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未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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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那天,大道上停著一排整齊的法拉利,鞭炮聲震天撼地,我一大早就起來,陪著羅莉換衣服,化妝,聽著他們安排一整天的事項。她坐在休息室裏,焦慮不安,我又何嘗不是呢,只聽見禮儀打開門說:新郎已經到了。她驚的站了起來,用手抓了抓衣服,看到休息室的門被緩緩的打開,走進來的人,卻是唐簡。
他身上帶著伴郎的花飾,看了羅莉一眼,又向我走了過來,手上拿著伴娘要佩戴的花,想要幫我別在衣服上,我躲開了,接過他手中的東西,跟他說謝謝。
這樣很好。他是伴郎,我是伴娘,我們雖然不在一起了,卻還是能經歷同一場婚禮,對於我來說,也算是個圓滿的結局。
唐簡淡淡的看著我,不說話,我也不望著他,獨自一人到了旁邊去喝一杯茶,就看到唐簡慢慢悠悠的走到了羅莉身邊,雙手插在兜裏,不知道兩個人在討論著什麽,可那也與我無關了。
婚禮開始的時候,是我第一次踏進這個禮堂,各個角落都被鮮花簇擁著,顯得異常的浪漫,唐閔站在紅毯的另一端盡頭,音樂響起的時候,我和唐簡就跟在她身後,羅莉則用一只手,挽著她的父親,慢慢的像場地的中間走去,接著就要把自己一生最珍貴的女兒交到她的伴侶手中。
盡頭處的唐閔,穿著一身黑色的西裝,整個人顯得高大挺拔,這一刻,都該是他們彼此最幸福的時刻。主持人在臺上說:現在,我要向兩位新人,問一個亙古不變的問題,請問唐先生,您願意娶您身邊的這位小姐做您的妻子嗎,你是否終身愛惜她,安慰她,尊重她,保護她,像愛你自己一樣,無論她生病或健康,富有或貧窮,直到永遠。
唐閔不曾猶豫的說:我願意。
只是看花觀禮的一個過程,所有人都表現出了特有的興致,而我卻覺得疲憊,趁著他們在說話,靠在一旁的柱子上休息,這時卻聽到了我的名字。羅莉在臺上,淚眼婆娑的說:今天,我還要感謝的,是我的一個好閨蜜,她也是我今天的伴娘,阮莞,這些年,我一路走來,阮阮給了我很大的幫助,也幫我找到了最後的幸福,我很感激她,所以今天,我就要把我手上的捧花送給她,希望她也能早一些找到她的幸福。
主持人在一旁激動的喊著:伴娘呢,請伴娘上來一下。我就這樣不知所以的,被眾人推到了臺上,接過了那捧花,主持人就問我:阮小姐,你收到了這捧花,有什麽想對這對新人說的嗎?
我一時間楞在那裏,我根本沒考慮過要在這麽多人面前,說什麽祝福的話,氣氛一時尷尬起來,我就突然想到我之前在書上看過的一句話,我說:多少姑娘在心底默念過那一句,我一生渴望被人收藏好,妥善安放,細心保存,免我驚,免我苦,免我四下流離,免我無枝無依,現在,她已經做到了這一點,我相信唐閔是個很好的男人,會好好的照顧她,我也希望她們能快樂幸福。
說完這段話,我看了唐閔一眼,他的表情沒什麽變化,只是羅莉激動的抱住了我,臺下的人都開始鼓掌,我也就不知所謂的抱了她,逢場做戲而已,誰都會。
敬酒的時候,唐閔對我說,你去歇著吧,讓唐簡跟著我們就好。於是我就從禮堂走出去,想回休息室先換了衣服再回來,可我剛一出門,就看到了在走廊上抽煙的唐叔叔。他的狀態看起來不太好,我就走過去問他:叔叔,你怎麽在這。
他轉身身來,意外的看了我一眼,然後側著身體,向空中吐著煙圈對我說:阮阮啊,我問你,你當年是不是還挺恨我的?
我楞了一下,趕快回答說:您說什麽呢,您送我去英國念書,我幹什麽恨你。
-那就是恨小簡了?
