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88 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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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過飯我悶悶不樂的回了家。
我就是個小女人,我心胸沒有嚴默那麽豁達,即使心裏做好了準備,可依舊無法接受一下子被人騙去了11萬的結局。
11萬,嚴默要唱多少首歌才能掙回來?我要寫多少篇稿子才能掙回來?我們認認真真的生活、辛辛苦苦的工作,好不容易才掙到這麽點兒錢,可是就這麽輕輕松松的被蘇西上嘴唇一碰下嘴唇就給騙走了!
我越想越生氣,越想越覺得窩囊,於是到了家便拿起電話給嚴默打了過去。
可是這次嚴默沒有接電話,連Andy都沒有幫他代接,看來他們是在忙。
我不知道臺灣人是不是精力都特別旺盛,這一陣子嚴默經常會忙到夜裏兩三天才能回酒店——我要求他每天到酒店不管幾點一定要給我發條微信讓我知道他的消息,我也許睡著了沒有及時看,但是我第二天早晨起床的時候知道他已經休息了,便會安心。
可是現在他不接電話,微信也只有一條早晨發來的墾丁沙灘照。
墾丁沙灘很漂亮,碧海藍天美得一塌糊塗。我好想和嚴默去那裏度度假,哪怕什麽都不做只是曬曬太陽、吹吹海風也好啊。
不過這麽個美麗的地方,在和音樂沾上關系的時候,卻變得不那麽美好了。
我曾經聽說過有一年的墾丁春吶音樂節事件:迷亂狂歡派對的嫩模3|P活春|宮、男男親吻裸|奔、3天10件毒品案……哪一件新聞聽起來都是相當的大膽勁爆,讓人頭皮一陣發麻。
哪一件新聞我都覺得能和嚴默扯上關系:他的活春|宮我曾經看過;裸|奔這種瘋狂的事情我覺得他也幹得出來,他曾經不就在後臺公然脫褲子脫褲嗎?至於毒品……我只有祈禱他說話算數不要再碰,也不要碰到會引誘他魔鬼。
我的神經太緊張了,我知道這樣不好,所以也就沒有把這些擔心告訴過嚴默。
我心裏很堵的洗過澡,躺在床上卻翻來覆去怎麽也睡不著了,於是幹脆隨便找了本書躺在床上看了起來。可是看著看著我又想起了這件糟心事兒,便又拿起了手機,氣呼呼的給嚴默發了條微信:“忙完了給我打電話。”
放下手機我覺得還是不放心,於是又追過去一條:“不管幾點,我等你。”
那本書我完全看不下去,於是又下了床拿了另外一本書上了床,這次這本書我看進去了。
我新拿的這本書是陳村的《鮮花和》。陳村是當代作家中極具個人特色的一位,他與王朔、阿城被史鐵生拿到一起評論,說他們仨能把別人看來挺一般的事兒,看出或說出點兒別人看不出來的新鮮之處。史鐵生說得非常到位,上海人陳村文章寫得很刁也很巧,誇人和罵人只在一線之間,看他寫的東西會覺得很好玩又不會讓當事人太舒服——但總之,我喜歡他的文字,也喜歡這本書中的主人公楊色——一位在家的作家,被女友稱為“下崗職工”,被女兒當作大玩具……他嬉笑怒罵,在自己一個人的世界中舞得起勁,或者說意|淫得起勁。
“鮮花和”說全了其實是“鮮花和牛糞”,陳村把自己定位成牛糞。但,“牛糞想必有牛糞的自尊、清高和矜持,牛糞有它的糞格。”
這書我看著看著就笑了,也忘了蘇西這個大騙子,直到接到嚴默電話的時候我還在傻笑,我愛死陳村了。
“餵。”我笑呵呵的接起電話,連號碼都沒有看。
“還沒睡?”電話裏傳來了嚴默略帶疲憊的聲音,然後是兩聲咳嗽聲。
“你怎麽咳嗽上了?感冒了?”我終於回過了勁兒來,把手中的書放到一邊,坐了起來靠在床上。
“沒有。”我聽見嚴默打了個嗝的聲音,繼續問我,“怎麽這麽晚都不睡覺?已經快3點了,明天不上班了?”
“明天星期六,不用上班。”
“哦,”嚴默恍然大悟,“過糊塗了。”
“喝酒了?”我覺得嚴默的舌頭有點兒發硬。
“嗯。”嚴默倒是沒有想瞞我,和我說到,“晚上錄完節目和剛認識的幾個臺灣朋友去酒吧坐了坐,喝了點兒酒,聊了會兒天兒就這點兒了。”
“少喝點兒酒。”女人好像都是如我這麽嘮叨,“今天那邊天氣怎麽樣?熱嗎?下雨了嗎?”
“不熱,沒下雨,”嚴默笑了起來,嘟囔著說,“咩咩,我想你了。”
“我也想你了。”我嘴角彎起來,“這兩天按腿了沒有?晚上記得纏上繃帶。”
“我想讓你給我按。”嚴默竟然撒起了嬌來,“我想讓你幫我纏繃帶。”
“那你回來吧,回來我就給你按。”我逗著嚴默。
“唉,”嚴默深深的嘆了口氣,過了一會兒說到,“還有一個多禮拜才能回家呢。真不知道我們這大老板到底是怎麽想的,非要讓我在臺灣環島宣傳,臺灣能有多少人知道我是誰啊?”
“不見得哦,”我笑了起來,“聽說你現在在臺灣人氣極高啊,那些漂亮的臺灣妹妹看到你都瘋了,還有好多女明星都對你心動了呢。”
“哪有?別聽Andy胡說。”嚴默不承認。
“還哪有,你怎麽和我爸一樣都不會好好說話了?”我嘲笑起了嚴默來,“我還用聽Andy說啊?嚴先生,你知道現在有個叫網絡的東西吧?您的視頻現在在門戶網站跟刷屏的一樣不停更新,我想不看都不可能。你現在都快趕上外交級別了。”
嚴默沈默了一下,又溫柔的對我說了起來:“那些節目,好多都是為了效果,臺灣人說拼收視率,你別太當真。”
“什麽節目?當真什麽?”我有點兒糊塗。我雖然知道嚴默在臺灣上了不少非常知名的節目,但是那些節目到現在還沒有播出,所以我不知道嚴默在緊張些什麽。
“就是……”嚴默好像在努力的措著詞,“臺灣和咱們這邊的文化以及操作模式都不太一樣,節目上談的內容和開的玩笑也不太一樣,不過許多內容都是事先把梗概對好的,所以有一部分內容是設計的,當然他們主持人也會有一些現場發揮。但是我不知道有一些節目你看了、有一些話你聽了會不會不舒服。可是我保證,我真的沒有和任何人有瓜葛,我很乖的,我可以保證!”
“很乖?是嗎?我看你是真的和臺灣的哪位明星傳出緋聞了吧?誰啊?好看嗎?你說說名字我也許知道她。”我覺得嚴默緊張的樣子很好玩,不由得又逗弄起了他來。
“咩咩,真的是效果,你別生氣好不好?你相信我!”可是嚴默卻愈發著急了起來。
“那等我看看再說吧。”我盡量讓自己聲音聽起來嚴肅,但其實心裏忍不住想笑,看來我還挺喜歡看嚴默緊張、著急的。
唔,我是個壞人,真變態。
“……哦。”嚴默悶悶的應了一句,然後又打了一個嗝,也不知道他是不是緊張的直打嗝。
“對了,和你說件正事兒。”我終於想起來我剛才為什麽要給嚴默打電話了,於是這回真的是聲音嚴肅的問他,“那個錢……你給蘇西了嗎?”
