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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法院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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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過那盒子,說實話,趙敏是一點也不相信林峰說的話。

不過看著林峰那認真的神色,她卻也不忍拒絕,這就默默的接過了那盒子。

她本想繼續與這奇怪的林峰再聊上幾句,然,不曾想,她一拿過盒子,林峰這就下了逐客令,前後態度一百八十度急轉!剛剛還似挺關心自己,回過頭就一臉的冷漠。

這讓她非常的不爽,你不喜歡我?我難道還想待在你這兒?

於是,有些生氣的趙敏這就轉身離開了有求必應。

送走了那位顧客,偌大的有求必應中,卻是再次冷冷清清。

昨天就未曾休息,然,今天的林峰,卻還是睡不著覺。

很難受,一想到妹妹自首的行為,他就非常的難受。

這件事,說到底還是怪自己。

只希望,妹妹不會後悔自己的選擇吧...

時間,悄悄的流逝,轉眼,一周過去。

這一周,林峰沒有回家,每天下班,都在有求必應中,不是修煉,就是發呆。

練了一周的氣,他已經明顯能感覺到力量的增長。

全力之下,可三米之外,以掌風,輕易吹滅蠟燭。

速度也明顯有所提升,氣隨心動,心隨意動,一步邁出,可越五米!

這等速度,只怕是世界冠軍也望塵莫及!

感受著自身的變化,林峰忍不住的微微一笑,練氣者與凡人之間果真是有不可逾越的鴻溝。

自己才修行了多久?這就獲得了如此強大的力量!

這一切,雖與有求必應的神秘環境有關,但無論怎麽說,修行者與凡人?這還真就沒可比性而言。

這一周,除了自己的修為,林峰還感覺到了生意上的變化。

也許是上次活動的緣故,這幾天下來,平均銷售卻是再添新高,平均達到了八十年壽元一日!

一天光是正常業績,林峰就可獲得三點二年壽元,也就是約等於每天可獲得一千一百六十八天壽元!

如此多的壽元,林峰卻並沒有著急立刻給爸媽購買點商品。

小妹的事情還未落定,現在若是將壽元花去,萬一小妹真的被判死刑?那自己還能剩下什麽籌碼可跟老板談呢?

這一天,林峰依舊如往常一樣,在眾人下班後繼續修行練氣。

老板給的神秘冊子,迄今為止,林峰卻是還沒有正式修煉。

光是練氣,就已經讓他精神虧空,再去修行其他的法門?眼下的林峰,還真沒有那般能耐。

閉目,凝神。

就在這個時候,他的電話,卻是突然響了起來。

拿起一看,響動的手機,並非是那塊黑色手機,而是他自己原先使用的那手機。

號碼有些陌生,但卻很眼熟。

一時半會間,林峰也想不起,這個號碼究竟是誰的號碼。

搖了搖頭,不做多想,他隨即接通了電話。

“餵?你找誰?”

“林先生!是我,城陽市刑警大隊,方警官!”

“原來是方警官!”聞聲,林峰不由的有些激動,也怪自己這幾天忙的有些糊塗了,卻是忘了存一下刑警大隊方警官的號碼!

方警官打來電話,定是有林夕的消息。

想罷,林峰這就有些急不可耐的詢問到。

“方警官,請問,是我妹妹那邊出了什麽問題嗎?”

“也不算問題,是這樣的,今天下午點兩點三十分,法院將開庭公開審理你妹妹的案子。其實吧,本來也沒這麽麻煩,主要是你妹妹一直在要求開庭審理,而且被害方聽說你妹妹要承擔殺人的責任,也一直要求開庭審理,所以這事,定的有點急!

這幾天,我發現你妹妹好像並不想見其他人,所以這件事我只能先通知你一下了!你看你怎麽安排吧,最好是快點找來律師,不然你妹妹這案子,怕是有點懸!”

其實這件事也輪不到他方警官來通知,不過,在方警官看來,雖然目前他收集到的所有證據都似對林夕不利,但,他還是有點不相信,林夕這種女孩居然會殺人。

通過這幾天的相處,他早就察覺了林夕究竟是哪一種人,那就是一個性格比較溫柔的小女孩,壓根就沒有殺人傾向與動機。

因此,這件事他卻是希望林峰快些準備妥當,以防林夕在法庭失利。

聞言,林峰的心,不由的一緊,隨即便回應到。

“好,請問是哪個法院。”

“城陽市有幾個法院?就那一個城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時間不多了,你自己抓緊點!”

“好的,下午兩點三十分,我會準時帶著律師到場。”

掛斷了電話,林峰隨即開始著手安排律師的問題。

老實說,這個時間也太緊張了,不過好在林峰手裏還有點“小錢”,請律師而已,有錢就好辦事!

一通電話,請來了一位律師,此時,法院的正式通知,也如期落到了林峰的手中。

不做多想,趕緊與律師商議。整整一個上午,林峰都在與那律師不停的交談。

只可惜,可用的信息非常的少,律師也沒有把握能打贏這個案子,只能盡力而為,具體的,律師也不敢做出保證。

這種情況,林峰也算是早有預料,畢竟,律師也並非是萬能,這麽短的時間,卻是有些難為那律師了。

不埋怨,也不強求,林峰只能讓那律師盡力就好。

反正,他還有老板那一張王牌,妹妹只要不是真的一心求死,那這一切,林峰也不用太過焦急。

吃過午飯,稍作休整,轉眼時間已經快到兩點整。

林峰這就帶著律師趕到了城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等待了一會兒,很快,法院這便開庭審理林夕此案。

審理的過程並不順利,或者更加準確的說,甚至有些艱難。

從頭到尾,林夕都一口咬死,自己的確是殺了那兩人。

雖有天網監控可證明,林夕當時並不在場!但同時,那天網監控也證明了,那男孩的死卻是與林夕有說不清的關系!

