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9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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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一早我就和嚴默去銀行取了錢,接著把30萬給小李送到醫院去。小李退回給我們6萬,執意給我打了張欠條。我強打著精神又去無菌倉看了一眼虎子,小家夥沖我笑了,然後我就抱著嚴默哭了。
中午嚴默請我在外面隨便吃了些最便宜的飯——他給我點的宮爆雞丁蓋飯,他吃的則是雞蛋西紅柿蓋飯,一共花了不到20塊錢。然後我們回了嚴默家收拾東西,準備搬家。嚴默那個小小的家真的很好收拾,晚飯前我就已經無事可做了。
嚴默要帶走的東西很少,只有不多的幾件換洗衣服、一些最基本的家居用品、書、電腦、合成器和幾把琴,最不好拿的要算那幅畫和那盆君子蘭了。我算了算,就這些家當大概連搬家公司都不用找,開我的車最多兩趟就能都拉走。
收拾完東西去衛生間洗手的時候,看著那一墻的太陽花,我又不自覺的哭了。嚴默活了38年,全部的家當看起來竟然是這麽的寒酸!
我從衛生間沖了出來,心有不甘:“嚴默,其實你不用這麽早收拾東西,還有一個月才交房呢!”
“無所謂,反正我就一個人也好搬。咱們給那老倆口多留出些時間來,也讓他們可以好好收拾收拾。”嚴默說得很淡定,我竟然看不出他對這房子有一絲的留戀。
“他們都沒說著急!”
嚴默把我摟到了沙發上,用幹凈的手背幫我擦著臉,“他們兒子明年5月份就要辦事兒了,房子裝修什麽的就得個把月,再加上又要過年放假,時間也挺緊的了。”
“我不管,說好下個月才交房的!”
“咩咩,”嚴默緊了緊我的肩,“我也想早點兒搬出去,‘當斷不斷,反受其亂’,我要是能早幾年明白這道理就好了。”
“什麽意思?”我不明白的看著他。
“沒事兒,”嚴默從沙發站了起來,背對著我拍了拍手,“我去做飯,冰箱裏還有一包雞翅、一塊裏脊,雞蛋、黃瓜、西紅柿,都是禮拜四買的。我給你做個啤酒雞翅,再來個糖醋裏脊,做個雞蛋西紅柿湯,好像還有些玉米粒和青豆粒,咱們再拌個沙拉就齊活了。”
“我來吧。”我擦了下眼睛也從沙發上站了起來。
“不用,好弄一會兒就熟。你先歇會兒或者睡會兒去,累了一天了,等好了我叫你。”嚴默在廚房裏一邊洗手一邊對我說。
“那我看著你做吧。”我靠在廚房門口,頭頂在門框邊上,看著在廚房裏忙碌著的嚴默,他左肘撐著肘杖,身體微微向左側彎曲就著肘杖的高度,右手拿著鍋鏟在翻炒著鍋中的菜,再往下看,他的左褲腿卻是空空蕩蕩的……突然我反倒覺得釋然了:嚴默長大了、懂事兒了、有責任感了,他已經學會了怎麽為別人著想。現在的嚴默雖然有些遺憾的不完整了,但是比起當年那個恃才傲物、目空一切的嚴默,不是已經好了很多了嗎?
嚴默動作很快,半個小時不到,兩菜一湯外加沙拉和米飯就都做好了。
“嚴默,剛才做雞翅的啤酒還有嗎?”聞著那雞翅味兒我突然饞酒了。
“想喝點兒?”嚴默一邊給我盛飯一邊問我。
“嗯。”
“最近胃疼沒疼?”
“沒有,就喝一小杯!”我比劃著小杯子的樣子,沖嚴默撒嬌。
“只能喝一小杯啊,”嚴默沖我笑了,“那我去熱熱去。”
“嚴默!啤酒沒有熱了喝的!”我把筷子拍到了桌子上,生氣的說。
“別生氣,你先吃個雞翅,一會兒就好。”
“嚴默!”
