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要九點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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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陳佩詩逛街勞累之後沒有主動開車,而是由她的家人開車接送,精神會不會沒有那麽緊張?”
“是的。”
“如果沒有幾乎撞車事件導致陳佩詩急剎車安全帶勒到肚子,即使她逛了半天街、又開車回家,也不一定會流產,是不是?”
“是。”
“也就是說,陳佩詩與本案死者幾乎撞車的事對她的流產的確有相當的責任,是不是?”
“……是。”李醫生想了半天還是給了肯定的回答。
“換句話講,本案死者的確要對陳佩詩的流產負責,對不對?”
“反對!反對辯護律師偷換概念,將陳佩詩為自己的流產應負的責任隱去!”周亦霏即刻起身。
“反對有效,證人不必回答這個問題。”法官道。
張律師立刻轉換了詢問方向:“請問李醫生,你從業二十年,有沒有被病人告過?”
“……有。”
“是因為什麽原因被告的?”
“因為……”
“我來替你說,因為醫療事故是不是?你幫一個孕婦做流產手術的時候差點造成孕婦大出血,對不對?”
“……是,但是我當時第一次做主刀……”
“後來孕婦的丈夫告上法庭,最後法官裁定那次事故是醫院的責任。而你,就是當時操刀的醫生,被判對病人做出賠償,是不是?”
“是……但是……”
“被告的太太陳佩詩懷孕以後一直很註意保護胎兒,一有腹痛就即刻叫救護車趕到醫院檢查。是你在幫她做流產手術的時候不小心弄破了她的子宮,不得不切除,卻又故意隱瞞是不是?!”
“反對!法官大人,我反對辯護律師做出毫無根據的推測!”周亦霏再次迅速反應過來。
“法官大人,證人以前有過流產手術出事的記錄,”張律師辯解道,“所以不能排除她在被告妻子流產的手術中再次出錯的可能性。”
李醫生見辯護律師一盆臟水就要往自己頭上潑,不等法官裁定就自動開始反駁了:“搶救過程有錄像!我被急診室的值班醫生叫到急診室去的時候,陳佩詩所躺的病床上面的床單已經被血濕透了!”她說得又急又快,法官也沒來得及攔住。
李醫生的手指向被告欄裏的洛偉基:“當時被告也在場,應該有親眼見到那張沾滿血的床單!”見洛偉基低下頭去,她才繼續說,“我只是幫病人做了之後的子宮切除手術。”
“陪審員,醫生在治療過程中有沒有問題與本案無關,你們不需要把剛才的問題以及證人的回答作為考慮因素。辯護律師,下一次不要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之下做出推測。請繼續。”
“對不起,法官大人,”張律師道了歉,“我沒有其它問題了。”
“本案休庭到下午一點鐘繼續審理。”法官看了看時間宣布。
周亦霏自然不會遠離,就在法庭內部開設的餐廳裏用飯。
張律師突然走了過來:“周律師,有沒有時間談兩句?”
☆、213
“請坐。”周亦霏讓了座, 等張律師坐下之後便問他,“張律師想談什麽呢?”
“你真的不肯接受我的當事人承認誤殺的罪名嗎?”
周亦霏笑了:“上庭之前張律師不是就知道我的決定了?”
“但是現在已經審訊過一次了,你的證人不說, 連我這邊的證人都被你盤問得啞口無言。周律師你想出的風頭已經出過了, 何不見好就收?”
“張律師, 怎麽你一直覺得我把法庭當做舞臺, 只是來給自己出風頭的地方?”一再被指為出風頭,周亦霏的臉色有點不好了。
她的臉色不好,張律師的臉色更差:“無論開多少次庭,哪怕你證明到本案的死者其實跟被告妻子的死完全無關都沒用。因為被告是在堅信自己的妻子被死者害死的前提下殺人的,他的殺人動機是能夠成立的。”
“你認為被告殺人的動機成立,只是你自己認為。”周亦霏冷冷地道, “或者你真的是太不把我這個新手放在眼裏, 所以才沒有認真調查資料, 也因此會相信被告自己講出來的殺人動機。”
“……既然周律師你這麽不給面,法庭上我也不會再對你客氣。”
“控辯雙方在法庭上客氣?你以為是做戲嗎?不需要客氣, 大家各憑本事。”
“周律師, 你有沒有想過如果這場官司你輸了,以後很有可能就不會有人找你打官司了?”
“與其忐忑失敗, 不如努力打贏官司,讓這場官司成為我的一個裏程碑。”周亦霏針鋒相對。
“哼!不識好心人!”張律師悻悻地離開了。
周亦霏安安靜靜地吃完了飯, 繼續研究案子的資料。
下午一點鐘準時繼續開審,張律師先申請傳召了控方第二證人,Chez Mamma的領班全哥。
周亦霏看到證人是餐廳的人, 不禁皺了皺眉。
張律師先盤問證人:“全哥,請問你是不是認識本案的死者跟本案的被告?”
“認識。死者是我們餐廳的常客,經常帶朋友來用餐,案發前還包下了我們餐廳,準備辦結婚七周年紀念Party。被告則在我們餐廳做了差不多兩個月的董事經理。”
“請你評價一下死者。”
“死者對我們這些侍者的態度有點高高在上,完全是把我們當成服務人員的。她這個人善於做表面功夫。我記得有一次是死者的朋友帶了一支高級紅酒從外國回來,到餐廳慶祝生日。我們的侍酒師說,那支紅酒需要沈靜幾天才是最佳的開瓶時機。但是死者趁朋友到洗手間的時候,說反正紅酒的質量有那麽一點差別她的朋友是嘗不出來的。死者堅持讓侍酒師當場開紅酒,還邀請我們餐廳的服務人員一起分享。侍酒師認為死者對紅酒的態度不夠尊重,沒有接受她的邀請。”
“其實他們不是第一次爭執了。死者第一次到我們餐廳用餐就跟侍酒師有了一點沖突,以後每次遇到都會有爭執。後來我們才知道,原來死者跟侍酒師在法國跟同一個師父學調酒,但是死者偷了侍酒師的筆記本回來香港,並且根據那本筆記的內容出版了一本書,成了知名美食家。”
“你的意思是,死者這個知名美食家的頭銜是抄襲回來的?”
“反對!法官大人,我反對辯護律師無端攻擊死者的名譽!”
“法官大人,根據警方所提供的資料,Chez Mamma餐廳的侍酒師徐意志的口供裏面的確非常清楚地指出,死者所出版的那本關於紅酒的書裏面有很多跟他那本筆記是一樣的。這就證明死者所出版的書的確從徐意志的筆記抄襲,辯方並沒有無端攻擊死者的名譽!”
“法官大人,死者跟Chez Mamma的侍酒師在法國學藝期間跟的是同一個師父,有類似的創意並不算太出奇,不足以證明死者的名譽全部都是抄襲回來的!”
“法官大人……”
法官敲了錘:“你們兩個不要再爭論了,死者有沒有抄襲與本案無關。”
張律師見勢不妙,急忙再次申辯:“法官大人,死者的名譽是否靠抄襲得到,可以佐證她的人品是否存在問題,更關系到她在面對被告質問時的態度,很有可能是她不肯認錯的態度刺激到被告臨時起意殺人。”
周亦霏也只能再次起身反駁他的話:“法官大人,被告給警方的口供裏面指出,他原來的計劃是在死者結婚周年紀念Party上毒殺死者;但是因為死者與丈夫發生了爭吵,有可能取消晚會,被告才改變計劃提前殺害死者。也就是說,被告已經計劃好了要殺害死者,無論死者的態度如何,他都會實施計劃,不存在臨時起意殺人的可能。”
“法官大人……”
“休庭十分鐘,你們兩個跟我過來。”
周亦霏和張律師跟著法官走進休息室,“好了,一個一個說自己的想法。”
張律師搶先開了口:“法官大人,上午的時候檢控官傳召了為被告妻子診治的醫生,為的就是證明被告妻子的流產責任不全是死者的。”
“嗯,有問題嗎?”
