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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飯桌上最後還是出現了酸菜魚。

樊琍說這家酸菜魚做的特別好吃,強烈建議大家嘗一嘗。秦子良盯著那魚,運了運氣,第一個下筷子,夾走了一大塊,然後毅然決然地扔到嘴裏,嚼啊嚼,嚼啊嚼,最後毅然決然地吞了下去。他感受了下喉嚨,確定沒有被刺紮到,才浮誇地睜大眼睛,瘋狂點頭:“好吃好吃!!!”

樊琍還沒來得及夾,只欣賞了秦子良的演技,尷尬地笑笑:“老秦,你又不會吐刺呢,別為難自個兒了。”

秦子良出戲比較慢,仍然沈浸其中:“刺也好吃!”

樊琍無奈地搖搖頭。

楊思遠看著秦子良傻啦吧唧的樣子,笑得果汁都咽不下去。

“哇,那這魚做的真是好了,刺都軟了?”楊思遠打趣他道。

他也吃了一口,味道是真的不錯,就是刺確實有點多,又細又小,讓他吃得很是難受,有那麽一瞬間也想像秦子良一樣直接吞了算了。

“那就吃生刺,喉嚨裂了就不會有感覺了。”

楊思遠腦子裏突然閃過李遇安說的這句話,同時映出的還有他說這話時淡漠的表情。

楊思遠動作慢下來。

這句話是應當被看做玩笑來對待的,比如秦子良嘴裏說出來就會有種破罐子破摔的喜感。但是,李遇安是不一樣的。

他像是真的在提一個建議,他那時直視著楊思遠,眼裏沒有一點笑意和戲謔,只有認真,像他講等差數列和解析幾何一樣認真。就像有過親身經驗一樣,為了使他人信服,他還要解釋一下為何會“不會有感覺”。

他沒有感覺到這句話是帶著血味的。

楊思遠停止了咀嚼,一雙筷子停在半空,思緒突然從鮮香的魚肉和礙事的刺裏跳脫出來,不自覺地被李遇安這個人牽著走。

他為什麽會這樣呢?

大概是他思考地太過入神,平時不想深究的、轉眼就忘的細節這時候都湧了上來。

他手臂上的疤、他的長袖襯衫、他堅決不摘下來的帽子、他提前拿錢、他記不清的高考分數、他來來回回地工作、他的家庭……

這些楊思遠短短半個假期看到的東西,一起為李遇安這個人蒙了一層黑霧。

對於楊思遠來說,這構成了一種富有新鮮感、莫名其妙並且帶有危險意味的吸引力。

楊思遠被保護的很好,從小到大認識的人都和他一樣,平凡但坦蕩,沒有什麽可挖掘,也沒有什麽可驚奇,這讓他誤以為世界上的人都是如此。

而一個捉摸不透的李遇安闖進來,勾起了他蠢蠢欲動的好奇心和探索欲。

他沒見過這樣的人,他想知道他到底是什麽樣的。在此之前,他一直克制自己這個想法,大多是因為陳立玫教育他不要去太多地揣測別人。他自己也覺得冒犯。

但說來奇妙,人總是在某一個恰好的瞬間突然改變。

楊思遠就很有意思了,這個瞬間就是他吃魚吐刺的瞬間。

他最終沒有吃下刺去,老老實實地把刺吐了出來。

魚很好吃,他由衷地誇了誇。

樊琍很能喝酒,據說初中畢業聚餐上她一個人喝倒了一桌男生,一頭短發喝完一甩極其帥氣。從小酒精過敏的秦子良了解之後即刻將“一定要在某個餐桌上把喝醉酒的樊琍背回去”的想法就著生啤喝掉了,苦得他舌頭起舞,第二天就去了醫院。

“認識咱們這幾個人,我就特高興,人都說女生肯定是閨蜜最親,你們啊也不管男的女的就都是我閨蜜了!幹了啊!”樊琍站起來,給自己的大杯子倒滿了酒,抓了抓頭發,頗有江湖女俠的感覺。

一桌人都站著舉著杯子,大家碰了個杯一口飲盡。

然後接著吃飯、游戲、扔蛋糕、唱歌。

一直折騰到九點半,生日宴才終於結束。

眾人給秦子良制造機會,便讓他送她回家,楊思遠離家最近,等到看所有人都上了車之後才走。

他也喝了好些酒,但他酒量很差,現在腦子還昏昏的。

晚風很涼快,他決定慢慢走回去,散散酒氣也讓涼風吹吹,好讓自己清醒些。

“噠啦噠啦噠啦……”

