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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0章 天選炮灰只想活著(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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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0章 天選炮灰只想活著(20)

最後,賠給梁小花的一百塊錢,是常國營拿的。

紀春梅可以撒潑打滾耍無賴,常家人還是要臉面的。

再然後,工廠直接把她開除了。

紀春梅這才意識到了事情的嚴重性。可是任憑她再怎麽哭鬧,也於事無補。

這件事情處理的很快,等到紀家夫妻了解了事情的經過,並且將十裏梁和紀珊聯想到一起的時候,事情已經塵埃落定了。

他們能做的,也就是在家裏破口大罵而已。

“我可憐的春梅喲,怎麽就碰上這麽個糟心事兒。不就是一個發卡嗎?沒偷就沒偷,至於來告狀嗎?不就是想訛錢!”

“老三就在那兒待著,發生了這種事,她怎麽可能不知道?她就不能直接幫春梅處理了嗎?她要是直接替春梅道歉,把賠償給了,還能有後面的這些事兒嗎?”

“這就是個養不熟的白眼狼。一點也不知道體諒家裏。”

這些話,別說紀珊了,就連紀秋菊都給他們一個“呵呵”。

憑什麽呀?多大臉?

她敢說,她三姐非但不會幫二姐壓事兒,說不定這事兒爆出來還有她三姐的一份功勞呢。

老二和老三啥關系,她爸媽不會還沒看清吧?

不會吧不會吧!

還以為她們是相親相愛的好姐妹呢?老二是蠢,總想著撩撥老三,老三那是恨不得整死她啊!

花了700塊錢買的工作沒了。紀家兩口子心疼的直抽抽。

紀春梅也很後悔,早知道這樣,她痛快把工作讓出去多好,這會兒也不至於面對這種局面。

常媽心裏也不得勁。這都是什麽事兒啊!

可就算到了這個時候,常家老兩口也沒想過讓兒子和紀春梅離婚。

直到常國營收到了紀珊那封匿名信。

紀珊特意晚了一點寄那封信,就是為了給這件事持續加油拱火。

常國營看到信的內容,真的有點心灰意冷。

沒想到,紀春梅追著人下鄉,下了鄉卻很快把這個人放棄了,扭頭又和別的人糾纏不清。你對待感情這麽兒戲嗎?

問題是,你住在人家家裏,一邊和哥哥糾纏,一邊誣陷妹妹,這是人幹事?

他想了又想,他和紀春梅還沒有孩子,現在離婚對雙方的影響都是最小的。他還可以給紀春梅一點補償。這個婚姻,真的沒必要繼續了。

常國營和父母提起這事,常爸常媽還有點猶豫,他們年齡大點,想的就多點。這個時候離婚,一方面是加重對紀春梅的打擊,另一方面也會讓人對他們家指指點點啊。

常國營說:“爸,媽,一時的指指點點和一輩子的憋屈別扭比起來,您想想,咱該怎麽選?”

常二和常三也支持他的決定。

倒不是因為紀春梅不讓工作。不讓就不讓,本來工作就是你的,讓不讓都是你的事兒。但不該用這事拿捏他媽,像使喚奴才一樣。可把你能壞了!

常二還苦口婆心的說道:“她能誣陷梁小花,就有可能誣陷別人。你們想想,要是哪天她誣陷我,還嚷嚷的到處都是,以後我出門就被人指指點點,被人叫小偷兒,你們能接受啊?”

那肯定是不能的!

三個孩子都主張離婚,常爸常媽不是那種強勢的家長,就同意了。

常二心眼兒多,之前聽了她弟弟告狀,堅決不想讓這小賤蹄子好過。

她直接把紀春梅追著人下鄉和在鄉下與人糾纏不清的事兒捅破了。

離婚不是因為她丟了工作,而是認清了她的真面目。

而且,結婚後,紀春梅沒給家裏花過一分錢,等於白吃了常家三年飯,她也沒在常家幹過一點活,等於常家人白伺候了她三年。

常家之前還替她支付了賠償金。

離婚,常家不但讓她帶走自己的全部東西,還給她100塊錢賠償,這已經仁至義盡了。

常家做到這份上,別人也沒法兒再說什麽。

難道非得讓人家常國營搭上一輩子嗎?萬一以後紀春梅又看上了別人,那還不得給國營戴綠帽子啊?

