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 1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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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就這麽一天天過去了,我還是天天都去醫院,有時是上午,有時是下午,有時是晚上。周刊的工作節奏真的很累,尤其是創刊前三年的時候,人又少,又沒錢,我都不知道當時我是怎麽撐過來的了,而現在雖然雜志已經進入第五個年頭,基本上算是做起來了,但我仍舊每一天都很忙,忙得連病都不敢生,每周也就禮拜一和禮拜四稍微能喘口氣。

兩個星期後嚴默就拆線了,他那條左腿又紅又腫,連膝蓋都沒有了,醫生卻說手術很成功。我只在有一次護士給他綁彈性繃帶的時候不小心撞上了,看過一次他的腿,就再也沒敢看過;當然自那次以後嚴默不管是包紮繃帶還是穿脫臨時假肢都小心的避著我。

杜革總是趁嚴默不在的時候絮絮叨叨的給我匯報嚴默覆健的情況:什麽站立訓練、平衡訓練、扶拐訓練,還要練習俯臥撐、仰臥起坐,然後就是助行器、步行雙杠、姿勢矯正鏡、單腿跳……亂七八糟的。杜革總是勸我去看看嚴默覆健,但我就是不去——我不敢去。

我不是沒見過殘肢斷臂,跑社會新聞的時候什麽現場我都去過,大災的時候奔赴災區見到的場面比現在慘一千倍、一萬倍,可是……我沒辦法正視嚴默。

實際上我還是偷偷的去看過一次嚴默覆健,當時他一個不穩就摔倒在了地上,醫生卻並不幫忙而是讓他自己爬進來繼續進行練習。他的步態不好看,十分不好看,並不像我預期的那樣行走正常。

因此我們倆只在他的病房見面,見了面也不怎麽說話,嚴默便對著我笑。

因為怕嚴默會無聊,我時不常的給他帶來一些書看,我知道他喜歡看什麽類型的書。嚴默看書看得很快,他一直都是這樣,以前一本厚厚的書我基本上要看一個星期,他兩天就可以看完。而現在因為住院也沒別的事兒了,他的書看得更快了。可他看完的書幾乎看不出翻看過的痕跡,每次還給我的時候就像我給他的時候一樣。

有一天我趁處理文件的空隙看了一眼靠在病床上翻書看的嚴默,只見他小心的捧著那本書,生怕把書翻壞了的樣子,卻一直皺著眉。突然間他感覺到了我的目光,急急的舒展了眉頭,嘴角掛起了笑容望向了我,我趕快把視線收回到電腦上,好像從沒有看過他、也沒有註意到他的目光似的。

以前我和嚴默天天沒事兒的時候就喜歡往書店跑,我們都算是愛看書的人,但我們那時候沒錢,不舍得買書,於是在書店一待就能待一下午,如饑似渴的找喜歡的書看,嚴默總會給我推薦一些我沒聽說過的書,起碼是老師沒講過的書來看,而這些書就像是一把鑰匙,開啟了另一個秘密世界——《美麗新世界》,這本書就是嚴默推薦給我看的。後來我們看書的類型就越來越相似了,以至於過了這麽多年我還是會知道他會對哪種類型的書感興趣。

後來我和嚴默分了手,有了錢,我把那時候不舍得買的書全買回了家,有的書只因為版本不同我還會買許多本,家裏到處扔的都是書。我總覺得我一進書店就像個暴發戶似的,這可能是對於過往缺失的補償。

我的缺失還可以補償,但嚴默的呢?恐怕永遠不能得到補償了吧?

看嚴默成天小心翼翼的樣子我心裏並不好受,於是有一天我心血來潮跑到了新街口,隨便進了一家琴行,連挑都沒挑就買了一把最便宜的木琴,連100塊錢都不到。

除了書店、音像店,我和嚴默在一起的時候最常去的地方還有琴行,我們不多的錢差不多全被他花在買設備上了。有一陣子嚴默在一家琴行看上了一把電琴,於是我們倆就天天往那琴行跑,跟老板套近乎,希望老板能把錢便宜些賣給他,但那把琴即使再便宜對於我們倆個窮鬼來說那個價錢依然是個天文數字。

半年後在嚴默生日前夕我終於靠省吃簡用、幫一個同學的姐姐代寫了兩篇為了評職稱要發表的小論文以及變賣了一些衣服首飾,攢夠了那筆錢。還好,當我趕去琴行的時候那把琴還沒被賣掉,因為幾乎天天跑琴行,老板已經認識了我,還特意給我打了一個折扣。我清清楚楚記得那把琴的價格:三萬四千五百元——因為對於大三的我來說這是我自己第一次花這麽大一筆錢;我也清清楚楚記得那個琴的牌子和樣子:Gibson Custom 57 Les Paul,也叫黑美人,我甚至在許欣給我看過的那張嚴默的專輯封面上也看見了那把琴:通體烏黑,只有琴頭琴頸閃閃發光。

當嚴默接過我遞給他的那把便宜木琴的時候,他的眼中放出了令人著迷的神采,我恍惚了一下。他從前幾乎每天抱著琴爬格子的時間要超過10個小時,可這一個多月來,他連一下琴都沒有碰過,心裏一定很急吧?我不知道。

“謝謝謝謝,陽,謝謝你!”嚴默輕撫琴弦,擡頭看著我笑。

我坐在旁邊的椅子上,打開電腦,冷冷的說,“最便宜的。”

“很好。”嚴默答了一句之後,我們便都不在說話。

我打開郵箱開始處理稿件,嚴默則在一邊低低的調著音,接著我便聽到嚴默輕輕的撥弄起一首曲子來,仔細聽是Bob Marley的“No Woman No Cry”,我還聽見嚴默低低哼唱了一句:“Oh, my little Darling, Don't shed no tears oh, no, woman, no cry.”

