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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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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英雄

四周一片陌生。

但沒關系。

遇事不決,先喊聲哥。

“醒了?”我哥聽到我的叫聲,推開我的門,坐在床邊,把我的頭發揉成鳥窩,懶洋洋地開口說:“醒了就起來收拾收拾吃早飯。”

“起不來,”我拽著我哥的手,把我哥拉近,右手從他後背穿過,按住他右肩,翻起身,整個人掛在他背上,閉著眼說:“背我去。”

我哥被我膩住了,反手給我屁股上來了一下,讓我趕緊從他身上下去。

我知道我哥餘下的時間全都是我的了,被打了也心情好得不得了,想著趙真真平常的樣子,挺小女孩地在我哥耳邊說:“求求哥哥。”

也不知道效果怎麽樣。

趙真的聲音甜滋滋的,往常她一這樣,我哥什麽離譜的請求都能答應她,讓我氣得不得了,但我的聲音就沒那麽甜,我哥曾經說它像融化的雪水、碎掉的冰淩和山澗流動的野泉。

好吧,果然沒效果。

不僅沒效果,我哥跟被針紮了一樣,扯著脖子往一邊去了,同時,還擡手把我的臉往相反的方向推遠了。

得虧我皮貼骨,臉上沒肉,不然這一推,我眼睛該被擠得睜不開了。

“怎麽越長大越膩歪了?”我哥摸摸他自己的耳朵,把我從他身上拉下來穩穩放在地上,“別跟個小孩兒似的。”

怕惹毛我哥,我連忙點頭說好,我錯了。

但其實,當個小孩兒沒什麽不好的,只要能離我哥更近,我甚至可以是女人,或者幹脆不是人。

我們這次落腳的地方是個帶小院的民宿,院子裏開滿了各種各樣漂亮的小花。

我哥吃飯的速度很快,吃完就出去了,在院子裏的小茶亭跟住在隔壁的房東聊天。

我邊吃飯,邊隔著大開的窗子在被熱風鼓動的飄飄悠悠的白紗簾的打擾下往外看。

房東一副本地人穿搭,汗衫加大褲衩配涼拖,躺在搖椅裏吹風,松弛又舒服。

反觀我哥,穿得騷得不行。

襯衫,西褲,皮鞋……雙腿悠閑交疊著喝茶時,露出小腿一截輕薄的正裝黑色豎條紋絲襪。

那輕晃著的鞋尖恰到好處地上翹,露出猩紅的鞋底,對我來說,畫面的沖擊力不亞於穿著黑絲撅屁股脫高跟鞋的少婦。

如果是工作,穿就穿了,畢竟大家都這麽穿,但現在既不在寫字樓,也不在酒局,穿成這樣成何體統?

盡管我哥現在就剩這一身衣服,其他衣服都在運輸過程中,但我還是覺得我有必要和義務擺正一下我哥的錯誤穿搭觀。

我放下筷子,抽出紙巾把嘴擦幹凈,走出客廳門,進了院子。

“阿咿呀,兄弟倆儂個比個靚咯!”房東和藹地看著我,樂呵呵地說:“阿弟啊,吃糜好無咯?汝阿兄問我好多處所,等無及欲帶汝去耍啦!”

為了照顧我這個外地人,房東話說得並不快,雖然我不是每一個字都能聽懂,但至少能聽出個大概的意思。

我淡淡地說:“吃好了。”

“喔,”房東拉了個長調,笑說:“酷仔哦!”

我覺得他在調侃我,我哥顯然也聽出來了,握拳抵在嘴唇上偷笑。

我立馬嗔了我哥一眼,我哥接收到信號,趕緊站起來,說:“家裏小孩兒皮兒薄,不經逗,哥,謝謝招待,我這就帶他出去玩兒玩兒。”

走出民宿的院子,我哥開始給我介紹今天的行程,我聽了,心裏甜蜜蜜又酸澀澀的。

——全是給我玩的,我哥都沒把他自己安排進去,好像把自己當成看客一樣忘得一幹二凈了。

“你怎麽沒說你?”我突然問,“全是和我有關的。”

我哥楞了一下,好像也是才意識到這一點,扭頭笑說:“你開心哥就開心。”

“那你知道怎麽做才能讓我更開心嗎?”我湊近他反問。

“哦?”我哥挑眉,非常捧場:“怎麽做?”

