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網友助攻

關燈
孝琳看著優優往對面偷偷多看了倆眼,於是低聲說道,“別太在意的,就是這個樣子的,習慣就好。也別太近,歐尼之前還吃過一個小虧呢,近了不好。”

看到優優瞬間驚訝的瞪大眼睛的樣子,孝琳也就稍微解釋了一下:“前段時間我和歐巴的戀情被公布其實是被動的,其中也有她的原因吧,具體就不說了,你就稍微長點心好了,別太近。”

“嗯,謝謝歐尼提醒了。”優優笑著用公共筷子夾了一道小菜到孝琳前面的菜盤,“歐尼,這道菜可以多吃,對皮膚超級好的!”

“優優xi是中國人是麽?”飯吃到一半的時候,對面的KIKO突然說道。

“啊?!”被提名的優優有懵了,“啊,是的,我是中國人。”

孝琳想起之前貌似KIKO有些言論是反中國來著,趕緊預防著說道,“優優的家鄉很出名的,KIKO知道麼?”

“嗯,我知道的,之前有個畫報是在那邊拍的。”KIKO放下筷子說道,“還蠻好看的。”

“嗯,聽到您這麽說我很高興。”優優說道。實在感覺不出再能夠說什麽了,尤其是還感覺以後估計相交不多一樣。

優優對於KIKO的第一印象其實也不是很好,感覺這個女人有點兒莫名的強勢一樣。

不過還好的是之後KIKO又去和志龍說話去了,也就省了優優自己找話題了。

雖然中途有點兒小意外,但是這次聚會優優和孝琳互相收獲了一個姐妹,分開的時候孝琳還和優優約好了以後回國有時間一起逛街,再聚。

回去的路上優優還是忍不住問了自家男票,之前孝琳歐尼戀情公布的事情。

“具體我也不是很清楚,就是知道那會兒好像是KIKOxi在一次采訪中透露出了太陽在和一位演員談戀愛來著,雖然之後被公司擋住了,不過之後還是為了保險起見,以防各種小道消息,所以直接就自己公布了。不過畢竟不是永裴自己和孝琳自己主動的決定,所以倆人那會兒還是有點兒不開心的。”

“歐巴,那我們這次不會也這個樣子吧?!”優優有點兒擔心了。

“不會的,那次事情之後大家也就跟她更加遠了,以前也只是志龍還有勝利經常和她來往來著,她應該不會再次繼續不小心了吧。”

“嗯,我也希望到時候咱們有主動權。”優優說道,“怪不得剛剛孝琳歐尼提起這個事情有點兒不開心呢。”

“沒事兒,即使到時候咱們被發現了也就正常公布就行,到時候就都交給歐巴好啦!”崔聖賢說道,“公司各方面也已經做好準備了呢,比永裴那會兒好多了,那會兒公司雖然知道,但也沒有準備好突然暴露來著,尤其是還沒有和孝琳xi公司那邊商量好,所以顯得有點兒突然來著。”

“嗯,我知道的,一直很相信歐巴的。”一句話哄得崔勝賢頓時眉開眼笑的。

動漫展最後一天了,優優又得上任了,崔勝賢也知道自家女票會很忙,所以也就是抽出時間偷偷去看了一會兒,沒有打擾到不遠處正在工作的女票。

但還是忍不住拍了幾張照片,選了一張最正常的傳到了ins上面。雖然不能夠明顯地說明什麽,但只要自己知道就可以了不是麽。

繼續工作的崔勝賢和優優都不知道這條消息又被網友們頂上了熱搜。

一樓: 哇哦哦哦,塔偶吧工作之餘還不忘培養藝術細胞,去觀看展出了吧!

二樓:手速比不過網速,沒搶到沙發,讓我哭上三秒。不過塔偶吧你敢不敢開張全臉的!!!

