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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見過她的照片。
被裁剪過,便於藏匿攜帶,只能隱約看出點背景,既像是影棚背景,又像是戶外池塘一角,能辨認出幾朵水葫蘆的輪廓,當時應該是綠色的,在我看到時已經磨損成黃褐色。
這張照片兩年時間裏在我們十二個人手裏輪轉過多遍,可能人數永遠不止,畢竟我在裏面呆的時間最短,她的臉也被撫摸得模糊不清。
我出來之後再也沒有見過這張照片,只能保持住最後依稀可辨的模樣,所以見到真人時,好像置身在一間暗房裏,那張相紙剛剛從顯影液裏撈出,掛在一根繩子下,在微弱的紅光下變得越來越清晰,然後有人拿起一把剪刀,“哢嚓”幾下,把她上下左右的背景全都剪掉。
那微弱的紅光是她正在燃燒的煙頭。
她已經老了。
我的姐姐,她應該也老了。在她年輕時,我給她拍過很多張照片,現在卻一張都沒有留下。
那時候我才十歲,她也不過十八歲,第一次見到她是在爸爸經營的娛樂城門口,爸爸讓我開口叫她阿姨,她刮了一下我的鼻子說叫姐姐。
我叫了一聲姐姐,我爸哈哈大笑,和她說,那你也要叫我爸爸。
我跟著我爸一樣咧開嘴笑,舉起掛在脖子上的相機對準她的臉拍了一張照片,她從口袋裏掏出一枚硬幣給我變魔術。
硬幣在她手指縫間轉著轉著就消失了,出現在我的口袋裏,然後又消失了,找遍彼此全身也沒能發現,我們的姐弟關系就這麽確認了下來。
我認識的人都叫我爸馬老板,只有她叫他老馬。別人都叫我路少爺,只有她直接叫我的名字,馬路。
她的名字就叫姐姐。我這麽叫她,我爸爸也這麽叫她。她是我爸爸的情人,在此之前,是一個扒手。
當她告訴我這件事時,我正趴在地毯上畫畫,之前只喜歡畫畫和拍照,現在又多了一件喜歡的事情,她拿我當枕頭,仰面躺著,雙腿微曲,穿著一條睡裙,腳上套著一雙白色襪子,硬幣在她的手指間閃閃發光,手指異常纖長,每一根好像都可以獨立存在。
我畫了十個跳舞的小精靈給她看,她雙手合起剛好捧住我的臉,先親再誇,我問她是不是魔術師,除了硬幣還有沒有其他魔術。
她附在我的耳邊說,“其實姐姐不是魔術師,而是一個扒手。”
她的語氣隱約帶著一種驕傲,勾起我的好奇,感覺比變魔術要有趣得多,纏著她教我。
她先檢查我的手指,伸手和我的手交叉相扣,慢慢地向我的手背壓去。她的手指柔軟又有力,我的手指在她的擠壓之下也瞬間變得服服帖帖,能完全碰到自己的手背,微微有些發麻,一點也不疼。
“你真是一個寶貝。”她似乎對我的手指異常滿意,每根都輕輕揉捏了一遍,隨後伸出她的小指頭和我拉鉤,說以後這件事就是我和她之間的秘密,我不能和爸爸提起這件事。
隨後她又教我玩了一個小游戲,不知道具體稱呼,暫且叫做點手指游戲,兩只手交叉向下,手心相對,十指相扣,再旋轉向上。她淩空指點我的某根手指,讓我第一時間彈出那根相對應的手指,游戲的重點是她不能觸碰到我的手指。
開始的時候,我總是會出錯,明明知道她指的是右手的手指,彈出的卻是左手的手指,明明想讓自己的無名指彈出來,彈出的卻是食指。
那種大腦對自己的手指失去判斷的感覺讓我著迷,一直到現在,遇到合適的人,我都要和他玩一下這個游戲,以此建立我和他之間存在於冥冥之中的某種關聯。
教會他們玩法之後,我也會反過來讓他們淩空點我的手指,像是先自縛住手腳,然後尋找解脫的可能,必須集中註意力,又不能太過於緊張。
