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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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思遠自從和楊建新見了面之後,整個人就好像沈了下來,雖然依舊外向但卻不像以前那麽活潑,經常會一個人,而且特別討厭被別人打擾。
以前他做事的時候,經常會被人打斷,他們會想拉他出去玩啊吃飯啊之類的,那個時候他即便不想去也會好歹找個理由,而且也並不會因為別人打擾到他而有什麽反感的表現。
所以他給人的感覺就是脾氣特別好,永遠不會發火,哪怕別人妨礙到了他他也不會介意。但是最近不一樣,如果別人再在他專註於某一件事的時候打斷他,他會直接表明自己的不滿,然後直接拒絕對方的提議。
語氣還是很平和的,只是冷冽的眼神和虛偽的笑容將他的內心出賣,讓不少人當場尷尬,甚至會有點害怕。
有些和他走的近的社團朋友說他跟中了邪似的,還有人說他性格大變,只有他自己知道,其實他一直都應該是這樣。如果他真的是一個懂事的好學生,那他怎麽可能會和秦子良那一群狐朋狗友在一起玩那麽久?
哪怕是考慮到父母雙方的基因,他也會是個強硬叛逆的人,只不過從小到大他都被迫扮演一個乖孩子,披著那張羊皮在滿月之夜躲藏。
而現在,他藏累了,不想藏了,想要撕掉那層皮,露出自己尖銳的獠牙。
一開始他有點控制不住脾氣,有時候會把自己想說的話全都說出來,也不管會不會傷害到對方。因為他自認為自己缺乏同理心,缺乏善良的品質,所以自然而然地就會出口傷人。
直到有一天,許林雙實在忍不住了,問他:“你最近嘴有點毒你知道嗎?”
他很珍惜許林雙這個朋友,所以他的話他還是好好聽了進去,然後自己反思了幾天,發現確實是如此,他竟然有點像陳立玫和楊建新的結合體。
這太可怕了。
許林雙一語點醒他,他開始想辦法改正這一點,為了讓自己情緒不要那麽極端,他就經常看一些語句溫柔的散文,聽一些旋律平緩的歌曲。
吉他社的朋友經常給他推歌,因為有人學的是民謠吉他,所以他聽了很多民謠歌曲,慢慢就發現自己很喜歡這種風格,於是也開始跟著社團裏的師兄師姐學了起來。
他很聰明,藝術感覺很強,學起來特別快,而且又很勤奮,所以很多學的時間比他長的人都被他落在了後面。
當時社團裏特別流行學老狼的歌,可能是想懷念一下青蔥年華,懷念一下青春懵懂的悸動。楊思遠也學了很多,但他其實並不很喜歡唱老狼的歌,因為他沒有共鳴,他的高中不是歌裏寫的那樣的,他體會不到歌裏的感情。
社團六月份要辦一個專場音樂會,達到能上臺的水平的人又不多,只能再挑一些學得快的湊數。所以社長想要讓他出一個節目,曲目他可以自己選,只要他能彈好、唱好。
他倒是很樂意幫忙,沒怎麽猶豫就答應了,只是回去之後就開始撓頭了,因為他說什麽也找不到自己想要的歌。
他找的歌都很好聽,但是還是那個問題——他沒共鳴,他唱不出來。
這個時候怎麽辦呢……當然是找許林雙那個全能大神。
許林雙一直做配音工作,平時為了找配樂所以會留意很多冷門好歌,楊思遠問了問他,果然,沒幾天之後,許林雙就給他推薦了一首。
許林雙在電腦上給他放的,楊思遠就湊過去戴上耳機聽,他其實沒抱太大希望,但第一句唱出來之後,他就陷進去了。
那首歌和他聽過的所有的歌都不一樣……獨特的嗓音像在用回憶的語氣講一個寥落悲傷的故事,那聲音和曲調富有極強的敘述性,又像是獨自隨著旋律奔波,不被任何框架所束縛。歌手唱得不是詞,是靈魂。
楊思遠聽得有點想哭。
他不發一語,認真的聽完,然後查看了歌曲的信息。
那是首當年發行的歌曲,是何力的《抵達》。
他又向下滾動著頁面,想要去看看歌詞,從歌詞裏知道這是個怎樣的故事。
滾動條向下滑了一段,看到詞後,他的手便僵在了那裏,無論如何也不能再撥動那個滾輪。
