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三百零三章 血月月食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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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纓的人,不全是叛徒。

很好。所以現在,他賭輸了,這個虛冢,張小可已經走過一趟,裏面原本沒有任何危險,他們走這一遭本來是為了抓個奸細,一方面為了肅清,一方面為了抓賊,這下倒好,帶了一堆危險下來,直接就讓人給活埋了。

今天是第三天,好在花梁雖然相信他,他卻沒敢多相信花梁,進墓之前,容六給自己留了一條活路,在銷門內部和張家都準備了後援,進墓一周,如果他沒有回來,外面必有救援。

還要等八十個小時,容六盯著腕表在心裏默默做了計算,下墓前,他做好了充足的準備,食物、水都足夠他們撐過去,如果是兩個健康人的話。

想到這一層,容六盯著腕表不禁皺起眉頭,他沒事,但花梁的情況不容樂觀,雖然下來之前,他的傷勢已經基本痊愈,精神狀態也沒有什麽問題,為了以防萬一,他還準備了足夠的消炎藥、抗生素和強心針,但是現在那些東西,全都沒有了。

外面那些狗腿子,估計以為他們已經死了,這裏是墓中變道,空間很狹窄,外面的墓室被炸塌之後,空氣流通不暢,不至於悶死他們,也不會讓他們好過到哪兒去。

墓室被炸塌之前,那些狗腿子對花梁下了手,雖然沒傷到要害,但也無可避免的讓他受傷,來之前的一周中,容六對他的身體進行了一次系統檢查,他有輕微的獲得性凝血因子缺乏癥,身體受傷如果不及時處理,很容易血流不止,傷了他之後,那幫混球第一時間炸塌了墓室,搶救不及時,他帶來的所有藥品都被埋在了那堆廢墟中,花梁身上的傷口,他只能用暫時用灰土處理。

灰土是很好的凝血劑,暫時不會讓他失血過多,然而這並不是什麽好消息,墓裏土灰常年陰暗潮濕,五個小時前,花梁就開始發燒,傷口不知道什麽時候已經感染,這種極端不利的條件下,他不知道花梁還能不能撐到救援到來。

可惜手機也都因為那場爆炸摔出去廢了,沒辦法聯系外面的人,提前救援,容六原本考慮用龍鎖試著破土,嘗試了兩個小時無果後,他決定不再浪費精力。

這種狀態持續了很長時間,起初花梁還能紅著一張臉面不改色跟他說話聊天,吃東西補充熱量,除了身體的溫度不正常,其他方面看起來沒有任何問題,四十個小時之後,他就完全撐不住,開始陷入迷迷糊糊地半昏迷狀態。

他清醒狀態下一直是高燒狀態,雖然精神狀態不佳,至少頭腦還是清晰的,現在陷入半昏迷狀態,他整個人也完全處於了低燒狀態,情況越來越糟糕,至少還要等四十個小時,才會有人來救他們,容六很清楚,如果照這種狀態下去,這四十個小時中,花梁隨時都可能死亡。

從兩個小時前開始,花梁就開始迷糊,過去的幾十個小時裏,他一直在半睡和清醒之間徘徊,現在轉變成了昏迷和半醒。

容六把兩個人的外套脫下來,把人放平,讓他躺在還算幹燥的衣服上,從龍鎖中抽出一根細針,刺入他的虎口位置,“嘶,疼……”

半昏迷狀態的花梁被疼痛弄得稍微清醒了一點,半睜著眼看向他,他必須保持清醒,根據器官的衰竭狀態,昏迷狀態下他的身體機能必然會急劇下降,一旦下降到某個節點,就會休克,如果得不到及時治療,必死無疑。

當下的條件,他只能用這種方法來保障他的生命,他單膝跪在地上,把花梁半撐起來,讓他的腦袋枕在自己的腿上,雙手食指按在他腦後的穴位上,試圖用外力幫助他保持清醒,同時用低緩的聲音跟他說:“花梁,別讓自己睡過去。”

“睡過去……”花梁艱難地擡著眼皮,重覆他的話,問:“會死嗎?”

“嗯。”容六從鼻腔裏發出一個語氣詞,“你試著跟我說話,盡量讓自己保持清醒,很快就會有人來救我們。”

容六感覺花梁是對他笑了一下,他收回目光,半瞇著雙眼,輕聲問:“我死了,你會不會心疼?”