每逢朋友聚會,他心情都很好,心情一好就想唱歌,於是這一路就哼著誰也聽不懂的小調。

走到調子已經不知道飛到哪裏的時候,他走到了白天和李遇安分開的路口。

他突然停在這裏。

這夜月亮沒什麽存在感,黑漆漆的夜只有路燈和店面的裝飾可供照明。

他看看路口的右邊,那是他回家的方向,一路上都是各式的燈牌,看起來像文藝片裏的酒街。

這條路他太熟悉了,他不覺新鮮。

然後他轉過頭來,靜靜地看著自己基本沒有走過的那條路。

路口的左邊,也就是李遇安離開的方向,一開始也有些店面掛著燈,路燈也盡職盡責地明亮,然而再往前、再往前,亮光就漸漸地稀少、暗淡,最後陷入完全的黑色。

他靜靜地看了一會兒,有種走過去看看的沖動。

被神鬼支使一樣,他慢慢邁開腳步……

“Docter actor lawyer or a singer……”楊思遠的手機突然響了。

這一聲把他從魔怔裏拉回來,接聽了電話。

“啊……剛完,我在路上呢,等會兒就到家了。”楊思遠說。

掛了之後,他又擡頭看看那條通向縣城邊緣的路,搖了搖腦袋,清醒了點,然後回身走上那條燈火通明的路,回家去了。

而此時,李遇安正在和那條小灰狗較量。

“汪!汪汪!嗚汪!”小狗伸著脖子朝墻那頭喊。

那邊居然也有回應:“汪汪汪!汪!”

狗也有對歌的文化嗎?

李遇安躺在床上,睜著雙眼盯著天花板,毫無睡意。

他本身睡眠質量就不好,入睡極慢又睡得很淺,屋頂上有只貓軟軟地叫一聲他都能驚醒,更別說狼的後代。

“汪汪!汪汪汪汪!”

李遇安翻了個身。

“汪汪汪汪汪汪汪!”

李遇安又翻了個身。

小狗還在不停地汪來汪去,李遇安忍無可忍,做了個深呼吸,然後下床出去了。

“你別叫了。”李遇安一來,小狗立馬轉過頭來盯著他。

李遇安說的是人話,狗聽不懂,大概以為是主人在激勵他,於是轉過頭去叫的更賣力。

“……”李遇安無語。

他蹲**子,輕拍了下小狗腦袋。

小狗卡了一聲,看了他兩秒,又繼續叫,李遇安又拍了它一下。

又叫,他又拍。

叫一聲拍一下,叫一聲拍一下。大概是他力度不夠,那狗全當主人的愛撫了。

“……”到後來的情形仿佛是李遇安在拍一個按鈕,拍一下響一聲。

他覺得自己越來越傻了,跟一只狗交流。

他默嘆口氣,站起來。起得有點猛,暈了一下,他扶墻緩了會兒,又回屋去了。

自從那件事發生之後,他就很少再做噩夢,他想了想,覺得是噩夢的源泉沒有了。自己這樣,也不知道算不算是沒有良心,他只知道別人的父母死去時,應該是夜夜難眠的。

或許那些人說自己“餵不熟”是真的吧?

一夜過去。

其實李遇安上午也有工作,是教一個初中生,也在楊思遠住的那條街上,走過去也要些時間,所以他早上必須起得很早。

楊思遠就不一樣了,上午沒課,昨天又喝了酒,把鬧鈴取消了,睡到將近十點鐘才爬起來。

倒不是自然醒,他是被陳妙的消息震醒的。

“你下午是兩點上課吧?”陳妙問。

“對啊,我靠你真要來啊?”楊思遠難以置信。

“我現在就在炒面店這兒坐著呢,守株待兔。”陳妙說。

“這才幾點啊!老流氓!”楊思遠接著難以置信。

“下午我早去會兒哦,不會打擾你上課的嘻嘻。”陳妙說。

“……”楊思遠真的不知道該說什麽了。

青春期的女生厲害,青春期戀愛的女生更厲害。

下午一點鐘,楊思遠正在翻畫冊,陳妙就來了。

楊思遠上一次看陳妙穿成這樣,還是她追校草的時候。

“你……穿這個去吃飯?”楊思遠打量打量她,問道。

“嗯哼。”陳妙背著手眨眨眼睛。

陳妙長得很漂亮,甜甜的很可愛,平時都紮馬尾,今天卻紮了個丸子,更顯得青春。戴著那時候很流行的珍珠項鏈,很配她這條白色的小洋裙。人長得好看穿什麽都好看,這一身套在陳妙身上並沒有多俗氣,倒是真的像個富養的乖乖女。