教學就在我的家裏進行,我們互為老師,她沒有念過書,讓我教她識字,給她讀書,在這個過程中,我的學習成績也越來越好,爸爸認為姐姐有很大的功勞,對她也比其他女人更好。
爸爸有過很多情人,我也有過很多阿姨,媽媽在我六歲那年就死了,姐姐給我爸爸做了八年的情人,也是唯一能住進我家裏的女人。
她只教我一個招式,利用中指和食指夾東西,她把我給她拍的一張照片放在身上,讓我隨時找機會從她的身上摸走。
也和我約定三章,在我學會扒手技巧之後,不準隨意出手,就算要出手,也不能將手伸入好人的口袋裏。
我問她怎麽判斷一個人是不是好人,她想了一會說,憑你自己的感覺。
第一次成功是在一個多月之後,她來接我放學,我假裝自己累了,死活要她背我,一路上都把她抱得緊緊的,等她把我放下時,才突然下手摸走了那張照片,雖然是耍賴贏得的,但她還是給了我獎勵,帶我去游戲廳玩了兩個小時游戲,
她一直在大呼小叫,玩得滿頭大汗,玩得比我還要開心。
此後這成了我和她之間一直延續的游戲,每次都會放一張我拍的照片在身上,等我摸走了,再換一張新的。最開始只是放在褲兜裏,最後不得不藏在胸口處。
我承認,我們之間的游戲越來越不適宜,但對當時的我們來說,並無禁忌。
我從小就在娛樂城裏長大,爸爸沒什麽時間管我,也不想我被他那些抽煙喝酒滿口臟話的手下帶壞,總是由不同的阿姨或者姐姐照看,大多是呆在她們的大休息室,畫畫或者做作業。
多的時候裏面能呆下上百個人,她們每個人都忍不住想要摸摸我,抱抱我,親親我,夏天熱的時候,她們大多只穿著內衣褲,有時候衣服被客人弄臟了,當著我的面就把自己脫得精光。
她們唯一教會我的事情就是搖骰子,猜骰子。
娛樂城裏有成千上萬顆骰子,就像是她們的命運,被不同的人搖晃個不停,在黑暗的牢籠之中磕磕碰碰,落下後有人開心有人沮喪,而她們只是取樂的工具而已,周而覆始,只有滾落到無人能觸及的陰暗角落,才能徹底停下,無人在意它是大是小,是紅是黑。
姐姐沒跟我說過她太多的故事,也不知道她為什麽會成為我爸爸的情人,只知道她原來也有一個親弟弟,每天都用一個布帶綁在她的背上,後來她上山砍柴,和弟弟一起被人用麻袋裝走,再也沒能見到弟弟,也想不起回家的路了。
她身上有不少傷疤,有些是以前留下的,有些是我爸爸打的,後來我問她為什麽不離開我的爸爸,她伸出手摸著我的臉說,“我已經習慣了,現在是我活得最好的時候了。”
這些都是我能回想起的場景,就像是那張被人撫摸過無數次的照片,變得越來越模糊。
我也只記得這些場景,記得自己對她有很深的感情,但已經想不起那些時候的真實感受。
開心是什麽感覺?痛苦是什麽感覺?一切都變得空蕩蕩,隔著皮靴撓癢,只有兩根手指尖處有微弱的知覺。
手指在鏡子上撫摸,讓自己這張臉在霧氣中慢慢浮現,像是一個陌生人,站在鏡子外的我還是那個十來歲的小少爺,拿起掛在脖子上的相機,對準他拍下了一張照片。
他看著我,慢慢露出了微笑,發出姐姐的聲音,“你根本不知道什麽是受罪,什麽是苦難,所以你才會沖動,毫不猶豫地動手殺人,其實,什麽都能忍的。”
是啊,姐姐,我沒能忍住,所以,我已經過不了正常人的生活了,我不能當作什麽事都沒發生,照常去念大學,去組建一個和諧的家庭。
已經沒有可能了。
只有我們知道,爸爸是我親手殺死的。但是你不知道,殺死爸爸對我來說,到底意味著什麽。