張梅也好,那男孩也好,在當天遇見林夕以前,兩人根本就沒有任何交集。

但,遇上了林夕後,不久兩人就變成了“情侶”,然後雙雙揮刀,殺害了對方。

這件案子,從頭到尾,林夕似都在扮演一個蠱惑者的身份。

因此,法庭當即做出了判決。

“本院認為嫌疑人林夕,唆使他人自殺,其行為已構成他人自殺,應予懲處,證據確實且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鑒於嫌疑人林夕為初犯,且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認罪悔罪態度較好,可依法比照給予減輕處罰。

辯護人的相關辯護意見本院予以采納,依照《華夏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判決如下:嫌疑人林夕犯唆使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期六個月,罰金六萬軟妹幣,並賠償被害者雙方家庭,共計二十八萬軟妹幣作為安葬賠償金,本判決為口頭宣判,判決書將在五日內向你送達,如不服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至十日內通過本院提出上訴,書面上述的應提交上訴狀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嫌疑人與被害方,你們聽清楚了嗎?”

判決落下,林峰頓時露出了一絲笑容。

錢,根本不是問題!一年有期徒刑的處罰,也根本不算問題!

這等判決,已遠遠超乎了林峰的期望,遠比想象中,要輕很多。

其實,仔細想想,也是。

這件案子,明面上,林夕根本沒有動手,而且也沒有直接證據能證明,林夕曾蠱惑過他人自殺!

若非林夕一口咬定自己就是殺人犯,恐怕到頭來,這法院保不齊還會當庭宣判無罪釋放呢!

然,林峰是認為這判決非常公道。但被害雙方卻是忽然鬧了起來。

“憑什麽!十四萬就買了我兒子的命啊!我不服,我要上訴!”

“不!不可能!你們的意思,我女兒就值十四萬?嫁個女兒也不止這麽點吧!法官,你既然已經認定了這該死的女人是殺我女兒的兇手,你怎麽能做出這麽輕的判決啊?”

一旁,林峰聽著這話,頓時露出了一絲冷笑。

得!聽這話的意思,這被害雙方家庭,居然不在意兇手到底是不是林夕,反而在意錢多錢少的問題?

緩緩站了起來,在法官開口以前,林峰卻是忽然冷眼掃了一下那被害的雙方家庭成員。

常年與妖魔鬼怪打交道的林峰,其氣勢早已變得格外犀利!

剎那間,被害的雙方家庭這就楞了楞,他們想不通,區區一個小年輕,為什麽會有如此的威嚴,如此的氣勢!

一個眼神,鎮住了他人,林峰卻是一點也不感到自豪。

說實話,如果可以,他還真的很想與他們好生協商。畢竟,他可是知道,這案子的罪魁禍首,可還真算是林夕本人!

然,此間被害的雙方家庭卻露出了這般難看的吃相,林峰真的是懶得再與他們多說。

冷冷的言,冷冷的語,也許是與老板接觸多了,林峰卻是在不知不覺間,也養成了這等氣質。

“錢?你們要多少?共計二十八萬不服?行,我給你們漲個價,共計五百六十萬,我給你們翻二十倍!不過我有一個條件,這筆錢,你們自己商量怎麽分!哪家拿多少,必須給我說出一個理由。

商量好了,我隨時歡迎你們來找我。我叫林峰,林夕的哥哥,我住市中心別墅區33號,工作地點,城陽市不歸路!記清楚沒?清楚了,就給我閉嘴吧。”

話音落定,林峰這就大步走向了林夕。

他已經讓林夕任性了一次,現在,林峰卻是打算讓自己也任性一次。

判決已下,有罪無罪,林峰已不用多言。

那兩人,在某種意義上,本就是該死。

他們的家人,若非是這般不堪,林峰還真不介意找人下一趟地府,買通點關系,讓兩人來生也能投個好胎!

此時此刻?你要錢,那賠你二十倍便是!

不是不給你面子,更不是不知道人命的寶貴,而是你爹娘,太過在意那一點小錢!

上梁不正下梁歪,林峰忽然意識到,為什麽在模擬人生也好,現實之中也罷,那兩人就這般輕易的做出了那種禽獸之舉。

感情你們爸媽就不是個好人,難怪會生出這種女兒,也難怪會生出那等不分黑白,忘恩負義的男人!

拉上了妹妹的手,林峰無視了所有的人。

警官也好,法官也罷,在林峰看來,卻也都只是一群螻蟻。

“走吧!林夕,你做的已經夠多了,可以了!我們回去吧!等判決書下來,你想怎麽做,我都支持你!”

溫柔的笑容,掛上了林峰的臉頰,他就這樣大搖大擺,無視權威,也無視小人。

說罷,這便拉著林夕,緩緩走出了法院大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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