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31章 穿雲之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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庫克山距離特卡波只需要一個多小時的車程,他們並不著急,走走停停,到達山腳的時候時間已經到了下午。

庫克山是整個大洋洲最高的山峰。低海拔,又近海的雪山冰川在南北極之外極為罕見,而近海一側又有豐富的熱帶雨林植被,這樣獨一無二的景觀使它成為了新西蘭的代表性景點。

傳說中,庫克山山巔的聖潔之境居住著這片土地的先靈。他日覆一日用溫柔的目光註視著大地,庇佑著這片土地上所有的生靈。

毛利人尊稱他為“奧拉奇”,意為“雲朵上的山巒”。

林出看見巍峨的雪山越來越近,山巔真的隱沒在飄渺的雲層裏。更遠的地方,整片南阿爾卑斯山脈壯麗連綿,直入天穹。當這種雄偉的自然力量直接呈現在眼前的時候,所有的語言和色彩都失去了原本的意義,人類就好像螻蟻一樣卑微,滿心只剩下敬畏,想要臣服於它的腳下。

除了公路盡頭的景色,山腳還有四條專業徒步線路可以安全地深入塔斯曼冰川,近距離接觸乳白色的冰河和壯觀的藍色冰洞,吸引了許多徒步愛好者和攝影師,越靠近庫克山,空曠的公路上車輛也開始多了起來。

不過沈風來並沒有急著往山裏去,而是沿著彎繞的公路上坡,路過寫著“庫克山國家森林公園”的路牌沒多久之後,把車停在山腳下的游客中心。

游客中心面積不大,房屋的外墻幾乎都是幹凈的玻璃,從遠處看去幾乎要隱沒在大片的森林之中。只在靠近山路的地方有一家小木屋模樣的咖啡店,為登山客們提供休憩和簡單的餐飲。

這裏的老板丹尼爾是沈風來的朋友。聽說他並不是新西蘭人,只是因為執著地熱愛著星空與雪山,才會在年少時放棄了原本的生活,來到庫克山腳下定居。

林出剛下車,迎面就吹來一陣風,大概是帶上了冰川的氣息,居然有些刺骨。他不自覺打了一個寒顫,然後裹緊了身上的薄羽絨外套。

沈風來身上還穿著單薄的襯衫,可看起來似乎一點都不覺得冷,他把Zart從車裏叫下來,又笑著向著前方用力揮了揮手。

林出看見木屋咖啡的門前站了個年輕人,一看到沈風來,就快步走過來做出迎接的姿態。兩個人短暫地擁抱了一下,又分開了。

“Finn,好久不見了。”丹尼爾朗聲說,“還有Zart,依然這麽可愛。”

“是啊,丹尼爾,好久沒見了。”沈風來微微笑著說完,轉頭來找林出,發現林出一個人站在後面,便催促道,“小出,快進屋子裏去。”

屋子裏有一個十分覆古的壁爐,火焰燃燒著,林出一進去就感覺到被溫暖的熱氣包裹起來。他舒服地嘆了口氣,把外套脫了下來,沈風來正在跟丹尼爾說話,順手接了過來,幫他掛到了壁爐旁邊的衣架上。

咖啡店裏原本有幾個客人,身上都穿著全套的登山設備,戴著護目鏡,看起來是要進山裏露宿。林出進來的時候,他們正好起身離開。這樣一來,整個店裏就只有林出和沈風來兩個客人了。

丹尼爾的年紀跟沈風來相仿,是個棕色頭發的帥哥,身材挺拔高壯,說話嗓音卻溫和,很容易讓人心生好感。他讓服務生端出早就準備好的熱紅酒給林出和沈風來,顯然已經等了許久了。

林出把Zart的牽引繩栓在壁爐旁邊的角落,自己則習慣性地坐到壁爐邊伸出雙手取暖。

——作為一個音樂家,保持雙手溫暖不僵硬,已經是他多年以來形成的習慣。

沈風來靠在吧臺上,一邊喝酒一邊跟丹尼爾說話,又跟唯一的服務生利克打了招呼,看起來居然也是相識的。

等林出走過去的時候,正好聽見沈風來對丹尼爾說:“……嗯,他就是林出。不用我介紹了吧?”