“抵達明天的人,在黑夜裏投宿。抵達你,在夢裏繼續奔波。
抵達未來的人,在歲月裏顛簸。抵達你,今生不停的奔波。
……
我望著你的天空,飛鳥在飛翔。
我走過你的土地,鮮花在開放。
……
我想著我的靈魂,長住內心的惡妖。
我想著我的生命,自由的奔跑。
我望著你的天空,飛鳥在飛翔。”
歌詞很短,楊思遠靜靜讀完,然後緩緩直起身,深吸了一口氣。
這首歌是有故事的,作者通過歌詞表達的具體的故事他不知道,但他能有共鳴。
這是他的故事,是李遇安的故事,是他和李遇安的故事。
“我就唱這首了。”
……
武漢的夏天潮熱得要命,楊思遠練琴的時候經常會出一身汗,衣服被汗水粘在身上,黏黏膩膩的讓人難受。但他一練起琴來就什麽也感覺不到了,只有那首歌,還有歌裏的自己和心上人。
六月下旬正式演出,他換了一件麻布襯衫,沒有過多的裝飾,簡單樸素,正如歌裏的故事一般。
大幕拉開,燈光亮起,只有一束暖光投在他身上。他坐在木椅子上,周圍是一片黑暗,只有他,在這黑暗之中發著光。
他看不清觀眾,就將目光投向遠方,然後輕輕撥動琴弦,如風的旋律就從他手下緩緩而來,吹動了他視如珍寶的記憶,吹動了他青澀朦朧的初戀。
“你好,我是李遇安。”
——抵達明天的人,在黑夜裏投宿。
“‘遠’?和你一樣的那個‘遠’?”
——抵達你,在夢裏繼續奔波。
“謎底是……‘安’。”
——抵達未來的人,在歲月裏顛簸。
“還有,這裏不會有人來了。”
——抵達你,今生不停的奔波。
歌聲飄散在空中,吉他反射著光束,愛和遺憾藏在他的嗓音裏,悄悄在角落中相擁。
曲終,他卻還未醒過來,仍舊抱著吉他望著遠方,仿佛那裏有誰的身影在等著他。
臺下沈默了幾秒鐘,隨即爆發出如雷的掌聲。
他站起來鞠躬道謝,隨後看眼前幕布拉上,將自己與那些歡呼隔離開。
音樂會晚上九點半結束,他留下來和社團朋友一起收拾場地,結果就見一個女生跑了過來。
“你好,你是剛剛唱《抵達》的楊思遠嗎?”女生很漂亮,像個瓷娃娃一樣,說話聲音也很好聽,甜美清脆。
楊思遠放下手裏的音箱點點頭。
女生顯然很激動,眨巴著眼睛說:“那個……我也是大一的,然後特別喜歡剛剛那首歌,還有吉他我真的覺得好棒……我想問問,可不可以……可不可以現在加入吉他社呢?”
楊思遠搖搖頭:“這個你得問社長,我不能決定的。”
“那……我不認識社長,可不可以先加你呀?你再把社長的聯系方式給我?”女生想了想問。
楊思遠張望了一下,發現社長忙得團團轉,恐怕沒空搭理她,便點點頭,將自己的***給了她。
女生拿到***之後馬上心花怒放,連連鞠躬道謝,搞得楊思遠怪尷尬的。
“那社團見!”女生晃了晃手機,給了他一個大大的笑,然後小跑著離開了。
楊思遠:“……”
他對感情不敏感,沒發現這女孩的心思,只當她真的是來學吉他的,見她離開了之後便繼續忙活。
一直忙到十點多才終於結束,大家一起合了個照,約好第二天晚上出去吃個慶功宴,然後便各自回了宿舍。
楊思遠不太想回宿舍,就背著吉他漫步在路上,走著走著走到了學校的一小片樹林,看了看沒有親親抱抱的小情侶,便找了個椅子坐下。
這天天氣很好,繁星點點,楊思遠靠在椅子上擡頭望著星空,偶爾有夜風吹過,身邊樹葉就發出沙沙的響聲。
他腦子裏還存留著歌曲的曲調,不斷在他耳邊循環,一遍一遍,試圖與他對話。
慢慢地,他的思緒飄遠了,整個人都好像脫離了世界一樣,沈浸在飛鳥與黑夜的故事之中。
就這樣過了好久,他才又逐漸聽到了現實世界中的聲響。
他打開手機看了看,發現還有差不多半小時寢室就要關門了。
可是他還是不想回去……他想……
他盯著手機屏幕,看著時鐘的數字變動了幾個,最終打開通訊錄,撥了一個號碼。
他將手機開了免提,對著手機柔聲說:“給你唱首歌啊。”
然後也不管手機裏傳出了什麽樣的聲音,就將它放在一邊,拿起吉他,又唱起了那首歌。
“抵達未來的人,在歲月裏顛簸……抵達你,今生不停的奔波……”
“對不起,您撥打的電話是空號……”
……