再說了,倆人現在連個孩子也沒有呢,各自嫁娶也沒什麽問題。

所以,哪怕紀家和紀春梅不同意,這婚還是離了。

春節之前,紀春梅就帶著自己的東西回了娘家。

紀慶東和羅小芳整天在家裏罵罵咧咧,罵紀珊不孝,罵常家無情,反正都是別人的錯。春梅還是個孩子呢,她能有什麽壞心眼兒?

紀春梅的歸來加重了紀秋菊的焦慮。

雖然紀珊剛走的時候紀秋菊鬧著要買工作,但是後來也想開了。家裏就剩她自己,有工作沒工作都不用下鄉,倒也不用太著急。主要還是沒碰上有人賣工作的。

但是紀春梅的回歸打破了她的淡定。現在,家裏又成倆孩子了。有倆,就必然有一個要下鄉。

原世界中,紀春梅最終沒有離婚,她還是找到了機會把工作推給了常三,自己在家裏拿工資。後來,等到常家老兩口買了一份新工作,才重新回去上班。她和常國營兩口子會有爭吵,但也磕磕絆絆的過下去了。

紀秋菊安安穩穩的待在家裏,在年後碰到了一個做臨時工的機會,花了三百塊錢就拿下了,雖然她還是不滿,畢竟紀春梅花了700呢。但當時也沒有更好的選擇了。

她按部就班的上班、轉正,日子過的還算順利。

可是這輩子,一切都發生了變化。

紀秋菊淡定不了了。她根本就沒有耐心再等著碰運氣找工作了。她也不相信自己還有本事讓爸媽給她買工作。

在爸媽心裏,一切都是二姐優先的。

要是紀春梅留下,她就必然要走。

別看紀秋菊平時看著老實,略微木訥,但是她對家裏的情況了解的還算透徹。

二姐最受寵,不能惹;三姐最厲害,惹不起。

大姐溫吞吞的,但是命好,在變動開始前,人家工作嫁人都搞定了,和她沒什麽利益沖突。

但是現在,不能惹也得惹了。

她和二姐的終極對決到來了。

人不為己,天誅地滅。

紀秋菊拿了家裏的戶口本,去了趟知青辦,重新給紀春梅報了個名。只有紀春梅走了,她才能安安穩穩的待在城裏。

“我二姐犯了錯,工作也丟了,城裏也沒有工廠會要她。而且,她也希望可以下鄉,去彌補自己之前的過錯,去認認真真的接受貧下中農再教育。她自己不好意思來,委托我來幫她報名。”

知青辦的同志們就算心裏不信,臉上卻露出了燦爛的笑容。

這年頭,動員工作越來越難做了。就算她撒謊又怎麽樣呢?那是你的家庭內部矛盾。別跟我們掰扯,你們自己回家解決去。既然報名了,就必須給我去!

再說了,紀春梅沒有工作,年齡也沒超過25,符合下鄉條件。就算沒人來報名,他們還得主動去紀家做動員呢。現在有人來替她報名,倒是省了他們的事兒。

知青辦知道紀春梅在十裏梁幹的事兒,貼心的給她換了個地方。一竿子給她支到了甘省。

有句老話,叫做偏疼的果子不上色(shai三聲)。意思就是,被父母偏疼的孩子,往往自己立不起來。因為他沒有自立的需求,自然也就掌握不了相應的本領。

紀春梅就是這樣的典型。

紀家四姐妹裏,她是最蠢的一個。

離了婚回了娘家,連一點兒為將來打算的意識都沒有。

紀秋菊都給她報完名了,她還在家裏聽著廣播哼小曲兒呢。

紀秋菊不光給她報了名,還把羅小芳藏錢的木盒子給藏了起來。紀春梅之前就已經花了家裏那麽多錢,她工作了三年,自己總應該有積蓄,這回下鄉,就花自己的錢吧。

算起來,紀春梅三年的工資倒是抵得上買工作的錢了。但是,她買工作花的是爹媽的錢,領的工資卻是進了自己的腰包。

這一次,爹媽別想再貼補她!家裏剩下的錢,都是她紀秋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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