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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疤
林書璞一夜沒怎麽睡。
醒來時嘴裏發渴, 她起床去冰箱裏拿了瓶水,擰開蓋子喝下去小半瓶。
昨天喝了不少酒,雖然洗過澡也總覺得身上有酒味。她把水瓶放回吧臺,一邊脫衣裳一邊往浴室走。
剛沖完澡, 羅恕的電話打了過來。
她拿了條浴巾裹住自己, 靠在洗手臺邊接電話。
羅恕問她:“睡醒沒有?”
她還不想給他好臉:“你有事嗎?”
“給你買了早餐。”
“我不餓。”
“不餓也得吃。”
“你買了什麽?”
“包子豆漿。”
“我不想吃包子, ”她故意使小性,說了一家距離很遠的全京市只有一家的店,“我想吃現炸的肉盒。”
“那你準備準備, 我帶你去吃。”
林書璞突然又不想折騰他了:“算了,那家店天天排隊, 等輪到我們的時候都要餓死了。”
她把手機放一邊, 用浴巾把身上的水珠擦幹,蹲在地上從行李箱裏找衣服。她回國回得比較急,行李箱裏只裝著三四套衣裳,不管哪件都覺得不好看。轉而又覺得自己不該這麽註重外表,顯得她很想勾引羅恕一樣。
她故意挑了最簡單的白T和一件短裙,披著濕漉漉的頭發去開門。羅恕在門口站著, 門開後聞見了一陣熟悉又陌生的花香味道。兩人談戀愛那段時間, 他知道林書璞喜歡用一個牌子的沐浴液, 這麽久時間過去她還是只用那個牌子。氣味聞起來像是淡淡的純白色山茶花,同時又混雜了一點兒奶香。
她的唇看起來也又軟又香, 好親得不行。
換以前他早不太溫柔地吻了上去,現在他卻不敢再這麽褻瀆她,隱忍地滾了滾喉結, 眼神閃了一瞬,把手裏拎著的保溫飯盒給她看了看:“先吃飯, 吃完飯收拾東西,我帶你搬家。”
林書璞在餐桌前坐下,接過他遞來的一碗粥:“搬哪裏?”
“我家。”他的語氣沒什麽波瀾,“你跟我住也好,每天都在我身邊我能看著你,總不至於會讓你有危險。”
林書璞咬一口流油的包子,味蕾得到了極大滿足,又咬一大口把嘴巴裏塞得滿滿的,臉頰一鼓一鼓地嚼著,問他:“這是哪家的包子?”
“好吃?”
“嗯。”
“馬路對面的包子鋪。”羅恕抽了張紙巾給她擦嘴角的油星,“你要喜歡的話,我每天來給你買。”
她沒接話,但是心裏一點一點感受到了甜味。
吃完飯她收到了一條催稿,把筆電拿出來坐在桌子前頭敲鍵盤,打算先把一份旁人預約很久的代序寫出來發給出版社。羅恕從屋裏找到一個吹風機,插上電,站在她身後幫她吹頭發。
一開始林書璞有點兒不自然,要寫什麽東西都忘了。慢慢地就習慣下來,找回了以前跟他在一起時的自在感,兩只手劈裏啪啦地碼字,很快把一篇代序寫出來發到對方郵箱。
羅恕幫她把頭發吹到八成幹。她常用的洗發水也只有一種,他拍戲這麽久,合作了那麽多的女演員,那些女人為了保養頭發每天大把大把的錢花出去,什麽好東西都用,香是香,但總讓他覺得刺鼻,只有林書璞的頭發香氣讓他喜歡。
他把吹風機放回去,又找了梳子幫她把頭發梳順。林書璞對他的照顧越來越習慣,好像他天生就該是這麽照顧她的一般,不需要有任何奇怪和尷尬的地方。
羅恕給她梳完頭,問:“要不要紮起來?”