“啊?”嚴默好像一下子沒想起來蘇西和錢是什麽,楞了一會兒才答到,“給了啊,咱們不是已經商量好了嗎?10萬,在麗江的時候我就給了他,他還給我打了一張收據。怎麽了?”
到底我們是什麽時候商量好的?我從來沒說過“同意”這兩個字,完全是他一意孤行的決定的!
雖然很生氣,可在聽了嚴默的話之後我倒猶豫了起來。我不知道該不該把我的推論、我的判斷告訴嚴默,我不知道該不該讓他現在在千裏之外著急,我不知道……
於是我說:“沒事兒,就是想起來了問你一句。蘇西打了收條就好,你把收條收好了別弄丟了,要不就讓Andy幫你拿著收條吧,我上回聽Andy說你把錢也交他保管來著。”
“行,那我明天就把收條給Andy。我的錢確實是讓他幫我存起來了,”嚴默不好意思的笑了起來,“我也知道自己不太靠譜兒,所以讓Andy幫我保管著省得我亂花。你要是不放心Andy拿著錢我就管他要回來自己拿,到家給你。前一陣子在麗江忙忙叨叨的也忘了把這陣子的錢給你了。”
“別別別,你還是讓Andy拿著吧,”我趕快跟嚴默說到,“我挺放心Andy的,你就讓他幫你存著吧,也不用急著給我。不過啊,你也別太苛求自己,人都說‘窮家富路’出門在外該花錢的地方就要花。對Andy也是,人家跟著你也不容易,別虧待他。對他還有別的同事、工作人員都大方一些,平日裏請大家吃個飯、喝點兒飲料什麽的別不舍得,咱們現在的錢沒那麽緊了……”
我想起了Andy和我說的以前大家在背後都叫嚴默“守財奴”的事情。嚴默的本性是個大方的人,從來不計較錢財,背了這麽個名聲我都替他不值。
“呵呵呵……”可是嚴默聽了我的話竟然笑了起來。
“笑什麽呢你?”我不明白的問他。
“我笑你和Andy說的一模一樣,你們倆串通好了吧?”嚴默笑得聲音更大了。
“什麽啊?”我不明白我哪句話會和Andy說的一樣。
於是嚴默認真了起來,一字一句的對我說:“Andy說你跟著我不容易,讓我不能虧待你,所以這次他幫我給你挑了件禮物。”
“什麽禮物啊?”一聽到禮物我就沒出息的激動了。
“回去就知道了,”嚴默竟然給我賣起了關子來,“乖乖的在家待著,表現好禮物就歸你了。”
“那我要是表現不好呢?”我不服氣的問嚴默,我表現不好他就不把禮物給我了嗎?
“表現不好就……”嚴默又笑了,“表現不好看我回家怎麽收拾你!”
作者有話要說: 親愛的們,祝我生日快樂吧!
PS:特別不好意思的請個假,這次又是出差,所以12日(周五)、15日(周一)連請兩次假,下一次默默和大家見面是17日(周三)早6點整,下一章默默開講~
謝謝
☆、【番外】默語誰識(十五)
我很想家,確切的說應該是我很想咩咩。
這種半個月、一個月的離開家的工作,讓我越來越受不了了,離家越久我就越有一種度日如年的感覺,我發現我越來越戀家,越來越願意像個小男人一樣,守著我的咩咩過日子了。
可是為了生存、為了給咩咩一個更好的環境,我知道我現在只能不停的走下去,我沒有停下來的資本。
不過人的性格、想法大概是會隨著年齡的改變而改變的,以前年輕時候的我完全對於“家”這個字沒有一點兒感覺,我那時候想的是上路、流浪、出走、四海為家、志在四方……差不多就像我現在過的生活一樣——那時候的我希望自己可以游歷這世界的每一個角落,而且我總覺得自己不可能會為任何人而停留,即使再愛一個人那也只不過是一瞬間的感情,因為我覺得這個世界上是沒有什麽值得留戀的。
人生在世,不就是應該及時行樂嗎?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來明日愁。
我甚至覺得今早有酒今早就醉了才好,只要有三和弦,搖滾便不死。
想起第一次聽搖滾樂的感覺,真是難以用語言來形容。
我承認時至今日,我依舊受了崔健和他的《新長征路上的搖滾》這張專輯很深的影響。
第一次聽崔健、聽搖滾還要從198|9年說起。
198|9年是一個動蕩的年代,那一年的咩咩大概才上小學二三年級,我不知道她是否會記得那個混亂的時代;可是我卻記得許多事情,因為那時我已經是初三的學生了,我已經要開始面對命運的選擇了。
在那之前我的世界裏只有繪畫,因為我夢想著有朝一日可以靠著我的畫離開那個家、離開那種寄人籬下的生活。在那個家裏我需要聽話、沈默、忍讓,還要幫著舅舅舅媽做家務、照顧姥爺姥姥、忍受小表妹的各種無理取鬧……夜深人靜的時候我經常會沒出息的躲在被子裏哭鼻子,想爸爸媽媽,在心中默默的求他們接我回家,回我們自己的家……但是我的願望從來沒有被老天聽到過,所以我把我的願望都畫在我的畫中,希望它們有一天能夠實現。
就像我入學試的時候把咩咩畫到了畫中一樣,我天真的祈望著這個願意能實現,結果真的夢想成真了。所以說老天是公平的,祂並不會滿足你每一個願意,但起碼總有一個願望祂會滿足你。就因為這一個願意的實現,我就應該敬畏祂。
其實我一直都知道我有繪畫的天份,這種天份從我很小的時候就表現出來了,我在上海的時候我爺爺甚至給我請過一位小有名氣的畫家做我國畫的啟蒙老師。
國畫的基礎訓練十分枯燥、乏味,甚至磨滅了那時候我對繪畫的一部分興趣。但後來我才知道,我要感謝我爺爺,要感謝那位嚴格的老師,更要感謝那個時期的訓練,否則我不會有那麽牢固的繪畫基礎。
如果不會畫畫,我將變得更加一無所有,也就不會在隨後被爸媽拋棄、失去一切的時候還有的這麽一根救命稻草、還有的唯一的希望。
因為沒用幾年時間我就弄明白了,繪畫是我離開那個“家”最快捷的出路,繪畫也是我為數不多可以把握住的天份或資本,即使那個“家”並沒能像我爺爺家那樣給我創造一個學畫的條件,但我也要死死的把握住這個天份。於是我不停的畫,不停的參加比賽,不停的得獎……然後終於憑著一個全國性的金獎獲得了保送進美院附中的機會。
後來我有時候會想,也許是那幾年我過早了拿了太多的獎項,才會變得目空一切,然後變得玩世不恭,覺得所有可以得到的一切都是狗屎,失去了做人最起碼的尊卑。
也正因為如此,那時候我才會覺得得到咩咩是我的理所當然,便不懂得去珍惜她了。
