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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寧願招人恨,也不想被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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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寧願招人恨,也不想被可憐

為了徹底養好身體,沈清決定跟母親回老家休養一段時間。臨走之前,她約了馮媛在兩家地點之間的一座咖啡館見面。

馮媛是精心打扮了一番才來的——距離兩人上次見面也才過去一個禮拜,看起來馮媛好像已經將丁程出軌的事完全拋卻腦後了,她就是有這個能力。

說起來其實一個人不會無緣無故就擁有某種異於常人的能力,馮媛這種非常快速就能將自己從悲傷裏拔出來的能力,完全得益於生活後天對她的馴化。

在她一歲時,母親就因為嫌貧愛富跟別的男人跑了,當時的父親也年輕,三十出頭,正是容易被一些風言風語動搖和割傷的年紀。在鄰居們七嘴八舌的議論下,不但他越來越鄙視自己的貧窮,甚至一度萌生了要去搶銀行的邪惡念頭並最終在一個月黑風高夜,付諸了行動。

只是他搶的不是銀行,而是建材廠的鋼鐵。那下場自然是被人當場抓住,就此被判了三年牢刑。於是剛滿1歲的馮媛就被扔給了爺爺奶奶,基本跟留守兒童也差不多了,留守兒童還有爸媽每個月的錢寄來和一年一度的團聚,馮媛卻是什麽都沒有的。

從小所處的環境,讓她受傷的心靈變得早熟,剛開始識字就強烈地意識到自己的原生家庭和父母是靠不住的,但她太小了,天然地渴望父愛母愛,於是長大後進入社會,就非常期望能夠遇見一個能將她捧在手心的男人並且必須有錢。

四月,北京的大街上飄了落了很多楊花,能在這個對人類鼻子太不友好的季節出門約會的,大抵都是真愛。想到這兒,沈清不自覺地嘴角揚起一抹微笑。馮媛敏銳地捕捉到了這件事,就問她,“姐你笑什麽?”

沈清就立馬變了一副嘴臉,癟著嘴道,“你生孩子都大出血了為什麽又懷孕?”

一抹陽光穿透身側的玻璃窗,斜斜地照在馮媛的咖啡杯上,“我不是為了他,我是為我自己。”

“所以你是喜歡孩子?”

馮媛攪動著咖啡匙的動作突然停下來,“一半一半吧。”然後眼睛定定地望著沈清,“姐你知道我也是小三嗎?”

沈清楞住了,腦子裏被這句話炸出了煙花,她慌亂地望著馮媛,身子前傾,一副緊急探聽八卦的渴望姿態。

“丁程認識我時,是有女朋友的。他因為我,才跟女朋友分手的。”馮媛說著說著笑了,不知是覺得自己好笑還是為自己的堅持鼓掌,“我們這種底層家庭的出身,太善良,會活不下去的。”

“你是因為很愛他還是因為他有錢?”見馮媛不回答,沈清繼續說,“妹妹,我們女人有手有腳,未必要當個金絲雀一樣被人養在家裏的。奮鬥,你知不知道?”

“就像姐你這樣嗎?”馮媛笑了,但眼睛裏並不是那種輕蔑的眼神,“奮鬥到得了一身病?”

“我寧願招人恨,也不要被可憐。”

“寧可癲狂,自取其辱,也不要自憐自艾,在無限的恐懼中自我毀滅。”

“那你現在就快樂嗎?”沈清盯著馮媛,那麽渴望的想要看清楚她的心。

“姐你要知道,丁程的條件很好的,起碼對我這種出身的女生來說已經是上限。”她舉起杯子喝了一口咖啡,“一個在北京這種一線城市有房有車的男人,可能有10個甚至更多女孩排隊等著跟他結婚,她們跟我的想法一樣,不想那麽累,有個容身之地,想要嫁給有錢人做嬌妻。我能嫁給丁程,已經算是天大的幸運。”

“其實你就是不敢吧,不敢離婚,你擔心離婚以後會失去孩子,我知道你怎麽想的。”沈清道。

“不,你不知道。”

“不僅僅是我,丁程也不想重啟人生的,至少從戀愛到結婚這一段他是不想的。”馮媛翹起二郎腿,身子往後仰去,“知道他當初為什麽選我嗎?”