最近酒吧裏來了個駐唱歌手,經常唱一些搖滾歌,還是大家都能跟著唱的那種,所以每天晚上場子都特別熱鬧,熱鬧到讓李遇安頭疼。
他不太喜歡搖滾,這種歌對他來說實在是太刺激,他還是比較喜歡之前那個歌手,會在下班的時候給大家彈一兩首。後來他告訴李遇安,那種歌曲叫民謠。
李遇安便記在了心裏,每次聽他唱民謠都會很認真,也很投入,仿佛真的能從歌裏聽出故事一般。
這些歌曲在這段日子裏成了他的一味調劑品,當他獨自走在回家路上的時候會自己輕聲哼一哼,然後就會覺得,今天過得好像還不錯。
但是現在他沒法聽現場版了,就只能自己下班之後找幾首聽聽,但是都沒有那種現場聽的有感覺。如果自己有錢的話,他大概會有去學吉他的沖動吧。
後來酒吧裏來了個很會彈吉他的女孩,第一次來的時候她只是陪朋友過來喝酒,結果就看到了李遇安這號帥哥,於是之後幾乎天天過來,每次來都要拉著李遇安聊天。女孩還告訴了他名字,但他當時沒在意,所以就沒記住。
“哎,你盯著我吉他看了半天,怎麽,想學啊?”
李遇安收拾著酒櫃,說:“沒有。只是……很喜歡吉他的聲音。”
女孩“咦”了一聲,問:“喜歡聽什麽?”
李遇安想了想說:“喜歡民謠。”
“民謠啊,我沒怎麽彈過,但是我可以給你彈個和弦,你要不要學學?”女孩抱過吉他問,沒等李遇安回答就彈了一小節。
周圍還是嘈雜的,但李遇安的耳朵裏,吉他的聲音卻異常清晰。他沒說話,只是看著女孩撥動琴弦的手,睫毛微微顫抖。
女孩笑笑,將吉他收了起來,又跟他聊些別的。
直到淩晨他們下班的時候她還沒走,抱著個吉他坐在沙發上,看著店員們收拾東西。
“你還不回家嗎?”李遇安忙活完了,換好衣服後出來見她還在,便走上去問。
“著什麽急啊,來,教你彈吉他。”女孩挪了挪座位,拍拍沙發示意他坐下。
李遇安轉身望了望,用眼神詢問著靈哥,結果靈哥貌似很懂的樣子,笑得跟朵花兒似的沖他擠眉弄眼,還讓平平開了瓶酒送過來。
“……那謝謝了。”李遇安其實覺得自己有點像被逼上梁山了。
他坐到一邊,盡力和女孩保持著距離,但是女孩卻又擠了過來,將吉他塞到他的手裏。
“這樣,自然點,不要緊張。”她緊緊靠著李遇安,握著他的手教他姿勢,然後又教他撥弦。
她突然靠的這麽近,李遇安都快崩潰了,盡力壓住情緒才沒讓自己一把把她推開。
“那個,我離家很遠,就先回去了……”李遇安費力地把手抽出來,說道。
“嗯?還沒學和弦呢,走什麽,學起來很快的……”女孩說著,又把他的手拉了回來,順勢將下巴搭在了他的肩上。
李遇安腦子“嗡”的一聲,然後猛然站起來,嚇了女孩一跳。
“對不起我先走了。”他躲避著女孩驚訝的眼神,逃亡一般跑走了,跑出去的時候還撞到了一個人,撞得他肩膀怪疼的。
他對於別人的接近和觸碰還是有著天生的排斥,只要別人離他近一些,他就呼吸艱難、冷汗直冒、心臟瘋狂跳動,跟見了鬼的反應差不多。
但就是這樣敏感的他,卻不止一次和楊思遠擁抱,甚至曾經距離近到眼睛無法對焦,近到讓他想要吻下去。
他曾經以為楊思遠打開了他的心門,讓他能夠逐漸接納別人,但現在看來,這扇門恐怕還是只為楊思遠一個人而開。
接連好幾天,他都不敢再多逗留,急急忙忙地做完工作就跑回家去,連說話的機會都不給那個女孩。
後來某一天開始,那個女孩真的沒再來了,李遇安終於是松了一口氣。
但他早該知道自己就不可能被老天爺放過。
女孩沒來,但女孩消失的幾天後,一個男人來了。
不,不是一個,是一個帶著一群。
淩晨一點,大家剛收拾得差不多,李遇安剛要去換衣服,就見門口來了好多人,氣勢洶洶,有些還拿著球棒和鋼管。
為首的男人剃著板寸,紋身從脖子蔓延到手臂,在小臂上露出一張兇神惡煞的獸面。他穿著緊身短袖,肌肉的形狀被明顯地勾勒出來,一條鐵牌項鏈掛在胸前搖晃。
男人在店裏看了一圈,最終將目光鎖定在了李遇安身上,偏過頭去問了問旁邊的那個人:“哎,是他不。”
被問的人瞇著眼觀察了一下李遇安,隨後點點頭說:“是,就是他。”
李遇安不明所以,看著他們在那邊交頭接耳,微微皺起眉頭。
我應該……沒得罪誰吧?
