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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晚上六點更新。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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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應該多謝你?”

“我是你男朋友嘛,不支持你的工作支持誰的?”

對於男朋友的支持周亦霏還是很享受的, 兩人煲電話粥煲到半夜才掛了電話。

第二天上班, 周亦霏先跟保險公司的包律師一起去花店找到了朱巧兒, 又請了朱太太陪同三人到銀行,把朱耀財的保險賠償金兩百萬交給了朱巧兒。

等在朱巧兒自己的帳戶裏看到兩百萬現金到賬, 朱太太才拉著侄女對周亦霏連連道謝, 並當場教朱巧兒開了一張五萬港幣的支票給周亦霏,是她給朱耀財翻案以及追討保險金兩件事的律師費。

周亦霏自是收得心安理得。

而再次回到律師樓的周亦霏立刻就接到了新案子, 正是前一天楊光做談判員成功救下的那個包租婆。

她跟丈夫拿到了楊光送出的名片,或許是懷著對救命恩人的信任, 兩夫妻商量過後就決定來找周亦霏幫忙打官司,跟持刀威脅自己的租客梁國邦解除租賃合同。

包租婆對著周亦霏直掉淚:“我有心臟病,不可以出去做事, 只有我老公一個人賺錢,還要養兩個孩子。他做的那份工要從早忙到晚,賺到的錢養一家人四口人、給子女交學費、給我買藥還是不夠,所以連自己用來住的房子都要出租給外人賺點房租補貼家用。那個梁國邦租我們家的房子住了四五年,我雖然一直都說要加租,但是其實從來都沒有加過租。”

包租公也補充道:“周律師,你也知道很多東西年年漲價,再加上我的兩個子女上學、我老婆吃藥,我的人工加上梁國邦的房租都是不夠用了。加租也是不得已,實在沒有其他來錢的地方了。再說了,我們家的房租同其他人比起來已經算低的了,就算加完租比別人家的租金還是便宜的。”

周亦霏想了想才說:“其實你們夫妻沒有必要花這筆律師費專門解除租賃合同的。那個梁國邦意圖持刀行兇,警方一定會起訴他的。你們等一陣的話他就會被判刑坐監,到時候一樣不能再繼續租你們家的房子。”

“合同是一年一簽,上個月剛剛重新簽過,到期還有十一個月。我擔心他被判得太輕,出來之後還是要住到我家裏去。”包租婆解釋道,“我受點驚嚇不緊要,說到底我始終都是成年人。但是我的兩個子女……”她說著又開始掉淚,“昨晚他們兩個睡到半夜就做噩夢被嚇醒,醒了之後不敢再睡……”

“是呀,兩個孩子還小,受到這麽大的刺激都不知道要看多久的心理醫生。我家那間屋子還是要盡快再租出去拿到租金回來才能給兩個孩子看醫生,但是目前的租賃合同不到期,我們就不能把那間屋租給別人。”包租公道。

“那好吧。”周亦霏見事已至此,的確盡快解除跟梁國邦的租賃合同才是正理,“對了,我有個朋友正在讀心理學,專精的就是兒童心理陰影這方面的,如果你們兩夫妻有困難的話,我可以介紹這位朋友給你們,讓她給你們的孩子做一下心理輔導。”

“那就多謝周律師了。”兩夫妻對視一眼,都看到了對方眼裏的驚喜,“不知費用方面……?”

“費用方面就是我要事先同你們講明的了。因為我這位朋友目前還在攻讀課程,也就是說她還沒有正式拿牌照,不是執業心理醫生,所以不會收費。”周亦霏說的是婉蘭。

“沒有牌照的啊……”兩夫妻頓時猶豫了起來。

“當然了,因為還在讀書,所以她需要在導師的指導下才能接觸你們的子女,幫他們做心理輔導。其實說起來就跟醫院裏的實習醫生在導師的帶領下給病人治病差不多,”周亦霏笑道,“你們考慮一下,不同意都沒關系。”

兩口子小聲商量了一陣,周亦霏確信自己聽到了“不要錢”幾個字,頓時猜到了結果。

結果確實沒有出乎她的意料,兩夫妻答應了:“那就拜托周律師介紹了。”