我不說話,他就笑了,低著頭想了很久,才說:你忙你的吧。他把煙頭扔在地上,用鞋子踩滅,又變成了平時的樣子,邁開步子,要向禮堂內走去。我叫住他:叔叔。等到他回過頭,我說:以後不用再打錢給我了,我不久就走了,不會回來了。他晃著腦袋點了幾下頭,我們就各自回過頭,自顧自的走開了。
等我再一次回到婚宴上的時候,飯局已經吃的差不多,人們之間相互調侃著,攙扶著醉酒的人,三三兩兩的離席,我看到了站在一旁的唐閔,他竟然還沒有醉,但是攤倒在一旁桌子上的唐簡,已經醉的不省人事。管事的人張羅著收拾殘局,羅莉從一旁走過來,攀上唐閔的胳膊,對著我說:阮阮,麻煩你把唐簡送回到家吧,你們也是相熟的。我答應了她。
我把唐簡從椅子上扶了起來,一只胳膊掛在我的脖子上,就像那一次他被打的鼻青臉腫的躺在地上,我趕過去扶他去醫院,他也沒有現在這樣的昏睡沒有意識,我開著他的車,跟著導航,一路到了他的家裏。這是我第一次來。
偌大的客廳裏,枕頭放在沙發上,四周的窗簾都閉合著,旁邊有一個巨型的魚缸鑲掛在墻上,水和食物都是自動更換的,沒有一點兒養魚的樂趣,臥室裏的墻壁上,有他年輕時候的各種照片,我還認得出,有些是我非要拉著他去拍的,可是卻唯獨少了我們一起合照的那幾張。我們在一起之後,他最常做的就是買零食給我,有時候他帶著我去湖邊散步,都會捧著個西瓜,切成兩半,用勺子挖著吃,一勺餵我,一勺自己吃,然後非要我把子吐進湖裏餵魚,這也是我想起來最好笑的地方,偶爾我晚上陪他去網吧打游戲,說白了其實是看他打,等到他打的無聊了,就去夜宵攤販那裏買東西吃,他吃東西從來不放鹽,但是允許我放,越是酸的東西他越是喜歡,可是即使吃飯吃到很晚,他還是要求我回家,每一次,他都會送我到樓下,等我上了樓,從窗戶跟他說了再見,他才會安心的離開,也不知道再去了哪裏。
此刻的他,安穩的睡在床上,我去洗手間拿了毛巾,想要幫他擦擦臉,看到我曾經送給他的口袋娃娃,被他當成了放牙刷的裝飾用,我突然就感慨了自己年輕時候做過的許多荒唐事,現在想來多半都感覺那不是真的,人年輕的時候一無所有,什麽事情都敢想敢做,反而是年紀大了,懂得了分寸的重要,才失去了那種不顧一切的勇氣。
我拿著溫熱的毛巾出來,幫他擦臉,手臂蹭到了他頭上剛冒尖的發茬,就順勢摸了上去,他的頭發還是很硬,我想起來他年輕時候的小年青的造型,自己樂了起來。混混之所以被很多人愛慕,是因為他們只對強者兇狠,對女人和孩子這樣的弱者卻呵護倍加。
可是那又如何呢,到了某一天,誰都會長成大人的樣子,還沒有人能夠說誰和誰就該在一起。就像牙刷應該放在牙缸裏,枕頭應該放在床上,西瓜應該切成一塊一塊的,吃東西必須要放鹽。
所以兩人相愛的人,也未必要在一起。
作者有話要說: 馬上更文滿一月了,有很多感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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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很好。他是伴郎,我是伴娘,我們雖然不在一起了,卻還是能經歷同一場婚禮,對於我來說,也算是個圓滿的結局。
唐簡淡淡的看著我,不說話,我也不望著他,獨自一人到了旁邊去喝一杯茶,就看到唐簡慢慢悠悠的走到了羅莉身邊,雙手插在兜裏,不知道兩個人在討論著什麽,可那也與我無關了。
婚禮開始的時候,是我第一次踏進這個禮堂,各個角落都被鮮花簇擁著,顯得異常的浪漫,唐閔站在紅毯的另一端盡頭,音樂響起的時候,我和唐簡就跟在她身後,羅莉則用一只手,挽著她的父親,慢慢的像場地的中間走去,接著就要把自己一生最珍貴的女兒交到她的伴侶手中。
盡頭處的唐閔,穿著一身黑色的西裝,整個人顯得高大挺拔,這一刻,都該是他們彼此最幸福的時刻。主持人在臺上說:現在,我要向兩位新人,問一個亙古不變的問題,請問唐先生,您願意娶您身邊的這位小姐做您的妻子嗎,你是否終身愛惜她,安慰她,尊重她,保護她,像愛你自己一樣,無論她生病或健康,富有或貧窮,直到永遠。
唐閔不曾猶豫的說:我願意。
只是看花觀禮的一個過程,所有人都表現出了特有的興致,而我卻覺得疲憊,趁著他們在說話,靠在一旁的柱子上休息,這時卻聽到了我的名字。羅莉在臺上,淚眼婆娑的說:今天,我還要感謝的,是我的一個好閨蜜,她也是我今天的伴娘,阮莞,這些年,我一路走來,阮阮給了我很大的幫助,也幫我找到了最後的幸福,我很感激她,所以今天,我就要把我手上的捧花送給她,希望她也能早一些找到她的幸福。
主持人在一旁激動的喊著:伴娘呢,請伴娘上來一下。我就這樣不知所以的,被眾人推到了臺上,接過了那捧花,主持人就問我:阮小姐,你收到了這捧花,有什麽想對這對新人說的嗎?
