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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章 第 126 章 罰金與徭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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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章 第 126 章 罰金與徭役。

捉完賊的第二天是五月初五端午節, 按本朝的律例,各衙門休沐兩日。

接到同年李頤宴請的帖子,上面卷著一根細細長長的菖蒲, 沈持這才反應過來:啊哦,過端午了, 明日不用上早朝,亦不用來京兆府上值, 暫不需要思如何處置這些賊的事了。

老天憐我!

他在心中笑了笑,到當日散值時飛也似地遁了。生怕京兆尹溫至想起來問他拿這些賊怎麽辦。

沈家的大門上掛著一束新鮮的艾草, 竈房裏飄出粽子葉的香氣, 沈持他娘朱氏帶著沈月在包粽子:“阿月, 晚會兒給你爺奶寫個信回去,捎點兒京城裏的東西, 再問問家中有沒有人上門給阿池說親的。”

來京城有小半年, 她算是看出來了,在權勢堆疊而成的天子腳下, 阿池一個沒有高門大戶出身的孩子, 想娶親太難了。至於說那些窮書生娶了相府小姐侯門閨秀的, 都是說書人嘴裏胡編亂造的故事罷了,她不敢替阿池肖想這種美事,還是從祿縣擇一戶好人家的女兒最是妥當。

沈月手裏正拿紅繩在纏包好的粽子:“阿娘,哥……不會娶……”

“他不娶, ”朱氏不解地說道:“還能打一輩子光棍?”

“阿娘, 京城男子多在……弱冠, ”她說了好幾遍才說清楚“弱冠”兩個字:“之年才娶親,哥……還小……”

弱冠之年是二十歲,沈持今年才十八。

朱氏:可京城裏的那些郎君, 聽說屋裏頭都放了通房丫頭的,日夜貼身服侍著主子,跟娶親又有什麽差別。

當然這話她是不能跟閨女沈月說的:“總要慢慢給他張羅起來的。”

沈月反駁不了她娘,只默默地裹著粽子。朱氏看著她心中也是無比的發愁,十四了,正是說婆家的年紀,偏偏連話都還說不清楚,怎麽好嫁人。

此時,沈煌從外面樂悠悠地晃回來,進門後興沖沖地說道:“這賊一抓,街頭巷尾的人都在說阿池的好。”

朱氏沖著他冷哼一聲:“天天光操心些沒用的,正經事是一樣不幹。”

也不瞧瞧兒子、閨女多大了,倆人的親事都沒還影呢,這爹是咋當的。

沈煌被媳婦兒抱怨一通甩了臉子,一頭霧水:“……”

莫非天天在家吃白飯被多嫌了,他很苦惱。

沈持從京兆府回到家,就看見沈煌跟犯了錯的孩子一樣站在院子裏,又委屈又羞慚,訝道:“爹,你這是怎麽了?”

沈煌:“……沒什麽,閑的。”

沈持:“……”他心道:看著爹娘是跟著自己來京城享福的,實則遷離故土,舉目無親,每日無所事事,心中挺苦悶的吧。

“爹,要不,我給家中寫信接爺奶來京城小住一陣子吧?”老人家鄉土觀念重,斷然不會跟著他在京城長住。

沈煌猶豫了下,不好給沈持的孝心潑冷水:“也好。”

沈持於是回房給遠在祿縣的沈山寫信,他正好打算讓趙蟾桂回家省親,到時候順帶接二老來京。

他將想法同趙蟾桂一說,這孩子有些猶豫:“一去一回少說得二十來天,大人你這邊……”連個使喚的人都沒有。

沈持:“趙大哥你安心回家看看趙秀才,再替我探望一下孟夫子,還有周夫子江兄、裴兄和岑兄他們吧。”

趙蟾桂一咬牙,稍稍準備半日,趁著他過節休沐不怎麽忙回祿縣去了。

休沐的頭一日,端午節當天,沈持赴了同年李頤等人的宴請,這天席上主要吃各色粽子,甜的鹹的,長的尖的,又叫“粽席”。

席間賈嵐也在,笑道:“歸玉兄升遷的這麽快,說不定過兩年請不到你來吃粽席了。”

他為何要這樣說,因為本朝正三品往上的大員,到了端午節這一日,會被請到宮中跟皇帝一起吃粽席,等沈持再往上升官,他們可不是請不到他了嘛。

“要不我趕快下手呢,”李頤說道:“這次頭一張請帖就是送給歸玉兄的。”

沈持笑道:“在下與允芳兄、言念兄,諸位共勉,總有一起進宮去吃粽席的那日。”

“沈大人的話最是中聽,”在座的眾人聽了心中舒暢,端起手裏的雄黃酒說道:“來,與沈大人共勉,但願他日共赴陛下的粽席。”

說說笑笑後都飲了幾盅酒。

微醺時,賈嵐問沈持:“京兆府前一陣子抓了一窩賊,歸玉兄打算怎麽處置他們?”他湊近了說道:“全殺了嗎?”