周亦霏當著兩個人的面打了電話給婉蘭,跟她說明了這邊的情況之後就把手機遞給包租婆,讓她聽到婉蘭同意免費幫兩個孩子做心理輔導的話。

等兩夫妻告辭之後,周亦霏便來到了西九龍警局,準備向彭國棟、葉可人、楊光三人分別詢問一下梁國邦脅持包租婆跟她兒女的詳細情形。

彭國棟正在招待中區警署的江子山、韓國仁,幾人見到敲門之後進來的是周亦霏,都望向她。

“咦,江師兄,韓Sir,你們也來找彭Sir呀。”

“今天早上我們組接到一件兇殺案,一位名叫張素玲的臺灣籍女子昨晚被人殺死後棄屍。經過對死者周圍人的調查發現,幾日前有一位叫程柏的作家開簽售會時,跟死者發生過爭執。我們找這位程柏先生做例行調查的時候,他說自己在案發當晚同一個叫潘文靜的畫家在酒店合作,沒有出過酒店的門。”

程柏、潘文靜?聽到這兩個名字的周亦霏不禁有一絲愕然。

“我們去找那位潘文靜了解情況,才知道她是彭Sir的太太。而彭太說,昨晚彭Sir都去了那間酒店,也見到了那位程柏先生。所以我們循例再過來問彭Sir拿一份口供。”

彭國棟倒是很配合同行的工作:“我同我太太之前因為生孩子的事鬧得有點不愉快,最近我又一直在忙PNC招新的事沒時間陪我太太。昨天我們PNC的新成員第一次出勤就談判成功,我比較高興,想同我太太一起慶祝一下,順便緩和一下關系。所以我就去她跟人合作寫書的那間酒店,另外開了一間房,等我太太同那位程柏合作完之後就二人世界了。”

“彭Sir,算我多口問一句,昨晚你是在什麽情況之下見到那位程作家的?”

彭國棟嚴肅起來:“我還沒到酒店的時候就打我太太的手提電話問到了她的房間號,然後直接在對面開了一間房。我太太同程柏合作完出酒店房間的時候,我從貓眼裏面看到了那位程柏先生送我太太出門之後回身的背影。”

江子山正要道謝離開,被彭國棟制止了:“你剛才說,那位程柏先生說他昨晚沒有離開過酒店是不是?”

“是。”江子山點點頭,“彭Sir是不是知道一些事?”

“我開車去酒店的時候走錯路,先到了酒店後門那條街,後來又繞出去到酒店正門的。奇怪的是我見到一個男人,從酒店後門進了酒店。等我在前臺訂完房,就坐電梯上了樓,當時電梯裏面只有我一個人。等我出了電梯之後,卻見到之前從後門進酒店的那個男人。”

彭國棟一邊說一邊打量著江子山的臉色,見他重視起來了便繼續道:“他就走在我前面幾步的地方,後來就直接進了一個房間。我沒見到他敲門或者拿鑰匙開門。後來我自己進了房間之後才知道,那個男人進的那間房就在我太太同那位作家合作那間房的隔壁。”

江子山身體前傾:“彭Sir,那個男人……是不是程柏?”

彭國棟點點頭:“從酒店後門進入酒店、在我前面進了斜對面房間的那個男人,同我在貓眼裏面見到的那個程柏的背影是一模一樣的。”

“哇,這個程柏在我們面前扮無辜,原來背地裏曾經離開過酒店。頭,程柏撒謊,他有嫌疑,我們是不是可以抓人了?”