她習慣性要從手腕上拿皮筋,發現沒有。羅恕去梳妝臺上找了找,又進了浴室,再出來時手裏拿了個黑色皮筋,過來給她紮頭發。
羅恕給她紮了個高馬尾。這個發型襯托得她人更小,像是仍舊只有十七八歲,其實並沒有長大,青春洋溢到不行。
而他已經三十歲了。
每次想到自己的年齡,他就想更用心地照顧她,最好能把她照顧出一身公主病。
比較嬌氣的女生才不容易吃苦。
她過去過得太苦了,也太能抗了。
伺候好她,羅恕開始把房間裏屬於她的東西一樣樣理好裝進行李箱,帶著她回家。
別墅並沒有什麽變化,卻無端讓人覺得陌生。
很久沒回來過,林書璞有些拘謹,不管往哪兒看都能回憶起兩個人之前在這裏生活過的痕跡。
還是有點兒生他的氣,林書璞從羅恕手裏拿過行李箱,想避嫌似的要去二樓住。
只有二十寸的一個小行李箱,裏面沒裝多少東西,只有幾件衣服和一套護膚化妝品。可羅恕還是跟上去拿了過來:“這點兒重活你就別幹了,手傷了怎麽辦?”
她說:“這箱子又不重。”
羅恕看了眼她的手:“那也不能提,你這雙手很金貴,除了寫作以外別的活兒都不能幹。”
林書璞抿唇不語。
到了二樓一間房前,羅恕推門之前回身看她,過了很長一會兒,他問:“你昨天晚上說的,是醉話還是真話?”
林書璞心裏猛地失重了一下,她明白羅恕指的是她說從很早以前就開始喜歡他的那些話。
其實醉話和真話都一樣,並沒有任何差別。
但她還是說:“只是醉話而已。”
她繞過他推開了門,把行李箱拿過去,蹲在地上開始收拾。羅恕在門邊站了會兒,說:“我待會兒要出去一趟,你先在家待著,有什麽事給我打電話。”
林書璞問:“你要去哪兒?”
羅恕沒回答,她就猜到了應該是警局。周氏企業覆滅跟羅恕有脫不開的關系,如今周豐跟周曼知潛逃在外,上面下了命令必須要盡快抓到人,羅恕就成了其中最關鍵的一個誘餌。
“你能不能帶著我?”她說,“我一個人在家挺無聊的。”
“你可以去書房找本書看,或者看電影也行。”
“我不想看書,也不想看電影,就想跟你出去。”
羅恕看她一會兒,最後還是妥協了:“把東西收拾好下去找我。”
其實也沒什麽可收拾的,林書璞把幾件衣服放進衣帽間,對著鏡子補了補妝,重擦了一遍口紅。轉而又覺得這樣太刻意了,抽了張紙巾把口紅擦掉,換了只顏色較淡的擦了薄薄一層。
她下樓去找羅恕,羅恕靠站在吧臺邊跟人發消息,六月份熱起來的天氣裏他穿了件寬松的黑色T恤,兩條迥勁有力的手臂露著,略有些大的T恤領口下半遮半掩著兩道淩厲的鎖骨。他過於自律的生活習慣讓他一直保持著恰到好處的身材,往那一站就有種無形的性吸引力源源不斷散發出來。又帶了一股清爽迷人的少年感,讓人無法相信他其實是個三十歲的男人。
原來時光也會有偏愛。
聽見腳步聲,羅恕擡起頭,把手機揣褲子口袋裏朝她走過來。兩人的距離越近,她越能聞到他身上香香的帶了男性荷爾蒙的氣味,這味道無端讓她耳熱。
還好羅恕並沒有發現她的不自在,看了看她身上的白T和不到膝蓋的短裙,說:“下午會變天,你回去多穿一件。”
她別扭地說:“都夏天了能冷到哪兒去?”