林出楞了一下,朝沈風來看去。

丹尼爾拍了拍沈風來的肩膀,笑嘻嘻地看向林出,說:“知道知道。著名的鋼琴王子,世界上最棒的音樂家……你心心念念的男神嘛。”

沈風來笑了,又漫不經心地端起熱紅酒喝了一口,顯然並不介意他的玩笑話被林出聽到。

丹尼爾笑著對林出伸出一只手,“我叫你Lin可以嗎?最近降溫很厲害,聽說你不太喝酒,我讓利克給你換了蜂蜜水,不知道你喜不喜歡?”

林出連忙跟他握了握手,“謝謝您丹尼爾先生,我很喜歡。”

過了一會兒,丹尼爾轉身去了後廚。

林出忍不住扯了扯沈風來的衣服問道:“你跟你朋友說起過我?”

沈風來似乎沒有明白他的意思,“什麽?”

這時候又有幾個男女推門進來,林出不自覺壓低了聲音說:“你怎麽跟你朋友說我們的關系的?不會還是什麽弟弟那套吧?”

“你沒聽到?”沈風來也朝他湊近了些,用低沈的聲音說,“我說,你是我的男神。”

林出看著他幹凈的耳廓和利落的下頜線,恨不得現在就抱上去親一口。但是周圍人太多,他最後還是忍住了,只是直白地說:“我不喜歡這個說法。”

“哦?”沈風來有些意外地看向他,“我還以為你會高興。”

林出搖了搖頭,執拗地說:“我們又不是那麽陌生遙遠的關系。”

沈風來聽了沒有說話,只是靜靜地看了他一會兒。

這時候丹尼爾正好端著一杯蜂蜜水回來了,於是沈風來順手摟住了林出的腰,把他往前推了一小步,笑著說道:“剛才沒好好介紹,現在重新介紹一下。”

丹尼爾露出了詫異的表情。

“林出,我的男朋友。”沈風來想了想,又換了個說法,“我的戀人(beloved) 。”

林出聽到他這麽說,臉立刻就紅了。

丹尼爾頓時笑出聲來。他把蜂蜜水放在林出手邊的桌子上,接著攬過旁邊服務生的肩膀說:“是是是,我知道了。可是親愛的Finn,你是不是忘了,我和利克都是單身,你這樣真的太傷人了,我們都會嫉妒的。”

“老板,不是的。”穿著圍裙的利克無情地揮開他的手,“我有男朋友。”

“……什麽?什麽時候有的?”丹尼爾露出震驚的神色,“等等,你們怎麽都喜歡男的?”

利克淡定地收走前兩桌客人留下的咖啡杯,一邊往廚房走一邊說:“就這兩天。”

丹尼爾整個人楞在原地,然後也管不了沈風來他們了,拔腿追了上去。

“我的小利克,別跟我開玩笑了。”

“您覺得這很好笑?”

“你為什麽會喜歡男人,嗯?不對,到底是哪個男人!我怎麽沒有聽說過?”

“這是我的私人生活,老板。”

“……”

林出猶豫了一下,問沈風來:“丹尼爾先生是不是有點……”他想了想,有些不確定地問道,“恐同?”

沈風來笑了一聲,轉過頭對他說:“老毛病了,別理他。”說完,他低下頭在林出的耳朵邊上貼了一下,“放心吧。他不可能不喜歡你的,沒有人會不喜歡你。”

林出的臉還在發燙。他擡手撥了一下劉海來掩飾自己的不自然,然後說了一句話,但是說得有些含糊,沈風來並沒有聽得清楚。

沈風來說:“好好說話。”

林出擡起眼睛看他,“我說,我的家人和朋友都會喜歡你的。等你跟我一起回歐洲,我也把你介紹給他們好不好?”

沈風來端起酒杯的動作停頓了一下,看了他一會兒,問道:“你想要怎麽介紹我?”

“直說就好了啊。”林出想也不想,直直看進他的眼睛裏,“我就說,你是我的另一半,好不好?”