江子山搖搖頭:“暫時還不夠證據,不過知道他的不在場證明是假的,他的嫌疑的確增加了好多,可以單獨作為一條線索來查了。多謝彭Sir提供線索給我們。”

“客氣,大家都是同行。”

江子山向周亦霏點點頭,什麽都沒說便帶著韓國仁離開了。

周亦霏這才說明了自己的來意:“彭Sir,昨天被威脅的那對業主夫婦想同梁國邦解除租賃合同,委托我來辦理。我聽楊光說昨天談判你都到場了,所以來找你問問當時的情形。”

彭國棟搖了搖頭:“我到的遲了點,楊光同葉可人已經開始談判,很快就成功了。所以具體的情況你還要去問他們兩個,或者問當時最先趕到的警員都可以。”

“那就麻煩彭Sir給個名字我,我好去見人拿料。”周亦霏雖然打定了主意見完彭國棟先去找葉可人,卻不妨礙她要最先到場的警員的聯系方式。

☆、175

彭國棟沒怎麽推辭就給了一個名字:“其實這個人都是軍裝巡邏人員, 跟楊光在同一個組裏面的。”

周亦霏聽了名字就笑:“前兩天我同楊光在樓下餐廳吃午飯,遇到他們同事,楊光介紹給我認識了, 這個人剛好是我見過的。”

“那你等午飯的時候直接過去找人吧, 我就不用再費心同你介紹了。”

等周亦霏要告辭時, 彭國棟忽然叫住了她:“我想請教你一個問題。”

“什麽事?”

“如果你同楊光結了婚, 他想要孩子而你暫時不想生的話,你會怎麽做?”

周亦霏怎麽也沒想到彭國棟會問自己這個問題,考慮到她跟潘文靜因為生孩子的事鬧過矛盾,她斟酌了半天才回答:“我同楊光剛剛開始拍拖,不會這麽早就到結婚的地步。就算結了婚,要孩子的事也是順其自然, 總要兩夫妻都做好準備之後再生孩子才好。”

只見彭國棟低頭想了好一陣, 才說了一句“多謝”。

周亦霏跟他告了辭來到警民關系組找葉可人, 她的同事高大威、小冰姐正圍著她詢問前一天談判救人的細節,對她交口稱讚。

莫家聰也站在自己的辦公室門口望著幾人笑, 最先看見了周亦霏, 便自己走了過來:“周律師。”

周亦霏指指葉可人:“莫Sir你好,葉小姐昨天談判救下的那個包租婆想跟那個梁國邦解除租賃合同, 我來找葉小姐了解一下梁國邦威脅包租婆家人的具體情形。”

莫家聰點點頭,回頭招呼上葉可人:“可人, 這位周律師來找你問一下昨天的事情。”

葉可人回頭驚喜地發現來找自己的周亦霏是個認識的人,頓時有點不好意思起來:“真正實施談判的其實是楊光,我只是做了資料收集工作, 就不用問我了吧?”

周亦霏笑了:“你別把我當成做訪問的記者,我是律師,受了包租婆夫妻的委托要同持刀威脅包租婆一家的梁國邦解除租賃合同,現在來找你算是找證人同證據的。”

“哦,Sorry呀,是我搞錯了。”葉可人忙招呼周亦霏到自己辦公桌前坐下,“你有什麽想問的?”

“你就說一下趕到現場之後見到的詳細情形就可以了。”

葉可人點點頭開始講訴:“我同楊光趕到的時候,警方的警戒線已經拉起來了。當時包租婆抱著女兒縮在沙發上,她的兒子雙手抱頭蹲在地上;那個租客拎著一把刀在客廳裏面走來走去,不斷地喊著‘你加租,我同你同歸於盡。’因為當時情況緊急,彭Sir還沒到,所以我同楊光就先負責談判。楊光做談判員,我去找鄰居收集資料。”

“從鄰居那裏得知包租婆有心臟病,需要按時吃藥。我收集完資料回來的時候,那個租客又抓住了包租婆拿刀擱在她的脖子上,包租婆的面色很蒼白,也沒力氣說話了。所以楊光就勸租客給包租婆先吃藥,又說自己可以幫他。租客就說包租婆整日說要加租,他沒錢,不如大家一起死。包租婆很無力地說不加租了,求他放過自己。”

“楊光說可以給租客寫一份協議,讓包租婆簽字證明絕對不給租客加租。他示意我拿紙寫點字,之後就叫租客打開鐵門放了兩個孩子,自己才可以把協議拿給他。租客答應了,鐵門打開之後兩個孩子先逃出來,但是包租婆仍然被租客拿刀威脅著。”

