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 1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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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淇最初對林初焰的善意是因為他與封荑年紀相仿,是因為他有著倔強的眼神。

現在看著林初焰,封淇只覺得心上抽痛。這個人像一根刺一樣紮進了他心底。

怎麽會有這樣一個人呢?他的言辭簡直像劇本臺詞,有時為達到某個目的不惜與現實脫節,慷慨激昂又震撼人心,幾乎現實中無人會將此說出口。

但是,他的言辭與精神是契合的,與肉體行為是一致的。誰都擋不住他。

我如此骯臟,竟然也配擁有這樣的友誼嗎?封淇想著,感到一簇微弱的火被點燃了,一道光亮刺穿心裏那片幽深的海域,照亮了小小一塊地方。

等我沈入了海底,這塊地方會吟唱出我的送葬曲。瞧見了吧,母親。我只能死去,但我的朋友為我歌唱,亡靈也不會孤獨。

思及此處,封淇忍不住露出一個慰藉又溫柔的笑來。

林初焰被他的笑容定在原地。

像是有人哼了一段調子,那聲音無數次在夢裏出現,夢醒了卻又全然忘記了。而有一天,走著走著,那調子忽然輕輕地飄進耳中,比夢裏的更悠揚、更動人,巨大的感動湧上心頭,便在街上閉著眼流淚了。

林初焰想:我讓他,在這一刻真正地快樂了嗎?

封淇目光稍移,緩緩移到林初焰的臉上,然後他伸手輕輕地抱住了林初焰。有多輕?像是太陽落山了,然後月亮升起來,溶溶的月色披到了身上。

林初焰被這個小心翼翼的擁抱弄得心情覆雜。這一瞬間,他覺得他不能把自己的意願強加在別人身上。

封淇可真難過啊,林初焰想著,連帶著自己都覺得難過得喘不過氣了。

林初焰用力地摟住他,加重了這個擁抱。他的頭埋在封淇懷裏,不爭氣地嗚咽了一聲。

此時此刻,腦海裏逼迫他催促他的聲音全遠了,封淇鼻尖滿是男孩子幹凈熱烈的氣息,這一瞬間他覺得異常的安寧。

過了半晌,林初焰甕聲甕氣地說:“我們有星星。我能折許多許多星星。”

“恩,我都看到了。整個頭頂上空,滿是你折的星星。”封淇輕聲說。

“哄小孩兒呢?”林初焰說。

封淇指著天空:“你看。”

天色已經暗了,遠處的路燈亮起來黃色的光,在它上面幾顆迫不及待的星星跳了出來,在天邊一閃一閃。

“真快啊,這麽快就天黑了。”林初焰感嘆著。

帶著涼意的晚風吹得他頭腦清醒了些,林初焰想起那個寒冷的夜晚他背著一個書包,提著一個裝著幾件衣服的袋子悄悄走出去。

他一直沒去想,但是,原來已經快四個月了。在這個不合適的時刻,目睹了封淇的絕望的時刻,他突然想起來自己最勇敢的那一天。

那天的所有細節此刻分外清晰。他唯一的一雙運動鞋,被洗得幹幹凈凈,擺在鞋櫃外面,簡直就像等著他一樣。

他當時沒細想,只急急地穿上鞋,堅定不移地一腳踏了出去,決定再也不回頭。

此時,天上的星星眨動著眼眸,他忽然想起他的媽媽那雙毫無神采的眼睛。

誰敢輕易就去否定別人的選擇。林初焰打了個寒顫,一種前所未有的奇異感覺湧上心頭。

封淇把外套脫下來給他披上,林初焰條件反射地一蹦,趕緊拒絕。

“穿著,”封淇按住他的肩,“沒說送你,下次還我。”

林初焰只好說了聲:“謝謝哥。”想了想又問:“下次是什麽時候?我不能再拆快遞了。”

“隨便什麽時候。我就住這兒,隨時來找我。”封淇用手指點點他的頭,從兜裏掏出一個東西塞到他手裏。

冰涼的觸感讓林初焰有些疑惑,一低頭才看到手心躺著一只打火機。他不解地看向封淇。

封淇的目光很長很深,不知道看著什麽地方:“你有很多的勇氣去對抗過去,我很羨慕。初焰,用這把打火機去把你不想要的東西全部燒掉吧,讓它跟你一起燃盡一切。”

林初焰吸了吸鼻子,小聲問:“是因為我上次聞到煙味的反應,所以你不抽煙了嗎?連打火機也不要了。”

封淇有些遲疑地點點頭,又解釋著:“本來煙癮也不大,戒了吧。還有,我不是不要這個打火機了,這是我送給你的禮物。”

林初焰小心地把打火機放進兜裏:“我會很好的保管它。”

兩人又散了會步,林初焰最後還是拒絕了封淇開車送他,自己抱著破課桌等公交。

等公交到站,林初焰剛要擡腳進去,猛地又縮回來,警惕地看著封淇:“那個打火機不會也好幾萬吧?”

封淇一楞,突然笑出聲。那是只都彭的限量版朗聲打火機,他一直都很喜歡,但是就覺得很合適送給林初焰。

他笑著把林初焰推上車,語氣輕松:“一只打火機而已,我不能送一件禮物給在意的朋友嗎?”