那些都是後話了。不過在8|9年的時候我還是很積極努力的孩子,只不過因為進附中已經是板上釘丁的事情了,所以我不用再擔心什麽,也就有精力去接觸一些新鮮的事物了,除此以外我只需要更加努力的投入到我的繪畫世界中就可以了——即使已經確定可以進附中,但是下一步我還要為上美院而努力。
可是那一年世界變了,連我接觸到的東西也全都變了,因為封閉的形式被漸漸打破了,各種思潮、藝術形式,快速的湧入了原本隔絕的世界。
於是當那年我第一次看到達利的作品的時候,我差點兒哭了——那些海灘上撕裂的猙獰的人體、幽靈的面孔、死魚、醜陋肥碩的海牛……這一切和我以前學習的知識、接觸過的畫作完全不一樣。可是在那一幅幅達利的畫前也讓我看到了我心底的欲望與狂躁,伴隨著我從未萌動過的青春期,一同爆發了。
我經歷了第一次遺|精,在夢中我夢到了達利的第一幅超現實主義油畫《蜜比血甜》,也是在同一個夢中,我第一次夢到了咩咩。那時候的她面容還很模糊,我只看到她孤獨的站在《蜜比血甜》的荒原上,像是一頭要被奉獻了、等待著祭祀的羔羊。
但是她的一個回眸令我震驚,因為我在她的眼中看到了純情的光芒。正是那雙眼睛,讓我在酒吧中一眼就認出了咩咩。
可是那次醒來後因為粘糊糊的內褲,我覺得自己很骯臟,卻更覺得夢中的那個有著純粹眼神的女孩兒尤其的聖潔了——可是那種聖潔又是我這個骯臟的人不配擁有的。
從那一刻起我的世界開始倒塌,隨之而來的,還有社會的變革,或者說動蕩。
那一年的二月,崔健推出了他的首張個人專輯《新長征路上的搖滾》,這也是中國有史以來的第一張原創搖滾樂專輯。那一年春夏交接之際,這張專輯傳遍了大街小巷。在崔健並不優美的歌曲聲中,我聽到了血腥、反叛或者可以說是反動,以及對於傳統的嘲弄,可是除此以外還有一些別的什麽東西,好像是絕對的忠誠在歌中飄蕩——那種忠心是一種特別讓人心痛的東西。
其實我第一次聽到《一無所有》的時候並不知道這就是搖滾,我甚至不知道“搖滾”這個詞,這個詞一直到我上大學的時候才知道。那時候我只是覺得這個叫崔健的男人實在是太不一般了,這種音樂的沖擊不像達利的畫帶給我的視覺沖擊,而是一種更加直接的搗毀,他甚至顛覆了我對於聲音的理解。
那段時間我看到了、聽到了太多不一樣的東西,讓十五歲的我無法適從,卻也讓十五歲的我熱血沸騰。
我非常羨慕崔健的那頭長發,以及他嘶啞的聲音,當然,還有那首《假行僧》:
“我要從南走到北,我還要從白走到黑
我要人們都看到我,卻不知道我是誰
假如你看我有點累,就請你給我倒碗水
假如你已經愛上我,就請你吻我的嘴
我有這雙腳,我有這雙腿,我有這千山和萬水
我要這所有的所有,但不要恨和悔
要愛上我你就別怕後悔,總有一天我要遠走高飛
我不要留在一個地方,也不願有人跟隨
我要從南走到北,我還要從白走到黑
我要人們都看到我,但不知道我是誰
我只想知道你長得美,但不想知道你在受罪
我想要得到天上的水,但不是你的淚
我不願相信真的有魔鬼,也不願與任何人作對
你別想知道我到底是誰,也別想看到我的虛偽”
這首歌兒裏描繪了一個讓我特別想往的世界,在那個世界中我不必再寄人籬下、不必壓抑自己的情緒,我只要不停的走、不停的感受美、不停的愛,或者說不停的釋放欲望就好了。在那個世界中我才可以是真正的我、真實的我,不用為任何人、任何事而偽裝與壓抑。
這一刻,我終於有了“自我”的意識,而且從那一刻起我便開始向著“自我”的目標堅定的走了下去。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思考自己要什麽,不是為了生存,而是為了自我。
時隔二十多年,我依舊覺得崔健的那張專輯是非常牛逼的,崔健在中國的搖滾地位也是無人能企及的,而那句“要愛上我你就別怕後悔,總有一天我要遠走高飛”,則早已潛移默化到了我的血液裏。
可是在這麽多年過去之後,我突然想起了崔健《新長城路上的搖滾》中的另外一首歌,這首歌的旋律這一陣子一直在我腦海裏盤旋,我甚至昨天在“河岸留言”和臺灣新結識的朋友喝酒的時候,突然就很想唱這首歌了。
於是我管臺上的歌手借了吉它,不請自到的自顧自的上了臺,旁若無人的抱著人家的琴又彈又唱了起來。我好像喝多了,許多事情我都想不起來了。但是我只記得我特別希望咩咩此刻就坐在臺下,我甚至真的看見她就坐在臺下了,於是我更加溫柔的對著她唱起了這首我獻給她的歌、獻給她的“情歌”。雖然這首情歌遲到了許多年,但我希望為時並不晚,而咩咩也會樂意收下。
今天早晨我才聽Andy說,我昨晚在那家酒吧唱的那首歌兒竟然掀起了高潮,Andy說在場的臺灣人都很喜歡這首“情歌”,於是我一連唱了三遍,就跟打了雞血似的;而那些給我敬酒的、找我簽名的、和我拍照的人更是不計其數……差點兒生生把人家的場子變成了我的簽唱會,還好那個歌手和那家酒吧的老板人都很好,沒和我計較,否則一定又鬧出大亂子,要是被杜革或者大老板知道他Andy肯定少不了又挨一頓臭罵……
Andy絮絮叨叨說著的時候我就在傻笑,然後把Andy昨晚用手機錄的那段現場傳給了咩咩。
“我獨自走過你身旁,並沒有話要對你講,
我不敢擡頭看著你的,噢,臉龐
你問我要走向何方,我指著大海的方向
你的驚奇像是給我,噢,讚揚
你帶我走進你的花房,我無法逃脫花的迷香
我不知不覺忘記了,噢,方向
你說我世上最堅強,我說你世上最善良
你不知不覺已和花兒,噢,一樣
你要我留在這地方,你要我和它們一樣
我看著你默默的說,噢,不能這樣
我想要回到老地方,我想要走在老路上
我明知我已離不開你,哦,姑娘
我就要回到老地方,我就要走在老路上
我明知我已離不開你,我,姑娘”
我推翻了多年前對這首歌的理解,它不是在唱“離開”,而是在唱“留下”,因此我決定不再逃脫花的迷香,也不再走在什麽老路上,我就要和花兒一樣的世界上最善良的姑娘長相廝守,我要永遠留在她身邊,共度餘生。
我想通了!我再也不要糾結、掙紮了,這一輩子不論如何,我就是要和咩咩在一起了!