“楊光又對租客說,包租婆現在心臟病快要發作,神智可能不太清醒,但是她的簽字是要在清醒的情況之下才會有法律效力的,叫租客放了包租婆讓她吃藥。租客想要有法律效力的不加租的協議,就放了包租婆,外面待命的警員就進屋抓住了租客。”

講完整件事經過的葉可人仿佛無意識地加了一句:“想下那個租客都挺可憐的。”

周亦霏笑了:“但是包租婆一家明顯更可憐啊。”

葉可人點點頭:“我知道,但是……總之都很可憐。”

“這個世界上可憐的人有很多,但是不是個個都會去傷害別人的。”周亦霏笑道,“多謝你了。遲點如果上庭需要的話,希望你可以出庭做證人。”

“上法庭作證?”葉可人的聲音一下子大了起來,“我……我不行的……”

辦公室裏的幾個人都看了過來,小冰姐還跑過來問怎麽了。

葉可人躲開了小冰姐的目光,支支吾吾地說:“沒事,小冰姐你回去吧。”

等幾人不再看自己這邊了,葉可人又對周亦霏表示自己比較容易緊張,如果上法庭那種嚴肅的場合作證人的話,她不知道自己會不會搞砸。

周亦霏笑著安撫她:“其實上庭作證只是由你把剛才講給我的事實再當眾講一遍,不用擔心會不會搞砸。況且不一定需要你上庭,可能楊光更適合呢。”

“對了周律師,你找楊光上庭吧。他負責談判的,一直都在現場;我走開過一陣去同鄰居拿資料,不是一直都見到屋裏的情形的。”葉可人眼睛一亮,立刻極力向周亦霏推薦起楊光來。

“你放心吧,楊光我自然會找的。”

“是了是了,你找楊光就得了,正好快到午飯時間,他都應該回來吃飯了,你去餐廳找他吧。”

周亦霏笑笑:“可人,既然到午飯時間了,不如你都一起去餐廳吃點東西啊?”

葉可人拿出了飯盒:“我帶了午飯,咖喱牛肉。”

小冰姐再次跑了過來:“咖喱牛肉啊,聞起來好香啊。我最中意吃咖喱了。”

見小冰姐一副有便宜可占的樣,周亦霏再次邀請葉可人去餐廳:“既然你同事這麽中意吃咖喱的,你把飯讓給她得了,我請你去餐廳吃東西。”

葉可人也有點無奈地把飯盒遞給了小冰姐:“小冰姐你吃完之後記得幫我洗飯盒。”

小冰姐端著飯盒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得了得了,我會洗的。”

兩人一起來到餐廳,楊光還沒回來,不過他的同事已經占據了一張長桌子,看見周亦霏跟葉可人便招呼兩人一起過來坐。周亦霏見自己要找的昨天最先趕到現場的那位貴叔也在,便笑著應了。葉可人跟這班人同在一個差館也算熟悉,自然也一起坐了。

每個人都點了餐在等,暴龍便開口說道:“葉可人,很少在餐廳見到你的,你不是自己帶飯盒的?”

葉可人笑笑:“小冰姐說中意我帶的飯……”

“所以她就搶走吃了?”貴叔道,“這個小冰姐就是這樣,愛占小便宜。”

暴龍又道:“是呀可人,你帶飯盒自然是想省點錢的,現在到餐廳吃飯又要白花一份錢。那個小冰姐真是占便宜沒夠。”

“一次半次無所謂了,大家都是同事,難道要我同小冰姐斤斤計較嗎?以後怎麽相處呀?”

又一個警員點頭:“那倒是,小冰姐怎麽說也是黃Sir的秘書。”

“你們警民關系組的組長莫Sir都是黃Sir的下屬,亂講一下小冰姐都算跟莫Sir平級,自然是可人你的上司,你讓著她是應該的。”

周亦霏在一邊笑了起來:“一頓飯而已,怎麽就被你們說得這麽高大上了?”

