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八章 守墓
關燈
小
中
大
周正站在臨時搭建起來的帥臺之上,迎著瑟瑟的涼風默然不語,原本一直寸步不離其左右的狼爪主將毒狼則是縮頭縮腦的待在臺下,現在只要一見少帥,看到少帥那陰惻惻的,不懷好意的眼神,毒狼就覺得遍體生寒……
他寧願被少帥狠狠揍一頓,或者狠狠抽上一頓皮鞭,也不願意現在忐忐忑忑,度日如年般的過日子。
前日值守中軍帳的兩名親兵本就隸屬於狼爪親衛營,對於自己的最高主官哪裏敢有所隱瞞,當即一五一十傾囊相告,順便還夾帶了些許私貨,比如幽王的聲音……
總之一點,毒狼的猜測得到驗證之後,只覺得自己的腦袋如今還能長在脖子上面純屬意外……
毒狼完全不敢想象,如果那個時候他遲上一炷香的時間沖進中軍帳會是一番什麽樣的場景,估摸著就算不被少帥宰祭旗,也得被孟輕語追殺至死……
巨大的爆竹聲起,七萬降卒盡數伏倒,不少大兵伏地痛哭,既是哭他們的王也是為自己未知的命運而悲傷!
偌大的十裏坡哀聲遍及四野……
“起!”
路振乃是周正委任的蕭山喪事總領官,這位曾經平州軍中深得上下敬畏愛戴的一等謀士,如今卻是平州降兵眼中的寇仇,想當初大王對路振何其信任,每次出征在外,平城駐防大權從未交予其成年子嗣,而是交給他路振!
平城是什麽地方?是平州第一重城,州治之地,予其駐鎮之權,便是梁王將自己的家眷和將領們的至親全部托付給了路振,這是何等的信任!
路振和塗有昌、李樂天一樣,都是各自王帳裏的首席謀士,只不過路振不長於軍略而是長於治政,他們三個都不是周正的嫡系,簡單點說,就都是降臣!
塗有昌輔佐鹿士貞,之所以投到周正帳下,是因為對鹿士貞獨戰戰敗之後乞降而不恥,而且那個時候新平軍皆降,塗有昌也是選擇了長身而去,若非周正快馬追回,此時的塗有昌指不定窩在哪個山疙瘩裏面當隱士呢。
至於李樂天,他是在夏州軍戰敗夏郡之後,隨基王而降,並非自己主動做降臣,也就是說塗有昌和李樂天兩個人在臣節上面並無絲毫虧欠,但是路振不同!
蕭山蕭山對路振的器重要遠遠高於鹿士貞對塗有昌和萬世夢對李樂天,按理來說,蕭山兵敗自刎,路振怎麽著都應該退隱江湖,即便周正強征也該誓死不出才對,更何況,平城城破之時,路振至少有一天的時間從而逃走,化裝成百姓,炎王軍的伏擊兵馬能將其截住的可能性幾乎不存在。
但是路振沒有逃,也沒有表現出對蕭山的忠誠之心,平城巷戰這兩日,路振一直待在自己的府邸之內從未外出,等到戰事結束,聽聞蕭山自刎之後,他甚至都沒等周正上門,自己就屁顛屁顛的跑到了炎王軍大營,向周正稱臣……
臣節有虧者,無過於此……
所以平州降卒對路振憤恨是有理由的,但是周正偏偏用了路振,而且是重用!
路振將會成為平城太守,總轄平州內務諸事,這是炎王治下唯一的一個,也算是真正的封疆大吏!
之所以這麽任命,因為周正知道路振別無選擇,他唯有替周正替炎王軍賣命才能活的安逸,對於一個臣節有虧的人,如果沒有炎王軍的庇護,路振必將被憤怒的平州降卒甚至是平州百姓撕成碎片,最重要的是路振從此以後不會再敢三心二意,否則周正甚至都無需動用什麽理由,就可以將其從精神到肉體徹底消滅!
所以路振別無選擇,上位者喜歡的就是這種別無選擇的人!