但是……想起前陣子我自己做的丟人事兒、想著我的不堅定與猶疑,我還是覺得面紅耳赤直發燒,我現只能默默的祈求Andy不要把那天發生的事情告訴咩咩。不過聽這幾天和咩咩的電話,感覺她完全不知道前陣子的那件事兒,謝天謝地Andy的嘴終於嚴了一次。
那件事兒還要從飯局說起。
我發現臺灣人比大陸人更喜歡飯局文化,所有事情都更願意在飯桌上、酒桌上來談,別管是談明天的演出,還是談下一張專輯的具體內容,大事小情都要在飯桌上才能聊得起來。而且每次飯桌上都幾乎少不了臺灣人所說的“粉味”——也就是姑娘,臺灣人甚至叫她們“飯局妹”。
臺灣的那些長官們總是會說“一群男人吃飯很奇怪”,於是每次宴請基本上都會找來“飯局妹”來炒熱氣氛,唱歌、勸酒、聊天,聽男人講黃色笑話。我還聽說過臺灣的飯局有“一不二要”原則,也就是“不”帶元配,飯局妹“要”漂亮、“要”單身。
飯局妹們確實都很漂亮,有些還是藝人。哦,也許藝人不是飯局妹,那些女藝人只是單純的盡地主之誼陪我們吃飯、談事情。我其實弄不太清楚飯局妹的定義到底是什麽。可是這些陪我們吃飯的姑娘不管是風塵型、豪爽型、清秀型還是鄰家型,都很會撒嬌,這也可能和臺灣人的語言語調有關,臺灣國語話聽起來確實要比北京話溫柔許多。
我聽那些姑娘和我說話的時候總是會不自覺的想起咩咩,其實我時時刻刻都能想起咩咩來。咩咩是我見過的很少撒嬌的女孩兒,從前完全不會,現在好像倒是偶爾在我先向她撒嬌以後她也會向我撒撒嬌了。可是我還是得說,她甚至還沒有Andy會撒嬌呢。但是不知道為什麽,我總覺得只有咩咩的嬌態是最自然的,是毫不做作的,我想我真的是中了咩咩的魔了,也許這就是愛情吧?
其實我很不喜歡臺灣這種飯局文化,讓我覺得很別扭。我承認自己並不是什麽正人君子,齷齪事兒也沒少幹,但是不知道為什麽,現在這種環境就是讓我覺得不舒服。
但是當我們到達臺北的第二個晚上,在錄完一場節目以後的飯局上,一切都失控了。
飯局上我和一個女明星調情來著,還差點兒幹出對不起咩咩的事情來。
那天的飯局我本來以為只是純粹的談下一張專輯,我們出資方的大老板那一陣子正好在臺北,說是要借著我現在的宣傳熱度把下一章專輯的事情敲下來。
結果我和杜革、Andy到達餐廳的時候才發現,那天的飯局規模不亞於前一晚的接風宴。和大老板在一起的不只有另外兩個男人,還有至少六個女人,聽介紹那幾個女人都是藝人,而且好像她們幾個在臺灣知名度還挺高的。
一男一女本來是穿插的排好了座位,結果卻被Andy生生給破壞了——他堅決的要坐在我左邊,誰勸也不聽。其實這也正得我意,我到現在依舊不習慣有陌生人坐在我左邊,我總覺得有陌生人在我左邊會讓我很不安全,我知道現在全世界都知道我是殘疾人了,但是我依舊害怕陌生人戳穿我假肢的秘密。
於是在我和Andy的堅持下,Andy坐在了我的左邊,而我的右邊側坐了一位看起來成熟而又有韻味的女明星,她長得不算太好看,但是臉上的妝化得很精致,身材很棒又瘦又高,穿著也很得體。我記得剛才大老板介紹說她以前是做模特的,現在轉型做了演員,平常還主持一些活動,是一位全能型藝人。
那個女明星不愧做過主持人,她很會說話,也很會撒嬌,眼波流轉間眉目傳情。她一口一個糯糯的“嚴大哥”,讓人覺得絲絲入扣;恭維的話她說起來並不會讓人覺得突兀,而是直中軟脅;而添菜、斟酒卻她又做得不動聲色的殷勤周到。相較起來,我的咩咩就太是個不夠溫柔體貼、不會關心人、不會照顧人、不會說好聽話,太過一本正經的姑娘了。
我不知道為什麽就被那個女明星吸引了,腦子裏想的全都是怎麽剝光了她、她在床上又會是如何的浪……但其實我也只是腦袋裏意|淫了一下,並不準備有什麽實際的打算,我全部想做的只是要和個女人聊聊天兒,被女人如此崇拜的捧一捧。
當然,我可以像正經人一樣說“這只是男人的逢場作戲”,我絕對不可能和她動真感情,我只是為了排遣一些旅途的寂寞才和她調情的。但是調到後來那個女明星幹脆幹柴烈火了,她坐在我的右側,雖然隔著一條褲子但我依舊能感覺到她光滑的腿如何磨蹭著我那條真腿。
我的那條腿是有感覺的,我感覺到了蠢蠢欲動,我甚至聞到了空氣中飄蕩著的弗洛蒙的味道。
我很煩躁坐在我左側一直“保護”我的Andy總是在關鍵時刻打斷我和這個女明星的暧昧行為。
其實自從我少了一條腿以後我一直都是自卑的,我不相信有女人還會再愛上一條腿的我,除了咩咩。但是男人都是貪心的,總是希望通過吸引的異性數量來證明自己的強大。我知道這其實是一種很矛盾的想法,但是我一方面抑止不住想要和那個女明星亂搞一通以證明自己的性|能力,可另一方面在Andy的不斷“提醒”下我又覺得自己是對咩咩的背叛與傷害。
我不堪重負,倉皇逃去了廁所。
可那個女明星也鍥而不舍的大膽的跟我進了衛生間。
這種感覺很刺激也很奇妙,她一改剛才在飯桌上的溫柔模樣,鎖上衛生間的門後扯開了衣領步步緊逼,我則欲拒還迎。這不同於我和咩咩在一起的感覺,這種感覺突破了道德與禁忌,充滿了誘惑,而且我也迫不及待的希望證明自己能硬起來——我和咩咩已經太久沒有做|愛了,在廣州的時候我曾經在黑暗中試過,可是對著咩咩不管怎麽樣我就是硬不起來,也許是因為我欠她太多沒有勇氣硬氣了吧?
在這種感情的驅使下我開始和那個女明星在廁所裏激吻,我在她身上上下其手,她淫|聲|浪|語,我面紅耳赤……我感覺我硬了起來,我有感覺了!可是就在激情快要爆發的那一刻,她柔聲的在我耳邊說到:
“嚴大哥,和我回家吧,我會讓你好好舒服一下的哦!你喜不喜歡制服誘惑?我可是個風騷的小護士呢……快,快讓我看看你可愛的stump……”
我一下子洩了,推開門奪命而逃。我終於又想起了我只是一條腿的怪物;我這次只是靠腿贏的,她只是喜歡獵|奇,而不是喜歡我。
我再一次失望,徹底的失望。
除了咩咩,沒有人會愛上我的“自我”。
作者有話要說: 默默回歸,這一章的默默很混蛋吧?可是男人不總是會用下|半|身來思考嗎?
☆、【番外】默語誰識(十六)
回到包廂後我推說身體不舒服而向飯局上的長官告辭,長官們嘻嘻哈哈先是不肯放我走,後來看我去意已定便要我罰酒三杯,再說之後的事情。
而杜革因為還有我下一張唱片的事情沒有談完,所以他還要留下來繼續坐陪,只有老板長官們都盡興了才可能接著談下面的事情,這是臺灣的辦事原則,我已經看出來了。可是杜革已經喝的快要分不清東南西北了,也就沒空理我到底要幹什麽,我不知道等老板長官們都盡興了杜革還有沒有辦法再去有精力談我的唱片了。其實我倒不太在意下一張唱片現在能不能確定下來,因為離上一張唱片出版發行剛3個月,我覺得不用這麽著急,兩個月趕出一張唱片的事情已經讓我覺得夠對不起花錢買唱片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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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個小女人,我心胸沒有嚴默那麽豁達,即使心裏做好了準備,可依舊無法接受一下子被人騙去了11萬的結局。
11萬,嚴默要唱多少首歌才能掙回來?我要寫多少篇稿子才能掙回來?我們認認真真的生活、辛辛苦苦的工作,好不容易才掙到這麽點兒錢,可是就這麽輕輕松松的被蘇西上嘴唇一碰下嘴唇就給騙走了!