這時店員把眾人點的餐都送了過來,大家開吃,也就顧不上再說小冰姐的閑話了。

吃到一半楊光也跟他的搭檔一起回來吃飯,看見周亦霏在這裏還很驚喜:“Eva,你過來吃飯怎麽不通知我?讓我早點回來嘛。”

“我都是公事過來,趕上了才順便吃午飯的。”周亦霏笑道,“對了,你們巡邏組下午幾點鐘下班?”

“下午六點。”

周亦霏看向正在吃飯的貴叔:“貴叔你呢?”

“我都是六點。”貴叔答了一句,卻有點不解地打量了周亦霏一下,她問楊光幾點下班正常,問自己做什麽?

葉可人當即解釋了一下:“周律師要給昨天被威脅的包租婆一家跟梁國邦解除租賃合同,需要找證人。貴叔你最先到場,楊光你負責談判,當時的情況你們了解得比較多。周律師是想找你們問問當時的情況,還可能叫你們出庭作證。”

周亦霏點點頭:“就像可人說的那樣,下午你們下了班之後有沒時間同我談一下?晚飯我請。”

“這種事當差的見得多了,不用你請,我同意作證。”貴叔立刻道。

楊光也沒有異議:“我都沒問題。”他笑著拉著搭檔去點餐,“好餓了,下午下班之後的事到時再講,現在先填飽肚子要緊。”

當天下午周亦霏又到包租婆家裏,把他們跟梁國邦這幾年簽租賃合同全部覆印了一遍。她又仔細看過租給梁國邦的房間,之後就在附近走訪了不少人家。下午下班再向貴叔跟楊光了解過梁國邦持刀傷人的經過。

第二天周亦霏便準備好了資料交給律政署。而律政署當天下午就給出了開庭時間:7月14號也就是周六上午九點。

上庭當日,周亦霏發現梁國邦請到的辯護律師是那個不尊重女性的劉律師,她上一次打Kelly那單官司跟何律師碰面的時候見過一次。

☆、176

開庭之後, 周亦霏作為原訴人律師先向法庭講訴了整件事的起因,之後開始召證人。

首先就是包租婆家的鄰居師奶。

“何太太,請問你同原訟人、與訟人是不是認識?”

“當然認識啦, 我們是鄰居嘛。”師奶道。

“原訟人跟與訟人同在一個屋檐下, 他們相處得如何你作為鄰居清不清楚?”

“幾十年街坊, 又是左鄰右舍經常見到, 都算清楚啦。那個租客阿邦整日黑口黑面,在外面見到人都不理的。包租婆同我們街坊抱怨過好多次,他回到家裏也是這樣,兩個孩子都經常被他的黑臉嚇到。包租婆還說過他浪費水電、偷用廚房的東西。”

“即是說原訟人同與訟人的關系不是很好?”

“馬馬虎虎吧,不過在一個屋檐下生活難免磕磕碰碰,倒不至於大吵大鬧, 真的鬧起來就只有這一次。”

“多謝。”周亦霏轉向法官, “法官大人, 我沒有其他問題了。”

“與訟人律師可以開始盤問證人。”

劉律師站起身來:“何太,請問你是不是只聽到過原訟人抱怨與訟人, 卻從來沒有聽到過與訟人抱怨原訟人?”

“我剛剛不是講過, 那個阿邦整日黑口黑面從來都不理人的?就算他對包租婆有抱怨,根本不理人我怎麽有機會聽見?”鄰居師奶用“你是不是傻”的目光看著劉律師。

劉律師不理會師奶的目光, 繼續發問:“請問原訟人向你抱怨與訟人黑臉嚇到小朋友的事有沒有證據?”

“嗯……阿邦剛剛租他們家的房子住的時候是四五年前,那個時候兩個孩子只有七八歲, 的確是被嚇到哭,我們左右鄰居都知道這件事。”

“那麽原訟人抱怨與訟人浪費水電、偷用廚房東西的事有沒有證據?”

“浪費水電這件事其實都沒辦法,水電用得越多政府收的價錢就越高。那多一個人用, 水電用得多,交的錢自然就多,都算是浪費啦。偷用廚房東西的事我就只是聽包租婆講起過,不清楚真不真。”

“原訟人對與訟人有很多不滿,但是她有沒有向你們說起過有加租的意圖或者趕走與訟人把房子租給其他人的打算?”