三樓:抱抱樓上。歐巴,來吧,我已經準備好被帥一臉血了。

七樓:這個展出我知道,是最近在日本舉行的亞洲動漫展。據說前幾天勝利歐巴哈大成歐巴也有出動過。

十一樓:哇哦哦哦,好想去,不知道還來不來得及

十二樓:來不及了,網上有說今天最後一天。

二十樓:羨慕那些偶遇的VIP們,也繼續支持大家別打擾歐巴休閑時光。

三十一樓:我去過這個漫展,不過是上午,沒碰到歐巴,但是裏邊有好多美女帥哥,也算得上是安慰吧。

五十樓:嗯,網上宣傳上寫了有好多cosplay大神都過去了!記得勝利歐巴喜歡的一個大神好像也有。

五十五樓:估計那次勝利歐巴過去就是去見偶像去的吧~歐巴好可愛(? ?ω?? )?

當崔勝賢再次拿起手機登錄的時候,就發現網友們除了吐槽自己誇讚自己以外,都是在自己消息下面開始討論起展出的帥哥美女以及勝利喜歡的偶像了,再仔細一看,算了,看在他們誇的也有自家女票一份,就不去找勝利了,要不然,嘿嘿(╬ ̄皿 ̄)=○#( ̄#)3 ̄)

正在打游戲的勝利突然發覺後背有點兒涼,於是對經紀人說道:“哥,突然發現最近身體不怎麽好,所以,給我買好吃的補一補吧!(?`灬′?)”

“←_←”經紀人,你想要吃的就直接說好了唄,“身體不好是因為鍛煉少了的原因,勝利啊,需要堅持喲!”

“啊,可不是麽,哥哥說的很有道理,所以我那天不也抽出時間去健身房了麽!”

“→_→”你別以為我不知道你那天鍛煉回來吃的比平時多了好多(ー_ー)!!

長這麽大還真沒見過誰這麽鍛煉出效果來的!

就在崔勝賢送優優到機場回韓國那天晚上,網上又出現了另外一條和Big棒有關的熱搜。

原來是KIKO發了一張那天聚會吃飯和大家的合照,崔勝賢點進去一看,沒有看到裏邊有優優的出現,也就沒有再仔細關註了,反正也許自己無關了。雖然這樣顯得沒有什麽兄弟情一樣的,但這也是大家們被志龍和KIKO倆人分分合合弄的,最後幹脆都不管了,開始做壁圍觀。志龍也說過以後估計不會有可能來著。

果然不出崔勝賢所料,在KIKO發的那條表示“朋友聚會很高興”的消息下面幾乎全部是□□。

好多都在說樓主不要臉等等的。

突然有個網友說道:“你們發現了麼,餐桌上有八副餐具呢,但是照片裏邊只有七個人,還有一個人會是誰?”

然後這條評論下面瞬間被蓋起了大樓。其實如果沒人提醒的話,一般大家還真的不會註意到照片一角那張小小的背景餐桌上面會有幾份餐具來著。這裏不得不感嘆一句網友們火眼金睛了。

一樓:樓主眼睛好尖,寶寶也在思考這個問題了,好疑惑(O_O)?

七樓:啊,我記得前倆天孝琳嫂子也發過一條動態,說是最近剛認識一個好姐妹,很開心來著。會有聯系麼?

十一樓:我剛剛去翻了,的確有這個消息,鏈接在這裏。

二十樓:啊啊啊(ΩДΩ)不會是又有哪個歐巴有女票了吧!!!OMG!!!希望這只是猜想!!!

二十五樓:不會吧!!!不,我不要!!!想想都覺得好傷心的!!!

三十二樓:雖然不敢相信,但是寶寶還是努力冷靜分析了一下,如果真是這樣子的話,那麽這次聚會就是帶女票認識妯娌了麽?相比這個我更加不想發這張照片的女人和志龍歐巴連在一起!!!

三十五樓:我也是,誰都行,就是這個女人不行!!!相比較之下,我會努力讓自己祝福另外其他歐巴和他女票的!!!

四十三樓:我也是,這個女人落下孝琳嫂子n條街,討厭她經常利用志龍歐巴!!!

五十五樓:如果真的是大家猜想的那樣的話,那麽我覺得那個女的應該還很不錯的,孝琳嫂子也很喜歡呢!應該性格什麽的都很不錯的!