我知道,Bob Marley是嚴默非常喜歡的藝術家之一,嚴默曾經跟我說過那場偉大的音樂會、那場阻止了戰爭的音樂會。可是這個偉大的藝術家卻死於了1981年,享年36歲。在1977年的時候Bob Marley被查出了癌細胞,要做截肢手術,可是他沒有同意——他寧願死也不願意截肢。

我不知道現在少了一條腿的嚴默,唱著Bob Marley的歌,心裏是什麽感覺。

正在胡思亂想的時候,手機鈴聲打破了嚴默的音樂,我拿起手機看了看,屏幕上顯示著三個字:洪子燾。

這一個來月我已經和洪子燾見過兩次面,都是他來的我辦公室,談宣傳的事情。最終我們決定要給他做個專訪,以他的環保理念為出發點,當然執筆要我親自完成,這種大的文章我不敢假別人之手。於是這兩次見面我和洪子燾談了很多,他執意要讓我稱呼他“子燾”,而他叫我“Sunny”,他說這樣更親切。

不可否認,洪子燾這個人很nice,也很健談,他那帶著廣東味的普通話說得很有趣,卻也讓人很踏實、放松,我們幾乎可以成為朋友了。

“嗨,子燾。”我清了清嗓子站起身來,背對著嚴默接起了電話。

那低低的吉它聲停住了。

“Sunny,我等下到北京,晚上能不能邀你共進個晚餐?再繼續談一下專訪的事情。”洪子燾急急的補了一句,生怕我會誤會似的。

我低頭看了看手表,現在離晚餐時間還早,而且嚴默今天看起來狀態不錯,我沒理由拒絕工作,“嗯,可以。幾點?什麽地方?”

“我去你辦公室接你可以嗎?”洪子燾問道。

“也行。”我答道,“正好結構我已經寫了一部分,你也提提意見。”

洪子燾在電話那頭講了幾句笑話,很奇怪,我的笑點應該不算低,可他的笑話每次都能戳中我的笑點實屬不易。我聽他說著便哈哈笑了起來,然後我們兩個又跟朋友似的隨便聊了兩句,收了線。

我轉過身,看了看靠在病床上的嚴默,只見他低著頭,抱著吉它,左手死死的抓住被單,那條左腿藏在被單下面,我看不見他的表情。我覺得病房裏的氣氛有些奇怪,明明還是我和嚴默兩個人,為什麽會一下子覺得氣氛不對了呢?我不明白。

可我懶得管他抽什麽瘋,又坐下開始處理稿件。

過了半天,只聽見嚴默沙啞著嗓子說,“陽,你要是有事就先走吧。”

“嗯。”我頭都沒擡的應了一聲,繼續看讓我頭大的Cassie式翻譯稿——垃圾發電她能給我翻譯出一部“童話”來!

又過了半天,嚴默的聲音又傳了過來,“其實……其實你不用天天過來的。”

我沒言聲,心裏在琢磨著Cassie未來的發展方向,我想讓她做我助理試試,也許適合她。

“我已經沒事兒了,你放心吧。”嚴默試圖擠出一絲笑容。

“我沒什麽不放心的。”我說。

“嗯。”這回輪到他“嗯”了。

我繼續看這篇讓人抓狂的稿件,越看火越大,嚴默卻還給我來火上澆油,我只聽見他說:“陽,快走吧,約會別遲到了。”

“我遲不遲到關你什麽事!”我“啪”的一聲合起了電腦,直視著嚴默的眼睛,可他卻不看我。

“我沒有別的意思,你別生氣。”嚴默現在這種語氣聽著就讓我生氣,他以前不是這樣的啊!可他還在繼續說,“陽,你也該結婚了,如果碰到一個不錯的男人就嫁了吧,你需要有人照顧你、愛你。咳,其實碰到任何一個男人都比我強……”

“嚴默,你他媽什麽意思啊?”我真的急了,罵出了臟字,“我結不結婚礙著你什麽事兒了?”

“沒有。”嚴默聲音越來越低,過了半天又說,“陽,你剛才笑得很開心,你應該開開心心的。”

我楞住了。我開心?我簡直忘了什麽是開心!

“陽,趕快走吧,別讓人家等著你。謝謝你的琴,我會收好的,我又欠了你份情兒!”嚴默苦笑了起來,“能讓你笑的男人就是好男人,而我,只會讓你哭。忘了我吧。”

我真的哭了出來,“我的事不用你管!你憑什麽管我?!你以為所有事情說忘就能忘的嗎?我不像你那麽狼心狗肺!有些事我永遠忘不了!”

我抱著東西跑出了病房,只聽見嚴默在裏面大聲的吼著:“陽!”

作者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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