“不會。”容六條件反射地吐出兩個字,又立即接著說:“你不會死,相信我,只要別睡,就不會死。”

花梁的身體不自覺地緊繃了一下,他合上雙眸,緩緩地,一字一句地吐出四個字來,“我做不到……”

“別說做不到!”容六猛地提高了音量,“你不能死!”

至少不能現在死。容六想:他如果死了,就真的成了第二個張小可,他本來是來幫他,怎麽能讓自己幫到最後,卻成了欠他的?

他說:“你放心,我不會讓你死,相信我,你說過你信我,按照約定,你現在得聽我的,來,跟我說話,隨便說什麽,只要再撐一會兒,多撐一會兒,就沒事了。”

他的話還是有些奏效的,花梁微微仰起頭,盡力看著他,喊:“六兒爺……”

“嗯。”他點點頭,抓住他的手,小心翼翼地把紮進他虎口的細針旋拔出來。

“你……”花梁繼續低聲地說話,他問:“你叫什麽名字?”

容六拿著細針的手滯了一下,差點松手,兩年的朝夕相處,花梁不是叫他“六兒爺”,就是叫他“醫生”,名字也不過是個稱謂,他們都不會在乎,但即便沒問過,他想,花梁是不會不知道他的名字的,他把細針收進龍鎖裏,反問:“難道你會不知道?”

“知道。”花梁坦誠地承認,孩子氣的說:“我想聽……你親口說。”

容六眼神一凝,他的名字可不是吉兆,如果他沒記錯,那年張小可也問了他的名字,見他遲遲沒有做出回應,花梁虛聲追問:“你叫什麽名字?嗯?”

“我叫容六。”他猶豫了片刻,還是吐出了這四個字。

十年篇 妙手回春(二十一)

真好。

他話音落下時,花梁吐出了這兩個字,然後毫無預兆地暈厥了,就算是沒有設備的情況下,容六當時判斷,花梁也是不會那麽容易暈過去的,但是就在他說出自己名字的下一秒,花梁再也沒給他任何反應。

果然不是什麽吉兆啊!容六第三次把從龍鎖裏的細針紮進花梁的虎口中之後,他停止了徒勞無功的折騰。

以後還是做個壞人吧。彼時的花梁還沒有斷氣,容六放棄了掙紮,如果他再信任花梁一點,或許就不會放棄了,同樣是這條道上的人,誰都不會不給自己留後路,花梁也準備了後援軍,而且他的後援,比他的要早一點。

幾乎就在花梁徹底暈厥的半個小時後,生路就被人從外面打通了,來救他們的人是花梁的心腹,那些原本應該帶進墓裏的心腹。

花梁比他想象的,更聰明一點。出墓時,容六是這麽想的。

這些人如果一起被帶到墓中,說不準現在也一起被困在裏面了,就算不被困在裏面,也沒法把那些混球一網打盡。

沒錯,一網打盡叛徒一個都沒有逃掉,花梁的人雖然沒有帶進去,卻遠距離尾隨著他們,當他們帶著那些混球進墓之後,後援部隊就已經尾隨上來,那幫混球一出去,就正好撞到了槍口上。

墓室被炸塌後,他們第一時間展開了救援工作,只是這個虛冢葬的太深,加上搜索範圍太廣,足足花了三天時間,才把他們搜救出來。

花梁的城府,比他想象中的還要深。容六這麽想的時候,又是因為另一件事。

一出墓,花梁就被送到最近的醫院救治,基本脫離危險後,就立即帶人回家,那天在花家,容六看到了一場精妙絕倫的表演,花梁不去做演員,實在是業界的一大損失。

落網的叛徒看了花梁一場精彩的演出,最終供出了幕後黑手,到底是自己人,就算是叛徒也會有良心發現的時候,最關鍵的是,花梁開出的誘人條件,對方給多少,他給雙倍,甚至當場一人手邊放了一箱錢,願意給他們改過自新的機會,否則——死!