他撐起肘杖轉身進了廚房不理我了,一會兒功夫真的拿馬克杯端出一杯熱啤酒來,上面還漂著枸杞、姜片和大棗。
我嘗了一口,甜的,細品才能嘗出一點兒啤酒微苦的味道,完全不是酒味兒。
“好喝嗎?”嚴默給自己倒了一杯常溫的啤酒在玻璃杯中。
“很怪。”我實話實說。
“沒辦法,你胃有毛病只能喝熱的。”嚴默裝出無奈的樣子聳了聳肩。
“那為什麽要放這麽多奇怪的東西?”我從杯子裏撈出一片姜片給嚴默看。
“暖胃的。”嚴默不看我,只是給我夾了塊兒糖醋裏脊,“一邊吃菜一邊喝酒,趕快吃,一會兒菜都涼了。”
我又喝了口那杯怪東西,仔細品品,覺得好像也不是太難喝,再吃了口肉,真心的滿足了。
“嚴默,幹杯!”我舉起杯子。
“幹什麽杯?好好吃。”
“碰一下嘛。”我耍賴。
於是嚴默拿起他的杯子碰了一下我的杯子,一仰頭,幹了。
“別喝那麽快,說點兒什麽嘛。”我也趕快喝了一口,慢慢就喜歡上這個味道了。
“趕快吃飯,吃完早點兒睡,明天你回家,我搬家。”嚴默依舊很沒有什麽情趣,跟以前一樣。
於是我也懶得理他而是站了起來走到墻角,把那個已經拆下來放在墻角的小音響又接上了電源,按下play鍵,音響中便傳出了Patti Smith頹廢的聲音,是《Because the Night》:
“Take me now, baby, here as I am
Pull me close, try and understand
Desire is hunger is the fire I breathe
Love is a banquet on which we feed
 e on now try and understand
The way I feel when I'm in your hands
Take my hande undercover
They can't hurt you now
Can't hurt you now, can't hurt you now
Because the night belongs to lovers
Because the night belongs to lust
Because the night belongs to lovers
Because the night belongs to us……”
很多年前,第一次聽嚴默放Patti Smith的時候我就被震驚了,直到那時候我才發現原來自己喜歡如此的女聲,原來自己喜歡如此宏大的作品。但是很顯然,瘦小的我並沒有Patti Smith那種強大的氣場,於是我只能偷偷的幻想自己成為她——頹廢怪誕癲狂的藝術天才。
我啃著我的雞翅、喝著我的熱啤酒,聽著Patti Smith的音樂,陶然自得。
沒想到嚴默卻迅速的喝醉了,他趁我不註意已經喝掉了半打啤酒。
“咩咩……”嚴默隔著桌子拉著我的胳膊哭了。
我被嚇得半死,雞翅掉在了桌子上,滿手都是醬汁,也不知道該怎麽安慰嚴默,我甚至不知道他為什麽要哭,這兩天裏他一直保持著冷靜。
“咩咩。”嚴默不管我手上的油,隔著桌子抓起我的手就站了起來,也不去撐他身旁邊的肘杖,於是一邁步子差點兒摔倒。
我趕緊跑到嚴默的左邊支撐住他。
嚴默撐著我,一步一跳的往前走。直到這一刻我才明白,不穿假肢的嚴默,即使撐著拐杖實際上也是在跳,而不是走,這比走要消耗更多的能量!
“咩咩,從這兒到這兒,放一組書架,以前總是不舍得給你買書,以後你喜歡什麽就買什麽。”嚴默醉眼朦朧,“白色的書架,配淡藍色的墻正合適。”
我吃驚的的上嚴默,卻見他轉了個身,指著“書架”旁邊的墻角說:“這堵墻用深一點兒的藍色,這是電腦桌,白色的,電腦椅也是白的,墻上能打幾個白色的架子,可以放雜物,你以後可以在這兒工作。把那幅畫掛在這面墻上好不好?或者掛在臥室也行。”嚴默好像有些猶豫不決。
“嚴默……”我輕輕的叫他,怕聲音大了會嚇到他。
可他卻不理我,不過這次倒是指著沙發的正確位置說:“這兒放沙發。”
說完他就撐著我奮力往臥室方向跳去,我只得扶穩他,跟上他的步伐。
“臥室用木地板好還是地毯好?”
