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3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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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弟兩回到部落,外出狩獵的族人們已經回來,或許是收獲不豐的原因,大家興致不高,情緒低落。

好在昨天獵到的野毛豬還能吃上兩頓,再不濟還有備用的野雞,不至於餓肚子。

瑤,方立安的阿姐,今年十二歲,上得去樹,下得去河,除了阿媽不讓她參與的狩獵,其他方面都是一把好手。回到洞裏,將這一行的收獲安置好,便去幫阿媽照看弟弟妹妹。

方立安先她一步去阿媽面前露了個臉,報平安,然後去外面找阿爸。很顯然,相比較帶孩子,他更喜歡征服這個原汁原味的世界。

部落裏有個不成文的規定,小孩子是不被允許參與狩獵的。幼崽脆弱且來之不易,這是人類乃至整個自然界公認的事實。

因此,在具備強大的力量之前,小孩子頂多跟隨采集隊采集野果和樹枝。

阿爸阿媽不讓他走遠,所以方立安只能通過阿爸口述來了解外面的情況,幾乎已經成了日行一例。

但是阿爸今天顯然沒工夫給他講故事,方立安找到他的時候,對方正跟部落裏的其他幾個壯勞力商量正事。

方立安沒走,安靜地坐下旁聽,大人們早已習慣這一幕,並沒有趕他。

原來今天他們回來的時候,河邊來了鹿群,由於時間關系,只能空入寶山而空回。所以大家商議著明天早起出發,沿河搜尋,說不定還能遇上。

方立安聽得兩眼放光,腦子裏的想法一串接著一串。

晚飯後,陽在火堆旁修繕武器,磨他引以為傲的長矛,心想明天至少要獵一頭鹿。

周圍還有幾個青壯年,手握木制的長矛,一邊用火燒去周圍矛頭的木屑,一邊用嶙峋的石刀將其削尖,使其更加尖銳。

方立安提著他的幼崽版長矛加入其中。

“阿爸,我明天跟你們一起去。”

陽停下手中的動作,將目光從長矛上挪開,移到方立安身上,其他幾人同樣。

方立安知道,他們不是重視他,而是怕三心二意,弄壞了武器。要知道在這裏,武器意味著食物與安全,是不能輕易損壞的。

“不行,你去了我還要保護你,獵不了鹿。”陽堅定地拒絕道。

方立安,“我不需要你保護,鹿不危險,我知道。”

“你的速度太慢,跟不上隊伍,抓不到鹿。”陽是真的很嫌棄他。

“我速度不快,但我的矛速度很快。”方立安不服氣。

火堆旁的幾個人聞言轟然笑開:

“安,好樣的,你是我們部落的小勇士。”

“安,你阿爸小時候也這樣。”

“陽,我們帶安一起,他說的沒錯,鹿群危險不大。”

“……”

“不行。”陽很嚴肅,周圍的嬉鬧聲不自覺的變小,“安,回山洞。可以留下,但是不許說話。”