羅恕就沒再說什麽,只是出門時多拿了件外套。
他驅車到了警察局,把車開進去,讓林書璞先在車裏等著。林書璞看著他進了刑警辦公大樓,門口有兩個警察跟他說了幾句話,帶著他進去找費弘揚。
林書璞在外面閑來無事,突然想到自己很久沒上微博看看,不知道自己的賬號還有沒有人留言,惡評是不是還像之前那樣多。
她把微博重新裝了回來,登陸。主頁的留言數多到翻不完,出乎預料的是並沒有幾條惡意的攻擊,基本全在表達對她的喜愛和尊敬,要不然就是用各種天花亂墜的修飾詞誇讚她的作品有多麽好。
林書璞一條一條翻看著,慢慢發現有個賬號名叫“書裏有璞玉”的人幾乎每天都會來她的微博底下留言,內容很簡單,就只是單純在跟她講今天的天氣怎麽樣,如果天上有很好看的雲彩會貼圖給她,下很大的雨或者是雪的時候也會告訴她,然後說:“今天下雨了,我很想你。”或者是:“你很喜歡看雪,要是你在就好了。我給你堆了個雪人,有點兒醜,你不要嫌棄。”
有幾次的留言日期比較特殊,分別是她畢業的日子、二十一歲生日、作品獲文學大獎的時候,還有她二十二歲的生日。
凡是這些特殊日期,她以為沒有人會記得的日子,他總會來留言說些什麽。
他說:
【我們璞璞畢業了,從今以後一定會前程似錦,每天都順順利利。】
【二十一歲生日快樂,給你買了禮物,但不知道還有沒有機會送給你。】
【璞璞的書得獎了,這是你的第一個大獎,但絕不會是最後一個。哥哥很為你驕傲,又覺得我確實配不上你。其實我一直覺得自己配不上你,我比你大太多歲了,總擔心在一起會委屈你。】
【二十二歲生日快樂,我很想你。】
兩年多的時間裏,他不間斷地找她留言。
林書璞點進他的主頁,並沒有多少粉絲,其中還有幾個是僵屍粉。
他的微博只發過一條。
那條博文是:【生日快樂。沒能娶你,是我不夠幸運。】
林書璞心裏劇烈一顫,確認了好幾遍日期。
發博時間是在兩年前的5月17日,她的二十歲生日。
林書璞想到羅恕曾經跟她說過,等她滿二十歲的時候,就帶著她去領證。
後來兩個人猝不及防地分手,她哭著把偷出來的戶口本放了回去,還在心裏頭發誓,她再也不要喜歡羅恕了。
林書璞發了很長時間的呆,直到車門被人打開,羅恕從外面坐進來,脫掉了身上的外套給她:“有點兒降溫,你把我衣裳穿上,免得感冒。”
林書璞摁滅手機,神思不屬地把衣服接過來。他的衣服染了他身上的體香,聞著讓人舒心。她不自覺地把對自己來說太過寬大的衣服攏緊,讓他的氣息將自己緊緊包裹。
袖子有些長,羅恕把她兩只手拉過去,一只一只地幫她把袖口往上折了兩道。女孩子柔滑白嫩的小手露出來,手腕纖細。
林書璞擡了擡眼睫,問:“費警官跟你說了什麽?”
“周豐應該還在京市,沒能跑出去。”
“那為什麽還沒抓到人?”
“早晚能抓到,不過是時間長短而已。”
“那確實,要是逃一百年死了以後屍骨被翻出來了,那也是抓到了。”
她明顯有氣,也不知道是誰惹了她。羅恕看一眼,一只手伸過去揉了揉她頭發:“怎麽了?氣性這麽大。”
見她還是生氣,他輕哄:“警察也不是萬能的,總得給他們時間才能抓到人,是不是?”
“哥,你跟我去美國吧。”她只想到這一個辦法,“你不要再管這件事了好不好?你又不是警察,抓捕罪犯不是你的事。”
“擱以前這事兒確實跟我沒關系,可是從我參與開始,我就沒辦法獨善其身了。”
“所以你當初為什麽要參與?你為什麽不直接拒絕?你以為你是什麽大英雄嗎?這個世界有多少壞人,壞人對社會會有什麽樣的危害,他們什麽時候死跟你又有什麽關系?你演了那麽多警察的角色,就真以為自己是需要維護社會治安的警察嗎?”