就算是為了你,你也永遠不會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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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見過她的照片。
被裁剪過,便於藏匿攜帶,只能隱約看出點背景,既像是影棚背景,又像是戶外池塘一角,能辨認出幾朵水葫蘆的輪廓,當時應該是綠色的,在我看到時已經磨損成黃褐色。
這張照片兩年時間裏在我們十二個人手裏輪轉過多遍,可能人數永遠不止,畢竟我在裏面呆的時間最短,她的臉也被撫摸得模糊不清。
我出來之後再也沒有見過這張照片,只能保持住最後依稀可辨的模樣,所以見到真人時,好像置身在一間暗房裏,那張相紙剛剛從顯影液裏撈出,掛在一根繩子下,在微弱的紅光下變得越來越清晰,然後有人拿起一把剪刀,“哢嚓”幾下,把她上下左右的背景全都剪掉。
那微弱的紅光是她正在燃燒的煙頭。
她已經老了。
我的姐姐,她應該也老了。在她年輕時,我給她拍過很多張照片,現在卻一張都沒有留下。
那時候我才十歲,她也不過十八歲,第一次見到她是在爸爸經營的娛樂城門口,爸爸讓我開口叫她阿姨,她刮了一下我的鼻子說叫姐姐。
我叫了一聲姐姐,我爸哈哈大笑,和她說,那你也要叫我爸爸。
我跟著我爸一樣咧開嘴笑,舉起掛在脖子上的相機對準她的臉拍了一張照片,她從口袋裏掏出一枚硬幣給我變魔術。
硬幣在她手指縫間轉著轉著就消失了,出現在我的口袋裏,然後又消失了,找遍彼此全身也沒能發現,我們的姐弟關系就這麽確認了下來。
我認識的人都叫我爸馬老板,只有她叫他老馬。別人都叫我路少爺,只有她直接叫我的名字,馬路。
她的名字就叫姐姐。我這麽叫她,我爸爸也這麽叫她。她是我爸爸的情人,在此之前,是一個扒手。
當她告訴我這件事時,我正趴在地毯上畫畫,之前只喜歡畫畫和拍照,現在又多了一件喜歡的事情,她拿我當枕頭,仰面躺著,雙腿微曲,穿著一條睡裙,腳上套著一雙白色襪子,硬幣在她的手指間閃閃發光,手指異常纖長,每一根好像都可以獨立存在。
我畫了十個跳舞的小精靈給她看,她雙手合起剛好捧住我的臉,先親再誇,我問她是不是魔術師,除了硬幣還有沒有其他魔術。
她附在我的耳邊說,“其實姐姐不是魔術師,而是一個扒手。”
她的語氣隱約帶著一種驕傲,勾起我的好奇,感覺比變魔術要有趣得多,纏著她教我。
她先檢查我的手指,伸手和我的手交叉相扣,慢慢地向我的手背壓去。她的手指柔軟又有力,我的手指在她的擠壓之下也瞬間變得服服帖帖,能完全碰到自己的手背,微微有些發麻,一點也不疼。
“你真是一個寶貝。”她似乎對我的手指異常滿意,每根都輕輕揉捏了一遍,隨後伸出她的小指頭和我拉鉤,說以後這件事就是我和她之間的秘密,我不能和爸爸提起這件事。
隨後她又教我玩了一個小游戲,不知道具體稱呼,暫且叫做點手指游戲,兩只手交叉向下,手心相對,十指相扣,再旋轉向上。她淩空指點我的某根手指,讓我第一時間彈出那根相對應的手指,游戲的重點是她不能觸碰到我的手指。
開始的時候,我總是會出錯,明明知道她指的是右手的手指,彈出的卻是左手的手指,明明想讓自己的無名指彈出來,彈出的卻是食指。
那種大腦對自己的手指失去判斷的感覺讓我著迷,一直到現在,遇到合適的人,我都要和他玩一下這個游戲,以此建立我和他之間存在於冥冥之中的某種關聯。
教會他們玩法之後,我也會反過來讓他們淩空點我的手指,像是先自縛住手腳,然後尋找解脫的可能,必須集中註意力,又不能太過於緊張。