“當然有問題了,被告相信小舅子的話,認為是死者害妻子流產不能再生育絕望自殺,這是他的殺人動機。無論死者應該對陳佩詩的流產負幾成責任,被告認定了她是全責。現在我想要證明死者的人品有問題,被告殺死她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為民除害。”
“你為什麽沒有請那位被偷了筆記的當事人來作證?你的第二個證人應該是那個人才對。”
“那個侍酒師之前跟死者就是情侶,這麽多年來對她一直舊情難忘,我認為他不會出面作出對死者有害的證詞。”
“那你就不該提出這一條。”
張律師有點急了:“法官大人……”
“你不是法官,沒權利認為死者人品有問題就該被為民除害。”法官揮了揮手,“不過被告如果真的是抄襲成名,被當事人發現之後也不肯承認,的確有可能刺激到被告的精神……”
他陷入了沈思。
張律師見事情峰回路轉,又有了信心:“法官大人,我建議法庭強制那位侍酒師到法庭作證。”
“你怎麽看?”法官轉向周亦霏。
周亦霏咬咬牙:“我沒意見,的確應該由當事人親自出來說明。”這件事是邱游麗緹的汙點,看來後半程官司難度要增加了。
三人回到法庭繼續審案,張律師有了法官同意發給徐意志的強制令,已經不在乎全哥的證詞了,他很爽快地表示沒有問題要問了。
周亦霏開始盤問:“全哥,你在Chez Mamma做了多久?”
“有幾年了,一開始只是服務生,後來慢慢升職到領班的。”
“全哥,就你跟被告接觸的兩個月,請你評價一下被告。”
“被告的為人很好的。我為了在我太太跟兒子面前威風,騙他們說我升了經理。結果我太太跟兒子就說要去餐廳見識一下,我怕他們失望,打算讓同事們假裝一下。誰知那麽巧我太太跟兒子去店裏那天就是洛經理上任。洛經理知道這件事之後,不單止沒有怪我,還把他的西裝借給我換上,讓我沒有被拆穿。”
“因為這件事,所以你對被告的印象很好?”
“不止。洛先生管理整間餐廳規矩很嚴,但是賞罰分明,絕對不牽連無辜。而且真的很關心同事。就說死者被發現那天,警察到餐廳裏檢查,洛先生發現了一瓶不屬於我們餐廳的調料,我們的大廚要嘗,洛先生阻止了他。後來警方化驗到那只調料瓶裏面有毒,如果不是洛先生,大廚就會被無緣無故地毒死了。”
周亦霏笑了:“那你知不知道那只有毒的調料瓶根本就是被告親自擺在那裏的?”
全哥顯然第一次聽說:“我……”
“因為被告幫你在妻子同兒子面前維護了面子,所以你對他感激在心是不是?”
“我承認,我的確很感激他。”
“所以你為了還上被告這個人情,不惜汙蔑死者是不是?”
“沒有!我沒有汙蔑死者!她偷侍酒師的筆記這件事是真的……”
“我並不是說你汙蔑死者偷筆記,我是指你無端指責死者對待你們服務人員態度高高在上。”
“這個,死者對一般的服務生態度的確很高傲。”
“你剛剛評價本案的死者看不起服務生,跟著又說她善於做表面功夫,你不覺得這兩樣是矛盾的嗎?”
“呃……死者……死者……”
看到全哥答不上來,周亦霏也沒有為難,繼續問道:“你剛剛所講死者跟朋友慶祝生日的例子中,死者邀請你們餐廳的服務人員分享她朋友帶回來的高級紅酒,這個接到邀請的餐廳服務人員都包括哪些人?”
“嗯,我們的老板唐小姐,董事經理洛先生,我,侍酒師徐先生,還有為她們那一桌服務的侍應生。”
“從上到下都邀請到了,連為她們那一桌服務的侍應都沒有漏過,請問你是怎麽得出死者看不起服務生的結論的?”
“……”
周亦霏輕輕地笑了:“至於你說的死者把你們當做服務人員看待這一點,難道你從事的不是服務業嗎?”
☆、214
全哥完全無言以對。
“法官大人, 我沒有其它問題了。”周亦霏道,“控方申請傳召控方的第二名證人,陳佩詩懷孕以後一直看診的劉醫生。”
“法官大人, 我反對。控方已經傳召過給陳佩詩做流產以及子宮切除手術的醫生, 已經能夠證明死者不該對陳佩詩的流產負上全部的責任, 不應該再重覆傳召類似的證人。”
“檢控官, 如果你沒有合理的解釋,本席將會同意辯方律師的意見,不同意傳召該名證人上庭作證。”法官稍作思考便要求周亦霏給出傳召同類證人的理由。
“法官大人,由於陳佩詩是在出院回家的當天就跳樓自殺,很有可能就是在她住院這段時間,發生了某件事導致她自殺。要弄清這件事, 必須要有她住院期間主治醫生跟護士的證詞。但是上午出庭作證的李醫生只是幫陳佩詩做了流產以及子宮切除手術, 李醫生值夜班交班之後有24小時的休息時間, 並沒有繼續留在醫院照看病人。”
周亦霏解釋完又做了總結:“自從陳佩詩懷孕之後就一直給她看診的是劉醫生,從李醫生那裏接手陳佩詩的也是劉醫生。所以控方是絕對有必要傳召劉醫生出庭作證的。”
法官點點頭:“傳召控方第二證人出庭。”
周亦霏舒了一口氣, 等證人坐上了證人席便開始提問:“劉醫生, 被告的妻子陳佩詩七個月前因為懷孕到醫院做檢查,是不是你接診的她?”
“是。”
“請問你有沒有發現到她跟其他孕婦有什麽不同?”
“B超顯示陳佩詩的子宮內膜要比一般孕婦薄一點兒。”
“請劉醫生介紹一下子宮內膜薄的危害。”
“通俗來講, 對女人最大的影響就是不容易有孕。陳佩詩就是這樣,她懷孕之後到醫院檢查看的是我的門診, 我在詢問她以往的孕史時才發現,她結婚五年,一直想要孩子都沒有懷孕。所以我就安排她做了檢查, 發現她子宮內膜厚度少於8mm。”
“劉醫生,既然子宮內膜薄不容易有孕,陳佩詩也並沒有接受治療,又是怎麽懷孕的呢?”
“只是不容易懷孕,並不是不會懷孕。”
“請問子宮內膜薄的孕婦跟其他孕婦相比有什麽不同?”
“一般的女人懷孕之後還是可以上班做些輕閑工作的,只是要註意不能過度勞累,盡量保持精神輕松愉快,按時檢查孕期情況。子宮內膜薄這種病癥本身就比較容易造成流產,所以這類孕婦更要小心,最好是臥床保胎,定期覆診。”
“根據陳佩詩名下銀行卡的消費記錄顯示,由7月11日中午一點半鐘開始,到晚上9點十分付停車費為止,陳佩詩一共消費十三次,涉及到包括兩家餐廳在內的九家店鋪。”周亦霏舉起一份文件,“這一份是我拿著計步器按照順序將這九家店鋪由頭到尾走過一遍之後記錄下的數據,計步器記下了詳細的路程經過、步數、以及所用時間。”
她示意工作人員把文件裏的東西分給法官、陪審員、辯護律師和證人劉醫生。
等眾人都看過之後周亦霏才再開口:“從這份記錄上可以看到,我這個沒有懷孕的人勻速步行,要把這九家店鋪全都走一遍也花了將近三個小時的時間,走了22176步,共計裏程13.2千米。請問劉醫生,對於孕婦來講,這個活動量算不算過度?”
“當然是過度了。孕婦走路應該抱著散步的心態,緩慢而平靜地行走,每次散步時間最好不要超過半個小時。”
“那麽對於陳佩詩來講,7月11日下午她逛街逛這麽久的行為對她有什麽影響?”