平州降卒雖然恨卻對路振無可奈何,但就算是想宰了他,今天顯然也不合適,因為今天是他們王的出殯之日,沒人願意在這最後一程節外生枝。
墳前最後一番祭奠結束之後,巨大的楠木棺槨再次被擡起,朝著已經挖好了的墓穴而去,一代梟雄,死了以後的陰宅連個墓室也沒有,確實可以稱得上簡陋。
但是沒有什麽人對周正對炎王軍有所怨言,這兩天炎王軍的善後舉措深得民心,在梁王註定成為歷史的時候,老百姓自然更喜歡他們的統治者會是一位仁主,如今看來周正應該是。
戰後撫恤到位,積極救治受災百姓,替百姓修建屋舍,這一件件事雖小,但足以見大,老百姓的眼睛不瞎,腦袋也不傻,自然能將一切看在眼裏,也能分辨出是非好壞。
“斂!”路振再次吐出一個字。
蕭山與王後的棺槨被放進墓穴,三百餘親衛的棺材同樣如此。
“封!”
數以千計的親衛拿起鐵鏟開始給墓穴裏面回填,不一會的功夫,一座巨大的墳包和數百小墳頭便出現在了十裏坡。
隨著墳包聳立而起,蕭山這一輩子的功過成敗業已盡入塵埃,近年間或許還會有人談及,但數十年之後想要了解蕭山,了解平州梁王的功過是非,只能去故紙堆裏找歷史要答案去了。
人死如燈滅,萬念俱成灰,任你是雄才大略還是蓋世無敵,終歸塵土……
一千六百多親衛跪倒在地,對著墳包行叩拜大禮,算是盡了這最後一份臣子之義!
“你們誰願意留下加入本帥麾下狼爪營,誰想要在這十裏坡結村為梁王守墓,今日事畢,你們皆為自由之身,想要留在十裏坡的現在就可自行離去。”
眾親衛面面相覷,說真的,為梁王操辦喪事的這兩天,他們何去何從其實大多已經想得差不多了,然而事到臨頭,終究還是有些仿徨……
最終有一百四五十親衛選擇離開,他們將會在這十裏坡落戶,娶妻生子,世世代代為梁王守墓,為他們曾經在一起浴血沙場的老弟兄們看墳……
這一百多親衛基本上都是已經厭倦了戰場殺伐,或者也是不願意為周正這個親手覆滅平州軍,逼殺梁王的統帥效命,所以離開,無疑是最好的選擇……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fanyan.cc)
他寧願被少帥狠狠揍一頓,或者狠狠抽上一頓皮鞭,也不願意現在忐忐忑忑,度日如年般的過日子。
前日值守中軍帳的兩名親兵本就隸屬於狼爪親衛營,對於自己的最高主官哪裏敢有所隱瞞,當即一五一十傾囊相告,順便還夾帶了些許私貨,比如幽王的聲音……
總之一點,毒狼的猜測得到驗證之後,只覺得自己的腦袋如今還能長在脖子上面純屬意外……
毒狼完全不敢想象,如果那個時候他遲上一炷香的時間沖進中軍帳會是一番什麽樣的場景,估摸著就算不被少帥宰祭旗,也得被孟輕語追殺至死……
巨大的爆竹聲起,七萬降卒盡數伏倒,不少大兵伏地痛哭,既是哭他們的王也是為自己未知的命運而悲傷!
偌大的十裏坡哀聲遍及四野……
“起!”
路振乃是周正委任的蕭山喪事總領官,這位曾經平州軍中深得上下敬畏愛戴的一等謀士,如今卻是平州降兵眼中的寇仇,想當初大王對路振何其信任,每次出征在外,平城駐防大權從未交予其成年子嗣,而是交給他路振!
平城是什麽地方?是平州第一重城,州治之地,予其駐鎮之權,便是梁王將自己的家眷和將領們的至親全部托付給了路振,這是何等的信任!
路振和塗有昌、李樂天一樣,都是各自王帳裏的首席謀士,只不過路振不長於軍略而是長於治政,他們三個都不是周正的嫡系,簡單點說,就都是降臣!
塗有昌輔佐鹿士貞,之所以投到周正帳下,是因為對鹿士貞獨戰戰敗之後乞降而不恥,而且那個時候新平軍皆降,塗有昌也是選擇了長身而去,若非周正快馬追回,此時的塗有昌指不定窩在哪個山疙瘩裏面當隱士呢。
至於李樂天,他是在夏州軍戰敗夏郡之後,隨基王而降,並非自己主動做降臣,也就是說塗有昌和李樂天兩個人在臣節上面並無絲毫虧欠,但是路振不同!