我不知道嚴默是不是在問我,所以也沒有回答。
“木地板吧,好打理。你要是喜歡地毯咱們可以在床頭鋪一塊兒。這一溜咱們都打成衣櫃,給你買好多好多衣服……”
我看見嚴默的眼淚滴了下來,可是他還在繼續說著:
“天花板是深藍色的,畫上熒光的星星。這邊是梳妝臺,這個地方太小了,對不起裝不了太大的鏡子,不過咩咩你放心,這邊靠近窗戶,光線最好。”
嚴默說著突然向前跳了一大步,坐在了床上,順手拿起了床頭櫃上的筆紙,“我是不是沒說清楚?我一畫你就明白了。”
他快速的畫著圖,不一會兒整張紙就滿是線條了——一個溫馨的家。
從他著筆的速度看來,我甚至以為這張畫他已經畫了不下一千遍了。
“我明白,我明白的!”我抱著嚴默哭了出來。
“哦。”嚴默失神的看著我,“對不起,我把咱們結婚的房子賣了。”
我用我的油手把嚴默推倒在了已經撤去了褥子的硬板床上:“沒關系,就的不去新的不來,我要住更好房子!”
“嗯!”嚴默流著淚用他的身體回應著我的身體,喉嚨裏發出了低低、壓抑的吼聲。半天過後我聽見嚴默沙啞的聲音,“我一定給你買間可以放下大鏡子的房子。”
“Because the night belongs to lovers……”外面的音響在replay,Patti Smith蒼涼性感的聲音再次演繹著這首歌。
作者有話要說: 默默怎麽能對這套房子沒感情呢?只不過他一直壓抑著自己。這套他住了4年的房子,早就一個人一遍一遍想過要怎麽裝修了,他借著這一遍遍的幻想,來驗證與修正著他對陽陽的理解、傾註著他對陽陽的愛……
————————————————————
我錯了!
6.27~7.1不出差了,改成7.4~7.8出差了,所以,這禮拜三、禮拜五還請大家來看默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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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嚴默請我在外面隨便吃了些最便宜的飯——他給我點的宮爆雞丁蓋飯,他吃的則是雞蛋西紅柿蓋飯,一共花了不到20塊錢。然後我們回了嚴默家收拾東西,準備搬家。嚴默那個小小的家真的很好收拾,晚飯前我就已經無事可做了。
嚴默要帶走的東西很少,只有不多的幾件換洗衣服、一些最基本的家居用品、書、電腦、合成器和幾把琴,最不好拿的要算那幅畫和那盆君子蘭了。我算了算,就這些家當大概連搬家公司都不用找,開我的車最多兩趟就能都拉走。
收拾完東西去衛生間洗手的時候,看著那一墻的太陽花,我又不自覺的哭了。嚴默活了38年,全部的家當看起來竟然是這麽的寒酸!
我從衛生間沖了出來,心有不甘:“嚴默,其實你不用這麽早收拾東西,還有一個月才交房呢!”
“無所謂,反正我就一個人也好搬。咱們給那老倆口多留出些時間來,也讓他們可以好好收拾收拾。”嚴默說得很淡定,我竟然看不出他對這房子有一絲的留戀。
“他們都沒說著急!”
嚴默把我摟到了沙發上,用幹凈的手背幫我擦著臉,“他們兒子明年5月份就要辦事兒了,房子裝修什麽的就得個把月,再加上又要過年放假,時間也挺緊的了。”
“我不管,說好下個月才交房的!”