“我剛剛說過了,她的體質比較差,這麽大的運動量對她的子宮是一個很大的負擔,很容易造成流產。”
周亦霏點點頭,轉換了問題:“請問劉醫生,在陳佩詩流產以及子宮切除術後,是不是你再次接診了她?”
“是。”
“請問陳佩詩對於自己流產以及以後都不能再生育有什麽看法?”
“她很傷心,不能接受這個結果。”
“陳佩詩有沒有詢問過流產的原因?”
“有。她說自己很小心了,前三個月一直臥床休息,三個月後胎兒穩住了她才開始慢慢有點活動,每次活動時間不超過半個小時。就算活動的時間長,她也保證了每隔半個小時就休息一陣。問我她做得這麽多為什麽還是會流產,而且流產又嚴重到連子宮都要切掉。”
“請問你怎麽答她的?”
“我只是例行安慰了幾句,準備轉介心理醫生給她。”
“請問你為什麽要這麽做?”
“陳佩詩很受打擊,情緒低落,如果是其他單純流產的患者,我還可以勸人一句‘還年輕,以後還有機會生’。但是陳佩詩就……我不是精神科醫生,不清楚在這種情況之下該怎麽安慰她,所以打算讓心理醫生來幫她。”
“陳佩詩看心理醫生了嗎?”
“她同意看心理醫生之後,我就請在我們醫院精神科供職的一位劉醫生幫她看過一次。那次見面之後,陳佩詩沒多久就說要出院。”
“你有沒有問過她想出院的原因?”
“問過。陳佩詩說事情已經發生了,她不接受也要接受,心理醫生說她這種情況最好是去療養院養一陣。但是她快要生日了,不想在醫院或者療養院過生日。”
“你認為她的情況適合出院嗎?”
“婦科這方面,術後調養其實跟其他手術後的病人一樣,沒什麽特殊的。至於精神方面的問題,我請教過劉醫生,劉醫生的意見是如果病人在家裏能夠侍應的話,不去療養院也可以。再加上陳佩詩一直堅持要出院,所以最後我同意了。”
“劉醫生,陳佩詩住院期間,有沒有特別的事發生?”
“不算特別的事,跟陳佩詩住同一間病房的孕婦走了之後又收治了一個新病人,不過新病人不是我的病人。”
“多謝劉醫生。”周亦霏轉向法官,“我沒有其它問題了。”
“辯方律師可以開始盤問證人了。”
張律師站起身:“劉醫生,陳佩詩的子宮內膜薄很難懷孕,但是她在沒有經過治療的情況下自行懷孕了。你剛剛說,這是因為所謂的很難懷孕並不是不孕,也就是說仍然有懷孕的幾率,只是這個幾率比較低?”
“就是這個意思。”
“那麽如果我說子宮內膜薄的孕婦很容易流產,把‘很容易’這個詞換成‘有較大幾率’,你同不同意?”
“很容易流產,跟有較大幾率流產?”劉醫生把這兩個詞仔細念了兩遍便點點頭,“是一樣的意思,我同意。”
“換句話說,子宮內膜薄的孕婦也有一定幾率不會流產,是不是?”
“是。”
“我特指一下,如果陳佩詩沒有發生差點撞車這件事,她也有一定幾率不會流產,是不是?”
“撞車?什麽撞車?”劉醫生一頭霧水。
張律師驚訝地扭頭看了一下周亦霏,之後又回過頭來再看劉醫生:“7月11號晚上十點鐘左右,陳佩詩駕車時為了避讓一輛從小路沖出大路的車緊急剎車,兩車差點相撞。”
“陳佩詩開車?”劉醫生驚訝地反問。
“是。”
“我一早就警告過她千萬不能開車了。人在開車的時候精神高度緊張,而精神緊張會影響到身體裏各種激素的分泌,而孕婦本身的激素水平跟沒有懷孕的人相比就有差異。對於陳佩詩來講這一點更加重要,因為內分泌失調本身就是造成子宮內膜薄的原因之一。”
張律師顯然沒有料到會得到這樣一個答案,這跟他的預期不符。不過他畢竟是老手了,很快調整好策略:“劉醫生,陳佩詩向你詢問自己為什麽會流產時,你有沒有告訴過她原因?”
劉醫生搖了搖頭:“不是我幫她做的流產手術,我又擔心詢問病因會再引起她的傷心事,所以沒有問過,也就沒辦法向她解釋。”
“你不覺得自己這種做法有點失職了嗎?”
“如果是單純的流產,我詢問一下病因之後可以建議病人以後避免做出相似的事情;但是無論是什麽造成了陳佩詩流產,她以後都不可能再發生同樣的病癥了。”劉醫生道,“況且,我是從李醫生手裏接過的這個病人,李醫生之前已經問過了,我不問也不要緊。”
“李醫生的問診記錄應該有陳佩詩幾乎撞車這件事,你沒有留意過嗎?”
“……對不起,我沒有留意。”
法庭裏面響起了一陣嗡嗡聲。周亦霏勉強從這嗡嗡聲裏分辨出了一點,有人在說“這個醫生這麽不負責任”之類的話。
“作為一個醫生,你這種不在意病人的行為實在太令人不恥!你不覺得羞愧的嗎?”
張律師話音未落,周亦霏面無表情地起身:“反對!證人是不是在意病人與本案完全無關。”
“反對有效,證人不必回答這個問題。”
法官雖然裁定了不用回答,劉醫生自己卻願意回答:“我一點都不覺得羞愧。我做醫生已經十幾年了,每天都要見十幾二十個病人,難道個個病人都要我由頭關心到尾?我只做自己分內的工作。”
張律師冷著臉問:“所以你轉介精神科醫生給陳佩詩,就是你所說的分內的工作?”
“是。我不是精神科醫生,陳佩詩流產以後精神有問題當然應該交給精神科醫生來看了,難道要我一個婦產科的醫生給她醫心理病嗎?術業有專攻,我不擅長的東西絕對不插手。”劉醫生的話極其冷靜,聽起來相當的不近人情,“同樣的,於事無補的東西我也不會關註。”
“陳佩詩的流產原因就是你眼裏於事無補的東西?”
☆、215
“不錯。”劉醫生道, “就像我剛剛說過的一樣,她以後再也不會有流產的機會了,所以流產的原因我知不知道已經無所謂了。我接手陳佩詩, 只是幫她做術後調理。”
張律師沈默了一小會兒才繼續問:“請問你是什麽時候接手陳佩詩的?”
“7月12號早上9點鐘, 夜班的李醫生交班給我的。”
“陳佩詩幾時出院?”
“7月18號中午十二點半, 陳佩詩的丈夫洛偉基幫她辦了出院手續。”
“陳佩詩看心理醫生的時間是在什麽時候?”
“7月16號下午兩點鐘至四點鐘。”
“陳佩詩看完心理醫生之後, 你有沒有覺得她的狀態好一點?”
“我說過,我不是專業的心理醫生,對於陳佩詩的心理狀態不能做出專業的描述。”
“那麽陳佩詩要求出院的時候,你並不清楚她的心理狀況適不適合出院了?”
“我也說過了,我去問過心理科的劉醫生。劉醫生說陳佩詩的心理的確有問題,最好是去療養院住, 但是如果她想回家, 也可以回去試試能不能適應家裏的環境。至於身體上的調理, 我相信我作為婦產科的醫生能為陳佩詩做的已經全部都做了。所以她要求出院我就沒有再拒絕的理由。”
“陳佩詩7月16號看心理醫生,什麽時間向你提出出院的要求的?”
“看完心理醫生第二天下午三點多鐘, 她丈夫洛先生去找我要求出院的。”
“由7月16號下午四點看完心理醫生, 到17號下午三點多提出出院,這段時間有沒有發生過特別的事?”