林書璞喜歡英雄,也寫過不少英雄式的人物,但當事情真的發生在自己最喜歡的人身上時,她發現自己寧願他能貪生怕死一點,寧願他是個普通平凡的人,她一點都不想讓他去當這個舍生取義的英雄。
“從一開始,你就不該答應去當臥底,你到底為什麽要去?”她問。
羅恕沒有回答。
可林書璞又怎麽會猜不到。
她想聽羅恕親口把一切告訴她,可這個男人向來最會隱忍,從來就沒打算跟她說。
林書璞把頭扭到一邊,看起來是在生氣,但眼眶還有一顆心早被他捂熱了。
“你其實可以告訴我的。”她聲音裏有克制不住的哭腔,“哪怕就給我提示一句,我當初也能想明白。”
就不會帶著恨意跟他分手,留他一個人在國內面對這麽多危險。
一直過去很久,羅恕終於說:“我怕我會死。”
林書璞心裏劇烈地疼了下。
“如果我死了,”他說,“你會很難過。”
所以他一定要讓她帶著恨意離開他。
不能對他有一絲美好的留戀。
從知道林書璞被周赫峰綁架的那天開始,他就做好了放棄一切的準備,包括可以放棄生命。
林書璞從來沒見過這麽傻的男人。
他明明有著光輝燦爛的人生,卻可以為了她全都不要。
她把臉上的眼淚擦幹凈,從副駕駛爬到了他腿上,羅恕下意識接過來,手護在她腰後。
林書璞摟住他脖子,把唇送過去跟他接吻。
她親他溫軟的唇,舌頭探進去跟他的攪在一起,轉臉時鼻子跟他的互相蹭著。身上還穿著他的外套,慢慢地她有點兒熱,擡手把外套從肩膀往下褪。
車子還停在警察局裏,外面有穿著制服的人走來走去。即使知道這輛車的防窺性很好,她也還是把外套蓋到了兩個人的頭頂。
在一片昏昧不清的黑暗裏,她不停地跟他親著。
從知道了她很小就在暗戀他以後,羅恕就一直不舍得碰她,怕會把她弄臟。而當她主動時,他也做不到清心寡欲,手握住她後腦把她往前按,加深這個吻。
兩個人親得很黏,啜吻聲從唇齒間不停溢出,連空氣都燒熱了。
林書璞從一開始的主動化為被動,眼神愈發迷離。
她亂著呼吸,跟他說:“哥,我不會難過,我只會跟你一起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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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書璞一夜沒怎麽睡。
醒來時嘴裏發渴, 她起床去冰箱裏拿了瓶水,擰開蓋子喝下去小半瓶。
昨天喝了不少酒,雖然洗過澡也總覺得身上有酒味。她把水瓶放回吧臺,一邊脫衣裳一邊往浴室走。
剛沖完澡, 羅恕的電話打了過來。
她拿了條浴巾裹住自己, 靠在洗手臺邊接電話。
羅恕問她:“睡醒沒有?”
她還不想給他好臉:“你有事嗎?”
“給你買了早餐。”
“我不餓。”
“不餓也得吃。”
“你買了什麽?”
“包子豆漿。”
“我不想吃包子, ”她故意使小性,說了一家距離很遠的全京市只有一家的店,“我想吃現炸的肉盒。”
“那你準備準備, 我帶你去吃。”
林書璞突然又不想折騰他了:“算了,那家店天天排隊, 等輪到我們的時候都要餓死了。”
她把手機放一邊, 用浴巾把身上的水珠擦幹,蹲在地上從行李箱裏找衣服。她回國回得比較急,行李箱裏只裝著三四套衣裳,不管哪件都覺得不好看。轉而又覺得自己不該這麽註重外表,顯得她很想勾引羅恕一樣。
她故意挑了最簡單的白T和一件短裙,披著濕漉漉的頭發去開門。羅恕在門口站著, 門開後聞見了一陣熟悉又陌生的花香味道。兩人談戀愛那段時間, 他知道林書璞喜歡用一個牌子的沐浴液, 這麽久時間過去她還是只用那個牌子。氣味聞起來像是淡淡的純白色山茶花,同時又混雜了一點兒奶香。
她的唇看起來也又軟又香, 好親得不行。
換以前他早不太溫柔地吻了上去,現在他卻不敢再這麽褻瀆她,隱忍地滾了滾喉結, 眼神閃了一瞬,把手裏拎著的保溫飯盒給她看了看:“先吃飯, 吃完飯收拾東西,我帶你搬家。”
林書璞在餐桌前坐下,接過他遞來的一碗粥:“搬哪裏?”
