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日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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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能不喜歡冬天。
倫敦的冬天和這裏一點也不一樣。天晴的時候總有陽光破雲而出,四周泛著光與影交疊,卻感覺不到多一點的暖。這種感覺是舒服的。下雪後的倫敦塔每一層都是白色的洋裝,籠罩在霧氣之中。此刻的英式建築比平時更添一份莊嚴與肅穆,這時候的我一般會裹著大衣和毛線帽,先去附近的電影院看場電影,再找一家最近的pub喝點小酒打發時間,因為這裏往往是我能見到最多人的地方。
英國的男孩和這裏的也不一樣。他們有漂亮的藍色眼睛和棕色的頭發,他們往往舉止紳士,衣著得體。街上常有黑壓壓的人群去往各處,美術館,畫廊或是游樂園,他們知道自己喜歡什麽而樂於享受什麽。但是我卻更加喜歡這裏的男孩子。
我的男朋友叫查爾斯,是個英國人。
漸近冬天的時候,我發了Email給我英國的漂亮房東,上面寫著,我不喜歡這裏的冬天,但接我的男孩很不錯,末尾處我又補了一句,替我向查爾斯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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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總是說,英國人大方而紳士。
我在中央大街遇到那個女孩的時候,是我剛到倫敦的第一個月。她有著學生模樣的臉,咖色的低腰背帶絨褲,和寬大的灰白太空棉衛衣,腳上穿了Clarks運動鞋,整個人看上去非常洋氣,只是右眼的地方,突兀的,多餘了一道蚯蚓一般長的,猩紅的疤痕。
女生幾乎是請求的聲音,說自己想要打車回家,只是還差一些零錢,攔住我問,可不可以借一些錢給她。我有些猶豫,她卻只是不停的說自己一定會還回來。這錢的數目並不多,這樣的場面倒顯得是我小氣了幾分。我便打開手包,決定找一些給她。啪!
先是有疼痛的感覺從手上傳來,我才木訥的反應過來剛剛發生了什麽,她抄起我的包瘋了似得奪路而逃,只留下我還依然傻傻的站在原地。
不要問我為什麽不追。如果你知道我此刻穿著Lily為我準備的
Dior的裸色小洋裝,還有同色的10厘米高跟鞋,你可能更願意在此刻掐住自己的脖子或者揉碎自己輕易就泛濫的心,也不願意在街道上就此壯烈的脫掉鞋子,開始一場光腳的追逐。
盡管我知道那個包包的價錢,兩個腎也不夠我用了。
吶,現在誰還敢告訴我英國的人民總是大方而紳士,我保證打不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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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有很多為什麽沒有答案。
我端著香檳酒,俗氣的蜷縮在角落裏。
這樣的場合,第一次覺得好奇而拘謹,但漸漸的便能應付自如,再到後來人就變得麻木。我早已經倦怠於逢場去作戲。又或許只有我一個人不夠真誠而已。
Lily的粉色落地窗沿是我最愛的一處,周圍全是藍色的砌墻,泛著湖水一般澄澈的色澤,伴著深藍色的花雕扶手,在壁燈的映照下異常的和諧。整所房子純白的角落裏,都被擺放了各色各異的盆栽,完全不像一個高級晚宴該有的樣子,可這裏確確實實正在舉辦著一場盛大的宴會。
每一個在場的男士都無一例外的穿著筆挺的黑色西裝,打著規整的領帶,擁著自己可人的女伴,旋轉在舞池裏。那個人走過來的時候,我先是聞到了慢慢飄散而來的薰衣草味和絲絲薄荷的清香,才開始細細的打量他的模樣。這個不打領帶的的男人,領口的一顆扣子松開著,展示出自己細長的脖子。