“有說過要加租,不過每年續合同的時候都沒有加。趕走阿邦換另外的租客這種話倒是從來都沒有講過。”

“何太太,請問你清不清楚原訟人的日常?”

“日常?你是說包租婆平時做什麽吧?”鄰居師奶想了想,“其實我們個個都差不多,早上起身煮飯,送孩子上學、送老公上班。之後去買東西,買完東西回家收拾屋子。如果老公跟孩子中午回家吃飯的話,就再煮午飯等他們回家吃。下午倒是可以閑一點,我們街坊多半會聚在一起打麻將。不過包租婆有心臟病,下午要睡一陣,同我們打麻將的時候不多。”

“何太太,請問與訟人的日常你清不清楚?”

“雖然大家不怎麽講話,不過怎麽說阿邦也是住在隔壁的,出出入入都會被人見到,幾年下來都算是清楚他的行蹤吧。”

“請你講出你所知道的他的日常行蹤。”

“嗯,阿邦早上開工很早,經常是我們整班師奶起身煮飯的時候他就上班走了。不過上班早下班也就早,下午三四點鐘就收工回來了。回來之後多半就是呆在家裏不出門,包租婆說他呆在家裏的時候經常就是玩電腦。可能就是因為這樣,包租婆才覺得他浪費電吧。”

“何太太,剛才你說原訟人很少同你們一起打麻將,因為下午要睡一陣?”

“是。”

“與訟人下午收工回家之後不再出門?”

“是。”

“那個時間原訟人的丈夫還在上班,兩個孩子也都在學校,對不對?”

“對。”

“所以家裏只有原訟人跟與訟人?”

“是。”

“那麽原訟人跟與訟人之間發生點什麽也不會有人知道了?”

周亦霏迅速站起身:“反對!反對與訟人律師對原訟人同與訟人的關系做出惡意的推測!”

“反對有效,證人不必回答這個問題。”

劉律師輕松地笑道:“法官大人,我沒有其它問題了。”

看到鄰居師奶一副“我怎麽沒往這方面想過”的樣子,周亦霏對這個劉律師深惡痛絕,他的話簡直就是在誤導人懷疑包租婆跟梁國邦之間有什麽不正當關系,為了贏官司有點不擇手段了。

下一個證人是自家房子也出租給人的李太太。

仍然是周亦霏先盤問證人:“李太太,請問你家裏用來出租的房間有多大?都有什麽設施?”

“我們家住的房子實用面積有四百多尺,原本是兩室一廳的格局。不過我們把廳又重新分割,改成了三室一廳。從廳裏面分隔出的那個房間有差不多七十尺,裝了床、一張書臺、一個衣櫃,還有電燈,網絡也都布了線。”

“法官大人,李太太用來出租的這間房同原訟人出租給與訟人的房間面積大小差不多,設施也都基本想同。”周亦霏先向法官解釋了一下,之後繼續提問,“請問李太太,你這間房的租金是多少?”

“每個月一萬元。”李太太不慌不忙地說,“這是一年前的租金。下個月租約到期,我準備加租一千元,也就是說租金提高到每個月一萬一千元。”

“請問李太太,你加租的理由是什麽?”

“沒什麽,現在的東西每天都在漲價,房租漲的更是厲害。人家的房租漲了難道我不漲嗎?”李太太理直氣壯,“如果不是租約一定就是一年,我可能兩三個月就漲一次租金了。”

周亦霏點點頭:“法官大人,我沒有其它問題了。”

劉律師站起身來:“李太太,請問你認不認識原訟人?”

“認識,住同一棟樓的嘛。”

“你知不知道原訟人家裏也有房間出租的事?”

“知道,她這個人最中意扮好心了,”李太太對包租婆有點不屑一顧,“明明已經窮到要出租自己家住的屋賺錢了,卻死頂著不肯漲租金。現在還是收一個月八千元的租,這是四五年前的價位了嘛。弄得我們家的租客都有借口同我吵架不肯接受加租。”

“請問李太太,你有沒有同原訟人說起過不滿意她不加租的行為?”