重壓之下,到底有人撐不住,率先松了口,那幫混球的心理防線至此潰不成軍,那天,容六第一次看到那麽搞笑的場面,一幫人爭相恐後的招供,以至於最後花老板聽不清,不得不打了暫停手勢,笑瞇瞇地指著其中一個,說:“別著急,一個一個來,慢慢說,你先說。”

叛徒們到底都說了些什麽,數年後容六再回憶起來,已經毫無印象,他記得的是,那天得到答案的花梁,親手、一槍一個,殺了他們。

殺人時的花梁是笑著的、是冷血的、是狠佞的,他說:“該殺的狗,我可是從來不會手軟!“

開槍時的他笑得像個嗜血的瘋子,殺完人、槍聲盡、硝煙散後,他忘了花梁做了什麽樣的部署。

那天的一切回憶起來就像一場短暫的噩夢,但他記得,那天所有人都散了,花梁扔掉槍,指著地上的那些錢箱,對他說:“不聽話的狗,無福消受,六兒爺,這些酬勞,收下吧,我不會虧待你。”

容六沒有去動那些錢,那些沾了人血的錢,那些沾了骯臟的人血的錢,他靜靜地吐出兩個字,說:“不要。”

花梁又笑了,突然盯向他,一字一頓地道:“不聽話的狗……”

“你殺不了我,也不會殺我。”他沒給花梁說完的機會,接下了他的話,他第一次覺得花梁的聲音,那麽刺耳。

花梁對他的話的不置可否,他沈默了很久,從腰側拔出了一把匕首,很精致的那種,是個好玩物,他用匕首指著容六的眉心,然後一點點移下來,移到他的喉嚨,突然松手,匕首掉落在他們兩個人中間,然後他說:“你應該說,我舍不得殺你,這麽好的狗,留著,總有用的,對吧。”

其實真的只是噩夢吧。

那天容六沒有接花梁的話,因為花梁沒給他這個機會,就自己先倒下了,家族的崩離,加快了花梁身體的崩潰速度,那是花梁第三次在他面前暈過去,也是之後數年的最後一次。

之後他又在花梁身邊待了半年,半年前當花梁跟他說“我做不到”的時候,他就像是一個無助的孩子,半年後,當花家的一切運作恢覆的時候,他又像個與生俱來的王。

那一天,他盡著醫生的責任替花梁完成了一次簡單的檢查,檢查結束,花梁對著他的臉拍下了一份文件,說:“我贏了。”

他遲疑了半秒,把那份文件拿在手裏,掃也沒掃一眼,就對人歪了歪嘴角,說:“是我贏了。”

花梁輕嗤了一聲,笑呵呵地反問:“怎麽?六兒爺想耍賴皮?花家保住了,我贏了,從現在起,你——就乖乖做我的狗吧!”

容六沒什麽表示,折身過去收拾起藥箱,片刻後,他才開口道:“那個賭約,我壓得是保得住,你壓得是保不住,你輸了。”

花梁詫異了一下,隨即想起了什麽,楞在當場,容六把藥箱收拾好,放回原來的位置上,然後將文件放到他手中,所有的動作行雲流水、一氣呵成,這再熟悉不過地場景,頭一次給花梁帶來了強烈地壓迫感。

容六做完自己該做的一切,往外走了兩步,慵懶地背倚著門框對他露出一個笑容,雙手環胸,講起了規則,他說:“賭你能不能保住花家,你贏了,我就如你所願,當你的狗,你輸了,我們就是陌生人,我押——保得住。”

“你輸了。”容六吐出這句話時,感覺到了前所未有的輕松,這次是真的結束了,他說話間站直了身體,對屋裏的花梁做了個“再見”的手勢,“恭喜花老板,化險為夷,走了。”

容六大步流星地走出去時,沒有想過回頭去看花梁的反應,他覺得,肯定很好笑了,但不管他什麽樣的反應,容六想,這一次,自己絕對不會回頭。

果然,還是做個壞人吧,好人——命可不長。

十年篇 妙手回春(二十二)

花梁是個很遵守游戲規則的人,果然那天他從花家離開後,兩個人真正做了陌生人,有多陌生呢?