“這個問題剛剛周律師也問過了。跟陳佩詩同一間病房的病人16號出院, 17號淩晨又收治了一個新病人。不過這個新病人不是我做主治,是由同科室的張醫生負責的。”
“有沒有可能是這位新病人跟陳佩詩發生了一些沖突, 導致陳佩詩突然萌生了自殺的念頭?”
“我不清楚。”
張律師找不到頭緒,只好結束了問話:“法官大人,我沒有其它問題了。”
周亦霏便起身請求傳召下一個證人, 法官同意之後,進來的新證人卻是張淑賢。
她很快做了自我介紹:剛才劉醫生提到的那位“7月17號住院、跟陳佩詩同一間病房、由張醫生負責的”新病人,就是自己。
“宋太太,請問你是因為什麽原因住院的?”
“我在一間雜志社做副總編輯,因為之前我手下的一個愛情小說家出了事,跟那個小說家相關的很多事情都要盡快處理,那段時間我經常在公司忙到很晚才能回家。7月16號晚上我又是忙到快12點鐘才能下班,因為我老公的工作也比較忙,所以我沒有叫他去接我,而是自己開車回家了。”
“路上因為我實在太困,一不小心差點撞到路邊的綠化帶,踩了急剎車之後整個人都有點驚魂未定,就打電話叫醒我老公去接我。結果等我老公的時候我就覺得有點肚子痛,於是我老公趕到之後即刻陪我先到醫院去了。急診的醫生檢查發現,原來我有了一個多月身孕。”
“雖然檢查結果BB沒事,不過醫生說我是孕早期,為了保險起見最好是住院觀察幾天。所以我老公就幫我辦了住院手續,住進醫院了。”
“宋太,你是7月17號淩晨被送進醫院檢查的,請問你幾時住進病房見到同病房的人?”
“當晚我在急診留宿,直到早上9點鐘急診室的醫生幫我辦了轉科,我才住進婦產科的病房的。”
“請問你跟陳佩詩熟不熟悉?”
張淑賢卻搖了搖頭:“不熟悉。”
“你們在同一間病房住,竟然會不熟悉?”
“因為要住院,我老公怕我住的不開心;所以在我住進婦產科的病房之前,我老公已經向他熟悉的一位婦產科醫生——也就是我的主治醫生張醫生——了解過同病房病人的情況,知道那個病友叫陳佩詩。如果說我完全不知道陳佩詩也不是很準確,但是要說到有多熟悉也沒有,因為我們沒有說過話。”
“為什麽沒有說過話?”
“陳佩詩一直都有點發呆,原本我還想跟她講話的。不過後來我老公打聽到她流產了,那我自己的孩子沒事,擔心有在她面前炫耀的嫌疑,所以就沒有跟她搭話了。”
“宋太,請問你認不認識本案的被告?”
張淑賢看看被告欄裏的洛偉基點點頭:“認識。”
“請你講出認識的過程。”
“被告是陳佩詩的老公,去看她的時候我見到過幾次。”
“你們有沒有交談過?”
這次張淑賢點了點頭:“算是有講過兩次話吧。第一次是我住院當天中午。我老公請了假一直留在醫院照顧我,我擔心會影響到他的工作,所以中午吃了飯我就催他去上班。等我老公離開之後,被告去看陳佩詩,正好我要打開水,他幫我打了一瓶,我對他講了一聲多謝。他又問我怎麽沒人照顧我,我就說老公剛剛走開去上班。”
“第二次是我住院第二天早上。我老公前一晚又去醫院陪我,跟被告見到面,他們兩個人還說了一陣話。第二天早上我老公上班走了,被告同我道了一聲別,說她太太準備出院了。”
周亦霏點了點頭:“宋太,除了被告之外,你跟陳佩詩同病房期間,有沒有其他人去探望過她?”
“還有一個年輕男仔,聽他稱呼陳佩詩‘家姐’,我想應該是她弟弟吧,他對被告一直都稱呼‘姐夫’。除了這兩個人之外,就沒有其他人去看陳佩詩了。”
“這兩個人有沒有同時去探望過陳佩詩?”
“有。我住院當天下午被告就是跟那個男仔一起去看陳佩詩的。”
“他們三個人有沒有說話?”
“有。”
“你有沒有聽到他們談話的內容?”
“聽到一些。”
“請你把聽到的內容講出來。”
“嗯……起先是陳佩詩跟那個男仔在爭執。陳佩詩先說‘都怪我不小心。’男仔就氣沖沖地說‘跟你無關,一定是撞車的緣故。’陳佩詩又說‘醫生也一早就說過不許我開車的,’男仔很氣憤地問了一句‘家姐,你是不是在怪我讓你開車?’陳佩詩就說‘不關你事,是我自己說你累要開車的。不過人家一個多月撞車,孩子都沒事,還是我自己不好。’男仔說‘家姐你別亂想。’之後陳佩詩就沒有再跟男仔講話了。”
周亦霏點點頭:“請問宋太,對這對姐弟的講話你有沒有什麽猜想?”
“反對!法官大人,我反對控方律師要求證人做出毫無根據的推測!”
“反對有效!證人不必回答這個問題。”
周亦霏並不氣餒,繼續發問:“你剛剛說‘起先是陳佩詩跟那個男仔在爭執’,是不是說之後三個人中又另外起了爭執?”
“他們兩個爭執期間,被告一直在說‘你們兩個別吵了,事情已經發生了,現在再追究是誰的責任都沒用了。’等這兩姐弟不再爭執,男仔可能有什麽事很快就走了。之後陳佩詩就對被告說‘老公,我想出院。’被告說‘你的身體還沒好,住多一陣吧?’陳佩詩說‘我已經好多了,我不想留在醫院難過。’被告就離開了病房。”
“當時病房裏面只剩下你跟陳佩詩兩個人了,你有沒有試過跟她聊天?”
“不是,不止我們兩個。男仔離開之後,有一個護士拿了體溫計過來要我量體溫。等陳佩詩跟她老公商量好出院的事被告出去找醫生的時候,護士又進來向我要體溫計,跟著就交代我一些孕早期的註意事項。”
“當時陳佩詩在做什麽?”
“我看了她一下,好似呆坐在病床上。之後我就沒有再留意她,專心聽護士交代的註意事項了,畢竟事關孩子嘛。”
“護士交代給你的孕早期註意事項都有哪些?”
“飲食上要清淡容易消化;盡量不用藥物;遠離抽煙環境;不能進行性行為;工作要適當減少,不可久坐;早晚可以適當散步,不過不能時間太長;要保持心情舒暢愉快,不要做容易精神緊張的事情等等。”
“護士向你交代這些的時候,陳佩詩是不是留在病房?”
“嗯……”張淑賢回憶了一陣,點點頭,“是的。”
“護士有沒有特別小聲?”
“沒有。”
“你覺得陳佩詩能不能聽見護士交代你的註意事項?”
“應該可以。因為有時候也會有護士去跟陳佩詩交代一些事,我在自己的病床上也能聽到。”
“護士離開之後你有沒有跟陳佩詩接觸?”
張淑賢搖搖頭:“沒有,她老公回來了,跟她說醫生說她應該去療養院住一陣。我見他們兩夫妻似乎有點爭執,就出去散步了。”
“也就是說,你並沒有聽到陳佩詩跟被告的爭執?只是覺得他們好像在爭執?”
“是。”
“我沒有其它問題了。”
張律師也沒有話要問,張淑賢便離開了法庭。
法官正要問哪一方要傳召下一位證人時,張律師沈著臉站了起來:“法官大人,辯方請求法庭將此案押後審理,便於控方尋找新的證人。”
法官看看周亦霏,見她沒有表示便同意了:“本席批準將此案押後48小時再審,現在退庭。”
作者有話要說: 十一大家都要做什麽?
☆、216
出了法庭, 張律師追上周亦霏:“周律師,希望你好好地用這兩天準備一下,到時候別輸得太難看。”
周亦霏非常不解地問道:“張律師, 我想請問一下, 你到底哪來的底氣一定能打贏這場官司?就算你是前輩經驗豐富, 可你的當事人的確承認了殺人罪行, 哪怕判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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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如果沒有幾乎撞車事件導致陳佩詩急剎車安全帶勒到肚子,即使她逛了半天街、又開車回家,也不一定會流產,是不是?”