男人大步向他走了過來,將他上下打量了一遍後問:“是你勾搭小楚的是吧?”
李遇安眉頭緊鎖,不太懂他的意思。
小楚是誰?
正在他納悶的時候,後面那個人喊道:“就是他!我那天看見的就是他!他抱著吉他,和嫂子挨的可近了!”
李遇安:“……”
原來是那個女孩。
“沒有,她只是來酒吧玩的,讓我彈了彈她的吉他而已。”他說。
男人嗤笑一聲道:“彈著彈著就抱一塊兒了是吧?”
李遇安無語。他能怎麽說,說是人家自己湊過來的?那也得這男的相信才行啊。
“出去聊聊?”男人見他不說話,便當他默認,冷笑一聲問。
李遇安剛想說話,就見靈哥走了過來。
“怎麽了?你怎麽過來了?”
“你帶的這個小子不安分,勾搭我的人,我得教教他。”男人說。
靈哥“嘖”了一聲,將李遇安拉到身後說:“那女的是你的人啊?可這畢竟在我店裏,給點面子,有什麽事你……”
男人打斷他:“知道是你的店,這不是叫他出去麽。”
靈哥一皺眉,還想說什麽,李遇安卻從他身後走了出來說:“我的事,我自己解決吧。”
“但是他……”靈哥小聲道。
“我自己來。”
靈哥看著李遇安的眼睛,知道自己是不可能說服他了,便拍拍他的肩膀,在他耳邊輕聲說:“註意點,撐不住了立馬喊我。”
李遇安點點頭,隨後對男人說:“走吧。”
半小時後。
“還沒完嗎?平,跟我一塊兒出去看看。”
靈哥帶著平平一起出了門,倆人分頭找,他在酒吧周圍找了半天,終於在一個拐角處發現了倒在地上的李遇安。
靈哥連忙跑上前去,蹲下來察看李遇安的狀況,結果手電光一照到李遇安身上,他就不由得罵道:“操……”
李遇安眼眶處和耳朵上全是血,鼻梁上青了一大塊,嘴角也帶著血漬。
他渾身上下全是斑斑點點的紅色,凝血粘在了襯衫上,而襯衫被撕裂了不少口子,裸露出的皮膚上全是青腫和傷口,甚至還有鮮血不停地一點點流出。
“平!過來一塊兒把他擡回去!”
李遇安意識不清楚,只是覺得自己好像被誰脫了衣服,然後往他身上塗抹著什麽東西。
“唔……”他有點疼,哼了一句。
“醒了?”靈哥趕緊問道。“怎麽樣,看得清我嗎?聽不聽得見我說話?”
李遇安想點點頭,結果稍微一動作就疼得要命,只好輕輕應了一句。
他看得見也聽得見,但是看不清也聽不清。尤其是耳朵,一直“嗡嗡嗡”,聽靈哥說話都仿佛有回音一樣繞來繞去,好像離他特別遠一樣。
他突然有點害怕,自己會不會失聰,會不會再也不能聽歌、唱歌。
說來可笑,他連死都不怕,居然會怕這個。
他也不明白,但他就是怕。
“我……想聽歌……”他盡力說道。
“聽歌?聽什麽歌,我去給你放……”
“聽……吉他……民謠……”
“好,你等會兒,我這就給你找歌單,給你輪流放!”
靈哥離開了,沒一會兒酒吧裏便開始回蕩著一首首民謠歌曲,有些聽過,更多的是沒聽過的的。
李遇安閉上眼睛靜靜聽著,靈哥給他抹藥帶來的那一點疼痛也逐漸被他忽視。忽然,一首很獨特的歌抓住了他的耳朵,讓他聽的格外認真。
“這首歌……叫什麽?”
