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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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月後曹迪給我交上了他給嚴默做的專訪——文件編號是3。看來他這次學乖了,知道自己先改3版再交稿,而不是讓我看完打回給他重新改。
我花了整整一個晚上來看曹迪寫的稿子。不得不說,他寫得很好、比起他以往寫的稿子來有了很大進步,而且不難看出他是花時間查閱了許多資料,並且走訪了不少跟嚴默同期的樂手的。和嚴默同期的那些人混樹村的人,有些人早就成了腕兒,有些人還依舊在底線苦苦掙紮,還有另外一些人早前幾年已經改了行,於是在不同人口中呈現出的不是同的嚴默、多元的嚴默,所以他的人物形象就豐滿了起來,而不僅僅只是站在舞臺上的那個嚴默。
曹迪這篇報道的題目也很獨特——《嚴默:一匹誤入水泥森林之狼》,這是第一次有人給嚴默定位成“狼”,在此之前人們對嚴默的定位大多是“鬥士”、“先驅”、“吉它大神”這樣的詞匯。可是這個定位卻讓我有一機靈的感覺,因為這讓我一下子想到了嚴默曾經對我的定位。不過我知道這一切都只是巧合而矣,所以我刻意忽略這樣的定位,繼續看曹迪的稿子。
曹迪的行文視角很獨特,不像坊間的那些陳詞濫調。這篇專訪用了10個Page的篇幅,以嚴默兩張專輯中的歌曲作背景,從嚴默的美院生涯寫起,寫了他的退學,寫了他當年在樹村的生活,寫了2000年後的時代巨變,寫了他對於主流與非主流音樂認識在思想上轉變,寫了他的掙紮、痛苦,更寫了那個陪他走過艱苦歲月,卻最終被他深深傷害了的女友……
當然,在曹迪的行文中我還是一下子看出了杜革與嚴默的痕跡。曹迪到底還是太嫩,80年代中後期出生的他在一些譴詞用句與時代感的把握上是無論如何也不可能玩得這麽爐火純青的,這樣的文字只能靠杜革這種文案老手,或者嚴默這樣常年游走於文字中的人才能寫出來的。
我想,曹迪的這篇稿子大概杜革和嚴默也沒少出力,沒想到現在一個音樂公司竟然連采訪稿都要老板和歌手來自己改,真是做得夠卑微的了。
但是這些不重要,除了跟杜革和嚴默很熟的人,應該沒有人能看出這篇文章中有他們過手的痕跡。所以曹迪依然可以在文章中只署他的名字,我當然也不會點破。
毫無疑問,我同意了這篇專訪上了封面,這是我一早就決定了的;毫無疑問,雜志出刊後我接到了老喬以及我爹媽狂風暴雨一般的投訴電話。
而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這期雜志竟然被搶購一空,創下了創刊以來最好的銷售成績,曹迪也由此一下子成了音樂圈最受歡迎的記者,炙手可熱、名聲大振,一眾明星想要請他寫專訪,邀請他寫樂評專欄的雜志更是數不勝數,竟然還有音樂選秀節目邀請他去做評委。
曹迪還算清醒,拒絕了不相關的邀請,繼續靜下心來寫他的稿子,不過在此後他的長進倒也是與日俱增,不需要我再督著他一遍一遍的改稿子了。
後來有一天曹迪主動進了我的辦公室,倒也不扭捏的送了一串鋼珠項鏈給我。他說這串項鏈是他自己做的,以示對我的感謝。我面無表情的收下了那串項鏈。
嚴默以前也很喜歡自己動手做配飾,什麽項鏈、手鏈、耳擴之類的……我怎麽又想起了嚴默?!