“是。”
“也就是說,陳佩詩與本案死者幾乎撞車的事對她的流產的確有相當的責任,是不是?”
“……是。”李醫生想了半天還是給了肯定的回答。
“換句話講,本案死者的確要對陳佩詩的流產負責,對不對?”
“反對!反對辯護律師偷換概念,將陳佩詩為自己的流產應負的責任隱去!”周亦霏即刻起身。
“反對有效,證人不必回答這個問題。”法官道。
張律師立刻轉換了詢問方向:“請問李醫生,你從業二十年,有沒有被病人告過?”
“……有。”
“是因為什麽原因被告的?”
“因為……”
“我來替你說,因為醫療事故是不是?你幫一個孕婦做流產手術的時候差點造成孕婦大出血,對不對?”
“……是,但是我當時第一次做主刀……”
“後來孕婦的丈夫告上法庭,最後法官裁定那次事故是醫院的責任。而你,就是當時操刀的醫生,被判對病人做出賠償,是不是?”
“是……但是……”
“被告的太太陳佩詩懷孕以後一直很註意保護胎兒,一有腹痛就即刻叫救護車趕到醫院檢查。是你在幫她做流產手術的時候不小心弄破了她的子宮,不得不切除,卻又故意隱瞞是不是?!”
“反對!法官大人,我反對辯護律師做出毫無根據的推測!”周亦霏再次迅速反應過來。
“法官大人,證人以前有過流產手術出事的記錄,”張律師辯解道,“所以不能排除她在被告妻子流產的手術中再次出錯的可能性。”
李醫生見辯護律師一盆臟水就要往自己頭上潑,不等法官裁定就自動開始反駁了:“搶救過程有錄像!我被急診室的值班醫生叫到急診室去的時候,陳佩詩所躺的病床上面的床單已經被血濕透了!”她說得又急又快,法官也沒來得及攔住。
李醫生的手指向被告欄裏的洛偉基:“當時被告也在場,應該有親眼見到那張沾滿血的床單!”見洛偉基低下頭去,她才繼續說,“我只是幫病人做了之後的子宮切除手術。”
“陪審員,醫生在治療過程中有沒有問題與本案無關,你們不需要把剛才的問題以及證人的回答作為考慮因素。辯護律師,下一次不要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之下做出推測。請繼續。”
“對不起,法官大人,”張律師道了歉,“我沒有其它問題了。”
“本案休庭到下午一點鐘繼續審理。”法官看了看時間宣布。
周亦霏自然不會遠離,就在法庭內部開設的餐廳裏用飯。
張律師突然走了過來:“周律師,有沒有時間談兩句?”
☆、213
“請坐。”周亦霏讓了座, 等張律師坐下之後便問他,“張律師想談什麽呢?”
“你真的不肯接受我的當事人承認誤殺的罪名嗎?”
周亦霏笑了:“上庭之前張律師不是就知道我的決定了?”
“但是現在已經審訊過一次了,你的證人不說, 連我這邊的證人都被你盤問得啞口無言。周律師你想出的風頭已經出過了, 何不見好就收?”
“張律師, 怎麽你一直覺得我把法庭當做舞臺, 只是來給自己出風頭的地方?”一再被指為出風頭,周亦霏的臉色有點不好了。
她的臉色不好,張律師的臉色更差:“無論開多少次庭,哪怕你證明到本案的死者其實跟被告妻子的死完全無關都沒用。因為被告是在堅信自己的妻子被死者害死的前提下殺人的,他的殺人動機是能夠成立的。”
“你認為被告殺人的動機成立,只是你自己認為。”周亦霏冷冷地道, “或者你真的是太不把我這個新手放在眼裏, 所以才沒有認真調查資料, 也因此會相信被告自己講出來的殺人動機。”
“……既然周律師你這麽不給面,法庭上我也不會再對你客氣。”
“控辯雙方在法庭上客氣?你以為是做戲嗎?不需要客氣, 大家各憑本事。”
“周律師, 你有沒有想過如果這場官司你輸了,以後很有可能就不會有人找你打官司了?”
“與其忐忑失敗, 不如努力打贏官司,讓這場官司成為我的一個裏程碑。”周亦霏針鋒相對。
“哼!不識好心人!”張律師悻悻地離開了。
周亦霏安安靜靜地吃完了飯, 繼續研究案子的資料。
下午一點鐘準時繼續開審,張律師先申請傳召了控方第二證人,Chez Mamma的領班全哥。
周亦霏看到證人是餐廳的人, 不禁皺了皺眉。
張律師先盤問證人:“全哥,請問你是不是認識本案的死者跟本案的被告?”
“認識。死者是我們餐廳的常客,經常帶朋友來用餐,案發前還包下了我們餐廳,準備辦結婚七周年紀念Party。被告則在我們餐廳做了差不多兩個月的董事經理。”
“請你評價一下死者。”
“死者對我們這些侍者的態度有點高高在上,完全是把我們當成服務人員的。她這個人善於做表面功夫。我記得有一次是死者的朋友帶了一支高級紅酒從外國回來,到餐廳慶祝生日。我們的侍酒師說,那支紅酒需要沈靜幾天才是最佳的開瓶時機。但是死者趁朋友到洗手間的時候,說反正紅酒的質量有那麽一點差別她的朋友是嘗不出來的。死者堅持讓侍酒師當場開紅酒,還邀請我們餐廳的服務人員一起分享。侍酒師認為死者對紅酒的態度不夠尊重,沒有接受她的邀請。”
“其實他們不是第一次爭執了。死者第一次到我們餐廳用餐就跟侍酒師有了一點沖突,以後每次遇到都會有爭執。後來我們才知道,原來死者跟侍酒師在法國跟同一個師父學調酒,但是死者偷了侍酒師的筆記本回來香港,並且根據那本筆記的內容出版了一本書,成了知名美食家。”
“你的意思是,死者這個知名美食家的頭銜是抄襲回來的?”
“反對!法官大人,我反對辯護律師無端攻擊死者的名譽!”
“法官大人,根據警方所提供的資料,Chez Mamma餐廳的侍酒師徐意志的口供裏面的確非常清楚地指出,死者所出版的那本關於紅酒的書裏面有很多跟他那本筆記是一樣的。這就證明死者所出版的書的確從徐意志的筆記抄襲,辯方並沒有無端攻擊死者的名譽!”
“法官大人,死者跟Chez Mamma的侍酒師在法國學藝期間跟的是同一個師父,有類似的創意並不算太出奇,不足以證明死者的名譽全部都是抄襲回來的!”
“法官大人……”
法官敲了錘:“你們兩個不要再爭論了,死者有沒有抄襲與本案無關。”
張律師見勢不妙,急忙再次申辯:“法官大人,死者的名譽是否靠抄襲得到,可以佐證她的人品是否存在問題,更關系到她在面對被告質問時的態度,很有可能是她不肯認錯的態度刺激到被告臨時起意殺人。”
周亦霏也只能再次起身反駁他的話:“法官大人,被告給警方的口供裏面指出,他原來的計劃是在死者結婚周年紀念Party上毒殺死者;但是因為死者與丈夫發生了爭吵,有可能取消晚會,被告才改變計劃提前殺害死者。也就是說,被告已經計劃好了要殺害死者,無論死者的態度如何,他都會實施計劃,不存在臨時起意殺人的可能。”
“法官大人……”
“休庭十分鐘,你們兩個跟我過來。”
周亦霏和張律師跟著法官走進休息室,“好了,一個一個說自己的想法。”
張律師搶先開了口:“法官大人,上午的時候檢控官傳召了為被告妻子診治的醫生,為的就是證明被告妻子的流產責任不全是死者的。”
“嗯,有問題嗎?”