“咩咩,”嚴默緊了緊我的肩,“我也想早點兒搬出去,‘當斷不斷,反受其亂’,我要是能早幾年明白這道理就好了。”
“什麽意思?”我不明白的看著他。
“沒事兒,”嚴默從沙發站了起來,背對著我拍了拍手,“我去做飯,冰箱裏還有一包雞翅、一塊裏脊,雞蛋、黃瓜、西紅柿,都是禮拜四買的。我給你做個啤酒雞翅,再來個糖醋裏脊,做個雞蛋西紅柿湯,好像還有些玉米粒和青豆粒,咱們再拌個沙拉就齊活了。”
“我來吧。”我擦了下眼睛也從沙發上站了起來。
“不用,好弄一會兒就熟。你先歇會兒或者睡會兒去,累了一天了,等好了我叫你。”嚴默在廚房裏一邊洗手一邊對我說。
“那我看著你做吧。”我靠在廚房門口,頭頂在門框邊上,看著在廚房裏忙碌著的嚴默,他左肘撐著肘杖,身體微微向左側彎曲就著肘杖的高度,右手拿著鍋鏟在翻炒著鍋中的菜,再往下看,他的左褲腿卻是空空蕩蕩的……突然我反倒覺得釋然了:嚴默長大了、懂事兒了、有責任感了,他已經學會了怎麽為別人著想。現在的嚴默雖然有些遺憾的不完整了,但是比起當年那個恃才傲物、目空一切的嚴默,不是已經好了很多了嗎?
嚴默動作很快,半個小時不到,兩菜一湯外加沙拉和米飯就都做好了。
“嚴默,剛才做雞翅的啤酒還有嗎?”聞著那雞翅味兒我突然饞酒了。
“想喝點兒?”嚴默一邊給我盛飯一邊問我。
“嗯。”
“最近胃疼沒疼?”
“沒有,就喝一小杯!”我比劃著小杯子的樣子,沖嚴默撒嬌。
“只能喝一小杯啊,”嚴默沖我笑了,“那我去熱熱去。”
“嚴默!啤酒沒有熱了喝的!”我把筷子拍到了桌子上,生氣的說。
“別生氣,你先吃個雞翅,一會兒就好。”
“嚴默!”
他撐起肘杖轉身進了廚房不理我了,一會兒功夫真的拿馬克杯端出一杯熱啤酒來,上面還漂著枸杞、姜片和大棗。
我嘗了一口,甜的,細品才能嘗出一點兒啤酒微苦的味道,完全不是酒味兒。
“好喝嗎?”嚴默給自己倒了一杯常溫的啤酒在玻璃杯中。
“很怪。”我實話實說。
“沒辦法,你胃有毛病只能喝熱的。”嚴默裝出無奈的樣子聳了聳肩。
“那為什麽要放這麽多奇怪的東西?”我從杯子裏撈出一片姜片給嚴默看。
“暖胃的。”嚴默不看我,只是給我夾了塊兒糖醋裏脊,“一邊吃菜一邊喝酒,趕快吃,一會兒菜都涼了。”
我又喝了口那杯怪東西,仔細品品,覺得好像也不是太難喝,再吃了口肉,真心的滿足了。
“嚴默,幹杯!”我舉起杯子。
“幹什麽杯?好好吃。”
“碰一下嘛。”我耍賴。
於是嚴默拿起他的杯子碰了一下我的杯子,一仰頭,幹了。
“別喝那麽快,說點兒什麽嘛。”我也趕快喝了一口,慢慢就喜歡上這個味道了。
“趕快吃飯,吃完早點兒睡,明天你回家,我搬家。”嚴默依舊很沒有什麽情趣,跟以前一樣。
於是我也懶得理他而是站了起來走到墻角,把那個已經拆下來放在墻角的小音響又接上了電源,按下play鍵,音響中便傳出了Patti Smith頹廢的聲音,是《Because the Night》:
“Take me now, baby, here as I am
Pull me close, try and understand
Desire is hunger is the fire I breathe
Love is a banquet on which we feed
 e on now try and understand
The way I feel when I'm in your hands
Take my hande undercover
They can't hurt you now
Can't hurt you now, can't hurt you now
Because the night belongs to lovers
Because the night belongs to lust