容六回憶起他離開花家後,兩個人的第一次見面,那是在張小可辦的一場拍賣會上,他穿梭過人群找了個角落站著觀察那只小獅子,這是花梁給他的稱呼,容六不自覺地在心裏把“張小可”和“小獅子”畫上等號,的確很像,而且越來越像了。

他想著想著,不禁在腦海裏構建出張小可的形象,兀自地發笑,花梁就是在這種時候,走進了會場,他的身後還跟著一個男人,那個他見過,是他第一次聽見,被張小可叫做了“爺”的男人。

兩個人一前一後,走進會場,徑直朝他所在的方向過來,畢竟是曾經的交易對象,容六沒有多想,從旁邊的長桌上拿起兩杯酒,朝人走過去,本想禮貌地打個招呼,兩人幾乎迎面對上的瞬間,花梁突然腳下一個轉彎,扭頭換了個方向,走了。

走了?容六的眼神很好,他幾乎都從花梁的瞳仁中看到了自己,所以花梁不可能是沒看見他,那就只有一個理由——

“花姑娘,我怎麽覺著剛才那人是打算跟您這兒搭訕呢?來者都是客,您也好歹賣小爺個面子,跟人酬酢兩句,都懟跟前了,掉頭就走不合適吧!”兩人錯開後,容六聽見那個被張小可稱為“爺”的男人這麽跟花梁說。

花梁是怎麽回答的呢?可惜等到花梁回答的時候,人已經走遠了,容六想,他肯定是這樣說的:陌生人而已,我為什麽要賣他面子?

這句話,是他從走遠後的花梁偏頭用餘光瞥他時的“餘光”中感覺出來的。

真好。

不知道為什麽,那一刻,雖然被人無視了,容六卻發自肺腑地想起了一年前在那個墓裏,花梁最後暈厥前對他說的那兩個字,“真好”,“好”在哪兒?他也說不出來,只覺得這樣——“真好”。

這一年的容六只差一歲就滿三十了,張家一切步入正軌,當年的那個小孩子也終於長大成人,對於容六來說,現在未完成的願望,就是治好張小可的眼睛,從此和張家也做跟花梁一樣的“陌生人”。

一年後就到了和自己約定的時間,如果彼時張小可的眼睛被他治愈,他就能堂堂正正地站在那個孩子面前,不,現在是那個大人,他就能堂堂正正的站在那個大人面前,跟他說,小爺,我可是把我青春全都奉獻給了你,於情於理你都該我一筆不菲報酬,好讓我養老吧。

有些種子一旦發芽,就會一發不可收拾,時間越久,他就越急躁,時間越久,張小可的眼睛治愈的希望就越小一分,所以他很想、非常想、做夢都想這件事能趕快結束。

為了“夢想”成真,他又回到張家的實驗室中,沒日沒夜的開始研究手術方案,做臨床實驗,皇天不負有心人,多虧了千機手的這雙手,百分之五十的成功幾率被他創造了出來,最後還差的一樣,就是合適眼球供應者。

活體移植的弊端就在於,活體采集者也必須是活著的,甚至是絕對健康的,這種手術不僅風險高,最難的在於,很難找到合適的采集者。

億萬分之一的契合概率,太難了,然而更加雪上加霜的是,在他尋找“活體”的過程中,張小可又一次在墓中受到了重擊,被人送回來後,就一直昏迷不醒,偏偏這種時候,兩年前經過張小可的用計整頓,好不容易安分下來的手下地界,又開始整幺蛾子。

所有的事一下子發生的時候,容六的腦子裏第一時間蹦出的那個人,就是花梁,然而念頭卻在一瞬間打消。

面對重方施壓的局面,他聯合十年前被小爺救下的那對神棍父子,給張小可手下的地頭蛇們唱了一出“空城計”。

危機最終被化解了,這一次,多虧了一個被他們叫做“小方爺”的孩子。

如果說張家小爺是只小獅子,容六想,那這個小方爺就是只小羊羔,所有人都害怕張小可長大,因為小獅子長大了,會成為叢林裏的霸主,而對“小方爺”,容六覺得,他就算是長大了,也不會是只長了角的老山羊,嚇唬嚇唬人還行,像成為和張小可一樣的獨當一面的“爺”,是不可能的。

以前花梁跟他說,他是一只藏獒。

容六想,花梁一定是看走眼了,他不是什麽藏獒,他是狼,是貪婪的、自私的、邪惡的狼,所以在面對一個天真待宰的小羊羔時,他終於還是忍不住對他下手了。

容六有時候覺得自己的運氣不錯,尤其在小方爺出現在他面前的時候,億萬分之一能和張小可做活體移植手術的概率,就這麽落在了他的身上,檢查結果的那一刻,容六逃了。

興奮、慌亂、無措、決絕……一切想法瞬間充斥在他的大腦中,他甚至很想趁著人還昏迷不醒,強行給他們做手術,但是最終他沒有,他逃了,然後——他們又相遇了。

在巴霧峽相遇的時候,容六覺得自己受到了上天的眷顧,這大概是天意吧!