“你也得開心。”我伸手,沒有放過在滿足我卑劣心思的同時沖我哥耍流氓的機會,摸上我哥的屁股,故作嫌棄地說:“你看你穿的,像度假的人嗎?一點都不舒服。”

我操,爽死了,手感太好了。

早就想摸了。

這麽翹,合體的西裝褲一包,緊繃繃的,簡直太誘人了。

我哥身上就沒有我不喜歡的地方。

“我們先去買幾身舒服的衣服,然後一起去沖浪,”我還挺擔憂我哥的錢包,拍拍我自己的小兜,倚仗著我的全部家當,大方地說:“哥,你想穿什麽,我給你買。”

“行,”我哥絲毫沒有意識到我的耍流氓行為,欣慰地說:“哥沒白疼你。”

最後就是我非常的後悔。

當然不是後悔給我哥花錢,而是花襯衫和大短褲一穿,我哥更騷了,戴著墨鏡,麥色的胸肌半露不露,像混跡在紙醉金迷場所裏風流又濫情的富N代。

“看這小臉繃的,”我哥樂得不行,“肉疼了?”

我煩死了,反駁說:“不是。”

我怎麽可能因為給我哥花錢而生氣?我哥就算想要我的腎,我也能立馬躺地上挖給他。

“那怎麽了?”他問。

我嘆了一口氣,“你不懂。”

你太完美了。

“就你懂,”我哥輕輕打了我後腦勺一下,挺無語,“小孩兒性子!”

鬧來鬧去,我們一直到睡完午覺才來到海邊。

南方的海和我們北方的海果真不一樣,海岸邊不是針葉林,而是高大的熱帶樹木,海水也不是孤獨的藍,而是藍綠藍綠的混合色調。

我和我哥脫掉花襯衫,穿著泳褲,踩著滾燙的沙子,抱著沖浪板,找到了一早約好的教練。

和教練會合後,我踩著板在海邊的小浪潮上找平衡點,站在旁邊的教練一邊教我一邊誇我領悟能力強,我挺開心,可我一扭頭,我哥已經嫌講得無聊,抱著板進海了。

每一個男孩,不管多大,不管有沒有聽說過奧特曼的故事,他心裏都始終有一個崇拜的英雄,這個人,往往是他最親愛的爸爸,當然,也可能是媽媽。

但我不一樣,我既沒有爸爸,也沒有媽媽,於是,這個英雄的位置,理所當然地被我哥占有。

對我而言,我哥是我頭頂最亮的星星,有他在,我怕不著黑,我哥也是我面前最高的山,有他在,世界上所有朝我打來的風雨甚至都摸不到我的衣角。

我崇拜我哥。

就像基督徒之於耶穌。

盡管一場臺風曾擊倒了他,但那除了讓我更愛他、更珍惜他,絲毫沒有削減我對他的崇拜,因為——

遠處的海浪一波一波卷來,我哥這個沖浪新手起初只是趴在板子上或者幹脆被浪打進海裏,但他沒有氣餒,更沒有後退,嘴角勾著征服世界的弧度,學著其他人,念著教練的話,支起強健有力的大腿,微微壓身,在波濤中站了起來,主動追著浪,破水而出。

熱夏,大海,椰樹,陽光,追浪的男人,透亮的水珠,水霧上短暫停駐的彩虹……各種絢麗的顏色交織,映在我眼裏,構成我一生珍重之珍重。

"I love thee with the breath,Smiles, tears, of all my life!

--and, if God choose,

I shall but love thee better after death."

看著這樣的我哥,我腦子裏突然浮現出這首詩——

“我與我一生的呼吸、微笑和眼淚一起愛著你!

——還有,如果上帝讓選擇的話,

我死後應會更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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