“當然說過啦。我們整棟樓出租自己家屋子的人都有同她說過讓她加租的事,人家堅持不肯加租嘛,我們有什麽辦法。”

“李太太,請問你們有沒有問過原訟人不肯加租的原因?”

“她自己說是加租即是趕客,萬一這個租客不肯接受加租搬走了,房子可能會空置。空置一兩個月租不出去的話,少收兩個月的租金一樣賺不到錢,不合算。又說同租客相處得不錯,萬一同新租客處不好,又是一個損失。”

“李太太,你的意思是原訟人親口說,同與訟人相處得不錯?”

“是。”

“即是說你沒有聽到過原訟人抱怨與訟人了?”

“都有一次打麻將的時候聽她說過,租客一回到家裏就玩電腦,還開很大的聲音,吵得她睡不好,只好出來同街坊打麻將。”

“但是原訟人的鄰居何太太說,原訟人比較少同街坊們一起打麻將,你對此又有什麽看法?”

“她有心臟病嘛,打麻將輸輸贏贏比較刺激,她受不了吧。”

“你有沒有懷疑過原訟人不加租的原因是因為同與訟人有不正當關系?”

“反對!法官大人,我反對與訟人律師一而再、再而三地惡意揣測原訟人同與訟人的關系!”

“反對有效,證人不必回答這個問題。與訟人律師,原訟人同與訟人有沒有不正當關系同本案無關,請你不要再引導證人做出相應地推測。如果再有下次的,本席會視你的行為為挑釁法庭!”

“法官大人,對不起!我沒有其它問題了。”

再請上來的證人就是包租婆自己了。她之前一直在法庭裏面聽審,把劉律師誤導性的問話都聽到了,坐上證人席之後就低著頭啜泣。

周亦霏輕輕嘆了一口氣:“原訟人,請問你現在可不可以接受詢問?需不需要暫時休庭,讓你緩解一下情緒?”

包租婆抹了抹淚擡起頭來:“不需要了,我可以接受盤問,你盡管問吧。”

“請問你是在什麽時候開始把自己家的房屋租給與訟人的?”

“嗯,四五年前。租約一年一定,今年的租約已經是第五份了,上個月剛剛簽的。”

“請問你同與訟人所訂立的租約上,對於房租有沒有約定?”

“從第一次定租約開始,租金就一直是八千元。租約上規定了不能中途加租。”

“你上個月剛剛同與訟人簽了新的租約,租金仍然是八千元?”

“是,我本來想加租的,不過他說工資沒有漲,再加租他就租不起了。那我就沒堅持一定要加租,繼續照以前的合約同他簽了。”

“根據租約的規定,未來的十一個月之內你不能加租。那麽三日前你同與訟人為什麽會因為加租的事鬧起來?”

☆、177

“我的心臟病要長期吃藥維持, 吃的藥漲了價,兩個孩子快要考中學用的錢更多,老公賺的錢加上現在的租金實在不夠用了。我想早點同租客講好必須要加租, 等一年後再定租約的時候就把租金漲到同街坊一樣。我告訴梁國邦, 今年的租約已經簽過了那麽今年的租金照舊, 一年後加租。”

“不過今年家裏的錢已經不夠用, 沒賺錢的途徑只能減少開支。我吃的藥不能減,孩子上學的花費不能減,唯一能減少的就只有家用了。因為政府收水電費是階梯收費,用得越多單價就越貴,所以我打算少用點水電,就規定了上廁所的時間, 家裏用的電也都到點就掐。”

“誰知才這樣幾天, 梁國邦就說不自由, 好似坐監,叫我放開限制水電。我同他講沒錢了, 想隨便用的話今年就要加租, 結果他就……他就從廚房拿著把刀說要殺死我的子女,再同我同歸於盡。”

包租婆的聲音裏帶著哭腔。

周亦霏稍等片刻, 等她平靜點了才繼續問:“根據警方提供的資料,與訟人在拿刀脅持你同一對子女的時候, 除了指責你加租、規定用廁時間讓他有坐監的感覺之外,還說過他房間裏的燈壞了你不給換,以及廚房裏面丟了東西你賴他。這兩件事你有什麽解釋?”