可是接下來似乎我想要不再去想嚴默也變得困難了起來,因為我們的封面故事,不僅嚴默再一次火了起來,而且關於他的往日女友也成了一個熱議的話題。很多媒體不厭其煩的通過曹迪專訪中的只言片語試圖推斷出這個人到底是誰來,一時間各路“知情人士”紛紛湧現,他們分析起來頭頭是道,儼然是推理小說的路子,實際上卻是離題萬裏。
而此時一位音樂圈的知名才女陳若菲在自己的博客中寫了一篇欲語還休的博文、po了幾張她和嚴默在一起的照片,一時間這兩個人的緋聞便不徑而走了。其實陳若菲與嚴默的緋聞已經不溫不火的傳過一陣子了,只不過之前嚴默的受關註度並不如今日,而陳若菲幾乎屬於昨日黃花的人物了,所以轟動效應不似今天。
不過嚴默自此卻宣布不再接受任何采訪,杜革的聲明中說是因為嚴默要專心準備下一張專輯了,對於所有傳聞一概不予以回應。也是,嚴默在娛樂圈的緋聞對象並不是只有一個陳若菲,他當然沒有必要回應,對於一個男星來說緋聞是個不錯的工具。
於是這出戲就這麽熱熱鬧鬧的結束了。我深谙杜革懂得如何操作一個case,如何推廣一個方案,如何包裝一個產品,這是他的老本行——我可沒忘了他是4A廣告公司的創意出身。
而這件事除了讓我心裏不太舒服以外,對我也算得上是百利而無害的:我的雜志再一次揚名並吸引了更多廣告商和讀者、我的記者被熱捧招徠更多人氣、更多的新聞人物以上我們的雜志為榮,而且嚴默終於不再人輕言微,終於可以找到一個適合的平臺發聲,不是很好嗎?
杜革和嚴默沒有像他們當日說的那樣改日再來拜會,那只不過是些客套話。不過倒是自那次嚴默來以後,辦公室每天都能收到一小箱草莓,沒有寄件人,也沒有具體的收件人,只有我們公司的地址、總機電話。
因為沒有具體的收件人,收件欄中只有機打的“《勢周刊》”字樣,所以這樣的快遞當然誰都可以拆。於是辦公室的姑娘們每天都在盼著草莓的到來,然後猜測著是誰被人暗戀,是誰的男友這麽浪漫,再然後把那一顆顆鮮紅的草莓當作下午茶分食一空。
所有人都知道我從來不吃草莓,所以從來也沒有人給我留過哪怕一顆或兩顆草莓。
而所有人都不知道的是,我年輕的時候最喜歡的水果就是草莓。可那時我和嚴默窮得如果我不從家裏偷水果回來,那我們就什麽水果都吃不起。我記得有一次嚴默半夜演出回來給我帶回來了一小盒草莓,感動我哭了一個晚上,我偷偷的幻想那小盒草莓是嚴默特意買給我的,雖然嚴默告訴我那草莓是酒吧老板送的,但我依然願意自欺欺人的相信我的推斷。我牢牢的記得,那天晚上嚴默跟我說,如果他掙到錢了以後天天買一箱草莓給我吃……
我知道,嚴默大小也算是個明星了,天天一小箱草莓他還是買得起的。
他不挑明,我便也裝糊塗,就像他三不五時的短信一樣,慢慢的也就習慣了。
作者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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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花了整整一個晚上來看曹迪寫的稿子。不得不說,他寫得很好、比起他以往寫的稿子來有了很大進步,而且不難看出他是花時間查閱了許多資料,並且走訪了不少跟嚴默同期的樂手的。和嚴默同期的那些人混樹村的人,有些人早就成了腕兒,有些人還依舊在底線苦苦掙紮,還有另外一些人早前幾年已經改了行,於是在不同人口中呈現出的不是同的嚴默、多元的嚴默,所以他的人物形象就豐滿了起來,而不僅僅只是站在舞臺上的那個嚴默。
曹迪這篇報道的題目也很獨特——《嚴默:一匹誤入水泥森林之狼》,這是第一次有人給嚴默定位成“狼”,在此之前人們對嚴默的定位大多是“鬥士”、“先驅”、“吉它大神”這樣的詞匯。可是這個定位卻讓我有一機靈的感覺,因為這讓我一下子想到了嚴默曾經對我的定位。不過我知道這一切都只是巧合而矣,所以我刻意忽略這樣的定位,繼續看曹迪的稿子。
曹迪的行文視角很獨特,不像坊間的那些陳詞濫調。這篇專訪用了10個Page的篇幅,以嚴默兩張專輯中的歌曲作背景,從嚴默的美院生涯寫起,寫了他的退學,寫了他當年在樹村的生活,寫了2000年後的時代巨變,寫了他對於主流與非主流音樂認識在思想上轉變,寫了他的掙紮、痛苦,更寫了那個陪他走過艱苦歲月,卻最終被他深深傷害了的女友……
