知道你這些東西你老公得紋多長時間?”

“這是我自己的錢。”我不理野馬,茫然的擡著頭找電梯的標志。

我方向感不太強,尤其是在商店這種很容易被分散註意力的地方,經常逛著逛著就迷路了,然後要費比逛商店時間還長的時間找車。

“哎,你看什麽呢?”野馬見我沒有理他便又湊了起來,很自覺的拿起了我手上所有的袋子,然後更加自覺的摟住我的肩膀,和我一起茫然的望向天花板。

“你別老摟著我,我是你嫂子,規矩點兒。和姑娘出去的時候也是,不能隨便動手動腳的,這樣很容易讓姑娘反感。”我再次甩開野馬的胳膊,然後問他,“咱們是從哪兒上來的啊?”

“我操!”野馬罵了一聲之後大笑了起來,“這麽屁股大的地方你都能迷路?我要是老默兒得天天把你綁在身上,這好家夥,一眨眼就丟了!”

“噓,噓!”我使勁的對野馬打著手勢,“這是公共場合,不要大聲喧嘩,低調一點兒。”

“好吧好吧,又是姑娘不喜歡,我知道了。小陽陽嫂子,咱們這邊請著。”野馬說著沖我指了指遠處的一個角落,那邊真的畫著直梯的標示,“那你想好吃什麽了沒有?”

“剛五點多,你餓了沒有?”我問到。

“餓倒是不餓,要不咱們再逛會兒?我看你什麽東西也沒給自己買啊,真是個傻妞兒。”野馬搖了搖頭,這次沒有再摟我肩膀。

“那你陪我去個地方吧,我有個東西要買。”

作者有話要說: 咩咩是個“兩套標準”的人,光操心野馬娶媳婦不容易、壓力大,卻不設身處地的想想她這樣什麽都不圖、還往裏搭錢的跟著默默算怎麽回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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