Because the night belongs to lovers
Because the night belongs to us……”
很多年前,第一次聽嚴默放Patti Smith的時候我就被震驚了,直到那時候我才發現原來自己喜歡如此的女聲,原來自己喜歡如此宏大的作品。但是很顯然,瘦小的我並沒有Patti Smith那種強大的氣場,於是我只能偷偷的幻想自己成為她——頹廢怪誕癲狂的藝術天才。
我啃著我的雞翅、喝著我的熱啤酒,聽著Patti Smith的音樂,陶然自得。
沒想到嚴默卻迅速的喝醉了,他趁我不註意已經喝掉了半打啤酒。
“咩咩……”嚴默隔著桌子拉著我的胳膊哭了。
我被嚇得半死,雞翅掉在了桌子上,滿手都是醬汁,也不知道該怎麽安慰嚴默,我甚至不知道他為什麽要哭,這兩天裏他一直保持著冷靜。
“咩咩。”嚴默不管我手上的油,隔著桌子抓起我的手就站了起來,也不去撐他身旁邊的肘杖,於是一邁步子差點兒摔倒。
我趕緊跑到嚴默的左邊支撐住他。
嚴默撐著我,一步一跳的往前走。直到這一刻我才明白,不穿假肢的嚴默,即使撐著拐杖實際上也是在跳,而不是走,這比走要消耗更多的能量!
“咩咩,從這兒到這兒,放一組書架,以前總是不舍得給你買書,以後你喜歡什麽就買什麽。”嚴默醉眼朦朧,“白色的書架,配淡藍色的墻正合適。”
我吃驚的的上嚴默,卻見他轉了個身,指著“書架”旁邊的墻角說:“這堵墻用深一點兒的藍色,這是電腦桌,白色的,電腦椅也是白的,墻上能打幾個白色的架子,可以放雜物,你以後可以在這兒工作。把那幅畫掛在這面墻上好不好?或者掛在臥室也行。”嚴默好像有些猶豫不決。
“嚴默……”我輕輕的叫他,怕聲音大了會嚇到他。
可他卻不理我,不過這次倒是指著沙發的正確位置說:“這兒放沙發。”
說完他就撐著我奮力往臥室方向跳去,我只得扶穩他,跟上他的步伐。
“臥室用木地板好還是地毯好?”
我不知道嚴默是不是在問我,所以也沒有回答。
“木地板吧,好打理。你要是喜歡地毯咱們可以在床頭鋪一塊兒。這一溜咱們都打成衣櫃,給你買好多好多衣服……”
我看見嚴默的眼淚滴了下來,可是他還在繼續說著:
“天花板是深藍色的,畫上熒光的星星。這邊是梳妝臺,這個地方太小了,對不起裝不了太大的鏡子,不過咩咩你放心,這邊靠近窗戶,光線最好。”
嚴默說著突然向前跳了一大步,坐在了床上,順手拿起了床頭櫃上的筆紙,“我是不是沒說清楚?我一畫你就明白了。”
他快速的畫著圖,不一會兒整張紙就滿是線條了——一個溫馨的家。
從他著筆的速度看來,我甚至以為這張畫他已經畫了不下一千遍了。
“我明白,我明白的!”我抱著嚴默哭了出來。
“哦。”嚴默失神的看著我,“對不起,我把咱們結婚的房子賣了。”
我用我的油手把嚴默推倒在了已經撤去了褥子的硬板床上:“沒關系,就的不去新的不來,我要住更好房子!”
“嗯!”嚴默流著淚用他的身體回應著我的身體,喉嚨裏發出了低低、壓抑的吼聲。半天過後我聽見嚴默沙啞的聲音,“我一定給你買間可以放下大鏡子的房子。”
“Because the night belongs to lovers……”外面的音響在replay,Patti Smith蒼涼性感的聲音再次演繹著這首歌。
作者有話要說: 默默怎麽能對這套房子沒感情呢?只不過他一直壓抑著自己。這套他住了4年的房子,早就一個人一遍一遍想過要怎麽裝修了,他借著這一遍遍的幻想,來驗證與修正著他對陽陽的理解、傾註著他對陽陽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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