當然,在曹迪的行文中我還是一下子看出了杜革與嚴默的痕跡。曹迪到底還是太嫩,80年代中後期出生的他在一些譴詞用句與時代感的把握上是無論如何也不可能玩得這麽爐火純青的,這樣的文字只能靠杜革這種文案老手,或者嚴默這樣常年游走於文字中的人才能寫出來的。
我想,曹迪的這篇稿子大概杜革和嚴默也沒少出力,沒想到現在一個音樂公司竟然連采訪稿都要老板和歌手來自己改,真是做得夠卑微的了。
但是這些不重要,除了跟杜革和嚴默很熟的人,應該沒有人能看出這篇文章中有他們過手的痕跡。所以曹迪依然可以在文章中只署他的名字,我當然也不會點破。
毫無疑問,我同意了這篇專訪上了封面,這是我一早就決定了的;毫無疑問,雜志出刊後我接到了老喬以及我爹媽狂風暴雨一般的投訴電話。
而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這期雜志竟然被搶購一空,創下了創刊以來最好的銷售成績,曹迪也由此一下子成了音樂圈最受歡迎的記者,炙手可熱、名聲大振,一眾明星想要請他寫專訪,邀請他寫樂評專欄的雜志更是數不勝數,竟然還有音樂選秀節目邀請他去做評委。
曹迪還算清醒,拒絕了不相關的邀請,繼續靜下心來寫他的稿子,不過在此後他的長進倒也是與日俱增,不需要我再督著他一遍一遍的改稿子了。
後來有一天曹迪主動進了我的辦公室,倒也不扭捏的送了一串鋼珠項鏈給我。他說這串項鏈是他自己做的,以示對我的感謝。我面無表情的收下了那串項鏈。
嚴默以前也很喜歡自己動手做配飾,什麽項鏈、手鏈、耳擴之類的……我怎麽又想起了嚴默?!
可是接下來似乎我想要不再去想嚴默也變得困難了起來,因為我們的封面故事,不僅嚴默再一次火了起來,而且關於他的往日女友也成了一個熱議的話題。很多媒體不厭其煩的通過曹迪專訪中的只言片語試圖推斷出這個人到底是誰來,一時間各路“知情人士”紛紛湧現,他們分析起來頭頭是道,儼然是推理小說的路子,實際上卻是離題萬裏。
而此時一位音樂圈的知名才女陳若菲在自己的博客中寫了一篇欲語還休的博文、po了幾張她和嚴默在一起的照片,一時間這兩個人的緋聞便不徑而走了。其實陳若菲與嚴默的緋聞已經不溫不火的傳過一陣子了,只不過之前嚴默的受關註度並不如今日,而陳若菲幾乎屬於昨日黃花的人物了,所以轟動效應不似今天。
不過嚴默自此卻宣布不再接受任何采訪,杜革的聲明中說是因為嚴默要專心準備下一張專輯了,對於所有傳聞一概不予以回應。也是,嚴默在娛樂圈的緋聞對象並不是只有一個陳若菲,他當然沒有必要回應,對於一個男星來說緋聞是個不錯的工具。
於是這出戲就這麽熱熱鬧鬧的結束了。我深谙杜革懂得如何操作一個case,如何推廣一個方案,如何包裝一個產品,這是他的老本行——我可沒忘了他是4A廣告公司的創意出身。
而這件事除了讓我心裏不太舒服以外,對我也算得上是百利而無害的:我的雜志再一次揚名並吸引了更多廣告商和讀者、我的記者被熱捧招徠更多人氣、更多的新聞人物以上我們的雜志為榮,而且嚴默終於不再人輕言微,終於可以找到一個適合的平臺發聲,不是很好嗎?
杜革和嚴默沒有像他們當日說的那樣改日再來拜會,那只不過是些客套話。不過倒是自那次嚴默來以後,辦公室每天都能收到一小箱草莓,沒有寄件人,也沒有具體的收件人,只有我們公司的地址、總機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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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都知道我從來不吃草莓,所以從來也沒有人給我留過哪怕一顆或兩顆草莓。
而所有人都不知道的是,我年輕的時候最喜歡的水果就是草莓。可那時我和嚴默窮得如果我不從家裏偷水果回來,那我們就什麽水果都吃不起。我記得有一次嚴默半夜演出回來給我帶回來了一小盒草莓,感動我哭了一個晚上,我偷偷的幻想那小盒草莓是嚴默特意買給我的,雖然嚴默告訴我那草莓是酒吧老板送的,但我依然願意自欺欺人的相信我的推斷。我牢牢的記得,那天晚上嚴默跟我說,如果他掙到錢了以後天天買一箱草莓給我吃……
我知道,嚴默大小也算是個明星了,天天一小箱草莓他還是買得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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