“我家。”他的語氣沒什麽波瀾,“你跟我住也好,每天都在我身邊我能看著你,總不至於會讓你有危險。”
林書璞咬一口流油的包子,味蕾得到了極大滿足,又咬一大口把嘴巴裏塞得滿滿的,臉頰一鼓一鼓地嚼著,問他:“這是哪家的包子?”
“好吃?”
“嗯。”
“馬路對面的包子鋪。”羅恕抽了張紙巾給她擦嘴角的油星,“你要喜歡的話,我每天來給你買。”
她沒接話,但是心裏一點一點感受到了甜味。
吃完飯她收到了一條催稿,把筆電拿出來坐在桌子前頭敲鍵盤,打算先把一份旁人預約很久的代序寫出來發給出版社。羅恕從屋裏找到一個吹風機,插上電,站在她身後幫她吹頭發。
一開始林書璞有點兒不自然,要寫什麽東西都忘了。慢慢地就習慣下來,找回了以前跟他在一起時的自在感,兩只手劈裏啪啦地碼字,很快把一篇代序寫出來發到對方郵箱。
羅恕幫她把頭發吹到八成幹。她常用的洗發水也只有一種,他拍戲這麽久,合作了那麽多的女演員,那些女人為了保養頭發每天大把大把的錢花出去,什麽好東西都用,香是香,但總讓他覺得刺鼻,只有林書璞的頭發香氣讓他喜歡。
他把吹風機放回去,又找了梳子幫她把頭發梳順。林書璞對他的照顧越來越習慣,好像他天生就該是這麽照顧她的一般,不需要有任何奇怪和尷尬的地方。
羅恕給她梳完頭,問:“要不要紮起來?”
她習慣性要從手腕上拿皮筋,發現沒有。羅恕去梳妝臺上找了找,又進了浴室,再出來時手裏拿了個黑色皮筋,過來給她紮頭發。
羅恕給她紮了個高馬尾。這個發型襯托得她人更小,像是仍舊只有十七八歲,其實並沒有長大,青春洋溢到不行。
而他已經三十歲了。
每次想到自己的年齡,他就想更用心地照顧她,最好能把她照顧出一身公主病。
比較嬌氣的女生才不容易吃苦。
她過去過得太苦了,也太能抗了。
伺候好她,羅恕開始把房間裏屬於她的東西一樣樣理好裝進行李箱,帶著她回家。
別墅並沒有什麽變化,卻無端讓人覺得陌生。
很久沒回來過,林書璞有些拘謹,不管往哪兒看都能回憶起兩個人之前在這裏生活過的痕跡。
還是有點兒生他的氣,林書璞從羅恕手裏拿過行李箱,想避嫌似的要去二樓住。
只有二十寸的一個小行李箱,裏面沒裝多少東西,只有幾件衣服和一套護膚化妝品。可羅恕還是跟上去拿了過來:“這點兒重活你就別幹了,手傷了怎麽辦?”
她說:“這箱子又不重。”
羅恕看了眼她的手:“那也不能提,你這雙手很金貴,除了寫作以外別的活兒都不能幹。”
林書璞抿唇不語。
到了二樓一間房前,羅恕推門之前回身看她,過了很長一會兒,他問:“你昨天晚上說的,是醉話還是真話?”
林書璞心裏猛地失重了一下,她明白羅恕指的是她說從很早以前就開始喜歡他的那些話。
其實醉話和真話都一樣,並沒有任何差別。
但她還是說:“只是醉話而已。”
她繞過他推開了門,把行李箱拿過去,蹲在地上開始收拾。羅恕在門邊站了會兒,說:“我待會兒要出去一趟,你先在家待著,有什麽事給我打電話。”
林書璞問:“你要去哪兒?”