我越想越生氣,越想越覺得窩囊,於是到了家便拿起電話給嚴默打了過去。
可是這次嚴默沒有接電話,連Andy都沒有幫他代接,看來他們是在忙。
我不知道臺灣人是不是精力都特別旺盛,這一陣子嚴默經常會忙到夜裏兩三天才能回酒店——我要求他每天到酒店不管幾點一定要給我發條微信讓我知道他的消息,我也許睡著了沒有及時看,但是我第二天早晨起床的時候知道他已經休息了,便會安心。
可是現在他不接電話,微信也只有一條早晨發來的墾丁沙灘照。
墾丁沙灘很漂亮,碧海藍天美得一塌糊塗。我好想和嚴默去那裏度度假,哪怕什麽都不做只是曬曬太陽、吹吹海風也好啊。
不過這麽個美麗的地方,在和音樂沾上關系的時候,卻變得不那麽美好了。
我曾經聽說過有一年的墾丁春吶音樂節事件:迷亂狂歡派對的嫩模3|P活春|宮、男男親吻裸|奔、3天10件毒品案……哪一件新聞聽起來都是相當的大膽勁爆,讓人頭皮一陣發麻。
哪一件新聞我都覺得能和嚴默扯上關系:他的活春|宮我曾經看過;裸|奔這種瘋狂的事情我覺得他也幹得出來,他曾經不就在後臺公然脫褲子脫褲嗎?至於毒品……我只有祈禱他說話算數不要再碰,也不要碰到會引誘他魔鬼。
我的神經太緊張了,我知道這樣不好,所以也就沒有把這些擔心告訴過嚴默。
我心裏很堵的洗過澡,躺在床上卻翻來覆去怎麽也睡不著了,於是幹脆隨便找了本書躺在床上看了起來。可是看著看著我又想起了這件糟心事兒,便又拿起了手機,氣呼呼的給嚴默發了條微信:“忙完了給我打電話。”
放下手機我覺得還是不放心,於是又追過去一條:“不管幾點,我等你。”
那本書我完全看不下去,於是又下了床拿了另外一本書上了床,這次這本書我看進去了。
我新拿的這本書是陳村的《鮮花和》。陳村是當代作家中極具個人特色的一位,他與王朔、阿城被史鐵生拿到一起評論,說他們仨能把別人看來挺一般的事兒,看出或說出點兒別人看不出來的新鮮之處。史鐵生說得非常到位,上海人陳村文章寫得很刁也很巧,誇人和罵人只在一線之間,看他寫的東西會覺得很好玩又不會讓當事人太舒服——但總之,我喜歡他的文字,也喜歡這本書中的主人公楊色——一位在家的作家,被女友稱為“下崗職工”,被女兒當作大玩具……他嬉笑怒罵,在自己一個人的世界中舞得起勁,或者說意|淫得起勁。
“鮮花和”說全了其實是“鮮花和牛糞”,陳村把自己定位成牛糞。但,“牛糞想必有牛糞的自尊、清高和矜持,牛糞有它的糞格。”
這書我看著看著就笑了,也忘了蘇西這個大騙子,直到接到嚴默電話的時候我還在傻笑,我愛死陳村了。
“餵。”我笑呵呵的接起電話,連號碼都沒有看。
“還沒睡?”電話裏傳來了嚴默略帶疲憊的聲音,然後是兩聲咳嗽聲。
“你怎麽咳嗽上了?感冒了?”我終於回過了勁兒來,把手中的書放到一邊,坐了起來靠在床上。
“沒有。”我聽見嚴默打了個嗝的聲音,繼續問我,“怎麽這麽晚都不睡覺?已經快3點了,明天不上班了?”
“明天星期六,不用上班。”
“哦,”嚴默恍然大悟,“過糊塗了。”
“喝酒了?”我覺得嚴默的舌頭有點兒發硬。
“嗯。”嚴默倒是沒有想瞞我,和我說到,“晚上錄完節目和剛認識的幾個臺灣朋友去酒吧坐了坐,喝了點兒酒,聊了會兒天兒就這點兒了。”
“少喝點兒酒。”女人好像都是如我這麽嘮叨,“今天那邊天氣怎麽樣?熱嗎?下雨了嗎?”
“不熱,沒下雨,”嚴默笑了起來,嘟囔著說,“咩咩,我想你了。”
“我也想你了。”我嘴角彎起來,“這兩天按腿了沒有?晚上記得纏上繃帶。”
“我想讓你給我按。”嚴默竟然撒起了嬌來,“我想讓你幫我纏繃帶。”
“那你回來吧,回來我就給你按。”我逗著嚴默。
“唉,”嚴默深深的嘆了口氣,過了一會兒說到,“還有一個多禮拜才能回家呢。真不知道我們這大老板到底是怎麽想的,非要讓我在臺灣環島宣傳,臺灣能有多少人知道我是誰啊?”
“不見得哦,”我笑了起來,“聽說你現在在臺灣人氣極高啊,那些漂亮的臺灣妹妹看到你都瘋了,還有好多女明星都對你心動了呢。”
“哪有?別聽Andy胡說。”嚴默不承認。
“還哪有,你怎麽和我爸一樣都不會好好說話了?”我嘲笑起了嚴默來,“我還用聽Andy說啊?嚴先生,你知道現在有個叫網絡的東西吧?您的視頻現在在門戶網站跟刷屏的一樣不停更新,我想不看都不可能。你現在都快趕上外交級別了。”
嚴默沈默了一下,又溫柔的對我說了起來:“那些節目,好多都是為了效果,臺灣人說拼收視率,你別太當真。”
“什麽節目?當真什麽?”我有點兒糊塗。我雖然知道嚴默在臺灣上了不少非常知名的節目,但是那些節目到現在還沒有播出,所以我不知道嚴默在緊張些什麽。
“就是……”嚴默好像在努力的措著詞,“臺灣和咱們這邊的文化以及操作模式都不太一樣,節目上談的內容和開的玩笑也不太一樣,不過許多內容都是事先把梗概對好的,所以有一部分內容是設計的,當然他們主持人也會有一些現場發揮。但是我不知道有一些節目你看了、有一些話你聽了會不會不舒服。可是我保證,我真的沒有和任何人有瓜葛,我很乖的,我可以保證!”
“很乖?是嗎?我看你是真的和臺灣的哪位明星傳出緋聞了吧?誰啊?好看嗎?你說說名字我也許知道她。”我覺得嚴默緊張的樣子很好玩,不由得又逗弄起了他來。
“咩咩,真的是效果,你別生氣好不好?你相信我!”可是嚴默卻愈發著急了起來。
“那等我看看再說吧。”我盡量讓自己聲音聽起來嚴肅,但其實心裏忍不住想笑,看來我還挺喜歡看嚴默緊張、著急的。
唔,我是個壞人,真變態。
“……哦。”嚴默悶悶的應了一句,然後又打了一個嗝,也不知道他是不是緊張的直打嗝。
“對了,和你說件正事兒。”我終於想起來我剛才為什麽要給嚴默打電話了,於是這回真的是聲音嚴肅的問他,“那個錢……你給蘇西了嗎?”