教學就在我的家裏進行,我們互為老師,她沒有念過書,讓我教她識字,給她讀書,在這個過程中,我的學習成績也越來越好,爸爸認為姐姐有很大的功勞,對她也比其他女人更好。
爸爸有過很多情人,我也有過很多阿姨,媽媽在我六歲那年就死了,姐姐給我爸爸做了八年的情人,也是唯一能住進我家裏的女人。
她只教我一個招式,利用中指和食指夾東西,她把我給她拍的一張照片放在身上,讓我隨時找機會從她的身上摸走。
也和我約定三章,在我學會扒手技巧之後,不準隨意出手,就算要出手,也不能將手伸入好人的口袋裏。
我問她怎麽判斷一個人是不是好人,她想了一會說,憑你自己的感覺。
第一次成功是在一個多月之後,她來接我放學,我假裝自己累了,死活要她背我,一路上都把她抱得緊緊的,等她把我放下時,才突然下手摸走了那張照片,雖然是耍賴贏得的,但她還是給了我獎勵,帶我去游戲廳玩了兩個小時游戲,
她一直在大呼小叫,玩得滿頭大汗,玩得比我還要開心。
此後這成了我和她之間一直延續的游戲,每次都會放一張我拍的照片在身上,等我摸走了,再換一張新的。最開始只是放在褲兜裏,最後不得不藏在胸口處。
我承認,我們之間的游戲越來越不適宜,但對當時的我們來說,並無禁忌。
我從小就在娛樂城裏長大,爸爸沒什麽時間管我,也不想我被他那些抽煙喝酒滿口臟話的手下帶壞,總是由不同的阿姨或者姐姐照看,大多是呆在她們的大休息室,畫畫或者做作業。
多的時候裏面能呆下上百個人,她們每個人都忍不住想要摸摸我,抱抱我,親親我,夏天熱的時候,她們大多只穿著內衣褲,有時候衣服被客人弄臟了,當著我的面就把自己脫得精光。
她們唯一教會我的事情就是搖骰子,猜骰子。
娛樂城裏有成千上萬顆骰子,就像是她們的命運,被不同的人搖晃個不停,在黑暗的牢籠之中磕磕碰碰,落下後有人開心有人沮喪,而她們只是取樂的工具而已,周而覆始,只有滾落到無人能觸及的陰暗角落,才能徹底停下,無人在意它是大是小,是紅是黑。
姐姐沒跟我說過她太多的故事,也不知道她為什麽會成為我爸爸的情人,只知道她原來也有一個親弟弟,每天都用一個布帶綁在她的背上,後來她上山砍柴,和弟弟一起被人用麻袋裝走,再也沒能見到弟弟,也想不起回家的路了。
她身上有不少傷疤,有些是以前留下的,有些是我爸爸打的,後來我問她為什麽不離開我的爸爸,她伸出手摸著我的臉說,“我已經習慣了,現在是我活得最好的時候了。”
這些都是我能回想起的場景,就像是那張被人撫摸過無數次的照片,變得越來越模糊。
我也只記得這些場景,記得自己對她有很深的感情,但已經想不起那些時候的真實感受。
開心是什麽感覺?痛苦是什麽感覺?一切都變得空蕩蕩,隔著皮靴撓癢,只有兩根手指尖處有微弱的知覺。
手指在鏡子上撫摸,讓自己這張臉在霧氣中慢慢浮現,像是一個陌生人,站在鏡子外的我還是那個十來歲的小少爺,拿起掛在脖子上的相機,對準他拍下了一張照片。
他看著我,慢慢露出了微笑,發出姐姐的聲音,“你根本不知道什麽是受罪,什麽是苦難,所以你才會沖動,毫不猶豫地動手殺人,其實,什麽都能忍的。”
是啊,姐姐,我沒能忍住,所以,我已經過不了正常人的生活了,我不能當作什麽事都沒發生,照常去念大學,去組建一個和諧的家庭。
已經沒有可能了。
只有我們知道,爸爸是我親手殺死的。但是你不知道,殺死爸爸對我來說,到底意味著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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