她倒的確是富養,但是並不那麽乖。

“紅色的這些,這是他給你做的筆記?”陳妙坐在椅子上,看著他的筆記本。

“昂。”楊思遠回答。

“字真好看,果然字如其人哪。好想要一張他寫的字。”陳妙嘴角帶笑,欣賞著李遇安的字。

這一下可提醒了楊思遠。

“啊!忘了……我還真得找他寫張字帖……”楊思遠一拍腦袋。

“真的啊?用來練字嗎?那你也幫我要一張吧?最好……寫著我的名字!”陳妙聽了興奮,眼睛放光。

“我、我試試吧。”楊思遠撇撇嘴。

楊思遠和陳妙已經很熟了,共處一室各做各的並不覺得尷尬。

但李遇安來了看到這一幕自然是很尷尬的。

他拿著新買的傘停在楊思遠臥室門口,楊思遠也跟著他停下。

“你好呀,又見面了。”陳妙一笑露出兩顆好看的小虎牙。

“……你好。”李遇安楞楞地回道。

“哎呀快進去吧。”楊思遠輕輕推了推李遇安。

李遇安默默地坐在楊思遠一邊,陳妙則一直笑著看他。

“昨天的傘被吹壞了,修不好。我買了把新的,你看可以嗎?”李遇安想起來手裏的傘,於是給陳妙遞過去。

“壞就壞了,這比那把好看多了。好看的人挑東西也會挑得這麽好看嗎?”陳妙說著話,將傘接過來,卻沒看傘一眼,仍舊直直地看著李遇安,還業務熟練地打趣了他一句。

李遇安沒談戀愛的經驗,被看得有點毛,也沒太在意她說的話。於是趁陳妙看手機小聲跟楊思遠說:“你有事的話我們今天可以延遲的。”

“不用,等會兒她就走了。”楊思遠也小聲回道。

那邊陳妙突然把手機遞過來說:“你是大楊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要不要加個好友呀?”

這麽多年來手段還是這麽簡單粗暴……楊思遠默默想。

李遇安楞了楞,他跟陳妙實在不熟,不知道該不該接。

陳妙則堅持著,李遇安猶豫了會兒還是拿過來了,輸了自己的***過去,遞給了她,說了句:“但是我不怎麽用的。”

“沒關系,你能收到消息就好。”陳妙心滿意足地笑笑。

李遇安不知道該說什麽。

“那……你們要上課了吧?朋友交到了,我就不打擾啦。”陳妙收了手機,看了看時間,走之前還不忘提醒楊思遠:“別忘了哦。”

楊思遠突然被賦予存在感,應了一聲。

“再見哦。”陳妙擺擺手,留下一個歪頭笑。

“……嗯,再見。”

等陳妙走後,李遇安才松了口氣,回頭看看楊思遠。

“哇你看我幹嘛。人家是喜歡你又不是喜歡我。”楊思遠瞪了瞪。

“喜歡我?”李遇安楞了。

“對啊!她表現的還不夠明顯嗎?”楊思遠一邊收拾筆記一邊說。“雖然她喜歡過挺多個人……哎這老流氓。對了……那個,你能不能寫篇字給我?當字帖使,我媽要檢查我每天練字的,昨天我都給忘了。”

“……可以。”李遇安說。

“嗯……陳妙剛才說,想讓你也給她寫一張,最好帶她名字的。你看行嗎?”楊思遠試探性地問道,同時又在心裏罵陳妙。

媽的你那麽直接,剛才幹嘛不自己親自問……

李遇安沈默著。

“她是因為喜歡你,所以想要的。不過你要不想寫的話也沒事的,不用覺得為難。”楊思遠看他沈默,便說道。

“你為什麽會覺得她喜歡我?”李遇安突然問道。

“啊?這不是很明顯嗎?”楊思遠說。

“她為什麽會喜歡我?”李遇安問。

他將重音放在了“我”這個字上,好像對別人喜歡他這件事覺得不可思議。

“因為……你帥?”楊思遠說著就笑了。

李遇安則沈默著,沒再回答。

到最後,李遇安還是寫了兩篇字,一篇開頭寫了“楊思遠”供他練字,一篇開頭寫了“陳妙”供她發春。

很長時間之後,陳妙終於放棄了李遇安,那時李遇安已經懂了感情是怎麽一回事,他每每想起這件事時,都會後悔自己沒有一開始就拒絕陳妙的要求。如果他這時就一步步斷了陳妙的念想,她大概就不會白白浪費那麽久。

可那都是後話了,現在李遇安還是塊不懂感情的石頭,堅硬又冰冷,生不出一朵花一株草來,並且固執地認為不會有人喜歡他,或者幹脆說,他不配得到任何人的喜歡。這想法是那樣自然而然,仿佛從娘胎裏帶出來的一樣,根深蒂固地紮在他腦子裏,隨他長了半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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