“啊?”嚴默好像一下子沒想起來蘇西和錢是什麽,楞了一會兒才答到,“給了啊,咱們不是已經商量好了嗎?10萬,在麗江的時候我就給了他,他還給我打了一張收據。怎麽了?”
到底我們是什麽時候商量好的?我從來沒說過“同意”這兩個字,完全是他一意孤行的決定的!
雖然很生氣,可在聽了嚴默的話之後我倒猶豫了起來。我不知道該不該把我的推論、我的判斷告訴嚴默,我不知道該不該讓他現在在千裏之外著急,我不知道……
於是我說:“沒事兒,就是想起來了問你一句。蘇西打了收條就好,你把收條收好了別弄丟了,要不就讓Andy幫你拿著收條吧,我上回聽Andy說你把錢也交他保管來著。”
“行,那我明天就把收條給Andy。我的錢確實是讓他幫我存起來了,”嚴默不好意思的笑了起來,“我也知道自己不太靠譜兒,所以讓Andy幫我保管著省得我亂花。你要是不放心Andy拿著錢我就管他要回來自己拿,到家給你。前一陣子在麗江忙忙叨叨的也忘了把這陣子的錢給你了。”
“別別別,你還是讓Andy拿著吧,”我趕快跟嚴默說到,“我挺放心Andy的,你就讓他幫你存著吧,也不用急著給我。不過啊,你也別太苛求自己,人都說‘窮家富路’出門在外該花錢的地方就要花。對Andy也是,人家跟著你也不容易,別虧待他。對他還有別的同事、工作人員都大方一些,平日裏請大家吃個飯、喝點兒飲料什麽的別不舍得,咱們現在的錢沒那麽緊了……”
我想起了Andy和我說的以前大家在背後都叫嚴默“守財奴”的事情。嚴默的本性是個大方的人,從來不計較錢財,背了這麽個名聲我都替他不值。
“呵呵呵……”可是嚴默聽了我的話竟然笑了起來。
“笑什麽呢你?”我不明白的問他。
“我笑你和Andy說的一模一樣,你們倆串通好了吧?”嚴默笑得聲音更大了。
“什麽啊?”我不明白我哪句話會和Andy說的一樣。
於是嚴默認真了起來,一字一句的對我說:“Andy說你跟著我不容易,讓我不能虧待你,所以這次他幫我給你挑了件禮物。”
“什麽禮物啊?”一聽到禮物我就沒出息的激動了。
“回去就知道了,”嚴默竟然給我賣起了關子來,“乖乖的在家待著,表現好禮物就歸你了。”
“那我要是表現不好呢?”我不服氣的問嚴默,我表現不好他就不把禮物給我了嗎?
“表現不好就……”嚴默又笑了,“表現不好看我回家怎麽收拾你!”
作者有話要說: 親愛的們,祝我生日快樂吧!
PS:特別不好意思的請個假,這次又是出差,所以12日(周五)、15日(周一)連請兩次假,下一次默默和大家見面是17日(周三)早6點整,下一章默默開講~
謝謝
☆、【番外】默語誰識(十五)
我很想家,確切的說應該是我很想咩咩。
這種半個月、一個月的離開家的工作,讓我越來越受不了了,離家越久我就越有一種度日如年的感覺,我發現我越來越戀家,越來越願意像個小男人一樣,守著我的咩咩過日子了。
可是為了生存、為了給咩咩一個更好的環境,我知道我現在只能不停的走下去,我沒有停下來的資本。
不過人的性格、想法大概是會隨著年齡的改變而改變的,以前年輕時候的我完全對於“家”這個字沒有一點兒感覺,我那時候想的是上路、流浪、出走、四海為家、志在四方……差不多就像我現在過的生活一樣——那時候的我希望自己可以游歷這世界的每一個角落,而且我總覺得自己不可能會為任何人而停留,即使再愛一個人那也只不過是一瞬間的感情,因為我覺得這個世界上是沒有什麽值得留戀的。
人生在世,不就是應該及時行樂嗎?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來明日愁。
我甚至覺得今早有酒今早就醉了才好,只要有三和弦,搖滾便不死。
想起第一次聽搖滾樂的感覺,真是難以用語言來形容。
我承認時至今日,我依舊受了崔健和他的《新長征路上的搖滾》這張專輯很深的影響。
第一次聽崔健、聽搖滾還要從198|9年說起。
198|9年是一個動蕩的年代,那一年的咩咩大概才上小學二三年級,我不知道她是否會記得那個混亂的時代;可是我卻記得許多事情,因為那時我已經是初三的學生了,我已經要開始面對命運的選擇了。
在那之前我的世界裏只有繪畫,因為我夢想著有朝一日可以靠著我的畫離開那個家、離開那種寄人籬下的生活。在那個家裏我需要聽話、沈默、忍讓,還要幫著舅舅舅媽做家務、照顧姥爺姥姥、忍受小表妹的各種無理取鬧……夜深人靜的時候我經常會沒出息的躲在被子裏哭鼻子,想爸爸媽媽,在心中默默的求他們接我回家,回我們自己的家……但是我的願望從來沒有被老天聽到過,所以我把我的願望都畫在我的畫中,希望它們有一天能夠實現。
就像我入學試的時候把咩咩畫到了畫中一樣,我天真的祈望著這個願意能實現,結果真的夢想成真了。所以說老天是公平的,祂並不會滿足你每一個願意,但起碼總有一個願望祂會滿足你。就因為這一個願意的實現,我就應該敬畏祂。
其實我一直都知道我有繪畫的天份,這種天份從我很小的時候就表現出來了,我在上海的時候我爺爺甚至給我請過一位小有名氣的畫家做我國畫的啟蒙老師。
國畫的基礎訓練十分枯燥、乏味,甚至磨滅了那時候我對繪畫的一部分興趣。但後來我才知道,我要感謝我爺爺,要感謝那位嚴格的老師,更要感謝那個時期的訓練,否則我不會有那麽牢固的繪畫基礎。
如果不會畫畫,我將變得更加一無所有,也就不會在隨後被爸媽拋棄、失去一切的時候還有的這麽一根救命稻草、還有的唯一的希望。
因為沒用幾年時間我就弄明白了,繪畫是我離開那個“家”最快捷的出路,繪畫也是我為數不多可以把握住的天份或資本,即使那個“家”並沒能像我爺爺家那樣給我創造一個學畫的條件,但我也要死死的把握住這個天份。於是我不停的畫,不停的參加比賽,不停的得獎……然後終於憑著一個全國性的金獎獲得了保送進美院附中的機會。
後來我有時候會想,也許是那幾年我過早了拿了太多的獎項,才會變得目空一切,然後變得玩世不恭,覺得所有可以得到的一切都是狗屎,失去了做人最起碼的尊卑。
也正因為如此,那時候我才會覺得得到咩咩是我的理所當然,便不懂得去珍惜她了。