羅恕沒回答,她就猜到了應該是警局。周氏企業覆滅跟羅恕有脫不開的關系,如今周豐跟周曼知潛逃在外,上面下了命令必須要盡快抓到人,羅恕就成了其中最關鍵的一個誘餌。
“你能不能帶著我?”她說,“我一個人在家挺無聊的。”
“你可以去書房找本書看,或者看電影也行。”
“我不想看書,也不想看電影,就想跟你出去。”
羅恕看她一會兒,最後還是妥協了:“把東西收拾好下去找我。”
其實也沒什麽可收拾的,林書璞把幾件衣服放進衣帽間,對著鏡子補了補妝,重擦了一遍口紅。轉而又覺得這樣太刻意了,抽了張紙巾把口紅擦掉,換了只顏色較淡的擦了薄薄一層。
她下樓去找羅恕,羅恕靠站在吧臺邊跟人發消息,六月份熱起來的天氣裏他穿了件寬松的黑色T恤,兩條迥勁有力的手臂露著,略有些大的T恤領口下半遮半掩著兩道淩厲的鎖骨。他過於自律的生活習慣讓他一直保持著恰到好處的身材,往那一站就有種無形的性吸引力源源不斷散發出來。又帶了一股清爽迷人的少年感,讓人無法相信他其實是個三十歲的男人。
原來時光也會有偏愛。
聽見腳步聲,羅恕擡起頭,把手機揣褲子口袋裏朝她走過來。兩人的距離越近,她越能聞到他身上香香的帶了男性荷爾蒙的氣味,這味道無端讓她耳熱。
還好羅恕並沒有發現她的不自在,看了看她身上的白T和不到膝蓋的短裙,說:“下午會變天,你回去多穿一件。”
她別扭地說:“都夏天了能冷到哪兒去?”
羅恕就沒再說什麽,只是出門時多拿了件外套。
他驅車到了警察局,把車開進去,讓林書璞先在車裏等著。林書璞看著他進了刑警辦公大樓,門口有兩個警察跟他說了幾句話,帶著他進去找費弘揚。
林書璞在外面閑來無事,突然想到自己很久沒上微博看看,不知道自己的賬號還有沒有人留言,惡評是不是還像之前那樣多。
她把微博重新裝了回來,登陸。主頁的留言數多到翻不完,出乎預料的是並沒有幾條惡意的攻擊,基本全在表達對她的喜愛和尊敬,要不然就是用各種天花亂墜的修飾詞誇讚她的作品有多麽好。
林書璞一條一條翻看著,慢慢發現有個賬號名叫“書裏有璞玉”的人幾乎每天都會來她的微博底下留言,內容很簡單,就只是單純在跟她講今天的天氣怎麽樣,如果天上有很好看的雲彩會貼圖給她,下很大的雨或者是雪的時候也會告訴她,然後說:“今天下雨了,我很想你。”或者是:“你很喜歡看雪,要是你在就好了。我給你堆了個雪人,有點兒醜,你不要嫌棄。”
有幾次的留言日期比較特殊,分別是她畢業的日子、二十一歲生日、作品獲文學大獎的時候,還有她二十二歲的生日。
凡是這些特殊日期,她以為沒有人會記得的日子,他總會來留言說些什麽。
他說:
【我們璞璞畢業了,從今以後一定會前程似錦,每天都順順利利。】
【二十一歲生日快樂,給你買了禮物,但不知道還有沒有機會送給你。】
【璞璞的書得獎了,這是你的第一個大獎,但絕不會是最後一個。哥哥很為你驕傲,又覺得我確實配不上你。其實我一直覺得自己配不上你,我比你大太多歲了,總擔心在一起會委屈你。】
【二十二歲生日快樂,我很想你。】
兩年多的時間裏,他不間斷地找她留言。
林書璞點進他的主頁,並沒有多少粉絲,其中還有幾個是僵屍粉。
他的微博只發過一條。
那條博文是:【生日快樂。沒能娶你,是我不夠幸運。】
林書璞心裏劇烈一顫,確認了好幾遍日期。
發博時間是在兩年前的5月17日,她的二十歲生日。
林書璞想到羅恕曾經跟她說過,等她滿二十歲的時候,就帶著她去領證。
後來兩個人猝不及防地分手,她哭著把偷出來的戶口本放了回去,還在心裏頭發誓,她再也不要喜歡羅恕了。
林書璞發了很長時間的呆,直到車門被人打開,羅恕從外面坐進來,脫掉了身上的外套給她:“有點兒降溫,你把我衣裳穿上,免得感冒。”
林書璞摁滅手機,神思不屬地把衣服接過來。他的衣服染了他身上的體香,聞著讓人舒心。她不自覺地把對自己來說太過寬大的衣服攏緊,讓他的氣息將自己緊緊包裹。
袖子有些長,羅恕把她兩只手拉過去,一只一只地幫她把袖口往上折了兩道。女孩子柔滑白嫩的小手露出來,手腕纖細。
林書璞擡了擡眼睫,問:“費警官跟你說了什麽?”