靈哥又跑過去看了看,然後回來說:“今年的歌,叫《抵達》。”
“《抵達》……好聽。”李遇安說,然後便又昏迷了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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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他做事的時候,經常會被人打斷,他們會想拉他出去玩啊吃飯啊之類的,那個時候他即便不想去也會好歹找個理由,而且也並不會因為別人打擾到他而有什麽反感的表現。
所以他給人的感覺就是脾氣特別好,永遠不會發火,哪怕別人妨礙到了他他也不會介意。但是最近不一樣,如果別人再在他專註於某一件事的時候打斷他,他會直接表明自己的不滿,然後直接拒絕對方的提議。
語氣還是很平和的,只是冷冽的眼神和虛偽的笑容將他的內心出賣,讓不少人當場尷尬,甚至會有點害怕。
有些和他走的近的社團朋友說他跟中了邪似的,還有人說他性格大變,只有他自己知道,其實他一直都應該是這樣。如果他真的是一個懂事的好學生,那他怎麽可能會和秦子良那一群狐朋狗友在一起玩那麽久?
哪怕是考慮到父母雙方的基因,他也會是個強硬叛逆的人,只不過從小到大他都被迫扮演一個乖孩子,披著那張羊皮在滿月之夜躲藏。
而現在,他藏累了,不想藏了,想要撕掉那層皮,露出自己尖銳的獠牙。
一開始他有點控制不住脾氣,有時候會把自己想說的話全都說出來,也不管會不會傷害到對方。因為他自認為自己缺乏同理心,缺乏善良的品質,所以自然而然地就會出口傷人。
直到有一天,許林雙實在忍不住了,問他:“你最近嘴有點毒你知道嗎?”
他很珍惜許林雙這個朋友,所以他的話他還是好好聽了進去,然後自己反思了幾天,發現確實是如此,他竟然有點像陳立玫和楊建新的結合體。
這太可怕了。
許林雙一語點醒他,他開始想辦法改正這一點,為了讓自己情緒不要那麽極端,他就經常看一些語句溫柔的散文,聽一些旋律平緩的歌曲。
吉他社的朋友經常給他推歌,因為有人學的是民謠吉他,所以他聽了很多民謠歌曲,慢慢就發現自己很喜歡這種風格,於是也開始跟著社團裏的師兄師姐學了起來。
他很聰明,藝術感覺很強,學起來特別快,而且又很勤奮,所以很多學的時間比他長的人都被他落在了後面。
當時社團裏特別流行學老狼的歌,可能是想懷念一下青蔥年華,懷念一下青春懵懂的悸動。楊思遠也學了很多,但他其實並不很喜歡唱老狼的歌,因為他沒有共鳴,他的高中不是歌裏寫的那樣的,他體會不到歌裏的感情。
社團六月份要辦一個專場音樂會,達到能上臺的水平的人又不多,只能再挑一些學得快的湊數。所以社長想要讓他出一個節目,曲目他可以自己選,只要他能彈好、唱好。
他倒是很樂意幫忙,沒怎麽猶豫就答應了,只是回去之後就開始撓頭了,因為他說什麽也找不到自己想要的歌。
他找的歌都很好聽,但是還是那個問題——他沒共鳴,他唱不出來。
這個時候怎麽辦呢……當然是找許林雙那個全能大神。
許林雙一直做配音工作,平時為了找配樂所以會留意很多冷門好歌,楊思遠問了問他,果然,沒幾天之後,許林雙就給他推薦了一首。
許林雙在電腦上給他放的,楊思遠就湊過去戴上耳機聽,他其實沒抱太大希望,但第一句唱出來之後,他就陷進去了。
那首歌和他聽過的所有的歌都不一樣……獨特的嗓音像在用回憶的語氣講一個寥落悲傷的故事,那聲音和曲調富有極強的敘述性,又像是獨自隨著旋律奔波,不被任何框架所束縛。歌手唱得不是詞,是靈魂。
楊思遠聽得有點想哭。
他不發一語,認真的聽完,然後查看了歌曲的信息。
那是首當年發行的歌曲,是何力的《抵達》。
他又向下滾動著頁面,想要去看看歌詞,從歌詞裏知道這是個怎樣的故事。
滾動條向下滑了一段,看到詞後,他的手便僵在了那裏,無論如何也不能再撥動那個滾輪。
“抵達明天的人,在黑夜裏投宿。抵達你,在夢裏繼續奔波。
抵達未來的人,在歲月裏顛簸。抵達你,今生不停的奔波。
……
我望著你的天空,飛鳥在飛翔。
我走過你的土地,鮮花在開放。
……
我想著我的靈魂,長住內心的惡妖。
我想著我的生命,自由的奔跑。
我望著你的天空,飛鳥在飛翔。”
歌詞很短,楊思遠靜靜讀完,然後緩緩直起身,深吸了一口氣。
這首歌是有故事的,作者通過歌詞表達的具體的故事他不知道,但他能有共鳴。
這是他的故事,是李遇安的故事,是他和李遇安的故事。
“我就唱這首了。”
……
武漢的夏天潮熱得要命,楊思遠練琴的時候經常會出一身汗,衣服被汗水粘在身上,黏黏膩膩的讓人難受。但他一練起琴來就什麽也感覺不到了,只有那首歌,還有歌裏的自己和心上人。
六月下旬正式演出,他換了一件麻布襯衫,沒有過多的裝飾,簡單樸素,正如歌裏的故事一般。
大幕拉開,燈光亮起,只有一束暖光投在他身上。他坐在木椅子上,周圍是一片黑暗,只有他,在這黑暗之中發著光。
他看不清觀眾,就將目光投向遠方,然後輕輕撥動琴弦,如風的旋律就從他手下緩緩而來,吹動了他視如珍寶的記憶,吹動了他青澀朦朧的初戀。
“你好,我是李遇安。”
——抵達明天的人,在黑夜裏投宿。
“‘遠’?和你一樣的那個‘遠’?”