那些都是後話了。不過在8|9年的時候我還是很積極努力的孩子,只不過因為進附中已經是板上釘丁的事情了,所以我不用再擔心什麽,也就有精力去接觸一些新鮮的事物了,除此以外我只需要更加努力的投入到我的繪畫世界中就可以了——即使已經確定可以進附中,但是下一步我還要為上美院而努力。
可是那一年世界變了,連我接觸到的東西也全都變了,因為封閉的形式被漸漸打破了,各種思潮、藝術形式,快速的湧入了原本隔絕的世界。
於是當那年我第一次看到達利的作品的時候,我差點兒哭了——那些海灘上撕裂的猙獰的人體、幽靈的面孔、死魚、醜陋肥碩的海牛……這一切和我以前學習的知識、接觸過的畫作完全不一樣。可是在那一幅幅達利的畫前也讓我看到了我心底的欲望與狂躁,伴隨著我從未萌動過的青春期,一同爆發了。
我經歷了第一次遺|精,在夢中我夢到了達利的第一幅超現實主義油畫《蜜比血甜》,也是在同一個夢中,我第一次夢到了咩咩。那時候的她面容還很模糊,我只看到她孤獨的站在《蜜比血甜》的荒原上,像是一頭要被奉獻了、等待著祭祀的羔羊。
但是她的一個回眸令我震驚,因為我在她的眼中看到了純情的光芒。正是那雙眼睛,讓我在酒吧中一眼就認出了咩咩。
可是那次醒來後因為粘糊糊的內褲,我覺得自己很骯臟,卻更覺得夢中的那個有著純粹眼神的女孩兒尤其的聖潔了——可是那種聖潔又是我這個骯臟的人不配擁有的。
從那一刻起我的世界開始倒塌,隨之而來的,還有社會的變革,或者說動蕩。
那一年的二月,崔健推出了他的首張個人專輯《新長征路上的搖滾》,這也是中國有史以來的第一張原創搖滾樂專輯。那一年春夏交接之際,這張專輯傳遍了大街小巷。在崔健並不優美的歌曲聲中,我聽到了血腥、反叛或者可以說是反動,以及對於傳統的嘲弄,可是除此以外還有一些別的什麽東西,好像是絕對的忠誠在歌中飄蕩——那種忠心是一種特別讓人心痛的東西。
其實我第一次聽到《一無所有》的時候並不知道這就是搖滾,我甚至不知道“搖滾”這個詞,這個詞一直到我上大學的時候才知道。那時候我只是覺得這個叫崔健的男人實在是太不一般了,這種音樂的沖擊不像達利的畫帶給我的視覺沖擊,而是一種更加直接的搗毀,他甚至顛覆了我對於聲音的理解。
那段時間我看到了、聽到了太多不一樣的東西,讓十五歲的我無法適從,卻也讓十五歲的我熱血沸騰。
我非常羨慕崔健的那頭長發,以及他嘶啞的聲音,當然,還有那首《假行僧》:
“我要從南走到北,我還要從白走到黑
我要人們都看到我,卻不知道我是誰
假如你看我有點累,就請你給我倒碗水
假如你已經愛上我,就請你吻我的嘴
我有這雙腳,我有這雙腿,我有這千山和萬水
我要這所有的所有,但不要恨和悔
要愛上我你就別怕後悔,總有一天我要遠走高飛
我不要留在一個地方,也不願有人跟隨
我要從南走到北,我還要從白走到黑
我要人們都看到我,但不知道我是誰
我只想知道你長得美,但不想知道你在受罪
我想要得到天上的水,但不是你的淚
我不願相信真的有魔鬼,也不願與任何人作對
你別想知道我到底是誰,也別想看到我的虛偽”
這首歌兒裏描繪了一個讓我特別想往的世界,在那個世界中我不必再寄人籬下、不必壓抑自己的情緒,我只要不停的走、不停的感受美、不停的愛,或者說不停的釋放欲望就好了。在那個世界中我才可以是真正的我、真實的我,不用為任何人、任何事而偽裝與壓抑。
這一刻,我終於有了“自我”的意識,而且從那一刻起我便開始向著“自我”的目標堅定的走了下去。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思考自己要什麽,不是為了生存,而是為了自我。
時隔二十多年,我依舊覺得崔健的那張專輯是非常牛逼的,崔健在中國的搖滾地位也是無人能企及的,而那句“要愛上我你就別怕後悔,總有一天我要遠走高飛”,則早已潛移默化到了我的血液裏。
可是在這麽多年過去之後,我突然想起了崔健《新長城路上的搖滾》中的另外一首歌,這首歌的旋律這一陣子一直在我腦海裏盤旋,我甚至昨天在“河岸留言”和臺灣新結識的朋友喝酒的時候,突然就很想唱這首歌了。
於是我管臺上的歌手借了吉它,不請自到的自顧自的上了臺,旁若無人的抱著人家的琴又彈又唱了起來。我好像喝多了,許多事情我都想不起來了。但是我只記得我特別希望咩咩此刻就坐在臺下,我甚至真的看見她就坐在臺下了,於是我更加溫柔的對著她唱起了這首我獻給她的歌、獻給她的“情歌”。雖然這首情歌遲到了許多年,但我希望為時並不晚,而咩咩也會樂意收下。
今天早晨我才聽Andy說,我昨晚在那家酒吧唱的那首歌兒竟然掀起了高潮,Andy說在場的臺灣人都很喜歡這首“情歌”,於是我一連唱了三遍,就跟打了雞血似的;而那些給我敬酒的、找我簽名的、和我拍照的人更是不計其數……差點兒生生把人家的場子變成了我的簽唱會,還好那個歌手和那家酒吧的老板人都很好,沒和我計較,否則一定又鬧出大亂子,要是被杜革或者大老板知道他Andy肯定少不了又挨一頓臭罵……
Andy絮絮叨叨說著的時候我就在傻笑,然後把Andy昨晚用手機錄的那段現場傳給了咩咩。
“我獨自走過你身旁,並沒有話要對你講,
我不敢擡頭看著你的,噢,臉龐
你問我要走向何方,我指著大海的方向
你的驚奇像是給我,噢,讚揚
你帶我走進你的花房,我無法逃脫花的迷香
我不知不覺忘記了,噢,方向
你說我世上最堅強,我說你世上最善良
你不知不覺已和花兒,噢,一樣
你要我留在這地方,你要我和它們一樣
我看著你默默的說,噢,不能這樣
我想要回到老地方,我想要走在老路上
我明知我已離不開你,哦,姑娘
我就要回到老地方,我就要走在老路上
我明知我已離不開你,我,姑娘”
我推翻了多年前對這首歌的理解,它不是在唱“離開”,而是在唱“留下”,因此我決定不再逃脫花的迷香,也不再走在什麽老路上,我就要和花兒一樣的世界上最善良的姑娘長相廝守,我要永遠留在她身邊,共度餘生。
我想通了!我再也不要糾結、掙紮了,這一輩子不論如何,我就是要和咩咩在一起了!