蕭山蕭山對路振的器重要遠遠高於鹿士貞對塗有昌和萬世夢對李樂天,按理來說,蕭山兵敗自刎,路振怎麽著都應該退隱江湖,即便周正強征也該誓死不出才對,更何況,平城城破之時,路振至少有一天的時間從而逃走,化裝成百姓,炎王軍的伏擊兵馬能將其截住的可能性幾乎不存在。
但是路振沒有逃,也沒有表現出對蕭山的忠誠之心,平城巷戰這兩日,路振一直待在自己的府邸之內從未外出,等到戰事結束,聽聞蕭山自刎之後,他甚至都沒等周正上門,自己就屁顛屁顛的跑到了炎王軍大營,向周正稱臣……
臣節有虧者,無過於此……
所以平州降卒對路振憤恨是有理由的,但是周正偏偏用了路振,而且是重用!
路振將會成為平城太守,總轄平州內務諸事,這是炎王治下唯一的一個,也算是真正的封疆大吏!
之所以這麽任命,因為周正知道路振別無選擇,他唯有替周正替炎王軍賣命才能活的安逸,對於一個臣節有虧的人,如果沒有炎王軍的庇護,路振必將被憤怒的平州降卒甚至是平州百姓撕成碎片,最重要的是路振從此以後不會再敢三心二意,否則周正甚至都無需動用什麽理由,就可以將其從精神到肉體徹底消滅!
所以路振別無選擇,上位者喜歡的就是這種別無選擇的人!
平州降卒雖然恨卻對路振無可奈何,但就算是想宰了他,今天顯然也不合適,因為今天是他們王的出殯之日,沒人願意在這最後一程節外生枝。
墳前最後一番祭奠結束之後,巨大的楠木棺槨再次被擡起,朝著已經挖好了的墓穴而去,一代梟雄,死了以後的陰宅連個墓室也沒有,確實可以稱得上簡陋。
但是沒有什麽人對周正對炎王軍有所怨言,這兩天炎王軍的善後舉措深得民心,在梁王註定成為歷史的時候,老百姓自然更喜歡他們的統治者會是一位仁主,如今看來周正應該是。
戰後撫恤到位,積極救治受災百姓,替百姓修建屋舍,這一件件事雖小,但足以見大,老百姓的眼睛不瞎,腦袋也不傻,自然能將一切看在眼裏,也能分辨出是非好壞。
“斂!”路振再次吐出一個字。
蕭山與王後的棺槨被放進墓穴,三百餘親衛的棺材同樣如此。
“封!”
數以千計的親衛拿起鐵鏟開始給墓穴裏面回填,不一會的功夫,一座巨大的墳包和數百小墳頭便出現在了十裏坡。
隨著墳包聳立而起,蕭山這一輩子的功過成敗業已盡入塵埃,近年間或許還會有人談及,但數十年之後想要了解蕭山,了解平州梁王的功過是非,只能去故紙堆裏找歷史要答案去了。
人死如燈滅,萬念俱成灰,任你是雄才大略還是蓋世無敵,終歸塵土……
一千六百多親衛跪倒在地,對著墳包行叩拜大禮,算是盡了這最後一份臣子之義!
“你們誰願意留下加入本帥麾下狼爪營,誰想要在這十裏坡結村為梁王守墓,今日事畢,你們皆為自由之身,想要留在十裏坡的現在就可自行離去。”
眾親衛面面相覷,說真的,為梁王操辦喪事的這兩天,他們何去何從其實大多已經想得差不多了,然而事到臨頭,終究還是有些仿徨……
最終有一百四五十親衛選擇離開,他們將會在這十裏坡落戶,娶妻生子,世世代代為梁王守墓,為他們曾經在一起浴血沙場的老弟兄們看墳……
這一百多親衛基本上都是已經厭倦了戰場殺伐,或者也是不願意為周正這個親手覆滅平州軍,逼殺梁王的統帥效命,所以離開,無疑是最好的選擇……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fanyan.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