——抵達你,在夢裏繼續奔波。
“謎底是……‘安’。”
——抵達未來的人,在歲月裏顛簸。
“還有,這裏不會有人來了。”
——抵達你,今生不停的奔波。
歌聲飄散在空中,吉他反射著光束,愛和遺憾藏在他的嗓音裏,悄悄在角落中相擁。
曲終,他卻還未醒過來,仍舊抱著吉他望著遠方,仿佛那裏有誰的身影在等著他。
臺下沈默了幾秒鐘,隨即爆發出如雷的掌聲。
他站起來鞠躬道謝,隨後看眼前幕布拉上,將自己與那些歡呼隔離開。
音樂會晚上九點半結束,他留下來和社團朋友一起收拾場地,結果就見一個女生跑了過來。
“你好,你是剛剛唱《抵達》的楊思遠嗎?”女生很漂亮,像個瓷娃娃一樣,說話聲音也很好聽,甜美清脆。
楊思遠放下手裏的音箱點點頭。
女生顯然很激動,眨巴著眼睛說:“那個……我也是大一的,然後特別喜歡剛剛那首歌,還有吉他我真的覺得好棒……我想問問,可不可以……可不可以現在加入吉他社呢?”
楊思遠搖搖頭:“這個你得問社長,我不能決定的。”
“那……我不認識社長,可不可以先加你呀?你再把社長的聯系方式給我?”女生想了想問。
楊思遠張望了一下,發現社長忙得團團轉,恐怕沒空搭理她,便點點頭,將自己的***給了她。
女生拿到***之後馬上心花怒放,連連鞠躬道謝,搞得楊思遠怪尷尬的。
“那社團見!”女生晃了晃手機,給了他一個大大的笑,然後小跑著離開了。
楊思遠:“……”
他對感情不敏感,沒發現這女孩的心思,只當她真的是來學吉他的,見她離開了之後便繼續忙活。
一直忙到十點多才終於結束,大家一起合了個照,約好第二天晚上出去吃個慶功宴,然後便各自回了宿舍。
楊思遠不太想回宿舍,就背著吉他漫步在路上,走著走著走到了學校的一小片樹林,看了看沒有親親抱抱的小情侶,便找了個椅子坐下。
這天天氣很好,繁星點點,楊思遠靠在椅子上擡頭望著星空,偶爾有夜風吹過,身邊樹葉就發出沙沙的響聲。
他腦子裏還存留著歌曲的曲調,不斷在他耳邊循環,一遍一遍,試圖與他對話。
慢慢地,他的思緒飄遠了,整個人都好像脫離了世界一樣,沈浸在飛鳥與黑夜的故事之中。
就這樣過了好久,他才又逐漸聽到了現實世界中的聲響。
他打開手機看了看,發現還有差不多半小時寢室就要關門了。
可是他還是不想回去……他想……
他盯著手機屏幕,看著時鐘的數字變動了幾個,最終打開通訊錄,撥了一個號碼。
他將手機開了免提,對著手機柔聲說:“給你唱首歌啊。”
然後也不管手機裏傳出了什麽樣的聲音,就將它放在一邊,拿起吉他,又唱起了那首歌。
“抵達未來的人,在歲月裏顛簸……抵達你,今生不停的奔波……”
“對不起,您撥打的電話是空號……”
……
最近酒吧裏來了個駐唱歌手,經常唱一些搖滾歌,還是大家都能跟著唱的那種,所以每天晚上場子都特別熱鬧,熱鬧到讓李遇安頭疼。
他不太喜歡搖滾,這種歌對他來說實在是太刺激,他還是比較喜歡之前那個歌手,會在下班的時候給大家彈一兩首。後來他告訴李遇安,那種歌曲叫民謠。
李遇安便記在了心裏,每次聽他唱民謠都會很認真,也很投入,仿佛真的能從歌裏聽出故事一般。
這些歌曲在這段日子裏成了他的一味調劑品,當他獨自走在回家路上的時候會自己輕聲哼一哼,然後就會覺得,今天過得好像還不錯。
但是現在他沒法聽現場版了,就只能自己下班之後找幾首聽聽,但是都沒有那種現場聽的有感覺。如果自己有錢的話,他大概會有去學吉他的沖動吧。