我一時間楞在那裏,我根本沒考慮過要在這麽多人面前,說什麽祝福的話,氣氛一時尷尬起來,我就突然想到我之前在書上看過的一句話,我說:多少姑娘在心底默念過那一句,我一生渴望被人收藏好,妥善安放,細心保存,免我驚,免我苦,免我四下流離,免我無枝無依,現在,她已經做到了這一點,我相信唐閔是個很好的男人,會好好的照顧她,我也希望她們能快樂幸福。
說完這段話,我看了唐閔一眼,他的表情沒什麽變化,只是羅莉激動的抱住了我,臺下的人都開始鼓掌,我也就不知所謂的抱了她,逢場做戲而已,誰都會。
敬酒的時候,唐閔對我說,你去歇著吧,讓唐簡跟著我們就好。於是我就從禮堂走出去,想回休息室先換了衣服再回來,可我剛一出門,就看到了在走廊上抽煙的唐叔叔。他的狀態看起來不太好,我就走過去問他:叔叔,你怎麽在這。
他轉身身來,意外的看了我一眼,然後側著身體,向空中吐著煙圈對我說:阮阮啊,我問你,你當年是不是還挺恨我的?
我楞了一下,趕快回答說:您說什麽呢,您送我去英國念書,我幹什麽恨你。
-那就是恨小簡了?
我不說話,他就笑了,低著頭想了很久,才說:你忙你的吧。他把煙頭扔在地上,用鞋子踩滅,又變成了平時的樣子,邁開步子,要向禮堂內走去。我叫住他:叔叔。等到他回過頭,我說:以後不用再打錢給我了,我不久就走了,不會回來了。他晃著腦袋點了幾下頭,我們就各自回過頭,自顧自的走開了。
等我再一次回到婚宴上的時候,飯局已經吃的差不多,人們之間相互調侃著,攙扶著醉酒的人,三三兩兩的離席,我看到了站在一旁的唐閔,他竟然還沒有醉,但是攤倒在一旁桌子上的唐簡,已經醉的不省人事。管事的人張羅著收拾殘局,羅莉從一旁走過來,攀上唐閔的胳膊,對著我說:阮阮,麻煩你把唐簡送回到家吧,你們也是相熟的。我答應了她。
我把唐簡從椅子上扶了起來,一只胳膊掛在我的脖子上,就像那一次他被打的鼻青臉腫的躺在地上,我趕過去扶他去醫院,他也沒有現在這樣的昏睡沒有意識,我開著他的車,跟著導航,一路到了他的家裏。這是我第一次來。
偌大的客廳裏,枕頭放在沙發上,四周的窗簾都閉合著,旁邊有一個巨型的魚缸鑲掛在墻上,水和食物都是自動更換的,沒有一點兒養魚的樂趣,臥室裏的墻壁上,有他年輕時候的各種照片,我還認得出,有些是我非要拉著他去拍的,可是卻唯獨少了我們一起合照的那幾張。我們在一起之後,他最常做的就是買零食給我,有時候他帶著我去湖邊散步,都會捧著個西瓜,切成兩半,用勺子挖著吃,一勺餵我,一勺自己吃,然後非要我把子吐進湖裏餵魚,這也是我想起來最好笑的地方,偶爾我晚上陪他去網吧打游戲,說白了其實是看他打,等到他打的無聊了,就去夜宵攤販那裏買東西吃,他吃東西從來不放鹽,但是允許我放,越是酸的東西他越是喜歡,可是即使吃飯吃到很晚,他還是要求我回家,每一次,他都會送我到樓下,等我上了樓,從窗戶跟他說了再見,他才會安心的離開,也不知道再去了哪裏。
此刻的他,安穩的睡在床上,我去洗手間拿了毛巾,想要幫他擦擦臉,看到我曾經送給他的口袋娃娃,被他當成了放牙刷的裝飾用,我突然就感慨了自己年輕時候做過的許多荒唐事,現在想來多半都感覺那不是真的,人年輕的時候一無所有,什麽事情都敢想敢做,反而是年紀大了,懂得了分寸的重要,才失去了那種不顧一切的勇氣。
我拿著溫熱的毛巾出來,幫他擦臉,手臂蹭到了他頭上剛冒尖的發茬,就順勢摸了上去,他的頭發還是很硬,我想起來他年輕時候的小年青的造型,自己樂了起來。混混之所以被很多人愛慕,是因為他們只對強者兇狠,對女人和孩子這樣的弱者卻呵護倍加。
可是那又如何呢,到了某一天,誰都會長成大人的樣子,還沒有人能夠說誰和誰就該在一起。就像牙刷應該放在牙缸裏,枕頭應該放在床上,西瓜應該切成一塊一塊的,吃東西必須要放鹽。
所以兩人相愛的人,也未必要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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