“當然有問題了,被告相信小舅子的話,認為是死者害妻子流產不能再生育絕望自殺,這是他的殺人動機。無論死者應該對陳佩詩的流產負幾成責任,被告認定了她是全責。現在我想要證明死者的人品有問題,被告殺死她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為民除害。”
“你為什麽沒有請那位被偷了筆記的當事人來作證?你的第二個證人應該是那個人才對。”
“那個侍酒師之前跟死者就是情侶,這麽多年來對她一直舊情難忘,我認為他不會出面作出對死者有害的證詞。”
“那你就不該提出這一條。”
張律師有點急了:“法官大人……”
“你不是法官,沒權利認為死者人品有問題就該被為民除害。”法官揮了揮手,“不過被告如果真的是抄襲成名,被當事人發現之後也不肯承認,的確有可能刺激到被告的精神……”
他陷入了沈思。
張律師見事情峰回路轉,又有了信心:“法官大人,我建議法庭強制那位侍酒師到法庭作證。”
“你怎麽看?”法官轉向周亦霏。
周亦霏咬咬牙:“我沒意見,的確應該由當事人親自出來說明。”這件事是邱游麗緹的汙點,看來後半程官司難度要增加了。
三人回到法庭繼續審案,張律師有了法官同意發給徐意志的強制令,已經不在乎全哥的證詞了,他很爽快地表示沒有問題要問了。
周亦霏開始盤問:“全哥,你在Chez Mamma做了多久?”
“有幾年了,一開始只是服務生,後來慢慢升職到領班的。”
“全哥,就你跟被告接觸的兩個月,請你評價一下被告。”
“被告的為人很好的。我為了在我太太跟兒子面前威風,騙他們說我升了經理。結果我太太跟兒子就說要去餐廳見識一下,我怕他們失望,打算讓同事們假裝一下。誰知那麽巧我太太跟兒子去店裏那天就是洛經理上任。洛經理知道這件事之後,不單止沒有怪我,還把他的西裝借給我換上,讓我沒有被拆穿。”
“因為這件事,所以你對被告的印象很好?”
“不止。洛先生管理整間餐廳規矩很嚴,但是賞罰分明,絕對不牽連無辜。而且真的很關心同事。就說死者被發現那天,警察到餐廳裏檢查,洛先生發現了一瓶不屬於我們餐廳的調料,我們的大廚要嘗,洛先生阻止了他。後來警方化驗到那只調料瓶裏面有毒,如果不是洛先生,大廚就會被無緣無故地毒死了。”
周亦霏笑了:“那你知不知道那只有毒的調料瓶根本就是被告親自擺在那裏的?”
全哥顯然第一次聽說:“我……”
“因為被告幫你在妻子同兒子面前維護了面子,所以你對他感激在心是不是?”
“我承認,我的確很感激他。”
“所以你為了還上被告這個人情,不惜汙蔑死者是不是?”
“沒有!我沒有汙蔑死者!她偷侍酒師的筆記這件事是真的……”
“我並不是說你汙蔑死者偷筆記,我是指你無端指責死者對待你們服務人員態度高高在上。”
“這個,死者對一般的服務生態度的確很高傲。”
“你剛剛評價本案的死者看不起服務生,跟著又說她善於做表面功夫,你不覺得這兩樣是矛盾的嗎?”
“呃……死者……死者……”
看到全哥答不上來,周亦霏也沒有為難,繼續問道:“你剛剛所講死者跟朋友慶祝生日的例子中,死者邀請你們餐廳的服務人員分享她朋友帶回來的高級紅酒,這個接到邀請的餐廳服務人員都包括哪些人?”
“嗯,我們的老板唐小姐,董事經理洛先生,我,侍酒師徐先生,還有為她們那一桌服務的侍應生。”
“從上到下都邀請到了,連為她們那一桌服務的侍應都沒有漏過,請問你是怎麽得出死者看不起服務生的結論的?”
“……”
周亦霏輕輕地笑了:“至於你說的死者把你們當做服務人員看待這一點,難道你從事的不是服務業嗎?”
☆、214
全哥完全無言以對。
“法官大人, 我沒有其它問題了。”周亦霏道,“控方申請傳召控方的第二名證人,陳佩詩懷孕以後一直看診的劉醫生。”
“法官大人, 我反對。控方已經傳召過給陳佩詩做流產以及子宮切除手術的醫生, 已經能夠證明死者不該對陳佩詩的流產負上全部的責任, 不應該再重覆傳召類似的證人。”
“檢控官, 如果你沒有合理的解釋,本席將會同意辯方律師的意見,不同意傳召該名證人上庭作證。”法官稍作思考便要求周亦霏給出傳召同類證人的理由。
“法官大人,由於陳佩詩是在出院回家的當天就跳樓自殺,很有可能就是在她住院這段時間,發生了某件事導致她自殺。要弄清這件事, 必須要有她住院期間主治醫生跟護士的證詞。但是上午出庭作證的李醫生只是幫陳佩詩做了流產以及子宮切除手術, 李醫生值夜班交班之後有24小時的休息時間, 並沒有繼續留在醫院照看病人。”
周亦霏解釋完又做了總結:“自從陳佩詩懷孕之後就一直給她看診的是劉醫生,從李醫生那裏接手陳佩詩的也是劉醫生。所以控方是絕對有必要傳召劉醫生出庭作證的。”
法官點點頭:“傳召控方第二證人出庭。”
周亦霏舒了一口氣, 等證人坐上了證人席便開始提問:“劉醫生, 被告的妻子陳佩詩七個月前因為懷孕到醫院做檢查,是不是你接診的她?”
“是。”
“請問你有沒有發現到她跟其他孕婦有什麽不同?”
“B超顯示陳佩詩的子宮內膜要比一般孕婦薄一點兒。”
“請劉醫生介紹一下子宮內膜薄的危害。”
“通俗來講, 對女人最大的影響就是不容易有孕。陳佩詩就是這樣,她懷孕之後到醫院檢查看的是我的門診, 我在詢問她以往的孕史時才發現,她結婚五年,一直想要孩子都沒有懷孕。所以我就安排她做了檢查, 發現她子宮內膜厚度少於8mm。”
“劉醫生,既然子宮內膜薄不容易有孕,陳佩詩也並沒有接受治療,又是怎麽懷孕的呢?”
“只是不容易懷孕,並不是不會懷孕。”
“請問子宮內膜薄的孕婦跟其他孕婦相比有什麽不同?”
“一般的女人懷孕之後還是可以上班做些輕閑工作的,只是要註意不能過度勞累,盡量保持精神輕松愉快,按時檢查孕期情況。子宮內膜薄這種病癥本身就比較容易造成流產,所以這類孕婦更要小心,最好是臥床保胎,定期覆診。”
“根據陳佩詩名下銀行卡的消費記錄顯示,由7月11日中午一點半鐘開始,到晚上9點十分付停車費為止,陳佩詩一共消費十三次,涉及到包括兩家餐廳在內的九家店鋪。”周亦霏舉起一份文件,“這一份是我拿著計步器按照順序將這九家店鋪由頭到尾走過一遍之後記錄下的數據,計步器記下了詳細的路程經過、步數、以及所用時間。”
她示意工作人員把文件裏的東西分給法官、陪審員、辯護律師和證人劉醫生。
等眾人都看過之後周亦霏才再開口:“從這份記錄上可以看到,我這個沒有懷孕的人勻速步行,要把這九家店鋪全都走一遍也花了將近三個小時的時間,走了22176步,共計裏程13.2千米。請問劉醫生,對於孕婦來講,這個活動量算不算過度?”
“當然是過度了。孕婦走路應該抱著散步的心態,緩慢而平靜地行走,每次散步時間最好不要超過半個小時。”
“那麽對於陳佩詩來講,7月11日下午她逛街逛這麽久的行為對她有什麽影響?”