林初焰被迫送上車,只好艱難地扭過頭,沖他點點頭:“哥,晚安。”

封淇帶著輕輕的笑,看著公交開出去:“晚安。”

回去以後,林初焰也沒提起白天看到了孫秉志的事情。但是孫秉志真的給他帶了壺蓮藕湯來,林初焰感動得一塌糊塗。

喝完湯,感覺眼裏都暖呼呼,很濕潤,林初焰沖著孫秉志笑得很滿足。

孫秉志看著他的小孩兒模樣,從大衣內袋裏掏出來一個信封給他。

“這是什麽?”林初焰楞住,又輕輕地捏了捏,疑惑地看向孫秉志。

“你不是讓我幫你保管你的書包嗎,”孫秉志說,“今天太陽挺大,我下午洗衣服的時候想著順便幫你洗一下,挺臟了。從書包裏邊翻出來的,差點給泡水了。這藏得也真夠緊的,拿針線在書包裏面的小口袋裏又給縫了個口袋。”

孫秉志看著他的眼睛,嘆了口氣:“你粗心大意的,估計都一直沒發現。”

林初焰張著嘴,發了會呆。

孫秉志自己卻又坐到大桌子旁邊去了,背對著他,給他留了個自己的空間。

林初焰盯著手裏的信封,心臟跳個不停。是的,他媽是故意讓他聽到李虎的話,故意讓他逃出來的。

林初焰顫抖著打開了信封,數了數,一萬塊。他感覺全身血液都凝固了,冷不丁起了一身雞皮疙瘩。

過了好半天,孫秉志才回頭看他。只見林初焰垂著頭,雙臂搭在膝頭,做出了一個很僵硬的姿勢。那個信封被扔在腳邊的地上。

“初焰,睡吧。”孫秉志輕輕推了推他的肩膀。

林初焰“恩”了聲,卻沒什麽動作。

孫秉志湊得近了些,蹲下去看他,笑著問:“哭啦?”

“沒。”林初焰擡起頭,給他證明著。

孫秉志又笑了聲,慢慢說著:“小寶十五歲的時候,我心裏是很覆雜的。曾經那麽小一個孩子,抱在懷裏輕輕一個,眼見著一天天長大了,抱不住了。他又叛逆起來,悄悄在外面打架,妞妞給他貼創口貼,兩姐弟都瞞著我,我也就裝作不知道。有一天,我看到他在學校操場上踢球,笑得跟個傻子一樣,我聽見他跟同學吹牛皮,說著無傷大雅的臟話。說實話,我那一刻覺得真奇妙,真幸福,搖搖頭就笑著走了。”

“什麽意思?”林初焰完全沒明白。

孫秉志擡頭看著燈光:“我以前老以為他會一輩子是我的小兒子,後來他長大了,我開始一點點明白,小寶以後就再也不是小寶了。小寶長成了孫靖,長成了會說臟話的小滑頭,會打架的小流氓。他再也不是我的小寶啦,他是我帶來世界上的人,我最愛的孩子。”

他的語氣稀松平常,每個字都念得平淡無比,林初焰聽到耳朵裏卻覺得很沈、很紮實。

“小孩子生下來就是一個獨立的人。他長大了,我們也就退場了。父母是不應該把任何東西放在小孩兒身上的,他有自己的路吶。但是只要我認為他選擇了正確的路,我就一定在身後看著他,真舍不得啊,但是,”孫秉志重重地把手掌按到林初焰肩上,“走自己的路啊孩子。你身上也許承擔著父母的眼光,但他們都希望你往前走,別回頭。”

林初焰想起在他小學時,他媽媽還沒有現在這麽冷漠,完全不管他。在夏天裏,他的生日到來時,她會把他抱在懷裏,難得地回憶幾句他毫無印象的爸爸。

那似乎是個大學生,有著很厲害的學歷。

但她對他似乎也沒有過多可回憶的,幹癟癟回憶幾句那個人寫的詩,就灰溜溜地閉嘴了。偶爾她也拍拍他的頭,像是鼓勵似地說:“要好好學習哦,像你爸一樣考個名牌大學。”後頭她又克服不了毒癮,扔下林初焰自己去吞雲吐霧了。

大概林初焰於學習上毫無天分,那毫不起眼的成績讓她殘存的一點熱情也熄滅了,便再也沒提過那等遠大的志向。

林初焰漸漸長大,長成同周圍人全然不同的性格。這賊窩裏裏的寶貝,真誠、熱情、一往無前得讓人驚訝。

是不是,有時瞥見自己的孩子那火焰一般燃燒著的眼睛,她年輕時的愛情就又重新燃起了?

她不經意地讓林初焰逃離了。也許在心底裏,她熱切地渴望著,這孩子會有著與她的生命軌跡完全背道而馳的光明的人生。

在林初焰怒氣沖沖逃跑的夜晚,那顆名為母親的心砰砰直跳,一夜未眠,不停地說著:“孩子,快跑,快跑。”

林初焰嗓子幹澀得厲害。

“我突然不知道該怎麽做了。”他如實又艱難地說著,看向地板。

孫秉志的手掌有著從容又安定人心的溫度,寬厚地落在他頭頂上:“慢慢找答案吧,慢慢長大。日子還長吶。”

作者有話要說: 明天停一天啦,學業太過繁重,成天熬夜碼字撐不住了。星期二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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