“周豐應該還在京市,沒能跑出去。”
“那為什麽還沒抓到人?”
“早晚能抓到,不過是時間長短而已。”
“那確實,要是逃一百年死了以後屍骨被翻出來了,那也是抓到了。”
她明顯有氣,也不知道是誰惹了她。羅恕看一眼,一只手伸過去揉了揉她頭發:“怎麽了?氣性這麽大。”
見她還是生氣,他輕哄:“警察也不是萬能的,總得給他們時間才能抓到人,是不是?”
“哥,你跟我去美國吧。”她只想到這一個辦法,“你不要再管這件事了好不好?你又不是警察,抓捕罪犯不是你的事。”
“擱以前這事兒確實跟我沒關系,可是從我參與開始,我就沒辦法獨善其身了。”
“所以你當初為什麽要參與?你為什麽不直接拒絕?你以為你是什麽大英雄嗎?這個世界有多少壞人,壞人對社會會有什麽樣的危害,他們什麽時候死跟你又有什麽關系?你演了那麽多警察的角色,就真以為自己是需要維護社會治安的警察嗎?”
林書璞喜歡英雄,也寫過不少英雄式的人物,但當事情真的發生在自己最喜歡的人身上時,她發現自己寧願他能貪生怕死一點,寧願他是個普通平凡的人,她一點都不想讓他去當這個舍生取義的英雄。
“從一開始,你就不該答應去當臥底,你到底為什麽要去?”她問。
羅恕沒有回答。
可林書璞又怎麽會猜不到。
她想聽羅恕親口把一切告訴她,可這個男人向來最會隱忍,從來就沒打算跟她說。
林書璞把頭扭到一邊,看起來是在生氣,但眼眶還有一顆心早被他捂熱了。
“你其實可以告訴我的。”她聲音裏有克制不住的哭腔,“哪怕就給我提示一句,我當初也能想明白。”
就不會帶著恨意跟他分手,留他一個人在國內面對這麽多危險。
一直過去很久,羅恕終於說:“我怕我會死。”
林書璞心裏劇烈地疼了下。
“如果我死了,”他說,“你會很難過。”
所以他一定要讓她帶著恨意離開他。
不能對他有一絲美好的留戀。
從知道林書璞被周赫峰綁架的那天開始,他就做好了放棄一切的準備,包括可以放棄生命。
林書璞從來沒見過這麽傻的男人。
他明明有著光輝燦爛的人生,卻可以為了她全都不要。
她把臉上的眼淚擦幹凈,從副駕駛爬到了他腿上,羅恕下意識接過來,手護在她腰後。
林書璞摟住他脖子,把唇送過去跟他接吻。
她親他溫軟的唇,舌頭探進去跟他的攪在一起,轉臉時鼻子跟他的互相蹭著。身上還穿著他的外套,慢慢地她有點兒熱,擡手把外套從肩膀往下褪。
車子還停在警察局裏,外面有穿著制服的人走來走去。即使知道這輛車的防窺性很好,她也還是把外套蓋到了兩個人的頭頂。
在一片昏昧不清的黑暗裏,她不停地跟他親著。
從知道了她很小就在暗戀他以後,羅恕就一直不舍得碰她,怕會把她弄臟。而當她主動時,他也做不到清心寡欲,手握住她後腦把她往前按,加深這個吻。
兩個人親得很黏,啜吻聲從唇齒間不停溢出,連空氣都燒熱了。
林書璞從一開始的主動化為被動,眼神愈發迷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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