所以,他用莫須有的“籌碼”跟那只天真的羊羔做了一筆交易,讓他用他的一只眼睛,來換自己救張小可的命。

他答應的那一刻,容六的手幾乎夾不住煙,那是他這輩子見過的最傻的人,比當年的張小可還傻,畢竟當年他可是覺得,沒有比張小可更傻的人了。

容六一直覺得自己不是什麽好人,但是那一次,是他第一次覺得,自己真的是個壞人,不過既然當了壞人,那就做到底吧,出墓後,他問那個傻子,什麽時候把眼睛給他,他迫切地想做完手術,想擺脫張家,結束這一切。

但是他跟他說,讓他再給他三年,他還有很重要的事沒有完成,三年?其實那一刻,容六甚至都想,為什麽他要的不是三十年,為什麽他不反悔,那一刻,容六想放棄了,他覺得自己下不去手了。

但是他沒有說,他面無波瀾地點了一下頭,吐出一個字,“好。”

好,真好。還有三年時間給我做準備。

真是沒用啊。

容六想:說什麽妙手回春的醫生,十年時間,從十年前開始,他似乎就在用自己這雙冠絕天下的雙手,做了一件又一件蠢事,這一次,似乎也沒有例外吧。

那天,他又一次膽怯了,在親眼看著張小可醒來前,他就遁走了,像十年前一樣,像十年中的任何一次一樣,他從始至終都不敢去面對這個孩子,去面對一個曾經毫無顧忌地用生命保護自己,卻幸運的只是失去了一只眼睛的孩子。

他無法面對他的眼睛。

十年的時間,他始終無法面對他的眼睛,就像花梁說的,這樣的十年,還會有幾個?

自視角篇 瘋子(一)

我又見著他了,那個用千機手做飯,廚藝糟糕的一塌糊塗的醫生。

這次是在張家小獅子的地界裏頭,我還記得上一回,我喊他跟我進小獅子的場子,那會兒正吃著他燒的飯,他給我說了兩個字:“不去。”

我聽完就有點惱,我不高興旁人悖逆我,凡我講的話,誰都不能逆。

他不同,這個人倍兒有個性,我喜歡,所以我挺放縱他的。

好幾年前我跟他做了筆交易,他說他要用他的手當籌碼,我當時覺得好笑,他以為我是曉得他的,實際是他自己說了,我才曉得的,他沒他想得那麽出名,我也沒他想得那麽八卦。

我不曉得他,但是我看上他了,挺傲氣的一爺們,我看他頭一眼,就想征服他,或者更確切的說,是想馴服他,我想他當我的狗,聽憑差遣的那種,只認一個主的那種。

我沒多喜歡狗,但喜歡養“狗”,也喜歡訓“狗”。

那天我從他那雙明亮的招子裏頭看出來他看出來我的主意了,本來還想跟他繞個彎子,然後就直接免了,我跟他講:“你一定是一只藏獒,而且是沒被渡魂的那種,藏家人說,一只藏獒一輩子只會認一個主,如果我答應你,你就以身相許,怎麽樣?”

我不曉得我當時什麽表情,但是我估摸,該是很友好的,對喜歡的東西,我一直很友好,不只是他,還有這會兒站在我旁邊的小狼狗。

這只小狼狗也是為了幫小獅子,才跟我認得的,張家小獅子忒厲害,好狗都讓他先搶去了。

我當即這麽一想,腳下沒註意一打彎就和那醫生錯過去了,小狼狗鼻子靈得很,當下就聞出味了,問我說:“花姑娘,我怎麽覺著剛才那人是打算跟您這兒搭訕呢?來者都是客,您也好歹賣小爺個面子,跟人酬酢兩句,都懟跟前了,掉頭就走不合適吧!”