“他房間裏的燈只是一閃一閃的, 我老公說不是燈壞了,只是電路可能有點接通不良,想等周末他休息的時候自己修,不用請人來修浪費錢,並不是有心不給他換。至於廚房裏面不見了東西,我只是問他一下,我的子女我都有問過,不是單單問他一個人。我不是連問一下都不能吧?”

周亦霏點點頭:“原訟人,與訟人租你家的房子已經有四年多了,在這四年多裏面你為什麽一直都沒有漲租金?”

“其實,梁國邦以前同我老公在同一間公司做事,他比我老公的資歷、人工還要高一點。他本來都有幾間房子,有老婆的。不過四年多前金融風暴,我老公的公司倒閉,公司的員工全部都失業了。因為我家的房子是我公公婆婆傳下來的不用還銀行的錢,所以我們家算是沒有受到什麽沖擊。不過梁國邦的幾間屋都是抵押給銀行按揭供的,一失業還不到錢,銀行就收了樓。他老婆也同他離了婚。”

“那段時間跳樓自殺的人有很多,梁國邦又沒存到錢又沒了老婆又沒了工作,本來都有自殺的念頭了。我老公當時還沒找到工作,但是家用也都需要錢,就把我家的房子租給了梁國邦,一來他有個安身之處不至於睡天橋,二來我家裏也有個進項。後來他們兩個都找到了工作,我老公的工資加上梁國邦給的租金足夠一家人用,就一直這麽到現在了。”

“其實街坊有同我講過加租的事,我同老公商量之後,我老公說梁國邦的人工只負擔得起八千元的房租,如果加租的話他就租不起我家的房子了。他們以前好歹是同事,他又曾經難過到想自殺,我家裏的錢暫時夠用,就不加租了。如果不是物價漲的太多,今年我都不會有加租的打算。”

“請問與訟人持刀威脅你同子女之後,對你們的生活有什麽影響?”

“我又去看了一次醫生,檢查心臟病有沒有加重,檢查結果是有加重的趨勢。我的子女這幾天晚晚做噩夢半夜嚇醒,去看心理醫生說是受驚過度,需要慢慢治療。”

“法官大人,我沒有其它問題了。”

劉律師大約是因為被法官警告過,所以有所收斂,問的問題還算比較正經:“你的子女以前有沒有做噩夢的時候?”

“小時候有過。”

“當時有沒有看心理醫生?”

“沒有,小孩子經常會有這種情況嘛,我們做父母的哄一哄就好了。”

“如果我說你的子女這幾天做噩夢的原因極有可能同與訟人無關,你同不同意?”

“我不同意,他們兩個很早以前都不再發噩夢了。只有那天被梁國邦拿著把刀嚇過之後這幾天才再發噩夢。而且心理醫生說了,梁國邦拿著刀架在我脖子上的場面,給兩個孩子造成的心理沖擊比較大。他們兩個做噩夢,的確是因為今次受驚過度。”

劉律師並沒有氣餒,而是繼續發問:“你患心臟病有多久了?”

“有差不多十二年了,生完第二個孩子之後就發現了心臟病。”

“這十二年來,你是不是一直都需要服藥?”

“是。”

“盡管堅持服藥,但是醫生的檢查表明你的心臟病仍然有加重的趨勢,是不是?”

“是。”

“如果我說就算與訟人沒有持刀恐嚇你,你的心臟病一樣會慢慢加重,你同不同意?”

包租婆想了想點了點頭:“我同意,這幾年來我的心臟病本來就一直在加重。”

“上個月你同與訟人簽訂租約的時候,是不是親口答應過今年之內不會加租?”

“是。”

“那麽你三天前忽然提起加租的事對與訟人是不是一個刺激?”

“反對!原訟人不是心理醫生,不清楚與訟人會因為什麽樣的事情而情緒激動。”

“反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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