“我剛剛說過了,她的體質比較差,這麽大的運動量對她的子宮是一個很大的負擔,很容易造成流產。”
周亦霏點點頭,轉換了問題:“請問劉醫生,在陳佩詩流產以及子宮切除術後,是不是你再次接診了她?”
“是。”
“請問陳佩詩對於自己流產以及以後都不能再生育有什麽看法?”
“她很傷心,不能接受這個結果。”
“陳佩詩有沒有詢問過流產的原因?”
“有。她說自己很小心了,前三個月一直臥床休息,三個月後胎兒穩住了她才開始慢慢有點活動,每次活動時間不超過半個小時。就算活動的時間長,她也保證了每隔半個小時就休息一陣。問我她做得這麽多為什麽還是會流產,而且流產又嚴重到連子宮都要切掉。”
“請問你怎麽答她的?”
“我只是例行安慰了幾句,準備轉介心理醫生給她。”
“請問你為什麽要這麽做?”
“陳佩詩很受打擊,情緒低落,如果是其他單純流產的患者,我還可以勸人一句‘還年輕,以後還有機會生’。但是陳佩詩就……我不是精神科醫生,不清楚在這種情況之下該怎麽安慰她,所以打算讓心理醫生來幫她。”
“陳佩詩看心理醫生了嗎?”
“她同意看心理醫生之後,我就請在我們醫院精神科供職的一位劉醫生幫她看過一次。那次見面之後,陳佩詩沒多久就說要出院。”
“你有沒有問過她想出院的原因?”
“問過。陳佩詩說事情已經發生了,她不接受也要接受,心理醫生說她這種情況最好是去療養院養一陣。但是她快要生日了,不想在醫院或者療養院過生日。”
“你認為她的情況適合出院嗎?”
“婦科這方面,術後調養其實跟其他手術後的病人一樣,沒什麽特殊的。至於精神方面的問題,我請教過劉醫生,劉醫生的意見是如果病人在家裏能夠侍應的話,不去療養院也可以。再加上陳佩詩一直堅持要出院,所以最後我同意了。”
“劉醫生,陳佩詩住院期間,有沒有特別的事發生?”
“不算特別的事,跟陳佩詩住同一間病房的孕婦走了之後又收治了一個新病人,不過新病人不是我的病人。”
“多謝劉醫生。”周亦霏轉向法官,“我沒有其它問題了。”
“辯方律師可以開始盤問證人了。”
張律師站起身:“劉醫生,陳佩詩的子宮內膜薄很難懷孕,但是她在沒有經過治療的情況下自行懷孕了。你剛剛說,這是因為所謂的很難懷孕並不是不孕,也就是說仍然有懷孕的幾率,只是這個幾率比較低?”
“就是這個意思。”
“那麽如果我說子宮內膜薄的孕婦很容易流產,把‘很容易’這個詞換成‘有較大幾率’,你同不同意?”
“很容易流產,跟有較大幾率流產?”劉醫生把這兩個詞仔細念了兩遍便點點頭,“是一樣的意思,我同意。”
“換句話說,子宮內膜薄的孕婦也有一定幾率不會流產,是不是?”
“是。”
“我特指一下,如果陳佩詩沒有發生差點撞車這件事,她也有一定幾率不會流產,是不是?”
“撞車?什麽撞車?”劉醫生一頭霧水。
張律師驚訝地扭頭看了一下周亦霏,之後又回過頭來再看劉醫生:“7月11號晚上十點鐘左右,陳佩詩駕車時為了避讓一輛從小路沖出大路的車緊急剎車,兩車差點相撞。”
“陳佩詩開車?”劉醫生驚訝地反問。
“是。”
“我一早就警告過她千萬不能開車了。人在開車的時候精神高度緊張,而精神緊張會影響到身體裏各種激素的分泌,而孕婦本身的激素水平跟沒有懷孕的人相比就有差異。對於陳佩詩來講這一點更加重要,因為內分泌失調本身就是造成子宮內膜薄的原因之一。”
張律師顯然沒有料到會得到這樣一個答案,這跟他的預期不符。不過他畢竟是老手了,很快調整好策略:“劉醫生,陳佩詩向你詢問自己為什麽會流產時,你有沒有告訴過她原因?”
劉醫生搖了搖頭:“不是我幫她做的流產手術,我又擔心詢問病因會再引起她的傷心事,所以沒有問過,也就沒辦法向她解釋。”
“你不覺得自己這種做法有點失職了嗎?”
“如果是單純的流產,我詢問一下病因之後可以建議病人以後避免做出相似的事情;但是無論是什麽造成了陳佩詩流產,她以後都不可能再發生同樣的病癥了。”劉醫生道,“況且,我是從李醫生手裏接過的這個病人,李醫生之前已經問過了,我不問也不要緊。”
“李醫生的問診記錄應該有陳佩詩幾乎撞車這件事,你沒有留意過嗎?”
“……對不起,我沒有留意。”
法庭裏面響起了一陣嗡嗡聲。周亦霏勉強從這嗡嗡聲裏分辨出了一點,有人在說“這個醫生這麽不負責任”之類的話。
“作為一個醫生,你這種不在意病人的行為實在太令人不恥!你不覺得羞愧的嗎?”
張律師話音未落,周亦霏面無表情地起身:“反對!證人是不是在意病人與本案完全無關。”
“反對有效,證人不必回答這個問題。”
法官雖然裁定了不用回答,劉醫生自己卻願意回答:“我一點都不覺得羞愧。我做醫生已經十幾年了,每天都要見十幾二十個病人,難道個個病人都要我由頭關心到尾?我只做自己分內的工作。”
張律師冷著臉問:“所以你轉介精神科醫生給陳佩詩,就是你所說的分內的工作?”
“是。我不是精神科醫生,陳佩詩流產以後精神有問題當然應該交給精神科醫生來看了,難道要我一個婦產科的醫生給她醫心理病嗎?術業有專攻,我不擅長的東西絕對不插手。”劉醫生的話極其冷靜,聽起來相當的不近人情,“同樣的,於事無補的東西我也不會關註。”
“陳佩詩的流產原因就是你眼裏於事無補的東西?”
☆、215
“不錯。”劉醫生道, “就像我剛剛說過的一樣,她以後再也不會有流產的機會了,所以流產的原因我知不知道已經無所謂了。我接手陳佩詩, 只是幫她做術後調理。”
張律師沈默了一小會兒才繼續問:“請問你是什麽時候接手陳佩詩的?”
“7月12號早上9點鐘, 夜班的李醫生交班給我的。”
“陳佩詩幾時出院?”
“7月18號中午十二點半, 陳佩詩的丈夫洛偉基幫她辦了出院手續。”
“陳佩詩看心理醫生的時間是在什麽時候?”
“7月16號下午兩點鐘至四點鐘。”
“陳佩詩看完心理醫生之後, 你有沒有覺得她的狀態好一點?”
“我說過,我不是專業的心理醫生,對於陳佩詩的心理狀態不能做出專業的描述。”
“那麽陳佩詩要求出院的時候,你並不清楚她的心理狀況適不適合出院了?”
“我也說過了,我去問過心理科的劉醫生。劉醫生說陳佩詩的心理的確有問題,最好是去療養院住, 但是如果她想回家, 也可以回去試試能不能適應家裏的環境。至於身體上的調理, 我相信我作為婦產科的醫生能為陳佩詩做的已經全部都做了。所以她要求出院我就沒有再拒絕的理由。”
“陳佩詩7月16號看心理醫生,什麽時間向你提出出院的要求的?”
“看完心理醫生第二天下午三點多鐘, 她丈夫洛先生去找我要求出院的。”
“由7月16號下午四點看完心理醫生, 到17號下午三點多提出出院,這段時間有沒有發生過特別的事?”
“這個問題剛剛周律師也問過了。跟陳佩詩同一間病房的病人16號出院, 17號淩晨又收治了一個新病人。不過這個新病人不是我做主治,是由同科室的張醫生負責的。”
“有沒有可能是這位新病人跟陳佩詩發生了一些沖突, 導致陳佩詩突然萌生了自殺的念頭?”