我也想跟他酬酢酬酢,誰叫他一走,頭也不回一個,穩穩當當的負心漢,到底讓我跌了面兒,可要再見面裝沒看見,人背後指不定怎麽戳我脊梁骨,罵我雞腸子呢,但彎都打過來了,再轉回去,也圓不了場。

我就說:“是你看走眼了,劉爺,這人我可高攀不起。”

小狼狗一聽就樂了,我就喜歡看小狼狗樂,所以高興逗他,他一樂起來,整個兒賤萌賤萌的,像二哈,他沖我齜齜牙,“嘿嘿嘿,咱們花大老板,只能有人高攀不起您,哪兒有您高攀不起的人?哎,爺,說說唄,剛才這位什麽來頭?”

太賤了,太萌了,不聽他的話,光瞅他這模樣就夠我龍心大悅的,我一高興,就賞了他兩巴掌,抽抽他的賤萌臉,跟他講:“好說,他是銷門千機手,道上人都叫他‘六兒爺’,你有興趣,回頭我讓雷子找點資料給你。”

他一聽我這兒有“聖恩”更樂了,兩只爪子仔細捧著我賞他巴掌的手,一瞇眼,叫喚起來,“喲,謝謝爺疼小的,不過,爺您往後少打小的,震著您自個兒,小的心疼。”

我喜歡聽他叫喚,多數時候,他一叫喚,我就更高興了,每每那時刻,我就想,他要是有條尾巴,一叫喚起來就沖我搖,肯定好玩。

我記得我是送了他一條的,有一回,我自己去逛街,路過一店門,機緣巧合,看見了店裏頭一排貨架上頭全是尾巴,兔子的、狐貍的、豹子的、還有大尾巴狼的,那會兒我是沒那個打算的。

有句話怎麽說來著,有緣千裏來相會。

我當即覺得我跟那條尾巴挺有緣,站在店門口,想都沒想,就進去把那條大狼尾巴給拿了,尾巴後來是到他手上了,就是沒看他裝上過,挺可惜。

我還記得我把尾巴給他那會兒,他用兩只爪子捧過去,一臉操蛋的表情,特逗,像牛頭梗,他捧著那尾巴翻來覆去的看了幾遍,問我:“爺,您確定這是送給我的?”

我自問對他不算吝嗇,起碼這種不值錢的小玩意,送起來肯定不心疼,看他那樣子,好像我送他個東西,是什麽了不起的大事,花老板有那麽雞賊?

我一琢磨,決定往後對他再大方點,我又不缺錢,就沖他擺擺手,順手拿了根香蕉剝開吃,豪氣地跟他講:“特意買的,覺得適合你,要是不喜歡,找個機會,一塊兒去,你自己挑。”

他約莫是讓我的豪氣震撼了,張了個大嘴,半晌沒動靜兒,我忍不住搗了一下亂,扯掉一片香蕉皮想往他嘴裏塞,他一個激靈就縮回去,瞪著眼犯起了結巴,“花、花、花姑娘,您、你認真的?”

使壞沒成功,我一下有點不痛快,口氣也生硬起來,“還能有假?我不差錢,你要多少買多少,這個你先拿著,小玩意兒,不值錢。”

他絕對是個把“唯利是圖”四個字寫在臉上真小人,在討賞這事兒上,從來不肯吃虧,反而我大方一回,他還客氣起來,軸著一臉緊張到無所適從的表情,束手束腳,規規矩矩站起來,沖我鞠了一九十度的躬。

“爺您破費了,用不著,用不著!這、這、這東西小的還是不要了,要不您看這樣成不,趕明兒小的給您找……”

“讓你拿著,哪兒那麽多廢話?拿上東西滾。”我給他惹急了,我向來不高興旁人悖逆我,尤其這種平日裏都聽話乖狗子,我搞不懂他想什麽,當即就覺得,野狗就是野狗,養不家。

對!他是只野狗。

見頭一面,他從我車座後頭伸出來半個腦袋,我一看就知道,這是只養不家的野狗,好馴服,不好留在跟前。

野狗不比家犬,不會對人忠心,只要你給他肉吃,他就會乖乖舔你,搖尾乞憐。

事實證明,我看得很準,我記得,古時候有個叫伯樂的人,看馬很準,承讓,這時候有個叫花梁的人,看“狗”很準。

但野狗,有野狗的好處,比如會察言觀色審時度勢見風使舵,他看我臉子跨了,立馬就湊上來哄我消氣,沖著我咧嘴傻樂,“喲,爺您消消氣,勿動肝火,勿動肝火,小的這就滾,馬上滾!”