這已經是他能想到的最能體現沈風來在他心裏位置的說法,如果可以,他真的恨不得立刻告訴全世界他們完全屬於彼此——不管是靈魂還是音樂,早已經密不可分。

想到這裏,林出抓緊了他的手,“這次回去我就跟他們說。”

然後他看到沈風來的嘴角往上揚,擡起手撫摸他腦袋後面的頭發,說:“乖,慢慢來吧。”

林出點了點頭,心裏卻另外有了自己盤算。

距離他的生日已經不遠了。按照以往的習慣,Macheda女士會給他辦一個小型的生日音樂會。可是今年他狀態不佳,前路未明,也就沒有人提起這件事。或許他可以和家人一起度過27歲的生日,順便把沈風來介紹給身邊親近的人。

想到這裏,林出微微笑了一下,雙手下意識地摸索著與沈風來手指交握,可是突然感覺到有什麽堅硬的東西卡在指縫之間,過了好一會兒他才意識到那是沈風來一直戴在無名指上的戒指。

他被硌得有點疼,思維都忍不住停滯了一下。

沈風來並沒有註意到林出的表情,反手把他的手包裹在掌心裏,正在低頭看著桌面上的一本游客手冊。隨後他把手冊推到林出面前,問道:“你不是很喜歡森林和星空嗎?我們在這裏住幾天再走,好不好?”

林出楞了一楞,被勾起了興趣,立刻湊過去看。

庫克山的森林裏零散著一些漂亮的木屋,絕大多數時候都空置著。丹尼爾除了經營著這個庫克山範圍內唯一一家咖啡館,也幫忙管理這些度假屋,把他們出租給需要的人。

“我可以隨便選嗎?”他問道。

“當然。”沈風來微笑著點頭,“你喜歡什麽都可以的。”

林出翻著那些照片,很快選定了一棟很大的屋子。

屋子離游客中心不算近,需要沿著山徑走幾百米,半隱在一片高大的松樹林裏。與別的度假屋不同,它帶著一個漂亮的花圃和足足兩百多平的超大露臺。平時沒有人打理,花圃裏卻依然綻放著不少耐寒的花朵。

他們沿著咖啡館後門的小道向上走,一路上看到了不少野兔和松鼠,惹得Zart興奮地到處亂竄。

林出也很興奮,這時候他已經穿上了羽絨服,裹得密不透風。他貪婪地呼吸著新鮮的空氣,故意踩著路邊的雜草走,又把地上的枯葉踢起來,樂此不疲地去找掩蓋在葉子下面的蘑菇,幼稚得像個小孩子一樣。

“真好。我很喜歡這裏。”林出話音剛落,就聽到Zart應和著他“汪”了兩聲。他笑出了聲來,眼睛亮晶晶地說,“看來我們的Zart也一樣。”

丹尼爾得意地揚了揚下巴,“當然,這可是最受歡迎的度假屋。藝術家們總是喜歡選擇它,在露臺上看著星空感受來自南阿爾卑斯的浪漫。”他看向沈風來,稍微壓低了聲音,“……也是最貴的一棟。”

沈風來微笑了一下,沒有說什麽。

丹尼爾出門的時候還有些悶悶不樂,這時候已經恢覆了之前的神色,拉著林出仔仔細細介紹著庫克山的風景。

林出認真地聽著,時不時回答兩句。他發現沈風來對待丹尼爾的態度十分熟稔,並沒有那種禮貌的客氣,看得出來兩個人之間的感情很好。

於是林出好奇地問道:“你們兩個認識很久了嗎?”

丹尼爾摸著下巴想了想,自己也笑了,“Finn!好像有……7年了,是吧?”

林出被這個數字嚇了一跳,聽到沈風來語氣平穩地回答道:“差不多。”

“時間過得真快。”丹尼爾舉了舉手裏的兩瓶紅酒,“好不容易見面,不如今天陪我喝一杯?”

沈風來朝他看去,“你喝得懂嗎?浪費我兩瓶好酒。”

“你這麽說我就不高興了。”丹尼爾嘴上這麽說,卻依然笑嘻嘻的,“酒就是用來喝的。跟最好的朋友,就該喝最好的酒。Lin,你說對不對?”

“我覺得你說得對。”林出笑了,對沈風來說,“你不舍得也沒用,我請丹尼爾先生喝。”接著又沖著丹尼爾揚了揚下巴,“你放心,我說了算。”

“好,你說了算。”沈風來只好又說,“那丹尼爾今晚留下來住吧。房間很多,晚上我們準備些吃的,一起喝一點。”

作者有話說:

註:

[1]beloved:有鐘愛、心愛、深愛的人的意思,學過英文的應該都知道吼?雖然中文確實是“戀人”,但這個詞比較重。

不管怎麽寫在這個語境下都挺怪的,就還是“戀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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