他伸出右手微微彎著腰,溫和的對我說,可以請你跳舞嗎,我的小姐。我皺皺眉頭,側著腦袋,不解風情的問他,為什麽要請我跳舞。他眨眨眼,就那樣微笑著望向我的眼睛,對我說,因為嗎,我猜你可能需要一個舞伴,而我,我雖然不需要舞伴,但我想我需要你。
就是在這裏,我第一次見到查爾斯。當時的我告訴自己,這個男人若是敢追求我,那我一定答應他,也不再問為什麽。
這個世界上原本就是有太多的為什麽。為什麽他會走向她,而為什麽對她好,為什麽他愛的人不是我,為什麽我不是自信勇敢,而如此的膽小卑微。可是世界上就是有如此多的為什麽,才會讓我們覺得如此不公,不甘,情願孤註一擲的維系著自己渺小的尊嚴,或是穿上袍子,戴上假面,縱身一躍,落入這滾滾紅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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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沒如此認真的想回去。
我告訴Lily我想回去的時候,她眼裏滿是不信,她甚至直白的問我,阮阮,你怎麽會想回到那麽讓人傷心絕望的地方去。但我知道,我終究是要回去的。
Lily安排好了我要去的學校和接收我的導師,還包括了去機場接我的人。她說我還年輕,還是要繼續讀書的,說實話,我真的很感激她。
我留戀地離開了這個讓我停留了一年之久的地方,綠色束腰的花瓣吊燈,粉色碎花的海綿沙發,被床幕圍得嚴嚴實實的單人床,橢圓的落地鏡子,桌上還放著幾瓶苦澀卻溫和的啤酒,臨摹的梵高的畫作也依舊的掛在墻壁上,這個房間仿佛不會有人離去一般,和往常一樣的寧靜祥和,我轉身,拿起掛在門後的白色百褶帽子,靜靜的關上門。
我總歸還是知道我在留戀什麽的。總不是房間給人以慰藉,還是人給房間以情懷。
作者有話要說: 這篇文構思了很久,覺得是值得寫出來給大家看的,中間間雜了一些我從生活中得到的感悟,寫出來和大家共勉,背景會一點點的慢慢交代,有建議的話盡管可以提出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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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敦的冬天和這裏一點也不一樣。天晴的時候總有陽光破雲而出,四周泛著光與影交疊,卻感覺不到多一點的暖。這種感覺是舒服的。下雪後的倫敦塔每一層都是白色的洋裝,籠罩在霧氣之中。此刻的英式建築比平時更添一份莊嚴與肅穆,這時候的我一般會裹著大衣和毛線帽,先去附近的電影院看場電影,再找一家最近的pub喝點小酒打發時間,因為這裏往往是我能見到最多人的地方。
英國的男孩和這裏的也不一樣。他們有漂亮的藍色眼睛和棕色的頭發,他們往往舉止紳士,衣著得體。街上常有黑壓壓的人群去往各處,美術館,畫廊或是游樂園,他們知道自己喜歡什麽而樂於享受什麽。但是我卻更加喜歡這裏的男孩子。
我的男朋友叫查爾斯,是個英國人。
漸近冬天的時候,我發了Email給我英國的漂亮房東,上面寫著,我不喜歡這裏的冬天,但接我的男孩很不錯,末尾處我又補了一句,替我向查爾斯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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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總是說,英國人大方而紳士。
我在中央大街遇到那個女孩的時候,是我剛到倫敦的第一個月。她有著學生模樣的臉,咖色的低腰背帶絨褲,和寬大的灰白太空棉衛衣,腳上穿了Clarks運動鞋,整個人看上去非常洋氣,只是右眼的地方,突兀的,多餘了一道蚯蚓一般長的,猩紅的疤痕。
女生幾乎是請求的聲音,說自己想要打車回家,只是還差一些零錢,攔住我問,可不可以借一些錢給她。我有些猶豫,她卻只是不停的說自己一定會還回來。這錢的數目並不多,這樣的場面倒顯得是我小氣了幾分。我便打開手包,決定找一些給她。啪!