他一樂我就沒氣了,好玩啊,一哈士奇沖你咧嘴傻樂,你怎麽也氣不起來,可我是花老板,爺要有爺的範,能隨便讓狗子給逗樂了?

我繃著不給反應,立馬甩手讓他趕緊滾。

自視角篇 瘋子(二)

我讓他滾他就滾,這只小狼狗最大的優點就是聽話,但是他聽話,跟旁人聽話又不一樣,他聽話不是唯命是從,別看他老是點頭哈腰,一副奴顏媚骨的賤胚子樣,我曉得,他服就是心裏頭服,是不想唱反調,是真聽話。

不礙著我是花大老板,不礙著在我身上能討好處,要是惹他不高興,他也是能說翻臉就翻臉,說咬人就咬人的。

那他為什麽聽話呢?

我有時候也搞不懂他,搞不懂我就問,我不是那不懂裝懂、仙風道骨的老頑固,非要讓旁人都以為你什麽都知道,看破紅塵窺得天機。

我不那樣,我問他,他也不遮不掩,規規矩矩地沖我抱抱拳,說:“花姑娘,小的聽您的話,那是識時務,識時務者為俊傑!”

我想他講得是對的,做人還是做狗,都得識時務,但有些人就不,比如那個做飯很難吃的醫生——千機手六兒爺。

那個人有兩個身份,銷門的扛把子千機手,和張家小獅子的醫生,身份多了,他就能狂,對著我的時候也挺狂。

頭一回見面,我跟他說他是藏獒,其實我曉得,他不是藏獒,他是匹狼,藏獒是看著兇殘,實際乖得很,我在底下小地界的私宅裏頭養了一只藏獒,可乖,能把尾巴搖成花,就是食量大,一頓能吃小狼狗三天的夥食。

所以他不是藏獒,他是狼,藏獒說到底還是家犬,就像野狗再如何,也只是狗。狼就不一樣了,狼不好馴,成年的狼更不好馴,在身邊養匹狼,很危險。

我有時候挺怵他,怵他那雙招子,盯著你不說話,眼皮一擡、眉毛一皺,就像是要撲食的惡狼,但他從來沒撲出來過,他也聽話,但他聽話從來不情願,他聽話的樣子,像是要叫我曉得,他聽我話,是為了張家小獅子,不然他立馬撲出來咬死我,喝血吃肉,骨頭渣都不給留。

我不喜歡那表情,那種屬於別人的表情,不管是狗是狼,只要在我旁邊,就得是我的,從裏到外都是我的,頭幾天我還挺樂意逗他的,人嘛,都喜歡圖新鮮,馴多了狗,換匹狼來玩玩也不錯,時間一長,我就倦。

我心裏頭清楚,他不是我的狗,也成不了我的狗,他比那只小狼狗還養不家,甚至他都想反客為主,反過來馴服我。

但他也馴服不了我,我原先問雷子,要是用動物打比方,他覺得我是什麽,他說我像獵豹、像獵鷹。

為什麽?因為只有我是狩獵的,旁的都是獵物,狗也好,狼也好,獅子也好,只要我高興,就都是獵物。

可狗好獵,獅子和狼就不一定了,所以我跟他講,他是藏獒。

這是心理戰術,心理學上講:長期的心理暗示,能強迫一個人接受他原本不能接受的東西。所以我給他暗示了。

我不可能去馴服一匹成年的狼,那太難了,還有風險,但我能去馴服一只藏獒,這個容易,藏獒脾氣好。

我花了很長時間想去馴服他,多久,大概五、六個月,半年左右,他那雙招子看我的眼神一下沒變過,那會兒我就曉得,這個人我征服不了,他比我想象的強大。

不過越強大的對手,就越能刺激我的征服欲。

我大抵上是個瘋子,或者說,我的的確確就是個瘋子沒錯,什麽法子都往他身上用,不管在哪個方面,我是這樣想的,只要有一點征服他,就能讓我得到從所有人身上,甚至張家那只小獅子身上都得不到的滿足感。

得不到的總是好的。這話是他後來跟我講的,道理我都懂,那會兒他就是好的,他是我得不到的,得不到的就是好的!

我執拗起來怪嚇人的,連我自己都怕,所以那會兒,我非要征服他,一個方面就行,一下就行,甚至、甚至不擇手段,這評價是後來小狼狗給我的,那是他頭一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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