“我不清楚。”
張律師找不到頭緒,只好結束了問話:“法官大人,我沒有其它問題了。”
周亦霏便起身請求傳召下一個證人, 法官同意之後,進來的新證人卻是張淑賢。
她很快做了自我介紹:剛才劉醫生提到的那位“7月17號住院、跟陳佩詩同一間病房、由張醫生負責的”新病人,就是自己。
“宋太太,請問你是因為什麽原因住院的?”
“我在一間雜志社做副總編輯,因為之前我手下的一個愛情小說家出了事,跟那個小說家相關的很多事情都要盡快處理,那段時間我經常在公司忙到很晚才能回家。7月16號晚上我又是忙到快12點鐘才能下班,因為我老公的工作也比較忙,所以我沒有叫他去接我,而是自己開車回家了。”
“路上因為我實在太困,一不小心差點撞到路邊的綠化帶,踩了急剎車之後整個人都有點驚魂未定,就打電話叫醒我老公去接我。結果等我老公的時候我就覺得有點肚子痛,於是我老公趕到之後即刻陪我先到醫院去了。急診的醫生檢查發現,原來我有了一個多月身孕。”
“雖然檢查結果BB沒事,不過醫生說我是孕早期,為了保險起見最好是住院觀察幾天。所以我老公就幫我辦了住院手續,住進醫院了。”
“宋太,你是7月17號淩晨被送進醫院檢查的,請問你幾時住進病房見到同病房的人?”
“當晚我在急診留宿,直到早上9點鐘急診室的醫生幫我辦了轉科,我才住進婦產科的病房的。”
“請問你跟陳佩詩熟不熟悉?”
張淑賢卻搖了搖頭:“不熟悉。”
“你們在同一間病房住,竟然會不熟悉?”
“因為要住院,我老公怕我住的不開心;所以在我住進婦產科的病房之前,我老公已經向他熟悉的一位婦產科醫生——也就是我的主治醫生張醫生——了解過同病房病人的情況,知道那個病友叫陳佩詩。如果說我完全不知道陳佩詩也不是很準確,但是要說到有多熟悉也沒有,因為我們沒有說過話。”
“為什麽沒有說過話?”
“陳佩詩一直都有點發呆,原本我還想跟她講話的。不過後來我老公打聽到她流產了,那我自己的孩子沒事,擔心有在她面前炫耀的嫌疑,所以就沒有跟她搭話了。”
“宋太,請問你認不認識本案的被告?”
張淑賢看看被告欄裏的洛偉基點點頭:“認識。”
“請你講出認識的過程。”
“被告是陳佩詩的老公,去看她的時候我見到過幾次。”
“你們有沒有交談過?”
這次張淑賢點了點頭:“算是有講過兩次話吧。第一次是我住院當天中午。我老公請了假一直留在醫院照顧我,我擔心會影響到他的工作,所以中午吃了飯我就催他去上班。等我老公離開之後,被告去看陳佩詩,正好我要打開水,他幫我打了一瓶,我對他講了一聲多謝。他又問我怎麽沒人照顧我,我就說老公剛剛走開去上班。”
“第二次是我住院第二天早上。我老公前一晚又去醫院陪我,跟被告見到面,他們兩個人還說了一陣話。第二天早上我老公上班走了,被告同我道了一聲別,說她太太準備出院了。”
周亦霏點了點頭:“宋太,除了被告之外,你跟陳佩詩同病房期間,有沒有其他人去探望過她?”
“還有一個年輕男仔,聽他稱呼陳佩詩‘家姐’,我想應該是她弟弟吧,他對被告一直都稱呼‘姐夫’。除了這兩個人之外,就沒有其他人去看陳佩詩了。”
“這兩個人有沒有同時去探望過陳佩詩?”
“有。我住院當天下午被告就是跟那個男仔一起去看陳佩詩的。”
“他們三個人有沒有說話?”
“有。”
“你有沒有聽到他們談話的內容?”
“聽到一些。”
“請你把聽到的內容講出來。”
“嗯……起先是陳佩詩跟那個男仔在爭執。陳佩詩先說‘都怪我不小心。’男仔就氣沖沖地說‘跟你無關,一定是撞車的緣故。’陳佩詩又說‘醫生也一早就說過不許我開車的,’男仔很氣憤地問了一句‘家姐,你是不是在怪我讓你開車?’陳佩詩就說‘不關你事,是我自己說你累要開車的。不過人家一個多月撞車,孩子都沒事,還是我自己不好。’男仔說‘家姐你別亂想。’之後陳佩詩就沒有再跟男仔講話了。”
周亦霏點點頭:“請問宋太,對這對姐弟的講話你有沒有什麽猜想?”
“反對!法官大人,我反對控方律師要求證人做出毫無根據的推測!”
“反對有效!證人不必回答這個問題。”
周亦霏並不氣餒,繼續發問:“你剛剛說‘起先是陳佩詩跟那個男仔在爭執’,是不是說之後三個人中又另外起了爭執?”
“他們兩個爭執期間,被告一直在說‘你們兩個別吵了,事情已經發生了,現在再追究是誰的責任都沒用了。’等這兩姐弟不再爭執,男仔可能有什麽事很快就走了。之後陳佩詩就對被告說‘老公,我想出院。’被告說‘你的身體還沒好,住多一陣吧?’陳佩詩說‘我已經好多了,我不想留在醫院難過。’被告就離開了病房。”
“當時病房裏面只剩下你跟陳佩詩兩個人了,你有沒有試過跟她聊天?”
“不是,不止我們兩個。男仔離開之後,有一個護士拿了體溫計過來要我量體溫。等陳佩詩跟她老公商量好出院的事被告出去找醫生的時候,護士又進來向我要體溫計,跟著就交代我一些孕早期的註意事項。”
“當時陳佩詩在做什麽?”
“我看了她一下,好似呆坐在病床上。之後我就沒有再留意她,專心聽護士交代的註意事項了,畢竟事關孩子嘛。”
“護士交代給你的孕早期註意事項都有哪些?”
“飲食上要清淡容易消化;盡量不用藥物;遠離抽煙環境;不能進行性行為;工作要適當減少,不可久坐;早晚可以適當散步,不過不能時間太長;要保持心情舒暢愉快,不要做容易精神緊張的事情等等。”
“護士向你交代這些的時候,陳佩詩是不是留在病房?”
“嗯……”張淑賢回憶了一陣,點點頭,“是的。”
“護士有沒有特別小聲?”
“沒有。”
“你覺得陳佩詩能不能聽見護士交代你的註意事項?”
“應該可以。因為有時候也會有護士去跟陳佩詩交代一些事,我在自己的病床上也能聽到。”
“護士離開之後你有沒有跟陳佩詩接觸?”
張淑賢搖搖頭:“沒有,她老公回來了,跟她說醫生說她應該去療養院住一陣。我見他們兩夫妻似乎有點爭執,就出去散步了。”
“也就是說,你並沒有聽到陳佩詩跟被告的爭執?只是覺得他們好像在爭執?”
“是。”
“我沒有其它問題了。”
張律師也沒有話要問,張淑賢便離開了法庭。
法官正要問哪一方要傳召下一位證人時,張律師沈著臉站了起來:“法官大人,辯方請求法庭將此案押後審理,便於控方尋找新的證人。”
法官看看周亦霏,見她沒有表示便同意了:“本席批準將此案押後48小時再審,現在退庭。”
作者有話要說: 十一大家都要做什麽?
☆、216
出了法庭, 張律師追上周亦霏:“周律師,希望你好好地用這兩天準備一下,到時候別輸得太難看。”
周亦霏非常不解地問道:“張律師, 我想請問一下, 你到底哪來的底氣一定能打贏這場官司?就算你是前輩經驗豐富, 可你的當事人的確承認了殺人罪行, 哪怕判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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