後來酒吧裏來了個很會彈吉他的女孩,第一次來的時候她只是陪朋友過來喝酒,結果就看到了李遇安這號帥哥,於是之後幾乎天天過來,每次來都要拉著李遇安聊天。女孩還告訴了他名字,但他當時沒在意,所以就沒記住。
“哎,你盯著我吉他看了半天,怎麽,想學啊?”
李遇安收拾著酒櫃,說:“沒有。只是……很喜歡吉他的聲音。”
女孩“咦”了一聲,問:“喜歡聽什麽?”
李遇安想了想說:“喜歡民謠。”
“民謠啊,我沒怎麽彈過,但是我可以給你彈個和弦,你要不要學學?”女孩抱過吉他問,沒等李遇安回答就彈了一小節。
周圍還是嘈雜的,但李遇安的耳朵裏,吉他的聲音卻異常清晰。他沒說話,只是看著女孩撥動琴弦的手,睫毛微微顫抖。
女孩笑笑,將吉他收了起來,又跟他聊些別的。
直到淩晨他們下班的時候她還沒走,抱著個吉他坐在沙發上,看著店員們收拾東西。
“你還不回家嗎?”李遇安忙活完了,換好衣服後出來見她還在,便走上去問。
“著什麽急啊,來,教你彈吉他。”女孩挪了挪座位,拍拍沙發示意他坐下。
李遇安轉身望了望,用眼神詢問著靈哥,結果靈哥貌似很懂的樣子,笑得跟朵花兒似的沖他擠眉弄眼,還讓平平開了瓶酒送過來。
“……那謝謝了。”李遇安其實覺得自己有點像被逼上梁山了。
他坐到一邊,盡力和女孩保持著距離,但是女孩卻又擠了過來,將吉他塞到他的手裏。
“這樣,自然點,不要緊張。”她緊緊靠著李遇安,握著他的手教他姿勢,然後又教他撥弦。
她突然靠的這麽近,李遇安都快崩潰了,盡力壓住情緒才沒讓自己一把把她推開。
“那個,我離家很遠,就先回去了……”李遇安費力地把手抽出來,說道。
“嗯?還沒學和弦呢,走什麽,學起來很快的……”女孩說著,又把他的手拉了回來,順勢將下巴搭在了他的肩上。
李遇安腦子“嗡”的一聲,然後猛然站起來,嚇了女孩一跳。
“對不起我先走了。”他躲避著女孩驚訝的眼神,逃亡一般跑走了,跑出去的時候還撞到了一個人,撞得他肩膀怪疼的。
他對於別人的接近和觸碰還是有著天生的排斥,只要別人離他近一些,他就呼吸艱難、冷汗直冒、心臟瘋狂跳動,跟見了鬼的反應差不多。
但就是這樣敏感的他,卻不止一次和楊思遠擁抱,甚至曾經距離近到眼睛無法對焦,近到讓他想要吻下去。
他曾經以為楊思遠打開了他的心門,讓他能夠逐漸接納別人,但現在看來,這扇門恐怕還是只為楊思遠一個人而開。
接連好幾天,他都不敢再多逗留,急急忙忙地做完工作就跑回家去,連說話的機會都不給那個女孩。
後來某一天開始,那個女孩真的沒再來了,李遇安終於是松了一口氣。
但他早該知道自己就不可能被老天爺放過。
女孩沒來,但女孩消失的幾天後,一個男人來了。
不,不是一個,是一個帶著一群。
淩晨一點,大家剛收拾得差不多,李遇安剛要去換衣服,就見門口來了好多人,氣勢洶洶,有些還拿著球棒和鋼管。
為首的男人剃著板寸,紋身從脖子蔓延到手臂,在小臂上露出一張兇神惡煞的獸面。他穿著緊身短袖,肌肉的形狀被明顯地勾勒出來,一條鐵牌項鏈掛在胸前搖晃。
男人在店裏看了一圈,最終將目光鎖定在了李遇安身上,偏過頭去問了問旁邊的那個人:“哎,是他不。”
被問的人瞇著眼觀察了一下李遇安,隨後點點頭說:“是,就是他。”
李遇安不明所以,看著他們在那邊交頭接耳,微微皺起眉頭。
我應該……沒得罪誰吧?