五十六樓:讚同樓上!那麽,又一個問題來了,你們猜會是哪位歐巴名花有主呢?!

當崔勝賢接到勝利電話的時候,網上已經開始神轉彎,開始投票爆炸裏誰又有女票了,女票少數最多的居然是大成!!!然後是勝利,就連權志龍這貨的票數都很自己差不多!!!ヽ(#`Д′)ノ

一邊和勝利通電話一邊用電腦查著消息的崔勝賢頓時覺得有股無名火在心裏竄來竄去!!!

於是跟勝利說:“將電話給志龍那小子,別以為我不知道你倆是一起出去吃飯的!!!”

當志龍接起電話之後,崔勝賢說了句:“志龍啊,管好你的前女友,兄弟們幾個的戀情可別都如永裴那會兒一樣那麽折騰了!!!”

掛掉電話之後崔勝賢不由得慶幸優優已經回韓國去了。

看著說完這句話就掛掉的手機,志龍都有種將手機直接帥墻上的沖動,勝利直接跑過去將手機拯救下來,這可是自己的新手機啊。

沒過一會兒,志龍手機響了,勝利看志龍拿起手機的臉色就知道是誰了。撇撇嘴沒再說話。但也在心裏替優優還有聖賢哥不值。

永裴哥和孝琳嫂子那會兒也是因為她才被動宣布戀情的,雖然大眾接受度還不錯,到那會兒他們倆人的狀態,緊繃的神經,以及之後更加沒有了自由的相處時間,自己也是看在眼中的。

尤其是那會兒志龍哥明明早就和KIKO分手了,也不知道為什麽還是會經常來往,哼,自己壓根就不信分手後的男女還能做朋友!!!

也就志龍哥剛開始看不出來人家壓根就是拿感情當游戲武器來著,還好之後醒悟過來了。但勝利一直都不明白為什麽還會一直到現在都有來往,據說KIKO這段時間內也交了幾個男友過,那些人不反感KIKO還會和她第幾前任男友聯系麼?反正自己的話,是絕對不允許的。哦,當然,自己眼光肯定是比志龍哥好就是了。

對於電話那頭KIKO解釋說自己也不知道事情會成為現在這個樣子,道歉聲音時不時傳來,志龍瞬間感到很疲憊,摁了摁頭角志龍說道,“KIKO,你應該道歉的也不應該是我,還有,以後咱們還是慢慢遠離吧,這樣對大家都好。我做不到你之前說過的大家繼續是好朋友。抱歉!”

掛掉電話之後看著對面勝利有點兒疑惑的樣子,志龍苦笑道,“怎麽了,驚訝了?其實分手那會兒哥就是這麽說的,不過她哭著說繼續做朋友,哥也就沒有反對了。然後就這樣到了現在了。”

“哥,那我就真是佩服你了,你想想你們分手都有好幾年了,你居然還一直容忍著。”勝利還真的是被志龍的話語驚呆了,“我還以為你們之間分分合合好多次呢!”

對於他倆的其他勝利我也不想再說什麽了,“哥,那這次聖賢哥和優優這次你打算怎麽辦?聖賢哥可不像永裴哥那麽好說話的,尤其是優優還和孝琳嫂子不一樣,是圈外人。”

志龍苦笑道:“我現在也不知道了,唉:-(待會兒先去聖賢哥那裏吧,看看具體怎麽辦!”

“那我陪哥你去好了。”勝利說道,“也還好沒有被發現具體是誰。”

“可不是,要不然聖賢哥都不會只是先通過電話來發火了!”志龍讚同地點點頭說道,“不過話說過來責任也在我,要是沒同意KIKO的提議帶她過來就好了。”

已經知曉他倆那天碰面由來的勝利說道:“不,應該是你倆那天要是沒有在同一家服裝店逛就好了。”

“好吧,你說的都對。”志龍又說道,“忙內呀,待會兒聖賢哥要是發大火的話你可得幫著哥哥分擔著點兒啊!”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fanyan.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