先是有疼痛的感覺從手上傳來,我才木訥的反應過來剛剛發生了什麽,她抄起我的包瘋了似得奪路而逃,只留下我還依然傻傻的站在原地。
不要問我為什麽不追。如果你知道我此刻穿著Lily為我準備的
Dior的裸色小洋裝,還有同色的10厘米高跟鞋,你可能更願意在此刻掐住自己的脖子或者揉碎自己輕易就泛濫的心,也不願意在街道上就此壯烈的脫掉鞋子,開始一場光腳的追逐。
盡管我知道那個包包的價錢,兩個腎也不夠我用了。
吶,現在誰還敢告訴我英國的人民總是大方而紳士,我保證打不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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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有很多為什麽沒有答案。
我端著香檳酒,俗氣的蜷縮在角落裏。
這樣的場合,第一次覺得好奇而拘謹,但漸漸的便能應付自如,再到後來人就變得麻木。我早已經倦怠於逢場去作戲。又或許只有我一個人不夠真誠而已。
Lily的粉色落地窗沿是我最愛的一處,周圍全是藍色的砌墻,泛著湖水一般澄澈的色澤,伴著深藍色的花雕扶手,在壁燈的映照下異常的和諧。整所房子純白的角落裏,都被擺放了各色各異的盆栽,完全不像一個高級晚宴該有的樣子,可這裏確確實實正在舉辦著一場盛大的宴會。
每一個在場的男士都無一例外的穿著筆挺的黑色西裝,打著規整的領帶,擁著自己可人的女伴,旋轉在舞池裏。那個人走過來的時候,我先是聞到了慢慢飄散而來的薰衣草味和絲絲薄荷的清香,才開始細細的打量他的模樣。這個不打領帶的的男人,領口的一顆扣子松開著,展示出自己細長的脖子。
他伸出右手微微彎著腰,溫和的對我說,可以請你跳舞嗎,我的小姐。我皺皺眉頭,側著腦袋,不解風情的問他,為什麽要請我跳舞。他眨眨眼,就那樣微笑著望向我的眼睛,對我說,因為嗎,我猜你可能需要一個舞伴,而我,我雖然不需要舞伴,但我想我需要你。
就是在這裏,我第一次見到查爾斯。當時的我告訴自己,這個男人若是敢追求我,那我一定答應他,也不再問為什麽。
這個世界上原本就是有太多的為什麽。為什麽他會走向她,而為什麽對她好,為什麽他愛的人不是我,為什麽我不是自信勇敢,而如此的膽小卑微。可是世界上就是有如此多的為什麽,才會讓我們覺得如此不公,不甘,情願孤註一擲的維系著自己渺小的尊嚴,或是穿上袍子,戴上假面,縱身一躍,落入這滾滾紅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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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沒如此認真的想回去。
我告訴Lily我想回去的時候,她眼裏滿是不信,她甚至直白的問我,阮阮,你怎麽會想回到那麽讓人傷心絕望的地方去。但我知道,我終究是要回去的。
Lily安排好了我要去的學校和接收我的導師,還包括了去機場接我的人。她說我還年輕,還是要繼續讀書的,說實話,我真的很感激她。
我留戀地離開了這個讓我停留了一年之久的地方,綠色束腰的花瓣吊燈,粉色碎花的海綿沙發,被床幕圍得嚴嚴實實的單人床,橢圓的落地鏡子,桌上還放著幾瓶苦澀卻溫和的啤酒,臨摹的梵高的畫作也依舊的掛在墻壁上,這個房間仿佛不會有人離去一般,和往常一樣的寧靜祥和,我轉身,拿起掛在門後的白色百褶帽子,靜靜的關上門。
我總歸還是知道我在留戀什麽的。總不是房間給人以慰藉,還是人給房間以情懷。
作者有話要說: 這篇文構思了很久,覺得是值得寫出來給大家看的,中間間雜了一些我從生活中得到的感悟,寫出來和大家共勉,背景會一點點的慢慢交代,有建議的話盡管可以提出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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