京城之中,會出一名新的酷吏嗎?他的手段會比賀俊之更甚嗎。

沈持一笑:“在下還沒想好。”

但是大概不會殺的。但保不齊這批賊中有背負人命官司的,那沒辦法,依照律例,當殺的也不能留著。

同年們就這這個話題,引經據典說了許多治禁的話,供他施政時參考。沈持看著喝得差不多了,謝過他們辭別回家。

端午時值仲夏,京城暑熱難耐。次日,消暑的頭一撥冰塊賞賜下來,放在屋中登時涼爽許多,沈持便不再外出,臥在家中納涼。

其實就是癱在藤椅上啥也不幹。

他不記得多久沒這樣完全放空過了,狠狠睡了一夜之後,次日五更天醒來,頭腦愈發冷靜清醒。

沈持心想:盜賊之事,今日應當有頭緒了。

他和往常一樣踩著時辰去宮中的太和殿中上早朝,朝會上,盜賊這件事被當作一樁大事拿來議論,不少朝臣吹捧京兆府捉賊的手法高明,在皇帝蕭敏面前把沈持誇得跟一朵花兒似的,又美又香。

早忘了當初是怎麽跺著腳彈劾他的。

沈持:呵。

帝也不吝誇獎,說道:“沈愛卿這個京兆少尹當得不錯。”

沈持謝恩。

皇帝和同僚的認可給他提供了很好的情緒價值,但是,對於後續如何處置盜賊,和京兆府治禁一事,思路仍舊不明。

當然,抓來的這些賊,也不能總關在大獄中讓他們幹飯,很快會把京兆府吃窮的,這麽虧本生意註定不能一直做下去,還是要盡快解決的。

因而端午節後頭一日上值,沈持再次提審他們。這次,他要摸清楚每個賊偷盜的錢數,當然,也不會那麽精確,就是估個大概。

依照口供,先收繳他們偷盜所得。

頭一個賊說他十幾歲上開始偷,如今快三十了,一年偷二十兩是有的。沈持咋舌:好家夥,做賊的收入還挺高啊,快趕上一秀才了。

且他還會理財,偷來的錢又拿去放了高利貸,利滾利,除了供他花天酒地外,手裏還餘二三百兩。

第二個賊就沒那麽得意順遂了,他哭訴自打入行手氣就不好,三年所偷加起來不到一吊錢,還不如在家中種地呢:“大人開恩,小的願意拿出十倍於贓物的家資賠給所盜的人家,求大人放了小的吧。”

十倍。

等於是說交偷盜贓款十倍的罰金放人!

沈持想了想問他:“以後還打算繼續做賊嗎?”

這賊搖頭差點扭傷脖子:“大人,小人日後只要一想起是交了十倍的罰金才出來的,就再也不敢了。”

沈持:“先押下去吧。”

“大人,這已經是小人所有的家當了啊……”這賊被帶下去的時候還在哭喊。

……

審到這日散值,已有五六個賊表示願意出十倍於偷來贓物的罰金換自由,並表示出獄後金盆洗手,保證不幹了。罰金——這給沈持提供了新的思路,他翻著本朝關於治禁方面的律例,他看到每個州府的細則都不一樣,不過無外乎鞭打、杖責、徒刑——關押起來,總的來說就是打一頓關一陣子,而後結案放人。

他抓的這些賊中,便有在外省犯案被抓,打也打了關也關了,出來後沒多久又開始行竊。

屢教不改。

他準備回去的時候溫至笑瞇瞇地來了:“沈大人,這些賊打算怎麽辦啊?”京兆府也不是很富裕,要是銀子都花在管賊的飯上了,他們就得委屈自己的嘴了。畢竟每日散朝後都得回京兆府的食堂吃朝食,賊吃多了,他們就得得少吃了。

沈持點著京兆府治禁的律例,說道:“溫大人,咱們是不是改改這個?”

本朝各省府的父母官憑著自己施政的手段與喜好,是可以重擬府內的律法條例的,且程序不算太覆雜,只要先上報給刑部,刑部又轉呈給二位宰相,宰相在朝會上提一嘴,但凡合理的,就沒有不準奏的。

朱批之後,就可以在本府內實施了。

沈持:“下官以為,當在原來的條例上加處罰金一條。”

對於只犯偷竊罪,情節不嚴重的,可讓他們以繳納罰金的形式代替刑罰。至於還兼犯有別的事的,比如殺人越貨等的,則不適用於這一條款。

“初次偷盜,單犯偷竊罪的,處十倍於贓物的罰金,”他說道:“下次再犯,處二十倍。”

就是說只是,偷一兩銀子的贓物,只要給京兆府交十兩銀子便可免於刑罰,要是屬於第二次行竊,那麽不好意思,要罰二十兩了。偷的遠遠不夠罰的,漸漸就沒人願意做這門“生意”了。

十倍甚或二十倍罰沒財產,除去還掉賊偷的銀子,京兆府還能剩一些。溫至:“那如果家中一貧如洗,拿不出罰金的呢?”

沈持:“溫大人,便罰他服徭役。”

如果被抓的賊拿不出銀子,便罰他去服徭役,反正京城疏通運河,工部營造工事……哪一樣不需要勞力,與其四處征發人力,倒不如用這些現成的,等他們幹夠同等價位罰金的徭役,好,你可以走人了。

溫至:“本官想一想。”這倒是個法子。

“溫大人慢慢想,”沈持說道:“下官先繳贓。”得把這些賊偷的東西收繳上來,物歸原主。

次日,京兆府貼出告示,讓被盜的苦主來衙門登記,以便日後歸還。

被偷盜的人家從未想過還有追回財物的可能,看到告示後,先前還對沈持頗有微詞之人,得了好處,很快改了口風,開始大讚沈少尹有大才。

就連茶樓酒肆的說書人都開始說新京兆少尹智鬥盜賊的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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