男人大步向他走了過來,將他上下打量了一遍後問:“是你勾搭小楚的是吧?”
李遇安眉頭緊鎖,不太懂他的意思。
小楚是誰?
正在他納悶的時候,後面那個人喊道:“就是他!我那天看見的就是他!他抱著吉他,和嫂子挨的可近了!”
李遇安:“……”
原來是那個女孩。
“沒有,她只是來酒吧玩的,讓我彈了彈她的吉他而已。”他說。
男人嗤笑一聲道:“彈著彈著就抱一塊兒了是吧?”
李遇安無語。他能怎麽說,說是人家自己湊過來的?那也得這男的相信才行啊。
“出去聊聊?”男人見他不說話,便當他默認,冷笑一聲問。
李遇安剛想說話,就見靈哥走了過來。
“怎麽了?你怎麽過來了?”
“你帶的這個小子不安分,勾搭我的人,我得教教他。”男人說。
靈哥“嘖”了一聲,將李遇安拉到身後說:“那女的是你的人啊?可這畢竟在我店裏,給點面子,有什麽事你……”
男人打斷他:“知道是你的店,這不是叫他出去麽。”
靈哥一皺眉,還想說什麽,李遇安卻從他身後走了出來說:“我的事,我自己解決吧。”
“但是他……”靈哥小聲道。
“我自己來。”
靈哥看著李遇安的眼睛,知道自己是不可能說服他了,便拍拍他的肩膀,在他耳邊輕聲說:“註意點,撐不住了立馬喊我。”
李遇安點點頭,隨後對男人說:“走吧。”
半小時後。
“還沒完嗎?平,跟我一塊兒出去看看。”
靈哥帶著平平一起出了門,倆人分頭找,他在酒吧周圍找了半天,終於在一個拐角處發現了倒在地上的李遇安。
靈哥連忙跑上前去,蹲下來察看李遇安的狀況,結果手電光一照到李遇安身上,他就不由得罵道:“操……”
李遇安眼眶處和耳朵上全是血,鼻梁上青了一大塊,嘴角也帶著血漬。
他渾身上下全是斑斑點點的紅色,凝血粘在了襯衫上,而襯衫被撕裂了不少口子,裸露出的皮膚上全是青腫和傷口,甚至還有鮮血不停地一點點流出。
“平!過來一塊兒把他擡回去!”
李遇安意識不清楚,只是覺得自己好像被誰脫了衣服,然後往他身上塗抹著什麽東西。
“唔……”他有點疼,哼了一句。
“醒了?”靈哥趕緊問道。“怎麽樣,看得清我嗎?聽不聽得見我說話?”
李遇安想點點頭,結果稍微一動作就疼得要命,只好輕輕應了一句。
他看得見也聽得見,但是看不清也聽不清。尤其是耳朵,一直“嗡嗡嗡”,聽靈哥說話都仿佛有回音一樣繞來繞去,好像離他特別遠一樣。
他突然有點害怕,自己會不會失聰,會不會再也不能聽歌、唱歌。
說來可笑,他連死都不怕,居然會怕這個。
他也不明白,但他就是怕。
“我……想聽歌……”他盡力說道。
“聽歌?聽什麽歌,我去給你放……”
“聽……吉他……民謠……”
“好,你等會兒,我這就給你找歌單,給你輪流放!”
靈哥離開了,沒一會兒酒吧裏便開始回蕩著一首首民謠歌曲,有些聽過,更多的是沒聽過的的。
李遇安閉上眼睛靜靜聽著,靈哥給他抹藥帶來的那一點疼痛也逐漸被他忽視。忽然,一首很獨特的歌抓住了他的耳朵,讓他聽的格外認真。
“這首歌……叫什麽?”
靈哥又跑過去看了看,然後回來說:“今年的歌,叫《抵達》。”
“《抵達》……好聽。”李遇安說,然後便又昏迷了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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