但是……想起前陣子我自己做的丟人事兒、想著我的不堅定與猶疑,我還是覺得面紅耳赤直發燒,我現只能默默的祈求Andy不要把那天發生的事情告訴咩咩。不過聽這幾天和咩咩的電話,感覺她完全不知道前陣子的那件事兒,謝天謝地Andy的嘴終於嚴了一次。
那件事兒還要從飯局說起。
我發現臺灣人比大陸人更喜歡飯局文化,所有事情都更願意在飯桌上、酒桌上來談,別管是談明天的演出,還是談下一張專輯的具體內容,大事小情都要在飯桌上才能聊得起來。而且每次飯桌上都幾乎少不了臺灣人所說的“粉味”——也就是姑娘,臺灣人甚至叫她們“飯局妹”。
臺灣的那些長官們總是會說“一群男人吃飯很奇怪”,於是每次宴請基本上都會找來“飯局妹”來炒熱氣氛,唱歌、勸酒、聊天,聽男人講黃色笑話。我還聽說過臺灣的飯局有“一不二要”原則,也就是“不”帶元配,飯局妹“要”漂亮、“要”單身。
飯局妹們確實都很漂亮,有些還是藝人。哦,也許藝人不是飯局妹,那些女藝人只是單純的盡地主之誼陪我們吃飯、談事情。我其實弄不太清楚飯局妹的定義到底是什麽。可是這些陪我們吃飯的姑娘不管是風塵型、豪爽型、清秀型還是鄰家型,都很會撒嬌,這也可能和臺灣人的語言語調有關,臺灣國語話聽起來確實要比北京話溫柔許多。
我聽那些姑娘和我說話的時候總是會不自覺的想起咩咩,其實我時時刻刻都能想起咩咩來。咩咩是我見過的很少撒嬌的女孩兒,從前完全不會,現在好像倒是偶爾在我先向她撒嬌以後她也會向我撒撒嬌了。可是我還是得說,她甚至還沒有Andy會撒嬌呢。但是不知道為什麽,我總覺得只有咩咩的嬌態是最自然的,是毫不做作的,我想我真的是中了咩咩的魔了,也許這就是愛情吧?
其實我很不喜歡臺灣這種飯局文化,讓我覺得很別扭。我承認自己並不是什麽正人君子,齷齪事兒也沒少幹,但是不知道為什麽,現在這種環境就是讓我覺得不舒服。
但是當我們到達臺北的第二個晚上,在錄完一場節目以後的飯局上,一切都失控了。
飯局上我和一個女明星調情來著,還差點兒幹出對不起咩咩的事情來。
那天的飯局我本來以為只是純粹的談下一張專輯,我們出資方的大老板那一陣子正好在臺北,說是要借著我現在的宣傳熱度把下一章專輯的事情敲下來。
結果我和杜革、Andy到達餐廳的時候才發現,那天的飯局規模不亞於前一晚的接風宴。和大老板在一起的不只有另外兩個男人,還有至少六個女人,聽介紹那幾個女人都是藝人,而且好像她們幾個在臺灣知名度還挺高的。
一男一女本來是穿插的排好了座位,結果卻被Andy生生給破壞了——他堅決的要坐在我左邊,誰勸也不聽。其實這也正得我意,我到現在依舊不習慣有陌生人坐在我左邊,我總覺得有陌生人在我左邊會讓我很不安全,我知道現在全世界都知道我是殘疾人了,但是我依舊害怕陌生人戳穿我假肢的秘密。
於是在我和Andy的堅持下,Andy坐在了我的左邊,而我的右邊側坐了一位看起來成熟而又有韻味的女明星,她長得不算太好看,但是臉上的妝化得很精致,身材很棒又瘦又高,穿著也很得體。我記得剛才大老板介紹說她以前是做模特的,現在轉型做了演員,平常還主持一些活動,是一位全能型藝人。
那個女明星不愧做過主持人,她很會說話,也很會撒嬌,眼波流轉間眉目傳情。她一口一個糯糯的“嚴大哥”,讓人覺得絲絲入扣;恭維的話她說起來並不會讓人覺得突兀,而是直中軟脅;而添菜、斟酒卻她又做得不動聲色的殷勤周到。相較起來,我的咩咩就太是個不夠溫柔體貼、不會關心人、不會照顧人、不會說好聽話,太過一本正經的姑娘了。
我不知道為什麽就被那個女明星吸引了,腦子裏想的全都是怎麽剝光了她、她在床上又會是如何的浪……但其實我也只是腦袋裏意|淫了一下,並不準備有什麽實際的打算,我全部想做的只是要和個女人聊聊天兒,被女人如此崇拜的捧一捧。
當然,我可以像正經人一樣說“這只是男人的逢場作戲”,我絕對不可能和她動真感情,我只是為了排遣一些旅途的寂寞才和她調情的。但是調到後來那個女明星幹脆幹柴烈火了,她坐在我的右側,雖然隔著一條褲子但我依舊能感覺到她光滑的腿如何磨蹭著我那條真腿。
我的那條腿是有感覺的,我感覺到了蠢蠢欲動,我甚至聞到了空氣中飄蕩著的弗洛蒙的味道。
我很煩躁坐在我左側一直“保護”我的Andy總是在關鍵時刻打斷我和這個女明星的暧昧行為。
其實自從我少了一條腿以後我一直都是自卑的,我不相信有女人還會再愛上一條腿的我,除了咩咩。但是男人都是貪心的,總是希望通過吸引的異性數量來證明自己的強大。我知道這其實是一種很矛盾的想法,但是我一方面抑止不住想要和那個女明星亂搞一通以證明自己的性|能力,可另一方面在Andy的不斷“提醒”下我又覺得自己是對咩咩的背叛與傷害。
我不堪重負,倉皇逃去了廁所。
可那個女明星也鍥而不舍的大膽的跟我進了衛生間。
這種感覺很刺激也很奇妙,她一改剛才在飯桌上的溫柔模樣,鎖上衛生間的門後扯開了衣領步步緊逼,我則欲拒還迎。這不同於我和咩咩在一起的感覺,這種感覺突破了道德與禁忌,充滿了誘惑,而且我也迫不及待的希望證明自己能硬起來——我和咩咩已經太久沒有做|愛了,在廣州的時候我曾經在黑暗中試過,可是對著咩咩不管怎麽樣我就是硬不起來,也許是因為我欠她太多沒有勇氣硬氣了吧?
在這種感情的驅使下我開始和那個女明星在廁所裏激吻,我在她身上上下其手,她淫|聲|浪|語,我面紅耳赤……我感覺我硬了起來,我有感覺了!可是就在激情快要爆發的那一刻,她柔聲的在我耳邊說到:
“嚴大哥,和我回家吧,我會讓你好好舒服一下的哦!你喜不喜歡制服誘惑?我可是個風騷的小護士呢……快,快讓我看看你可愛的stump……”
我一下子洩了,推開門奪命而逃。我終於又想起了我只是一條腿的怪物;我這次只是靠腿贏的,她只是喜歡獵|奇,而不是喜歡我。
我再一次失望,徹底的失望。
除了咩咩,沒有人會愛上我的“自我”。
作者有話要說: 默默回歸,這一章的默默很混蛋吧?可是男人不總是會用下|半|身來思考嗎?
☆、【番外】默語誰識(十六)
回到包廂後我推說身體不舒服而向飯局上的長官告辭,長官們嘻嘻哈哈先是不肯放我走,後來看我去意已定便要我罰酒三杯,再說之後的事情。
而杜革因為還有我下一張唱片的事情沒有談完,所以他還要留下來繼續坐陪,只有老板長官們都盡興了才可能接著談下面的事情,這是臺灣的辦事原則,我已經看出來了。可是杜革已經喝的快要分不清東南西北了,也就沒空理我到底要幹什麽,我不知道等老板長官們都盡興了杜革還有沒有辦法再去有精力談我的唱片了。其實我倒不太在意下一張唱片現在能不能確定下來,因為離上一張唱片出版發行剛3個月,我覺得不用這麽著急,兩個月趕出一張唱片的事情已經讓我覺得夠對不起花錢買唱片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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