“因為我受過那麽多的傷,自愈能力非常的強。”

是啊,馮媛不是不知道,那些白手起家,靠卷自己才在北京這座城市站穩腳跟的男人,其實對擇偶的要求是最多的:要麽本地家境好的,自帶婚房,工作體面,父母也有能力;要麽女生本身工作優秀,存款相當,結婚屬於強強聯合,離婚也能各回各家。反正男人怎麽選都不會讓自己吃虧,因為他本就不是來“扶貧”的。

而丁程之所以選了外貌漂亮但也只是一般漂亮、無業又明顯拜金的馮媛,就是因為丁程出身在一個以孝聞名的小地方,在他們當地,男人離婚是可恥的,父母是要擡不起頭在村裏做人的,所以他一旦結婚就不能輕易離婚,可是要一個男人對著一個女人守一輩子的清白不犯錯也太難了,故而對女方的要求就是必須能夠大度——這個大度不能是面上的為了維持她自己的經濟而被迫做出的妥協,而必須是從心裏體諒他的過錯,接受他的道歉,兩個人以後還能好好過下去。

“萬一他以後還犯那種錯呢?”

“呵呵,”聽到沈清這樣問,馮媛突然笑出了聲,“姐我對以後是有打算的。以後你就知道了。”她摸著自己的小腹,“我喜歡小孩是真的。這個孩子真是為我自己而生的。”

“我很少跟你講我媽媽的事吧,其實現在說起來我不想稱呼她是媽媽,那麽無情地拋下我,她只是一個陌生的阿姨啦,但是我還是想告訴你,她帶給我最大的啟發就是,我很小的時候就想成為媽媽,我要對我的孩子負責,給她們最好的,就當是一種對我以前的補償吧。”

“你喜歡就好。”

“姐,我還是很羨慕你的。”馮媛說,“失去媽媽和失去爸爸的感受是不一樣的。”

沈清也笑了,是一種苦笑,“何必呢,這有什麽好比的。”

“哎你說,論工作壓力其實男女都差不多,為什麽男人就很少想找個女人結婚呢?”

“可能因為他們從小就被鼓勵跟人競爭吧,而我們女孩子,爸媽永遠只要你懂事聽話。”說到這兒,馮媛突然躍過桌面來牽沈清的手,“其實你已經很好了,還擁有自己往前沖的決心。”

“有什麽用?你也看見了,我這廢柴,根本沖不起來。”話畢兩個人都哈哈大笑起來。

“所以你有在跟我暗中較勁嗎?”沈清止住了笑,突然問道。

“我想是有的,還是受奶奶的影響。你還記不記得,咱倆小時候,每年過暑假你來奶奶家玩,她總是把該給我的糖果藏起來留給你吃,因為她更偏愛自己那早早嫁人的大女兒也就是你母親。”

“我好像理解你為什麽非要抓住丁程了。”沈清嘴角揚起一抹笑意,“你從一開始,就沒打算再回去是吧?”

“咱們雖是姐妹,可是我的老家跟你的老家不一樣。你還有姑姑,我卻是什麽都沒有。”

“我爸早就再娶,他有多重男輕女你也知道。我回去,只能是一種倒退。年紀大了,唯一的出路就是找個本地條件尚可的男人結婚,然後過著一眼望到頭的生活,十八線小城什麽樣子?那就是飯後茶餘婦女之間的無聊攀比。”

“等我厭倦了那種氛圍,想再出來看看闖闖,恐怕早已被一兒半女絆住腳,我也沒什麽趁手的職業技能,只剩衰老和默默等死。”

那一刻,沈清在心裏不住地感嘆,原來20歲的馮媛想問題已經是這樣的透徹深入。

那自己呢?

她馬上就要回到故鄉,雖然這次回去是為了短暫的休養,那以後呢?以後沈清註定要回來嗎?

不行啊啊啊,她是一定要留在北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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