說罷,空氣中只餘霍霍的磨石聲和木柴燃燒時的劈裏啪啦聲。

方立安把長矛放下,回到洞裏,翻出自制的石刀,又回到火堆旁盤腿而坐,加入削矛頭的行列。

陽見了也不反對,大家各自忙碌著。

第二天,外面還是黑青青的一片,守夜人把一行人從睡夢中叫醒,八個人就著火光飽餐一頓,然後拿起各自的武器,摸黑向河邊行去。

山洞到河邊這段路,大家每天來回無數遍,基本上不存在危險,更何況,快出林子時,天色已由青黑轉成青白。

放眼望去,河邊空曠如野,昨日的鹿群早已消失不見。

陽帶著大家來到河邊,在草叢中翻找觀察,試圖通過各種痕跡判斷出鹿群離去的方向。

然而,他不知道的是,他的兒子,安,正一左一右各提著一支長矛,緊緊地跟在隊伍後面。因為怕被發現,和隊伍始終保持著五米以上的距離。

方立安跟的很辛苦,一來不能弄出動靜,二來他人小腿短,人家走的,他得用跑的。

好在他的兩根長矛是兒童專用的縮小版,不似他們的小兩米長,不然這麽長一段路,他的細胳膊未必吃得消。

上天眷顧,一行人沿著河岸由西向東步行了大約半小時左右,遠遠的,鹿群清晰可見。他們沒有立刻行動,陽吩咐大家原地坐下,等待體力恢覆到最佳狀態。

這是一群馬鹿,顧名思義,長得像馬,體型很大。身體呈深褐色,背部及兩側有一些白色斑點。不似梅花鹿,體型小巧,顏色鮮嫩。

馬鹿喜好群居,夏季多在夜間和清晨活動,冬季多在白天活動。善於奔跑和游泳,聽覺、嗅覺發達,視覺稍差,膽小易受驚嚇。

陽將目標集中在最近的兩頭馬鹿身上,準備四人一組,分頭行動。遠處的不好追,目標太多容易顧此失彼,兩只已經是極限了。

方立安作為狩獵隊伍的編外人員,非常自覺地把目光投向了遠處。他悄悄退回林子,利用樹木的遮掩,向鹿群前方移動。挑好目標後,安靜蟄伏,等待阿爸他們的進攻信號。

太陽升起,溫度逐漸升高,鹿群似有進入林中棲息的意思。

說時遲那時快,就在狩獵隊伍的一行八人匍匐至距離鹿群末尾還有五六米遠時,只見陽突然暴起,一馬當先將手中的長矛擲了出去,只聽“噗”的一聲,長矛紮進一只馬鹿的臀部。

真不愧是擁有最強武器的男人,方立安心想。

突然遭受襲擊,驚慌恐懼的情緒在鹿群中瞬間擴散,只見馬鹿兩耳直立、臀毛逆立、尾巴翻起、咬牙跺足、尖叫逃跑。

其他人落後半步,各自沖著目標勇猛追擊。

方立安運氣最好,陽向鹿群發難時,馬鹿正向著他的方向走來,陽的長矛將要離手,他的長矛便開始蓄力,正好迎頭插進一只馬鹿的眼睛。

只是一擊並不足以撂倒成年馬鹿,左手的長矛換到右手,幾乎沒花時間瞄準,全力一擊,長矛沒入馬鹿的脖頸,馬鹿奔逃了幾息後,轟然倒地。

方立安沒去管死了的馬鹿,他手裏兩只長矛都投擲出去後,便就近躲在一棵樹下,貼著樹幹裝蘑菇。這時候,其他馬鹿正慌不擇路地四下逃散,要是被它們撞上,下場不死也殘。

陽那邊的戰鬥還未結束,受傷的兩只馬鹿腳力不減,沿著岸邊撒蹄狂奔,幾人緊追不舍,又追了幾十米的距離才將馬鹿制服。

八個人,兩只馬鹿,收獲頗豐。

等這一片重歸靜謐,方立安才去檢查獵物。

他獵到的是一只成年雄性馬鹿,體長大約180厘米左右,肩高超過一米。體重……方立安試了試,反正不是他這個重量級能搞定的。鹿角很大,細數下來竟然有10個叉,可見其壯。

馬鹿倒在林子邊,血腥味雖然不是很重,但多停留一分鐘便意味著多一份危險。

方立安像河邊跑去,他得去找阿爸幫忙擡獵物。

陽一行人並未走遠,但方立安手無寸鐵的走在常有野獸出沒的水源附近,心裏多少還是有點慌張的。走著走著就小跑起來,直到看到自家阿爸才松了口氣。

倒是陽,見到他反而緊張起來,以為山洞那邊出了什麽事。

方立安獵馬鹿的動作非常快,兩只長矛從蓄力到投擲只用了兩秒鐘,幹凈利落,以至於一行八人沒人發覺。

方立安對自家阿爸解釋了自己出現在這裏的原因,陽雖然覺得難以置信,但並沒有懷疑兒子說謊。

原始人很淳樸,思想非常簡單,並不知道謊話為何物。他們從來都是有一說一,有二說二,直來直去。

於是,陽帶了宇跟著方立安去樹林裏,剩下六個人,三人一只,將馬鹿擡回去。

看到倒在地上馬鹿,陽的內心頗為震動,自豪感油然而生,在他的胸腔排山倒海。他的兒子,才七歲的兒子,竟然獵到了一頭成年雄鹿。

蒼天保佑!

等陽和宇擡著馬鹿和另外六人匯合時,大家才真正感受到那種沖擊,因為方立安獵的馬鹿是最大的。

只是一行人回到部落,還來不及歡呼慶祝,方立安的阿媽——夏就沖了過來,抱著方立安直掉淚。

方立安暗罵自己做事沖動,顧頭不顧腚,主動承認錯誤道,“阿媽,我錯了,我不該偷偷跟著阿爸出去打獵。”

陽倒是好說話的很,因為在他看來,什麽都比不上兒子的勇猛,他給方立安支招,“帶你阿媽看看你的獵物。”

相比較不知所措的兒子,陽的話顯然更有用,夏用手背抹了淚,“獵物呢?阿媽看看。”

方立安指著阿爸的腳下,“這只馬鹿。”部落裏其實並沒有馬鹿的叫法,大家都是叫鹿,駝鹿、梅花鹿、馬鹿……全是鹿。

夏驚訝的合不攏嘴,邊上的宇已經開始講述方立安是如何獵到馬鹿的,好像他親眼所見一樣。

大家夥聽得津津有味,接二連三地“哇”聲感嘆,尤其是與方立安年齡相差無幾的幼崽們,俱是目露崇拜的星星眼,搞得阿姐、阿妹特別自豪,與有榮焉。

接下來的幾天,大家沒有出去狩獵,方立安也沒有跟著阿媽阿姐出去采集野果,每天都在部落裏跟阿爸他們討論狩獵心得,教他們一些狩獵技巧。

這裏的人心思單純,沒有人懷疑他為什麽會這些,大家對他不是感激,就是佩服,不是敬仰,就是崇拜,每個人都發自真心的為部落裏多出一位強者而感到高興。

只是,連著幾天吃鹿肉喝鹿血,敏銳如方立安經常聽見一些少兒不宜的聲音,山洞裏、樹林裏,這裏,那裏。

而且盡管他還是個孩子,但也補的渾身燥熱,鼻血直流。

心道,吃不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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