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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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色仍好,往事一幕幕又浮現在落清歡的眼前。

*****

太平年間四年,當時的皇帝基本上將管理的國家,打理的井井有條,不管是內部鎮子與鎮子之間,還是與周邊國家之間,基本上看不到多大的糾紛。

人民安居樂業,做著自己喜歡的事兒。當時,落清歡還只是首城的一個小混混。

她平日裏啥也不幹,就有事無事的與欺負一下其他小混混,搶搶她們手中的東西,整整她們的相,讓他們偶爾過一下空手而歸的日子。

她平常穿梭在各個角落,如果想要真真正正的找到她,還真得花一番心思。

然而她經常會去的地方,就是裁縫店的後門。因為那些地方隔三差五的就會扔出來幾塊破布和破衣服。幸運的話,衣服裏面還可以找到幾兩瑣碎銀子。

到挑衣服也不是看見哪一個好看便撿了,落清歡相對其他的混混,算是比較另類的。專門挑一些灰色的不說,還有去看中那些特別樸素的普通人家的破爛衣服。剩餘的她連看都不願意去看一眼。

那些富家小姐扔掉的衣服,她楞是手一揚,要多遠摔多遠。

在這條街,他也是數一數二的我武力能手,不管是其他的小混混,還是衙門那邊的人,主要是有什麽能對付的敵人,或者是很難抓到的囚犯。

只要她落清歡一出手,還有跑得了的?只不過是銀子的給沒給夠的問題。

好幾次,衙門的人都請求她能夠跟他們回去,一起抓那些仍然在逍遙法外的兇惡之徒。

然而,落清歡每次都是很果斷的一口回絕。她認為,那些衙門、王府還有皇宮啊之類的地方,禮節就十分繁瑣。若是進去了,一會兒要拜這個,一會兒還要拜那個;言語不恰當,還有可能讓自己命喪九泉。

其二,落清歡覺得規矩太多。自己又不是一個受約束的人,進去了,恐怕就沒有像這樣這麽逍遙快活,想去哪去哪,想幹什麽就幹什麽。

就連偷個懶,也會引來一陣批評。

……

跟平常一樣,落清歡漫無目的的穿梭在整個巷子角落裏。

剛剛從幾個小毛孩兒的手上得來幾兩瑣碎的銀子,去買了個熱騰騰的饅頭。

一邊兒悠哉悠哉的吃著饅頭,一邊兒打發寫腳底下,不停的伸手向自己要東西的乞丐。

直到走到這個巷子的盡頭,落清歡回去頭來,看著這些巷子裏擠成一堆,相互依靠的人群,落清歡感覺到滿滿的嫌棄,拍拍屁股,走人。

看來,這兩天,要努力一下了,這麽耗下去,遲早把這些人給耗死。

落清歡每段時間,如果時間更短點,幾乎是每天,都會裝作什麽也不在乎的樣子,走過這些巷子,然後再裝作不耐煩的將自己衣服兜裏面的銀子,一一分給她們。

只是,近來乞丐越來越多,而且大部分都是從外面進來的,一時之間,落清歡感覺有些照顧不過來。

以前只需要每個禮拜跑一趟,自己還能夠存一些小錢,可是現在……

*****

走出巷子,落清歡往四周看了看,想著,試一試能不能碰到一些特殊人群。

突然,感覺肩上被人一拍。轉過頭,看見一個身穿半甲的侍衛。個子比自己高一個半腦袋,身子偏瘦,皮膚被訓練折騰的極黑。

見落清歡轉過來,咧嘴一個苦笑,一排白花花的牙齒在空氣中暴露出來。

“落小姐,有件事兒,我們又得拜托你了。”

行,得來全不費工夫,正愁著上哪兒去弄點錢呢!

“那就請陳捕頭帶路。”

陳深,是衙門的其中一個捕頭,在這個地方,也算是人人都知道的一號人物。據說在落清歡出現之前,他從來沒有失手過。

咳,這句話,當時傳出去,落清歡的小命就差點兒莫名其妙的沒了。

後來陳深的一次特別棘手的行動中,落清歡去神助攻了一把,讓整個捉拿時間比預算的縮短了一半。落清在現場三下五除二,十分利索的把歹徒給制服,懶得陳深一楞一楞的。

再後來據說陳深回去後,一遍又一遍的誇口說,‘高手在民間’。

也就這樣,兩個人熟識起來,陳深衙門那邊有什麽事兒,就會第一時間找落清歡幫忙。

當然,錢的事兒,也一樣沒有申條件可談。畢竟,某人也沒有聽衙門裏的人說自己摳到那個地步。

“這次,又是怎麽個原因,將你這芋周城大名鼎鼎的陳捕頭給難住了?”

和陳深並肩,沿著最近的路去往目的裏。兩人邊走,邊談論這次事件的情況。

落清歡嘴角微笑,忍不住調侃。旁邊的陳深眉頭緊縮,一臉的愁容。

“唉,真是一言難盡。”

作者有話要說:

明天一定補上!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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